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白衣
薛清灵带着艽去柳屠夫那里买了三斤上好的五花肉,这肉还是苍自己挑的,挑的是最嫩最新鲜的那一块,薛清灵本来只想买两斤的,但是这个家伙不答应,他就只好买了三斤肉,让这只“送信疲累”的白鹰在路边吃了个爽。
跟在薛清灵后面的艽咽了咽口水,这可是三斤肉啊!一大清早就吃这么多???他忍不住凑到薛清灵的耳边声道:“公子,苍吃太多了以后会不会飞不起来啊?”
薛清灵看着苍那“威武有力”的翅膀喃喃道:“应该不会吧?”
苍估计只是像他的主人一样,非常能吃而已。
白鹰苍大快朵颐享受完了自己上好的五花肉之后,脚上一抹油,冲着薛清灵叫了几声,就张开翅膀,开始自己的饭后消食活动了。
薛清灵看着苍消失在天际之后,自己也坐回了马车里,而后车夫赶着马儿前往医馆,等马车在医馆门口停下来的时候,薛清灵带着艽从马车上跳下来,径直走进了回春堂。
一进到医馆里,薛清灵忍不住的四处张望,他沿着过道一路往里走,走过那一排红棕色的药柜,马上就看见了站在书柜前的裴疏,一瞬间,他的眼睛忍不住的亮了亮,薛清灵主动打招呼道:“裴大夫早啊。”
裴疏把一本医书推进去后,听见了背后的声音,便回过头也了一句:“薛家公子早。”
“那边给你和艽留了肉包子。”
薛清灵笑着应了一声“嗯”之后,就带着艽去不远处的方桌上拿包子吃,桌子上蒸笼盖着好几层纱布,把纱布揭开,蒸笼还带着温热的余温,薛清灵从里面拿了一个雪白巧的肉包子出来,嘴里吃着包子,眼睛却不自觉的往另一个方向瞥过去。
他看见书柜边的白衣人把书全都摆回架子上之后,就开始拿着纸笔在桌前端正的坐下,动作缓慢而优雅的研磨,浓黑色的墨汁在对方底下成型,那人提笔沾了墨水,在白纸上誊写医案。
这几天裴疏在医馆里诊治过不少病人,他便在闲暇的时候记录医案,把每一位病人的辩证和用药等情况记录下来。
薛清灵一边吃着包子,一边兴致勃勃的看对方写医案,他都不用站到对方身边去,就能够想象得到对方那一风骨俊逸的字体,实在是好看极了。
坐在他旁边的艽发现他家公子比平日多吃了两个包子,也真是意外的好胃口啊。
薛清灵把包子吃完之后,才后知后觉的发现自己似乎吃多了,有点撑,他站起来,忍着肚子里的难受,开始在医馆的过道上来回踱步。
现在正是辰时,时候还早着,医馆里空空荡荡的,也没有一个病人,当然,普通的病人,也不会这么早就跑到医馆里来。
薛清灵从医馆门口走到后院的桂花树下,而后转身又往医馆里去,终于假装不经意的溜到了那一张方桌旁边去,悄悄放慢了脚步,伸长了脖子偷看对方写了些什么。
他的目光只在白纸上停留了几瞬,就情不自禁的转到了执笔人的上去,对方那一只拿笔的可真好看,根根指纤长且骨节分明,每一根指上的指甲是淡粉色的,指甲下面还有白色的月牙儿。
薛清灵看着看着就舍不得走了,连假装都不假装一下,便直接在对方的身边驻足继续观看。
裴疏早就感觉到那人站在自己的身边,他也不抬头,继续把上的那一页纸书写完成,等写完了之后,就递给旁边的人,“喏,你拿着,好好看,等会儿我考你。”
“啊?”薛清灵一脑懵的接过那份医案,发现就是一份普通的风寒病例后,才安心的舒了一口气。
他乖乖巧巧的拿着那份医案到旁边去看了一会儿之后,才被裴疏叫过去,磕磕绊绊的回答完所有的问题,裴疏听完了他的回答后,点点头,夸奖道:“不错,很有长进。”
薛清灵傻傻的笑了两声,十分谦虚:“主要还是师父教得好。”
裴疏莫名感觉自己被噎了一下。
辛辛苦苦教出来这样的水平,裴老师总觉得心塞塞。
“你不要叫我师父,我可不是你师父。”
“好,还是裴大夫教得好。”
被夸了之后,薛清灵拿着那份医案,又在旁边一个人美滋滋的看了许久,他撑着下巴,心想裴大夫为人真好,而且还很温柔,虽然有时候会有点恶趣味,但在教他医术的时候,不嫌弃他愚笨,总是不厌其烦的回他的问题,哪怕他那一个问题已经问过三四遍了,对方也很有耐心,继续细心的给他解释。
起来,裴疏已经来临安四五天了,这些天对方都待在回春堂里,白日给病人看病,时不时还给他讲解医理
思及至此,薛清灵心里一惊,一股心虚的感觉涌上心头,他突然想起对方刚来的那一天,他还大言不惭的:“裴大夫第一次来临安吧,我从在临安长大,知道很多好玩的地方如果裴大夫不介意的话,清灵愿意带着裴大夫四处逛逛。”
他这句话出去后,却没有实现过,所谓的“四处逛逛”,也只是带着裴大夫在医馆里“四处逛逛”。
这下子,薛清灵就好像热锅里的蚂蚁一样待不住了,他走到医馆门口,仰头看了看天色,忍不住在心底庆幸今天的阳光舒朗,清风徐徐,不正是适合出行的好日子吗?
择日不如撞日,今天就带着裴大夫出去逛逛。
“裴大夫,今天阳光正好,不如清灵带着你一起去看看临安城的好风光。”
裴疏忽然听到他这突然起来的邀请,先是怔愣了一下,而后含笑点了点头,“好啊。”
薛清灵见他答应了之后,马上露出欣喜的笑容,他冲着裴疏道:“裴大夫,你等等我,我去换一身衣服,换完之后咱们就出发。”
撂下这句话后,薛清灵赶紧跑去医馆后面属于自己的换衣间里换衣服,他现在身上穿的这套太寡淡朴素了,适合待在医馆里煎药,却不适合穿出去游玩。
薛清灵待在自己的衣柜前纠结半天,十分懊恼前段时间没有听母亲的话,新做几套样式新的春裳,导致衣柜里只剩下去年的旧衣服最后他挑了又挑后,才终于别有心的挑选出了一套雪白的衣裳,款式和某人身上的那套有些相似。
他快速的换上衣裳,利落的把配饰挂好,又重新把头发梳了一边,绑上发带之后,又缀了几条翠玉流苏藏在墨色的长发之中。
在镜子前照了照,又让艽看了几眼,确认没有出错之后,才推开门往外走。
裴疏在井边站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终于等到了蠢货把衣服换好,虽然他也不太明白为什么出门游逛还要重新换一身衣服,但在看到换完衣服的薛清灵后,心里还是不得不承认,新换的这套衣服比之前穿的好看,确实要更加“盛装打扮”一些。
不仅衣服更好看,人也似乎更加好看了。
起来,薛清灵的衣服真的很多,裴疏在记忆里仔细数了数,发现对方在他的印象中一共有二十二套衣服,几乎每天的穿着都不带重复的跟他完全相反。
裴疏这会儿也在心里寻思着,要不要也去新做几件衣服,不然外人总以为他每天穿同样的衣服且不换洗事实也确实如此,只不过裴疏身上的这套白衣并非凡品,别看他口袋里银钱空空,是个大穷鬼的模样,实际上他穿的这套衣服,却价值连城。
这套白衣是由许多昂贵的稀世材料制作而成,不仅刀枪不入,且不惧水火,更是纤尘不染也就是,这件衣服,穿在身上,其实没有换洗的必要。
也正是因为如此,裴疏才一直穿着它行走江湖。
裴疏这个人吧,以前虽然很喜欢游山玩水,但他却不喜欢“负重前行”,除了一身衣服和一支竹笛,他是半点行囊都没有的,大多数时候钱也懒得拿,所以每次收到诊金,都是能立刻花光,就马上用光光。
重新再回这套白衣,这衣服是出自一位七秀姑娘的中,对方是个能工巧匠,十分擅长制衣,因为裴疏用医术救了对方的情郎,所以她才帮裴疏制作了这样的一套衣裳,在把衣服交给裴疏时,这位七秀姑娘表情十分认真的道:“本来因为你是万花,想给你做一套紫色的衣服,可是不知道为什么,我总觉得你更适合穿白色,喏,你看看,这衣服是不是很符合你的气质,你看它颜色雪白无瑕,不仅刀枪不入,而且不惧水火,更是不染纤尘,是不是特别的不同凡俗?所以我给它取名天仙”
裴疏当场嘴角抽了一下,就不是很想要这套衣服,可偏偏这衣服花费了他很多稀世材料,他又不能不要。
早知道就不找这样的能工巧匠来帮他制作这套衣服,像这类能力天赋出众的人,总是喜欢自作主张。
不过这件衣裳穿上身后,确实十分合适,且方便舒适,裴疏给它换了一个朴实无华的新名字“白衣”后,就毫无心理压力穿着它继续北上洛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