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是怕出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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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在前院的李月河盯着小丫鬟手中的请柬惊呼,得知江莫宸派人送请柬来时,她是既欣喜又担忧,喜的是女儿一定会为此事而眉开眼笑,心情好了,病自然痊愈得快些,忧的是江莫宸名知道这个孩子不懂诗词,却要她去参加诗会,不是又要惹人笑话吗?

    “不知道啊,小姐说她不喜欢江公子了,以后江公子与她再无瓜葛,让我给退了,夫人,那我去了啊。”微微行礼,后向大门走去,小姐说了,失忆之事不能告知二老,免得他们担心,这样更好,小姐会越加依赖她。

    李月河呆若木鸡,退了?再无瓜葛?天呐,这是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前面几次要她嫁人都是她爹给强逼的,哪知女儿终于肯点头,新郎官却一个个跑了,哎,是真的不痴迷江莫宸还是因那事伤心过度?这可如何是好?不行,心病还须心药医,待丈夫回来就想办法给嫁出去。

    只要嫁人了,夫家再加以善待,她总会解开心结。

    夜里,某个茶楼密室,丝竹声声,妙曼少女翩翩起舞,设施奢华雅致,上方茶几旁,柳骆风不可思议的盯着桌上被退回的请柬咂舌:“可谓百年不遇的奇事,以前不希望她去,她都有办法挤进去,如今请她去,她竟端起架子来了,估摸着是想莫宸你亲自过去致谢呢。”

    端木凌羽慵懒地斜躺狐皮软塌,一头黑发四下披散,不束不扎,紫红色锦袍,衣襟大开,手持精美酒壶,听闻骆风之语后,举高酒壶,扬起下颚,薄唇张开,接住那一条清澈玉液,这一幕美得惊心动魄,让下方正在舞动的美人们齐齐吞咽唾液,都恨不得变成那美酒被他含进薄唇中。

    这个男人美则美矣,却浑身沾着剧毒,曾有不怕死的上前抱了他一下,就硬生生被摔出丈远,活活撞死了,而他则看都不曾看一眼。

    虽然没见过那个被他养在府中的门客,根据有幸目睹过的人描述,同样惊为天人,白衣飘飘,不食人间烟火,比起上面几人,更胜一筹,如此风华绝代,即便是男人,定远王能视若珍宝、无可取代也不足为怪,没听说吗?三王爷在遇到那人前,从不喜穿白色服饰,总是紫红华袍,如今则经常一身雪色。

    眸光深沉,脸色阴郁,淡淡启唇:“如此一来,那么她对暗杀一事铭记于心,否则定不会这般得寸进尺。”

    “这该死的女人,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不管,要我亲自上门去请绝对不可能,不知道的还以为我癖好特殊,传扬出去我还怎么见人?”江莫宸头疼不已的按压太阳穴,反正都过去那么久了,她头部的伤也该好得差不多了吧?

    柳骆风异常纳闷的为其斟酒:“我说莫宸,你这反应会不会太夸张了?再丑能丑成魑魅魍魉吗?你怎么对她这么排斥?”

    江莫宸翻白眼:“换做是你,你就不说这风凉话了,也不知是不是有腋臭,总是在身上挂那么多香包,恶心又刺鼻,搞得我现在问到桂花糕的味道就想吐,烦死了,你们说她怎么这样呢?难得抬举她一回,还不领情,真把自己当天鹅了。”

    “莫宸不愿,你也别逼他,反正请柬送过就行了,此事就告一段落吧。”端木凌羽似不忍好友犯愁,出言圆场。

    “好吧,也不一定是在端架子,兴许是怕再度出丑,不想遭人笑柄,呵呵,来,喝酒。”柳骆风放弃逼迫,不是他不顾兄弟颜面,如今这个敏感时期,很容易一子错满盘皆落索,万事都要小心为上:“不过莫宸,你既这般不愿见她,那月初皇后为凌羽准备的选妃大会你就别去了,全城未嫁的贵族女子都要参与,想那上官楚楚也不例外,免得你又要几日食不下咽。”

    俊脸方才和缓,江莫宸点点头,表示赞同这个提议,选妃大会啊?看似皇后这继母担心儿子终身大事,实则做给谁看呢?自云妃娘娘过世后,她何曾善待过凌羽?特别是二皇子继承太子之位后,时时担心凌羽危及她亲儿的地位,想到凌羽在宫中的处境,江莫宸说不出的心酸。

    能活到大,已经是个奇迹,能活到现在,就是大伙的手段了。

    短短三年时间,都被暗杀几次了?呵呵!

    “什么名门贵族?真正有权有势的貌美佳人都会被悄悄挡在门外吧?剩下的即使满园佳丽,也都是对太子造不成威胁的家族女子,不过凌羽,这次你是真的难逃此劫了,皇上难得允准在御花园举行,说明对你的婚事很上心,你若这次再逆了他的意,会更加轻待你,随便挑一个扔家里放着,实在不喜的话,哪天再找个理由打入后院就是了,不能再触碰皇上逆鳞知道吗?”

    即便是个娘家能为他们带来利益的女人,他们也不会重用,更不会轻信。

    端木凌羽面无表情地点点头,果然,不是亲生的就是不一样呢,曾经也有想着把对方当亲生母亲对待,可惜人家从来都不会领情,还处处提防他,前太子被废后,更是变本加厉,甚至派人来取他性命,呵呵,你们就暂时尽情的笑吧。

    夜,寂静无声,玉盘似地圆月穿行云中,时隐时现,淡淡月光铺满大地。

    暗香扑鼻的院落中,身着米白色长裙的女子缓缓步行,目光悠远,眺望着高空星星点点的银河,古代的夜可真美,这才叫浩瀚星空,那么明亮,无一丝污染。

    “大小姐!”

    “见过大小姐!”

    守在前厅的婢女仆从纷纷屈膝见礼,看清后都不解地苦思,除去亵衣外,还是第一次见大小姐穿得这么素雅,以前可是恨不得时刻彰显自己的贵气,颜色鲜艳,浑身珠光宝气,深怕别人不知道她出身高贵一样,与总是简朴装扮的老爷夫人成鲜明对比。

    特别是每次与那些名门闺秀们出游时,仅仅一身穿戴就足够尚书府一年的开销,府中生活拮据,可她从不管这些,一心想着与他人攀比,排场极大,屋中服饰珠宝无数,昂贵的胭脂水粉从不缺少,今日非但一身素衣,也没浓妆艳抹,这还是那个极度爱美的大小姐么?

    其实这么一看,小姐还是不施粉黛,素雅装扮更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