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出发洛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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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大哥,我知道你心中有着别人无法理解的理想与抱负,鹰,训好了的确很可爱,忠诚,凶猛,吃苦耐劳!”边说边对上男人臂膀上那只海东青尖锐的目光:“若用来做信使,不论是飞行速度还是寻找目标人物都是信鸽无可比拟的,闲来还可以当作玩伴消磨光阴,猎人在它的带领下,绝对不会空手而回,还有很多不可小觑的作用,但是很多人他不知道这些,也不敢养,因此你的生意才如此萧条,若将广告打好,也就是名声,一旦你带着它们干件大事,相信我,喜欢鹰的人会越来越多,生意自然能红火起来,再也不会被人瞧不起!”

    语毕,双手抵在桌子上,凑近上半身,定定地望着那人。

    张玄真终于抬起了眼皮,却没多少善意:“我干这行并非只为糊口,纯属个人兴趣。”

    “那这些……”好笑的看向笼子内那些未被驯化过的鹰隼:“你也可以说是为了有钱喂食你的这十多位朋友,生存法则如此,大家都无可奈何,我也不觉得你这么做有什么错,毕竟谁买回去都是为了当宠物,有几个相信它们存在真本领?送信,我觉得人们更愿意用便宜的鸽子,说白了,就是名声不够响亮,相信我,去了洛城,没人会再轻视它们。”

    上官楚楚发现当她说到宠物二字时,男人手指紧了一下,显然有点生气,好吧,他是真的把鹰当朋友了,难怪这些小可爱明明可以逃走,却不愿离去,想必他待它们是极好。

    “何时动身,需要多少鹰。”

    不是问句,看来这一项算彻底搞定了:“月底,你先把鹰准备好,一百只,既然你有这么多已驯化好的,那到时就十只一组,每天各飞一趟,隔三天一次,一月为限,还有必须保证领头那只你能完全驾驭,让它升就升,让它转弯就转弯,因为带上去的东西一旦遇热爆开,释放出的毒气非同小可,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撤离回来,更要保证都得归位,你能做到吗?”

    张玄真想了想,点点头:“这个我自有办法,目前并没那么多,但我有几个同行好友,一百只,你也要保证去往洛城的途中有充足的食物,特别是水。”

    “这个你放心,肯定的,没它们,洛城这雨绝对下不来。”废话,她会把它们当祖宗供着,否则不是白跑一趟?就这古代,除了这个办法,真没别的可能,火炮?即便制造出来了,能打到五千米以上高度吗?低了便是生灵涂炭。

    反正她是制造不出火箭来的。

    而鹰别说飞五千米高,一万五千米都行,咳咳,五千米就行了,步子太大容易扯着蛋!

    “我可以不要酬劳,但我那几个好友不得不给。”

    端木佑立马掏出两张银票:“五百两,定金,若这事真成了,你们得到的可就不止是钱了,所以务必认真对待。”这又是稀奇古怪的碘化银,又是老鹰,真不知道三嫂葫芦里卖的什么药。

    反正熟识的人见了他都一脸窃笑,认为他在为贪玩找借口,其实现在他是真的很希望能帮洛城解除危难,三嫂如今把这事搞得越来越大,越来越正式,真怕到头来无法收场。

    算了,既然说了相信她,就要相信到底,从黑灰跟泥土里都能搞出洁白无瑕的东西来,还能冒带色的烟……无法想象真下雨那天他是什么反应,黑灰、泥土、海带、石灰石、老鹰,再平凡不过的东西,也能降雨?反正他依然觉得有点天方夜谭。

    就这样,两个多月里,几大罐子的碘化银成功装车,还附带几大马车的雄鹰。

    望着两辆马车里的十个训鹰人,上官楚楚整个人都不好了,而且个个都与他们养的鹰一样傲慢,不善言辞,不爱嬉笑,倒是很懂礼仪,除去脸色冷漠,沉默寡言外,也挑不出毛病,问题是这人也太多了吧?有找张玄真商议过,谁知他自从听到带上天的东西会释放毒气后,就疑神疑鬼,深怕他的宝贝们受到伤害。

    别的人有想捞钱的,有求名的,有凑热闹的,有真担心自己的鹰出事的,反正全都强烈要求前往。

    光他们就要装两车,也罢,总是让张玄真一个人幸苦也挺无良的,去吧去吧,全当集体去远游了,反正花的也是端木凌羽的钱。

    此刻的定远王府门外早聚集了不少前来送行的人,因要带去的东西与人实在太多,所以不得不重视,皇帝专门派了三十名禁卫军护航,而端木凌羽的八十一血狼也纷纷隐在暗处,还有江莫宸带上的十来位丫鬟小斯,自然江莫宸也在其中,端木佑也有随身的几个丫鬟护卫,因沿途州郡较多,粮草倒没带多少,仅仅一车而已。

    “哟,这么几个罐子,和一群鸟还有养鸟人,就能让老天爷下雨?别逗咱们了,呵呵呵!”

    “就是,做了王妃以后,越来越能折腾了。”

    “还穿成这样,真是越看越恶心。”

    丑奴跟丑丫一同咬牙狠瞪那几个扭腰而来的女人,难得同主子出远门游玩,本来心情都挺好的,怎么这还没出发呢就招惹晦气。

    站在门口的几人一同转身,见是苏玉珊等人,上官楚楚本想把视线调开,却被最前方那个头戴金步摇,一身贵气的女孩儿所吸引,当然,也就两秒,再怎么漂亮,只要过于扭捏做作的,都难以消化,还是倾云好,楚楚动人,率真灵动,就不知她如今身在何处,几个月了,还是寻不到踪影。

    落月城都快被阿佑挖地三尺了,但她不会放弃,等回来后,阿佑有了实权,再扩大范围搜索,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她必须找到倾云才行,否则这辈子都无法安心,朋友有难,她做不来袖手旁观。

    如今都没再想过可能是她自行离开的,完全没理由不给她打招呼不是吗?除非遇害,身不由己,你放心,阿林不会放弃寻你的。

    端木凌羽看似面不改色,但剑眉却在不知觉间收紧。

    丑奴还以为上官楚楚不说话是没认出她们,立即附耳:“最前面的是六公主端木思雨,另一个一身青衣的是白露公主,她父亲是镇守边关的铁骑将军,战功赫赫,因此赐予她公主封号,自小就心仪咱们王爷,因此不愿去边关跟家人团聚,一直安身在落月城,以前最爱欺负咱们了。”

    白露公主啊,略有耳闻呢,对端木凌羽的痴情程度远胜小胖妞对江莫宸的,据说就因七岁那年陪父回了躺落月,见到英姿勃勃的少年端木凌羽后,就芳心暗许了,再也无法自拔,一哭二闹三上吊非要独自留在这边,就为多看心上人几眼,不但长得标致水灵,还有着精湛演技,四个女人里,最文静的一个。

    可爷们是谁?知名心理医生肚子里蹦出来的,是真是假,一个表情一个动作就能看出点猫腻,白痴,你就是装得再秀外慧中,只要是女人,都不可能入那端木凌羽的眼,说起这事,看看北院方向,至今都没见过那位神仙公子,都快忘了这号人物了。

    端木凌羽将他藏得可真好。

    江莫宸打开折扇,笑脸迎上为首的金色华服女子,到了跟前抬手拨开其额前被风吹乱的刘海,柔声问:“你怎么来了?”

    端木思雨脸颊上飞上两朵红云,同样含情脉脉的仰头:“听闻你要前往洛城,放心不下,便向母妃要来了那匹天蚕丝纺织的锦缎,并缝制成亵衣,不论多炎热,穿上它,都如同春秋时节。”言罢,自宫女手中取来包裹塞进了男人怀中,后羞怯地看向别处,却不注意对上了上官楚楚的眼睛,先是蹙眉,后是不着痕迹的移开。

    好似会污了眼睛一样。

    讨厌归讨厌,但丑奴还是同丑丫还有王府里的下人们过去跪地行礼。

    “参见六公主,参见白露公主!”

    马车里坐好的训鹰人闻言,也全体下地跟着叩拜,今日怎么见到了这么多需要跪地参拜的人?若不是听到上官离今日会来送行,他们早到城外去候着了。

    端木思雨笑着抬手:“都起来吧,三哥,妹妹可就将莫宸交给你了,必须好好把他带回来知道吗?”娇嗔着眨巴眨巴大眼。

    端木凌羽温和的点点头,并未言语。

    “三哥你是越来越无趣了,就不能同妹妹说句话吗?诺,还有一套,这可是露露亲手为你做的,为了这匹织锦,妹妹可费了好些口舌,记得到了洛城一定要穿上,露露,你不是天天吵着想见我三哥吗?还不快过来道别?”见好友羞得耳根通红,立马娇笑着把人推过去,还故意加大少许力度。

    白露一个不稳,整个人就那么扑进了端木凌羽的怀中。

    这一幕几乎让大半人都屏住了呼吸,均是在想,定远王妃可就在旁边呢,而上官楚楚同样张口结舌,却不是悲戚,隐隐还有着兴奋,特别是见那一秒端木凌羽脸上假笑僵了一下就更忍俊不禁了,那家伙的洁癖程度,她可是领教过的,估计很快那身衣裳就得被换掉,怎么不再用力一点,扑到然后嘴对嘴,电视里经常上映的经典画面,就不知他会不会把自己的嘴也给换掉。

    “哎呀,六公主,您怎么又来捉弄我了?”白露慌忙退开,先是数落一通端木思雨,后娇羞地望着心爱之人:“白露见过王爷,方才是白露大意,冲撞了您,请王爷恕罪!”

    端木凌羽昂首,浅笑:“无碍!”

    见仰慕多年的人对自己笑得这般温柔,白露愣住,完全沉浸在了那绝美的风华中。

    苏玉珊掩嘴哧哧的笑着推推她:“我们都知定远王乃三国中最俊美的男人,你也不至于如此失神吧?白露姐姐,就说王爷一定会收下你亲手所做的衣物吧?”后挑衅看向那死胖子,看见没?人家这才叫郎才女貌,岂是你这头肥猪能比的?

    某女继续笑,现场古装‘她爱他,他不爱她’的免费大戏,不看白不看。

    “王爷,这个您带上吧,穿上后的确很凉爽。”因太过紧张,捧着的包裹好似受惊的小动物般不断颤抖着,却不肯退缩,可见这份情谊多么深厚。

    端木凌羽撇了那包裹一眼,薄唇刚要启开,便听到江莫宸一句‘全都看着呢,还是不要驳了美人的面子为好。’只得看向管家,下一刻却皱眉回绝:“谢谢公主好意,本王并不惧暑热。”转开身换上笑脸向不远处款款而来的人微弯腰身行礼:“小婿见过岳父岳母!”

    江莫宸抓抓后脑,就算是做样子,也没必要当众让白露难堪吧?不对劲,凌羽越来越不对劲了,哪里不对劲呢?又想不出个所以然。

    啧啧,某女边向父母而去边在心中唾弃,对于端木凌羽的高超演技是越来越钦佩了,这天元大陆,影帝非他莫属。

    白露尴尬地收回包袱,并怨恨的瞪了上官楚楚一眼,这才哀伤垂头,王爷当真喜欢这个胖子吗?明明那么丑。

    而这边,上官离见女婿深怕自己女儿多想,不惜驳了白露公主的面子,甚至还先向自己行礼,顿时心情大好,拍拍孩子的肩膀:“王爷不必多礼。”

    李月河先是跟端木思雨欠欠身,后满心欢喜的望着端木凌羽赞美道:“久不见羽儿,越发俊朗了。”末了别有深意的看看白露,重又笑着自丫鬟手中拿过包裹放到了女婿手中:“洛城之酷热,非一般人能忍受,虽然比不得天蚕,却也是上等蚕丝所制,就当是为娘的一份心意吧。”

    “王爷,这可是夫人为您和王妃一针一线连日赶制出来的。”小丫鬟立马跟着帮腔,然后跟许久未见的丑奴笑着挤眉弄眼,再一同神气的向白露等人做鬼脸。

    一群厚颜无耻的女人,居然敢在王府门口当着小姐的面勾引姑爷,太可恨了。

    白露攥紧拳头,极力隐忍怒气,不行,她不能跟上官离对着干,即便爹爹手握重兵,却也不是他的对手,皇上无论如何都舍不掉此人的。

    男人双手托着包袱向李月河点点头:“岳母费心了,我们会穿的。”

    “嗯,记得隔几天就写封书信回来报平安,楚楚,身为妻子,这一路可得伺候好王爷的衣食起居,今天穿戴什么,明天吃什么,你都要细细琢磨,王爷身份尊贵,人前需得体面,你万不可大意,知道吗?”拉过女儿的手,严谨嘱托。

    “娘,您放心吧,女儿心中有数。”干笑两声,咬牙轻蔑地瞄身旁男人一眼,这也太偏心了,咋不说让他好好伺候她?比起她这个亲生女儿,父母好似更喜爱他们的宝贝女婿,哎,哪里知道此乃伪君子一枚?

    所有人都各怀心思的望着那温馨和睦的一家四口寒暄,端木思雨气得指甲都快镶嵌进皮肉里了,自听到这歹毒肥婆差点害死玉珊跟嫣儿时,她就恨不得将其扒皮抽筋,特别是还抢了她最好闺蜜的男人,三哥到底是怎么想的?堂堂一个王爷,需要给臣子行礼吗?也太看得起上官离一家了吧?

    还是说他真的喜欢那死肥婆?如此丑陋,简直侮了皇家颜面。

    好几次找父皇说此事时,老人家也是不断给那肥婆说好话,什么文采出众,败絮其外金玉其中,她怎么就看不出那粗鄙面皮下的金玉?还降雨,呵呵,等着吧,回来时看她怎么辱得她无地自容,再不敢嚣张,见到她竟敢不跪拜,以前还知道礼数,如今跟了三哥,真把自己当她嫂子了?

    感觉到倾慕已久的人正看来,心下一惊,立马收起所有心思,羞怯地对望过去,等洛城归来,便要父皇再提亲事,火候已到,她已经等不了了,已到二十,自上次被他退婚后,究竟遭受了多大的委屈只有自己知道,终于还是被她给打动了,看那些嘲笑过她的人到时还敢说什么。

    是她的,终究逃不掉。

    江莫宸摸摸手中精美的包裹,见那一家人还在依依不舍,便扯下腰间玉佩到佳人身前温声耳语:“思雨,我知你心思,这个给你,等回来后,我们立刻成婚。”后退开一步,俊脸上有着怜惜与感动,人家一个公主,被他退婚了还祈求皇上莫要怪罪,更屈尊降贵的处处迁就讨好,非他不嫁。

    近年来也的确生出了许多好感,如今更是舍不得她再苦苦等待下去,既已心生喜爱,又两情相悦,是时候风风光光娶进门了。

    端木思雨一听,脖子后充血了,捏紧玉佩快速拉着姐妹们打道回府,紧张得连道别的话都说不出口,莫宸,我会等你的,会等的,多久都愿意等,所以请你一定要平安归来。

    见状,江莫宸忍俊不禁的摇摇头,不经意间就看向了上官楚楚肥壮的背影,脸色沉下,啧啧啧,这差距,虽然同样是穷追不舍,也不怪他倾心于思雨,任何男人都知道怎么选择,不是吗?一个貌若天仙,一个奇丑无比,一个知书达理,一个俗不可耐,一个温婉和善,一个张牙舞爪……

    虽然现在是变得沉稳内敛许多,可说出的话更尖锐,女人还是柔情似水比较可人儿。

    至于为何这一趟会跟去,实在是那日她急于与他撇清关系一事太气人,这副模样,有什么资格来嫌弃他?哼,欲擒故纵,就看她能玩多久,凌羽不是想杀她吗?他便救她,先给予希望,回头再与思雨大婚,一招制胜!

    “走吧走吧,再耽搁下去,夜里是到不了苏城的。”上官离见妻子喋喋不休、没完没了,出声阻止。

    上官楚楚拍拍母亲的手,冲跟来的下人们道:“你们好好照顾老爷夫人,等我给你们带礼物回来,爹娘,那我们走了。”等二老点头后才转身踩着凳子上马车,一到里面,竟发现比想象中宽敞许多,能坐能躺,幸亏端木凌羽善于做戏,否则真不知道如何在狭窄空间里待上两个月。

    就为了表现给父母看,他还真是煞费苦心。

    阿佑太久没出远门,听说一夜都在欢呼闹腾,跟朋友们饮酒到半夜,却天不亮就爬起来骑马狂飚出城了,十里亭等大部队汇合。

    其实她此刻心情也挺高涨的,在现代时就爱跟恋人与朋友各处旅游,只马尔代夫一个地方就不知去过几次,蓝天白云,水上别墅,开窗就是一望无际的大海,泡在酒店就不愿走,土耳其也很美,巴黎普罗旺斯……即使洛城被传得辛酸艰苦,两年未见雨,不同样是别样风土民情吗?

    还是坐马车,行两月路程才到,沿途风景估计也差不到哪里去,可惜啊,没有相机,无法一路拍照留念。

    “草民见过上官大人,一直久仰您大名,今日能见到,实乃三生有幸。”

    “上官大人,您放心,我们一定会帮助王妃完成使命的。”

    上官离很是欣慰的搀扶起张玄真等人:“那就有劳诸位了,若此事能成,回来后,本官亲自为诸位接风洗尘。”

    张玄真颤抖着拱拱手,一改往日不愿与人亲近的做派,连连道:“一定一定。”

    这一幕看得上官楚楚大跌眼镜,那还是高冷张玄真吗?看样子也没见过面,只是耳闻就这么敬仰?老爹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居然如此伟大,是怎么做到的?

    连端木凌羽都若有所思起来,但也没多想,翻身上马。

    江莫宸与欧阳释也选择了骑马,一行几十人,浩浩荡荡,异常壮观。

    上官离负手而立,李月河扬手跟女儿女婿挥别,等大部队消失了才笑着抹泪,丑丫没骗他们,王爷果然很疼爱楚楚,居然细心到为她特别定制了安逸车轿,还拒绝了白露公主的好意,女儿真乃好本事,抓住了羽儿的心,希望他们此生都能和和美美,早日生个大外孙。

    那心就真安了!

    “丑丫丑奴,你俩不用这样跟着走,去马车里坐吧。”某女掀开帘子白了二人一眼,后把所有能掀开的帘子全数打开,要不怎么看风景?

    俩丫头边前行边摇头,万一主子有啥需要呢?而且她们并不觉得累,等疲惫了不用她说,她们也会上马车的。

    “主子您看,那边就是那边,就是庞家纸行的后门,正跟您招手的就是庞九。”

    “是吗?”探出头,果然看到了那家伙,立马扬手回应,对于此人,她是又爱又恨,明明三个月能成的事,非要拖延个半年,不是水不对,就是石灰粉的量出错,好在他已经摸清了门道,爱的是此人果真不甘于现状,非常刻苦,失败多次,依旧相信她,没起过放弃念头,而且把伙计管教得越来越出色,即使白纸还没出来,庞家纸行的生意也已有起色。

    上个月还给她送来了八十多两银子的分成,看了账目,果然是三七,他三她七,一文钱都没贪。

    就说吧,投资对了的话,啥也不用干,在家等着收钱就行。

    慢慢来吧,白纸一出来,将再也不担心缺钱花的问题,就不知每月收成如何,高,是必须的,至于有多高,这个谁也无法估算。

    “定远王长得可真俊啊。”

    “气宇轩昂,威风凛凛,难怪上官大人如此喜爱他。”

    “可惜了,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

    “我女儿真比那王妃要瘦一大圈,模样俊俏,怎么就没这么好的运气呢?”

    “才说王妃安分了几天,这会又出来招摇了,真能呼风唤雨,落月都一个多月不降雨,如此炎热,她怎么不弄点雨下来给咱们解解暑?这爱说大话的性子恐是改不掉了。”

    “义王成天只知酒醉金迷,哪懂什么降雨?”

    “所以这叫近墨者黑。”

    “我家那口子说什么也不肯来看热闹,说什么怕事情闹大了,王妃无法收场,上官大人会跟着蒙羞……”

    丑奴瞪瞪那些扎堆对着主子马车指指点点的人群,悄悄话就悄悄说,那么大声,也不怕招惹麻烦,若不是跟着主子久了,心性也愈加沉稳,她早过去理论了,没听皇上说吗?能不能降雨,重在有这份心意,都是些什么人啊。

    某女的确听到了,可心境依旧平和,半点郁闷的征兆都没,斜靠着车窗练习如何更帅气的翻转折扇,能到转笔的程度就好了,偶尔吹两声口哨,好不悠闲快哉。

    “主子,您老这种化悲愤为愉悦的本领奴婢是真的心服口服,其实没必要这样,您若不高兴了就跟奴婢说,奴婢不怕出丑,定给您讨个说法,总是憋在心里,会生病的。”丑奴向那一脸笑意的人挑挑眉,她是真不信主子能完全忽略掉他人的恶言恶语。

    堂堂一个王妃,用得着时刻忍耐吗?

    这话也恰好传到了前面几位骑马之人的耳朵里,欧阳释立即凶狠的瞪向那些长舌妇,还当街边多出的路人是为了给他们送行的呢,毕竟是去解决旱情,值得尊重,不成想如此无理。

    端木凌羽不解的斜睨后方,好似因某些原因并未听到人们的议论,因此不明白丑奴此话何意。

    唯有江莫宸翘起了嘴角,仿佛上官楚楚被辱骂多么畅快一样,能不畅快吗?最好全世界的人都天天去劈头盖脸臭骂一顿,看她以后还如何颐指气使,心里一定很难受吧?活该!

    很遗憾的,上官楚楚搔搔发痒的小腿,语气轻慢:“你当我是菩萨人人敬重不成?若不能成功,那他们也没说错,要成功了,态度自会转变,人就是这样,不深入了解的,就只会用眼睛去看,耳朵去听,只有真正了解你的人,才会用心看你,我跟他们又认识,凭什么要求人家在听了我那么多恶劣事迹后,还必须来理解信任我?你啊,气性还是这么大,要学的多着呢。”

    说白了,她过了年少轻狂那个阶段。

    不少能听到的人都心生敬佩,王妃竟能想得如此通透,大度宽广的心胸就是不少男儿都自叹不如。

    端木凌羽也总算明白她为何面对别人的评头论足时不再目眦欲裂,高兴了一笑而过,不高兴了就笑着说句一针见血的话反抗,她倒是会自我开解。

    “她还知道自己作恶多端呢,说得高风亮节,实则满肚子脏水,道貌岸然!”没听到破口大骂,江莫宸虽有失望,可还是不相信一个人转眼间能洗心革面,狗是改不了吃屎的。

    “是,奴婢哪有您懂的那么多道理?”主子都没介意,她有什么好气的?哎,其实仔细想想,主子即便生气又能如何?过去惩戒一顿?那只会让人说得更难听,其实她是个好人,从不端架子,对下人好得没边,是真的改过自新了,为啥就没人信呢?

    某女笑而不语,总有一天丫头们会被她彻底洗脑的。

    真当她自小就这么明白事理?说白了,以前其实也和丑奴一样,特别是初中那会,没少跟人干架,高中时已经明白些许做人的道理,拳头是解决不了根本问题的,大学就更懂得怎么去跟人相处了,后来步入社会,先是自以为名牌大学毕业,更有学到精髓,足以独当一面,便直接就去了老爸的总公司,结果连连碰壁,并给发配到了分公司,还只是个部门经理。

    老爸教会了她没人能一步登天,即便你满腹经纶,有些事光有学问是完全不够,比如怎么处理上司与员工之间的关系,怎么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刚到分公司时,因前面败绩太多,全都把她当作含着金汤匙出生的二世祖,啥都不懂。

    而她吸取教训也太多,已有少许经验,那些人背后议论她,还是很生气,也有当面教训过,直到第一个合同成功签下,发现那些昔日不服她的都开始出言赞美,后面陆续扶摇直上后,那分公司里的人个个都对她鞍前马后,打从心底里折服,当时就明白了想被人尊重,靠什么都没用,身份、能言会道、权势都是扯淡,只有实力才是王道。

    这些人现在瞧不起她,等回来时,就不信还有谁会拿这事来编排她跟阿佑,至于丑,本来就丑,她看到丑陋的人事物同样会这么想,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且不觉得她丑的人也有很多不是吗?

    亲人,朋友,还有未来的恋人,何必总想着全世界只围绕着她一个人转?那是根本不可能的。

    朗朗晴空,骄阳如火,辽阔田野葱葱郁郁,禾苗随风左右摇摆舞动,鸟语阵阵,蝉虫高歌,那望不到边际的官道上,十多辆马车应接不暇,写有‘西秦’二字的旗帜高扬,三名俊逸男子前方引路,探子驰骋着呼啸而过,端木佑笑笑,总算来了,立即扬起马鞭,大喝一声飞奔起来。

    “三哥,你们再不来,我头发都要等白了。”一个人着实无趣,还是跟大伙一起来得愉悦。

    端木凌羽见其玩性都写在脸上,拧眉责备:“六弟,此次前去并非游山玩水,你肩负重任……”

    “知道了知道了,三哥,你最近怎么总爱训斥我?我……我去陪三嫂了。”不想被说教,拉拉缰绳,跟上官楚楚的马车同行,弯腰趴在马背上与女人对看:“三嫂,怎么样?阿佑这身装扮跟这匹马是不是很神气?”先是扯扯自己身上的红黑相间的锦袍,再拍拍肥壮的宝马。

    上官楚楚很给面子的竖拇指:“衣冠楚楚,仪表堂堂,不错不错,马儿也很俊,要不给我也骑骑?”说着就真要掀帘子想往外走。

    可把端木佑吓得不轻,一把拽住女人的衣袖,干笑道:“呵呵,那个,这就算了吧?这马看似精壮,实则体力不济,经不住三嫂这……这傲人的体魄……”开什么玩笑,她一坐上来,自己的爱马岂不是要被活活压死?

    呱呱呱……

    某女忍住想骂人的冲动,虽然她体重不凡,但也不至于伤到他的马吧?两百多斤而已,就不信能给压死不成,他端木佑也没见多瘦,一百八总有吧?都能驮着他奔驰,怎么就不能带着她走几步?臭小子,竟如此小气!

    “算了吧,男人啊,都把车啊马啊看得比媳妇儿还重要,你舍不得给我骑,我还不稀罕呢,回头咱自个儿买匹汗血宝马去。”太没劲儿了,继续跷起二郎腿嗑瓜子赏风景。

    “呵呵呵呵呵!”丑奴掩住嘴低笑,瞧把六王爷给吓的,汗都出来了,一定很爱那匹马吧?

    端木佑不敢再搭话,怕说着说着就无法回绝了,摸摸身下的坐骑,是真不忍心它受到摧残,这可是他一生中最爱的良驹,再说了,他也是为了三嫂好,女儿家家,骑什么马?即便让给她,估计也爬不上来,岂不是要当众出丑?他可是为了保住她良好的形象。

    江莫宸本想大声揶揄几句,可想到那日山中答应过井水不犯河水,于是只好作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