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7章我们去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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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星光]这张专辑应该可以算是一张概念专辑,也就是专辑中的所有乐曲全部围绕一个相同主题的音乐专辑。

    兰斯最早的灵感来源于披头士乐队的[佩珀军士孤独心俱乐部],那也是开创概念专辑的始祖。

    他当时的创作理念十分简单粗暴,就是想搞出一张有统一主题的专辑出来。

    同时,又为了反对垃圾摇滚那种颓靡和消沉的曲风,故意反着来,想弄一些积极向上的玩意儿,于是,[星光]这张专辑的主题被设定为——希望永存。

    为了‘希望永存’主题,十二首歌被做成了一套组歌,以一个虚构人物‘星光’为线索,串联了这十二首歌。

    因此,兰斯在专辑的封套内页中,还特意编写了一段故事。

    这个故事的大致梗概是:

    一个普普通通的人星光(无性别,可代表任何人)出生于一个工人家庭。

    他出生的时候,就是家庭最最贫苦的时期,如歌词所写‘生在黑色天空下,城市之中野兽环绕’。但新生命的出现,依然为这个家带来了喜悦,这就是——<新生>,迷惘艰难却又充满希望;

    然后,是平静的家庭生活,一段非常甜蜜的柔摇滚,美妙的旋律带着脉脉温情,时不时就是一句<宝贝,我们来看看彼得兔>。在这里,毫无疑问,爱和希望无处不在。

    接下来,由于经济萧条、失业率激增为星光家庭带来的一系列的灾难,父亲不堪重负生病去世,母亲随后也在车祸中失去生命,幸福生活不在后,是主人公嘶哑地一声声质问: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

    到这里,会有一次高/潮,也就是<为什么把我关在天堂外>?

    这也是主人公丧失希望后的强力质问。

    鼓手鲍德温会重重地击鼓,以一种夸张的强节奏来展示出主人公内心的愤怒,而兰斯的电吉他也会故意营造出尖锐的噪音来进行配合。

    主唱詹姆斯也会唱出一种癫狂到了极致的声音,仿佛恨不得把五脏六腑都吼出来扔下舞台,又恨不得把每一个单词都咬烂了,转而吐到人的脸上。

    所以,当詹姆斯唱到这首歌时……

    台下的观众几乎难以控制情绪,他们在舞台下如浪一般滚动起伏,跟着乐队们一起狂喊乱叫,现场几乎变成了一片声音的海洋。

    <两年以后>是校园冷暴力,作为孤儿的星光属于社会边缘人,受到排挤和欺压;<城市怎么了>是描写城市化扩张的问题。

    这两首歌一起把演出的节奏缓了下来。

    金发主唱会用冷漠的语气去描述学校冷暴力的情景,没有一句批判,却将世界的残酷尽数地展现在眼前;同理,对英国近年来一味发展经济的过度城市化问题,也仅仅是描述了一些现象,关于噪音污染、环境污染、交通拥堵、治安恶化……兰斯用一头大怪兽来象征城市,在歌词中写‘怪兽吞没了绿地,也贪婪地吞食着希望’,这两首歌后来被认为是兰斯难得的有内涵之作。

    之后,孤单生活在城市中的星光恋爱了,又有了一连串的情歌。

    <我想和你做/爱>是主人公在孤单寂寞中遇到喜欢人时的心声;<奶酪、威士忌、圣诞火鸡>是一段温馨的热恋生活。

    可到了<伦敦一夜>时,星光喜欢的人再次离开,这首歌情绪极为低落,可颓而不废,主人公始终没有完全绝望,于是,才有<玫瑰永不枯萎>的努力振作。

    可振作的同时,又有<魔鬼的交易>。

    魔鬼来诱惑星光,声称可以满足一切愿望,所以,<迷途>出现。

    在这几首歌中,希望之光似乎微弱地随时会熄灭,却从来没有消失。

    尽管主人公迷失,但希望的天使仍然会在某一天,将他带出绝望。

    所以,歌迷来信拼凑出歌词的<我们相爱>。

    希望天使终会伸出手,破星光的黑暗世界,让他在一片热情和涌动的爱意中,迷途知返,迎接新的人生。

    至此,‘希望永存’的主题成功贯穿了十二首歌。

    除了詹姆斯那让人赞叹和欣羡不已的嗓音外,整整十二首旋律,兰斯也展现出最为变幻莫测的高超吉他技巧。

    在正式演出的场合,任何人包括詹姆斯在内,都没办法再看出黑发吉他手身上一丝一毫的紧张。

    他自信地用电吉他建构出了一个庞大又恢弘的音乐世界,有时是明亮优雅如夜曲,有时又是荒野中回荡的凄厉长啸,修长手指在吉他弦上自如地跳动,敲击,停顿,弹奏技巧多种多样,让人眼花缭乱,叹为观止,可不管怎么弹,都能发出天籁之音,时而强烈,时而不羁的旋律彻底地征服了所有在场观众的心。

    不过,最为让观众心潮澎湃的地方还在于两个人绝妙无比的配合。

    人声和吉他声搭配的天衣无缝,默契近乎天成。

    这一点儿,再没有比谁比当事人更有感觉了。

    所以,唱到爱情那部分的时候,詹姆斯会情不自禁地望向吉他手,唱出一句句的歌词,而兰斯有心想要克制,却也总是不由自主地去凝视自家主唱。

    两个人旁若无人地对视,那种奇妙的化学反应是如此的明显,让他们总是自成一个世界,用目光、用音乐、用灵魂去进行一场无声的交流……

    这一刻,两人立在舞台最中央,如同高悬于夜空中最为闪耀的一对双子星。

    可能一方面在于演出的精彩,另一方面也在于今晚前来场馆的观众全是行星乐队的歌迷。

    所以,现场的狂热气氛几乎达到了顶峰。

    在四百来名歌迷们的眼中,行星乐队在这一晚的演出堪称辉煌灿烂。

    当然,最受他们喜欢的仍然是主唱詹姆斯。

    金发主唱依然那么喜欢和歌迷互动。

    当气氛最热烈的时候,舞台下没有一个人坐着,所以,观众们全都普通潮水一样,热烈地朝前涌着,还一路涌到了舞台的下方。

    詹姆斯一看到他们就会立刻走过去,弯腰去挨个儿握手。

    只是,当他重新站直身体唱歌时,前排很多没能和他握手的歌迷们纷纷不甘心地伸出双手去摸他的脚、脚踝和腿……简直像是邪/教现场,狂热的信徒去触碰神明一般。

    詹姆斯在察觉到后,惊讶地微微低头,一双绿眼睛那么明亮地闪耀着,又朝着他们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兰斯习惯性地站在一个舞台下观众够不到自己的安全地方。

    在看到詹姆斯的举动后,他瞥过去一眼,没话,却明显露出了不赞同的神色。

    起来有趣的是……

    演出往往十分累人,所以,为了保证演出的质量,多数音乐人私底下会进行一些锻炼,以保证自己有足够的体力来支撑下来尽两三时的满场演出。

    于是,生性好动、在舞台上也闲不住的詹姆斯果断选择了跳舞和健身。

    而兰斯自然也做出了一个选择,选择——站在舞台上不动……来节省体力。

    所以,这几年来,人们依然能看到金发主唱在舞台上跑来跑去,时不时还拎着立式麦克风的支架上下舞动;

    至于同样站在舞台中央的黑发吉他手,出道那些年还稍微跑动一下,这几年是完全不想动了,简直就是一个立在那一动不动的高高瘦瘦衣架子。金发主唱有时候跑累了,还会特别自然地把自己‘挂’在‘衣架’上歇一会儿。

    但不管他俩的舞台表现形式如何得不同。

    在这一晚,在那四百来名的歌迷们的眼中,他们都在台上熠熠生辉,虽然唱着英国人熟悉无比的生活,却一点儿都不枯燥乏味,反而充满了新奇感;他们的每一首歌都那么美妙动听,可又不像是听完垃圾摇滚,发泄完负面情绪后的空虚和迷惘,如这张专辑的主题一样,似乎可以感受并触摸到实质化的希望,让人得到安慰;他们看起来那么英俊又性感,让人恨不得把心都给他们……

    毋庸置疑,行星乐队首战告捷。

    [星光]也赢了。

    当激动的歌迷们在场馆外久久地徘徊不去,还试图去围追堵截乐队的时候……

    行星乐队一行人正在后台更衣室里吃夜宵。

    他们算按照老规矩办,先躲一会儿,等歌迷们散一散再出去。

    亢奋后的茫然,鲍德温咬着三明治发呆。

    桑德森的表情也很疲惫,可又因为参加了这场演出而有些高兴。

    兰斯点了一根烟,掩饰着心中的不安和兴奋。

    因为,尽管演出取得了成功,但他目前还不确定自己想要的目的有没有达到?

    詹姆斯在演出结束后,已经把所有事情抛到脑后,什么都不想了。

    他给自己先倒了杯淡啤酒,随口问了一句:“我们(待会儿)要去哪,兰斯?”

    利物浦那含混的口音让兰斯听漏了‘待会儿’。

    所以,他似乎是半开玩笑地给了一个野心勃勃的回答:“去世界之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