第10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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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莺先生>

    在美国巡演的这段时间,行星乐队的四名成员都异常想念家乡。

    美国这种异国他乡让他们毫无归属感,还间接加重了他们对大不列颠的爱。

    他们思乡到什么地步呢?

    有一次,赶上外头下雨,四个人不约而同地从车上下来,冲进了雨中……

    没错,连英国那种糟糕到极点的天气。

    他们现在都开始怀念了。

    但也许是否极泰来吧!

    在他们思乡之情最浓的时候,巡演反而出现了一点儿起色。

    刚在美国巡演的时候,整个乐队其实根本没有找准正确方向。

    虽然美国人也英语,可毕竟是两个国家。所以,他们一直摸不清楚美国观众的兴趣点到底在哪里?

    而且,因为外国人的身份,偶尔可能还会流露出自己都没察觉到的矜持和距离感。

    直到巡演进行了快两个月的时候,他们才终于渐渐找到了点儿感觉。

    这个时期,美国的经济正在颠簸中缓缓前行,可失业危机也渐渐抬头。

    在这样的背景下,人们渐渐变得焦虑无措,失去了生活的方向,并急于通过什么东西来发泄一下自己的无助和恐慌情绪,此时,行星乐队的音乐对于整个大环境来,就有些太柔和了。

    音乐虽然应该是无关其他的。

    可事实上,真正经典并传唱较广的歌曲无一不是抓住时代脉搏,或者符合整个社会环境需求,或者帮大众表达出情感和心声的杰作。

    [带你私奔]这张专辑中一共有九首歌。

    除了<你是我的恒星>外,还有<派对公主>、<女巫>、<带我回家>、<你是我的恒星>、<圣诞不回家>、<海盗船长>、<失控>和<当硬币掉落>等歌曲。

    但正如之前所,这是詹姆斯和兰斯的一张定情专辑。

    所以,专辑里,几乎一半的曲目都是情歌,还是那种明显英伦风格,透着委婉又诗意的爱情歌曲,虽然每一首都是优秀的作品,却并不怎么符合美国观众们的喜好。

    事实上,如果不是他们四个人容貌上的优势,无意中走了青春期女孩们的偶像路线,也许这次并不对路的巡演会成为一场彻底的灾难。

    可尽管如此,行星乐队的处境依然不太妙。

    美国摇滚圈目前更盛行重金属和朋克摇滚,因为这种类型的摇滚有着强大的宣泄作用,它能帮苦闷的人群将身体上的压力和情感全都宣泄出来。

    在察觉到这一点儿后,为了汲取一些音乐上的营养,詹姆斯他们曾专门跑去酒吧观看,并学习一些美国本土乐队的演出。

    那些驻扎在酒吧中的本土乐队,演出通常又糙又脏又乱,可那种嘈杂、疯狂和野蛮的风格依然有很多值得学习的地方。

    于是,在后续的演出中,他们开始尝试着做出改变。当然不能是完全一模一样的模仿,而是不失自身风格的同时,将每一首歌的旋律改造地更为强烈,时不时增加重复段落和切入鼓点来加重歌曲的力量感。

    并且,詹姆斯还在试着让自己的歌声变得更具穿透性和感染力……

    永远去学习的态度和及时做出的细微改变,帮助他们逐渐走出困局。

    后续的演出,观众们终于不再只为他们的脸尖叫,也开始试着倾听他们的歌。

    情况终于好转。

    四个人找到路子,立刻同心协力,在繁忙的演出中,坚持着试图创作出更好的音乐。

    只要给他们时间……

    他们坚信,自己一定能创作出真正动美国观众的音乐。

    但美国音乐公司不算给他们改进和思考的时间。他们也不需要乐队有什么创新,更不想让乐队表演什么新歌。

    因为在这次巡演的计划中,卖的是[带你私奔]这张专辑。如果乐队唱了不在专辑上的新歌,那对促销这张专辑毫无益处。

    所以,负责人马特并不同意他们唱任何新歌,哪怕新歌可能会更受观众欢迎。他仅仅是不断地催促乐队继续去进行表演,一场接一场地演,几乎不留什么空隙,还找了很多垃圾电视节目和类似上次那种电视剧来增强曝光率。

    没办法美国音乐公司的行为有错。

    站在他们的立场,他们和英国Mixer唱片公司谈下的合作,投入的金钱,都是为了推广[带你私奔]这张专辑,自然会围着这张专辑转。相反,乐队如果硬搞别的东西,才是违反合同,毫无契约精神的表现。

    詹姆斯他们能理解,只是不痛快。

    但除了偶尔在演出时,把细节地方悄悄改一下,假装是临场发挥外,也别无他法了。

    另一方面,美国音乐公司的运营手段非常过硬。

    哪怕是经济不景气的情况下,演出和唱片依然是赚钱的。

    钱,钱,钱!

    钱越赚越多!

    承认吧,这就是一场圈钱之旅。

    去他妈的音乐!

    人在搞不清状况,心中还怀抱期待的时候,是最痛苦的时候……

    可一旦破罐子破摔后,一切事情就会变得异常简单。

    英国歌迷们更喜欢听詹姆斯唱[你是我的恒星]。

    因为,他们会脑补那歌是为自己而作,内里深情无限,一字一句仿佛敲在心上,越听越开心;

    但美国歌迷对这首歌的观感,虽然也认为悦耳动听,但也没觉得多么喜欢。

    原因在于,一来,行星乐队对于他们来,是个新乐队,暂时没有粉丝基础,并不期待主唱给自己唱什么情歌;二来,英国人有一种phlegm的精神特性,在情感的表达上更喜欢绕个弯,类似理解[你是我的恒星],还得联想一下这个乐队叫行星,继而想到行星是绕着恒星转的,最后才领会到真意。对于并不认识这个乐队的美国观众们来,大概是一头雾水,并且,他们更喜欢简单直接、不绕弯子的表达。

    詹姆斯他们初来乍到时,并没有意识到这些微妙的差异。

    所以,他们不管怎么表演,都有一种力气用不对地方的感觉。

    如今,巡演快到尾声,钱也赚得差不多了,他们决定做点儿一直想做的事。

    比如,利用剩下的时间来验证他们在音乐上的想法。

    当时有一场演出,他们在后台化妆和换服装。

    场馆的负责人一脸三观破碎地望着詹姆斯在造型师的帮助下,换上了一条不知道哪个歌迷送的,有点儿吉普赛风格的长裙子,又挂上了一堆叮叮当当的挂饰,还在金发上穿彩色串珠……

    他忍不住地问:“你到底是男的,还是女的?”

    詹姆斯笑了:“男的。”

    “你穿裙子?”

    “你可以理解为演出服。”

    “哪个男人会穿这种演出服?”

    “……我?”

    “喂,我没开玩笑!”

    “我他妈的也没有啊。”

    两人面面相觑,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最终,詹姆斯还是在这家伙边摇头边不赞成的目光下,穿着裙子上了舞台。

    这次演出,是用[女巫]先开的场。

    兰斯修改了原本娓娓道来意味的缓慢旋律,以贝斯的低音反复段开头,接着,詹姆斯直接把声音飙到最高,使得声音听起来有一种粗野和失控感:[她如此改变我,使我在迷狂中颤抖;哭喊、渴求、来回摇摆……]

    紧接着,是很有摇滚意味的鼓声,连续砰!砰!砰的巨响。

    兰斯的电吉他声顺势插入,有劲道的吉他重复段,为刚刚才唱完最高音的主唱争取到了足够缓和的时间。

    詹姆斯这时候会一边缓着嗓子,一边伸出手臂来挥舞,用力地着节拍。

    他在舞台上,笑容灿烂,绿眼睛明亮有神。

    底下的观众一时间都有点儿反应不过来。

    毕竟,他们听是一支英国摇滚乐队,先是看到‘女’主唱就很奇怪了,谁知一上来就是这么露骨的歌曲。

    但乐队这会儿正进入状态,也不去理台下观众的反应。

    詹姆斯对着麦克风,将嗓音天赋发挥到极致,从身体深处发出真情实意地嘶喊:[她拿走一切,却没有一点儿怜悯……当天光破晓,我时昏时醒,她依然转身离去,转身离去……啊——亲爱的,亲爱的,在我心底有甜蜜流过,从头到脚,轻轻颤栗!]

    场下的观众忍不住停下所有交谈,目不转睛地望向了舞台。

    很明显,这场演出的开头不错。

    因为头开得好,接下来的表演自然也是一气呵成。

    虽然和之前唱的曲目似乎一样,可这一场唱的所有歌,都是兰斯出于实验性质,专门为适应美国观众审美特意改造后的歌,很多旋律和唱法都做出了一些调整。

    显然,他的感觉没错,终于找对了路。

    虽然不能全部歌曲都是让观众喜欢,可确实有那么几首歌完全吸引了底下的观众。

    站在舞台上的乐队四人,由于居高临下的缘故,能清楚看到观众脸上那种被震撼表情的,以及当歌曲唱到高潮部分时,那种仿佛全身过电一般的躁动。

    那感觉太棒了!

    “看来,美国人民还是很热情的嘛!”詹姆斯笑嘻嘻地感叹了一句。

    然后,他心满意足地朝着舞台下挥手,结束了今晚的演出。

    但当他们回到后台的时候,出了一点儿问题。

    一个壮汉居然提着个黑箱子闯了进来:“你们刚刚唱歌的那位女主唱呢?”

    所有人都惊恐地望着他们。

    因为那个黑箱子看起来实在很像是好莱坞电影中放武器的玩意儿,而众所周知的是,美国是个枪支泛滥的地方。

    詹姆斯立刻站出来:“什么事?”

    兰斯也站起来,警惕地望着那个壮汉。

    然而,这个快吓死人的家伙开黑箱子后,却露出了里头的一大束玫瑰花。

    他还有点儿害羞地问:“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姐?”

    所有人:……

    另一头,一听到喝酒,詹姆斯反射性地差点儿就答应了。

    可话到嘴边,又被兰斯瞪了回去。

    于是,只能遗憾地:“不了,不了。”

    然后,他咳嗽了一声,特意纠正:“不是姐,是先生。”

    这一刻,空气都安静了。

    詹姆斯不明所以地望过去,正对上了那名壮汉男歌迷的崩溃表情。

    “你……你,是男的?”

    “对啊,你不知道吗?”

    话音刚落,那个壮汉就脸色惨白,心碎地抱着玫瑰,转身跑了。

    而且,他跑得飞快,仿佛生怕詹姆斯去追一样。

    乐队所有人顿时哈哈哈大笑起来。

    詹姆斯更是又气又笑:“傻逼!我嗓音他妈的那么明显,他听不出来吗?居然还真把我当女的。”

    兰斯刚点了一根烟,在旁边开玩笑地:“也许他脑补了一个嗓音沙哑的金发美人。”

    詹姆斯瞪过去一眼,低头就着他的手吸了一口烟,才重新站直身体伸懒腰:“不关我的事。”

    兰斯望了望手指间被自家主唱唇上口红染上一层红的烟蒂,眯起眼,突然含笑问了一句:“那我能请你喝杯酒吗,夜莺先生?”

    接下来,两个人就神秘失踪了,不知道去哪里鬼混。

    所有人都再没看见他们。

    在巡演经理比尔快急疯了的时候……

    西奥还很不高兴地抱怨:“见鬼,偷溜出去玩也不带我们!”

    鲍德温心累地:“相信我,你不会想和他俩一起玩的。”

    <放飞白鸽>

    从这场演出后,在美国的巡演终于开始变得有趣了一点儿。

    在此之前,詹姆斯他们对美国BHD音乐公司把行星(P)叫成植物(Pnt)的事情还有些生气。

    可现在,他们却都由衷地庆幸起来。

    因为一个连乐队名字都叫不对的公司,肯定不会去认真听行星乐队的歌。

    那么,在宣传[带你私奔]的专辑时,他们完全可以夹带私货地挂羊头卖狗肉,玩一些在美国新学会,但以前还没怎么玩过的曲风。

    至此,乐队把美国当成了一个大型的游乐园,彻底自顾自地玩了起来。

    只是让兰斯有点儿难以接受的是……

    詹姆斯居然迷上了重金属摇滚。

    迷上重金属摇滚其实也不算太夸张。

    毕竟,他这人的性子一向很野,好奇心又强,对音乐的各种领域都很想尝试尝试。

    兰斯也不会反对。

    虽然他个人这几年更偏爱老式布鲁斯摇滚,可目前,行星乐队的曲风还没完全定型,一直都是兼容并蓄的措施,他也不介意各方面都试一下。

    但问题是,很多重金属摇滚的演出都戾气十足。

    往往在演出临近结束的时候,乐队还会将舞台上的所有东西统统砸毁,使得场面非常混乱、火爆。

    詹姆斯跑去看了几场后,最感兴趣的事情,居然是砸吉他。

    他兴致勃勃在地和兰斯:“我也想找个机会,试一试在舞台上狂砸吉他的感觉。”

    那一刻,兰斯望向他的目光十分难以理解,为什么砸吉他?吉他那么贵,你为什么会想砸?

    虽然他理解重金属摇滚一般会用这种表演方式来展现愤怒、厌倦、恐惧和焦虑等情绪,反抗社会主流文化,以此为武器对抗整个世界。

    但他每回见到类似的场景,实在是毫无共鸣,只想抱着心爱的吉他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

    不过,詹姆斯想要的砸吉他时机很快就到了。

    一次演出的时候,他们再次遇上了不友好的观众。

    其实,对于乐队来,遇到什么观众真是全凭运气。

    尤其是这种一个城市接一个城市的巡演,没人能提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人。

    反正当他们登上舞台时,饱含敌意的观众就开始找茬了。

    具体原因是什么,詹姆斯他们压根不知道。

    也许因为他们是外国人,也许因为不喜欢他们的音乐,也许是吃饱了撑的没事干,也许是在别处受了气想拿他们发泄……总之,人在想要挑事的时候,永远会有多种多样的原因。

    但无所谓,行星乐队虽不敢妄称什么阅历丰富的老牌乐队,可他们确实已经身经百战。

    所以,只要观众们还在可控范围内,他们就可以继续视若无睹地继续工作。

    而由于上次他们找马特抗议的缘故,目前乐队的安保措施勉强还算能看。

    这些观众在底下骂归骂,暂时也没什么更过激的举动。

    可詹姆斯明显流露出想要搞事的意思。

    他那种跃跃欲试的样子,和黑狗吉吉蓄势待发,冲出去追赶足球时的表情完全一模一样。

    “吉米,别架。”

    兰斯当时根本没想太多。

    距离他们讨论重金属摇滚的事情,已经过去好多天了。

    所以,他仅仅是走过去,低声提醒了一句。

    詹姆斯回给他一个天真的笑脸。

    但兰斯不知道的是,自家主唱最近沉迷重金属摇滚,每天听得热血沸腾,恨不得手握冲/锋/枪出门去扫射一番,都快成新一代中二之王了。

    在演出到一半的时候……

    底下的观众又起哄起骂他们:“滚回英国去。”

    金发主唱那双绿眼睛就冷冷地就瞥过去一眼。

    然后,他停下了唱歌,极为突兀地抡起属于自己的那把吉他,狂暴地砸向一旁的音箱,制造出足够吸引全场的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在所有人目瞪口呆的注视下……

    他开始反复、疯狂地在舞台上来回虐待和砸毁那把吉他。

    而最让人害怕的是,他搞这么暴力的举动时,一双绿眼睛里闪烁的全是兴奋到极点的光芒,像是干什么有趣的事情。

    兰斯整个人都懵了。

    等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下意识地抱紧自己的吉他,在对方看过来的时候,还不由自主吓地连退三步。

    底下的观众也愣在那里。

    如果是重金属摇滚的场子,这种行为是很正常的。

    可现在也不是重金属摇滚的场子吧。

    前一刻还柔情蜜意唱情歌,下一刻就猛砸琴?

    接下来,在詹姆斯砸完,破坏欲得到充分满足,重新回来,继续举着麦克风笑嘻嘻地唱歌时,没人再吭声了。

    所有人都觉得,他脑子有问题,大概是‘惹谁别惹神经病’的感觉吧?

    美国娱乐媒体后来在报道这件事的时候,给出的评价是:

    [扮的像个女人,骨子里却是只野兽。]

    但詹姆斯只是想趁机过个瘾,看别人砸得酣畅淋漓,自己就也想体会一把;再来……底下的观众太讨厌了,吓唬他们一下。

    不过,这事带来的另一个后果是……

    以前他还能摸一摸兰斯的吉他,现在他连靠近吉他,都会被兰斯恶狠狠瞪了。

    尽管他当时砸的是自己买的练习吉他。

    但兰斯认为:“我怀疑,你根本分不清吉他和吉他的区别。为了避免误伤,你以后离我的吉他远点儿,要砸就接着砸自己的去。”

    “我怎么可能认不出吉他?”

    詹姆斯辩解地:“我现在好歹也会弹吉他了。”

    “对啊,学会弹了,就把吉他砸了。”

    兰斯很没好气地:“真后悔教你。”

    之后,詹姆斯彻底放飞。

    行星乐队在美国的演出事故就再没停过了。

    但为了缓解上一场砸吉他给观众们造成的心理阴影。

    马特电话给他们,还出了一个馊主意,建议他们在舞台上放飞和平鸽,一方面鸽子象征和平,反对暴力;另一方面他们是英国人,刚好能明英美友好。

    其实,这事以前也有乐队干过。

    以前英国摇滚乐队放鸽子、放蝴蝶、放蝙蝠的……那是应有尽有。

    最早放鸽子的乐队是齐柏林飞艇。

    当时,一只白鸽还刚好落在主唱的手上,被拍下了非常漂亮的照片。

    所以,詹姆斯他们听了这个提议,认为不就是模仿前辈们嘛!

    这可比什么上电视类的炒作容易多了,不算太让人难以接受,就同意了。

    于是,美国BHD音乐公司那边的工作人员给他们提了一笼又一笼的白鸽。

    詹姆斯对一切不咬人的动物都抱有好感。

    所以,他带着那只黑狗吉吉,闲着没事就跑去喂鸽子,喂鸽子,喂鸽子,没完没了的喂鸽子!

    演出的那一天,在行星乐队四个人刚站上舞台的时候……

    工作人员们立刻从一旁配合地放飞了那些象征和平的美丽白鸽!

    但没想到场景完全不唯美。

    甚至可以很糟糕了。

    吃太多又是直肠子的鸽子们,刚飞到观众席上空,就开始劈里啪啦地投掷炸/弹。

    观众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