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孽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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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在过去的十几二十年里,有数以万计的知青上山下乡,来到陈川插队。光是程湘他们村里,就接收了近二十名知青。

    尽管这些知青绝大多数都处于适婚年龄,或该嫁或该娶了,可最一开始,他们还期盼着过那么一两年就能够回城里去,因此他们中鲜少有人愿意和当地人结下姻缘。

    然而,一年两年的过去了,除了极少数人通过特殊途径顺利回城,对于绝大多数的知青来,回城的希望越来越渺茫。

    回城无望,摆在他们面前的又是异常艰辛的插队生活,他们中不少人不得不屈服于现实,为了改善生活条件,或是嫁了本地人,或是娶了本地人,又或者是知青和知青结婚。

    本来日子就这样平平淡淡地过了下去,就在几乎所有的知青都绝了回城的念头时,政策竟然渐渐放宽,逐渐允许知青回城了。

    然而,上山下乡的知青成百上千万,这是一个相当恐怖的数字。当这个数量级的人群大规模回城,无疑会对整个城市产生难以想象的压力,吃饭问题、住房问题、工作问题等各种问题亟待解决。

    然而,一时之间解决不了。

    知青本人的问题都解决不了,更何况他们的配偶和子女呢?贸然回去,根本没有办法保障他们的正常生活。

    无奈之下,很多知青只能设法先回城,临行之前,约好,等他/她在城里安定下来后,就回来接家人过去团聚。

    有些知青践行了自己的承诺,有些知青呵呵哒,直接人间蒸发了。

    他们蒸发了,逍遥了,却苦了他们留下的孩子。

    如果知青是和本地人结婚的话,那样还好,至少孩子还有留在本地的父亲或者母亲照顾,最可怜的是父母双方都是知青的,直接沦为无父无母的孤儿。

    要是男孩还好些,要是女孩不是本地人心肠硬,实在是改革开放还没几年,穷依然是农村的主旋律,着实养不起肩抗不动提不得的女孩子。

    程湘他们村的东头有一排砖瓦房,那儿原本是知青的住处,现在里面不住知青了,住着人渣知青留下的“孽债”——几个从五六岁到十来岁不等的女孩。

    这几个女孩基本上都不具备劳动能力,平日里就靠村民接济度日。然而,村民的头普遍拮据,接济能力极为有限,只能保证她们不被饿死冻死,其他的什么都保障不了——女孩的日子极为艰苦。

    杨财庆这条老狗就是看准这一点,偷偷地塞点吃食过去,欺哄不知世事的女孩,使他得以犯下了难以饶恕的罪行。

    这就已经足够卑鄙,足够无耻的了,欲壑难填的他作案的法竟然越来越大胆——最一开始,他还只是找上了他的当“自愿”的女孩,到了后来,他就想要朝始终不肯就范的女孩下了。

    杨梅就是在杨财庆强迫某个女孩的时候下的。

    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杨梅的行为可以算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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