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敌人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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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慕容听到之后真是愣了好一会,然后苦笑着道:“你这样好像不太好啊,品牌的意义我之前跟你过,品牌就是所有,其他的一切都是附属品而已。”

    “我记得,公子过的,我也明白了,品牌才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不过正因为这样,我才想要把这份东西放在公子身上。”

    “为什么?”

    贾富贵叹了口气道:“买卖行,我也经营很多年了,但凡合作,最终都没有什么好处,总会闹掰,然后就是背叛。但我觉得公子的格局很大,不在这的店铺上,您高瞻远瞩,白了,这些将来您未必能看的上,所以公子是不可能背叛我把我踢出局,但我自己却根本不信任自己,我担心某一天把您给踢出去,毕竟这里面的的利益啧啧,真的是大啊!”

    听到这些话,秦慕容对贾富贵有点刮目相看了。

    他并非是一个普通的商人,单纯从这些话里面就能看出来。

    然后轻轻一笑,道:“对了,之前有一件事忘了跟你了。”

    “哦?公子但无妨。”

    “是这样的,我觉得你应该把自己所有的财富都调来,然后在这渭城里面收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现在的行情真的很好。”

    “是吗?”

    贾富贵愣道:“没听过啊。”

    “肯定有私自贩卖的,只是你没有去找而已,不管是家丁家奴,亦或者是某些家财万贯的家伙,总会把一些看起来笨重且珍贵的东西往出卖的。”

    “这为什么啊?”

    秦慕容叹了口气道:“大乱过后,人心思安。这个安,却并非仅仅是安定之意,还有安全。咱们渭城经历了一场火与血的洗礼,这让很多人感觉到很多东西都是身外之物,甚至包括房产地契,只有金银放在里才最保险,也最容易被携带,并且不易损坏,当然,这很短视,可是经历了这场风波的人,很多都会这样短时起来,毕竟太过震撼人心,会改变一个人的三观的。”

    贾富贵想了想,道:“三观什么的我真的是听不懂,但意思我明白了,公子,放心吧,我一定照办!”

    “这可不是为我办事,而是跟你自己有关。”

    “那嘿嘿,就要提前感谢公子喽!”

    “希望你有这种魄力。”

    贾富贵挣扎了一下,然后就离开了。

    他本来是准备把自己三成的家产拿出来做这种事,若是真的赔了,虽然伤筋动骨,但不至于被耗死。

    但现在他改主意了,还是按照秦慕容的法,孤注一掷!

    经商就是这样,有的时候,是需要胆的!

    一个选择,一个结果,便是天上地下的区别。

    每一个成功的商人,尤其大商人,都是在某个选择中做对了,成为了胜利者。

    而更多失败的商人,要么就是没有选择,要么也是选择了,却选择错了。

    不把自己放在赌桌上,永远也无法又出头之日,稳稳当当的去做任何一门生意,好像都不太行。

    就拿姜家来,若非他们家老祖护驾有功,用自己的性命去拼一个前程,精铁生意这种好事怎么可能轮得到他?

    但护驾的人多了!

    活下来的,却寥寥无几罢了。

    拼了!

    他一面吩咐人回大梁城变卖家产,一面在这里用头的钱收购各种事物。

    果然,他惊愕的发现,真的有人在鬼市上卖各种各样的宝物!但买的人却很少。

    这真的是千载难逢的会!

    因为这里面有很多家丁家奴是偷出来东西卖的,冒着生命危险,只为给自己弄几个活钱,这在往常,是根本不可能发生的,就更不要那些明明有头有脸的人家,却让家里人隐姓埋名的贩卖各种宝物。

    甚至里面有些宝贝,只要看到它,就能知道这是谁家卖的!关键是太出名了,根本不可能出那种。

    而这个消息在接下来几天之中,就飘到了大梁城之中。

    立即涌现出无数商贾前来收购各种珍贵物件。

    而贾富贵因为提前有了准备,大梁城中的各种器物各种房产田产变卖的很快,所以出的也快,金钱回拢的也快,这边购买的速度自然更快。

    而随着商贾的增多,这些物件开始提价了,很多商人中的钱财不够,也准备孤注一掷的去卖在其他城镇的财产,却发现有些卖不动!

    能做不动产买卖的人就那么多,贾富贵就在其中占了大头,他卖的那些,已经喂饱了很多商人,让他们收购无力。

    这样一来,贾富贵所占得的先就有大价值了!

    不多,十分之一,渭城开始贩卖的东西,被他收了这么多。

    但若是放在总数是成千上万的商人之中,这个数字就显得太大了!

    他原本就是一个不太入流的商人,在大梁城之中,只能勉强排到中等,但在这一次大肆收购中,他却拔了头筹!这让很多曾经跟他有过交往的商人们都大感不解。

    都觉得这家伙下也太快太狠太果决了吧?并且一击中的!

    至于贾富贵,面对别人的夸奖,表现出足够的谦逊之外,心中更是对秦慕容敬佩的无以复加。

    什么叫做不出门而知天下事?

    这不就是吗?!

    渭城赘婿,行,你们全贬低他,全敌视他,这再好不过,只要自己知道他的好处,自己享受这份好处,那就比什么都强!

    更让贾富贵开心的,是秦慕容不争不抢,闷声发大财,实在是太符合他的口味了。

    当然,在收购珍宝的同时,他还进行着另一件事。

    所谓钱可通神,一番银钱砸下去,货物文牒硬生生多弄出好几个,总算是把两百个人给安排了。

    这些家伙,才十几天的“疗养”,按照秦慕容的三个要求外加一个规定的“磨练”,竟然已经变得大大不同了!

    曾经骨瘦嶙峋的家伙,一个月不到的时间,身上就有了腱子肉,看起来孔武有力的,可比一般的家丁恶仆啥的要可怕的多。

    但据秦慕容所,他们最珍贵的还不是这种身体素质,而是他们的军事素质!

    世间万事万物,都离不开学习和经验,武林高是练出来的,兵王却是打出来的!战场上的细节太多,即便是武林高冲上去,怕也很容易成了炮灰的命。

    而这些从十几岁开始就在战场上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家伙们,才是军队中原本最宝贵的东西。

    并且在秦慕容的认知中,一个军人在三十多岁的时候,才是他最强悍的时期!

    一队两百人的兵王?想想都觉得可怕。

    甚至秦慕容都担心以后虫老要后悔,从自己这里再把人要走。

    不过有这么一支队伍,对秦慕容来是很必要的。

    毕竟他现在也是有敌人的人了。

    而敌人,就是自己救过他命的当今三皇子——李茂贞!

    如果换一个人,有这样的敌人肯定寝食难安。

    但秦慕容却感觉到有点骄傲。

    毕竟前世他信奉一句话,看一个人是否有能力,不要看他的朋友,那个什么物以群分人以类聚的话,其实没啥实操性。而是要看他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