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留下
中午十二点十五。
温怡回家。
张姨做了一桌子好菜, 庆祝温怡第一天开学。
下楼的时候, 沈沐笙和沈沐筝撞到了一起。
兄妹俩非常有默契的。
谁也没提, 一个时之前发生的事情。
张姨的手艺没得挑,无论是家常菜,还是功夫菜, 都是一绝的。
今天中午,她使出了浑身解数。
姑娘果断吃撑了。
趴在客厅的沙发上晕晕欲睡。
温怡折腾了一上午, 累了。
沈沐笙低头看了看时间,蹙眉。
英才和沈家人现在居住的别墅,一个在城南,一个在城北。
相距甚远。
开车走高速,不堵车尚需四十多分钟。
堵车的话, 起码要一个多时以上。
英才下午两点上课。
温怡刚吃完午饭,没多长时间,司机又要接她去学校。
孟师傅开车技术是绝对没问题的。
但每天这么折腾,谁受得了?
想了想,沈沐笙道:“为了一顿中午饭, 来来回回折腾两时,太累, 我回头让丁总给你在英才安排个宿舍, 中午别回家了。”
温怡听到沈沐笙的话, 奋力睁开眼皮。
“阿笙,我,我不要……”
温怡摇着脑袋, “我不要。”
她扯了扯沈沐笙的袖子,“我没问题的,我不要住校,住校,就见不到阿笙了。”
“谁见不到我了?”沈沐笙好笑地看着温怡,“只是让你中午轻松一点,学校食堂不错,离公司也近,沈沐筝还在英才那会儿,他是住校,我走读,中午我们俩一起吃,有时候在学校食堂,有时候去公司的员工餐厅。”
“给你在学校留间宿舍,你要想见我,比现在方便,ICS的大楼离英才挺近,你要是中午在学校,我还能接你放学呢。”
“是这样吗?没哄我?”
姑娘咬着下唇,目露怀疑。
沈沐笙揉了揉温怡的头发,“哄你做什么,你忘啦,我平时中午都不在家吃饭,以后你就算中午回家,也见不到我呐。”
温怡露出懊恼的神色。
她确实忘记这件事了。
这段时间,中午阿笙都在公司不回家。
“那,那听你的叭。”
姑娘努力睁着困顿的眼睛,奶声奶气地道:
“你得哦,我要是住校,中午你会接我放学的,这几天,你都不在,我可想你了。”
沈沐笙被温怡可爱到了。
她揉着温怡的脑袋,“娇气包,我答应你,只要我不忙,我中午就去学校接你放学,直到你交了新朋友,不想要阿笙陪你,嫌阿笙烦的时候。”
“不会,不会有那么一天的。”温怡结结巴巴地道。
“我永远,永远也不会嫌阿笙烦的。”
“我最喜欢阿笙了!”
沈沐笙笑了,她勾了一下温怡的鼻尖,“我也喜欢可爱呢!”
-
诚如沈沐笙所言。
十分钟后,孟师傅出现在大门外。
来接温怡去学校。
此时,姑娘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
她觉得自己刚到家,屁股还没有坐热沙发,又要去学校。
真是太虐心了。
“孟师傅等我一会儿,我上楼换件衣服,和你们一起走,我去公司。”
沈沐笙捏了一下温怡的脸,“去洗把脸,精神精神,待会上车再睡。”
“阿笙也要一起走吗?”
温怡看着沈沐笙上楼的背影,忍不住问道。
沈沐笙笑吟吟地回头:“是呀,你不是怀疑我坑你吗,待会让你看看ICS大楼在什么地方?”
温怡红了脸,嘟囔着,“我没,我没有不信。”
客厅里等人的孟师傅,忍不住问道,“温怡姐,你和大姐了什么?我听到公司和学校?”
“啊,没什么,阿笙告诉我,公司离我们学校,比家离我们学校近,是这样吗?孟师傅?”
姑娘仰着头,看向孟师傅。
孟师傅咧嘴,哈哈笑起来,“那是当然啦。”
“那我路上怎么没看到呢?”
温怡睁着大大的眼睛,十分诧异。
孟师傅大笑:
“温怡姐当然看不到了,因为不在一条路上,英才离公司确实不远,温怡姐想要路上公司,需要绕一段路,今天大概是不行了,晚上放学的时候,我可以带温怡姐转一圈。”
到这里,孟师傅语气有些骄傲:“咱们公司可大了,楼特别高,温怡姐绝对能看到。”
“是这样吗?”温怡眼睛亮晶晶的,“谢谢孟师傅,我去洗脸了!等我一会儿啊,马上出来!”
姑娘心花怒放地跑到一楼卫生间,随便洗了把脸,脸没擦干净,又冲了出来。
就在这时,换好衣服的沈沐笙下楼。
她穿着白色职业装,手里提着一个电脑包,刘海扎了上去,露出光洁的额头,看上去干练又美丽。
脸上水渍未干的温怡,呆呆地望着下楼的沈沐笙,眼神呆滞又迷离。
——阿笙,阿笙好好看。
姑娘傻乎乎的,表情很是可爱。
“看什么呢,走啦。”
“哦,哦,好哒。”姑娘结结巴巴地道,跟上沈沐笙的步伐。
-
送温怡去学校后,沈沐笙让孟师傅送她去公司。
如今的沈沐笙,天天来公司报道,在ICS大楼办公的员工,已经不奇怪“大姐来公司”这件事。
“沈董助好。”
“董助中午好。”
沈沐笙身材高挑,人漂亮又有气场。
人群中,就是最亮的一颗星。
前台姐姐经历过遗忘大姐职称后,发誓要好好表现。
每次见到沈沐笙,职称喊得响亮又清脆。
——大姐,康康我,我记住了您的职称呢!
每一个前台姐姐,都期待得到沈大姐特别的关注,可惜,大姐除了点头,什么回应都不会给。
真是,好冷淡一女的。
ICS的公司群,每到上班时间,就会有员工八卦一番沈沐笙——
【“咱们大姐真的好漂亮,刚刚我和咱们大姐了一个照面,她向我走来的时候,真是美到我窒息,明明董事长和丁总都是普通人,可大姐真的好漂亮!”】
【“卧槽,你对着丁总那张脸,拍着良心丁总普通人?你看看身边四十五岁的妇女都长什么样?!丁总气质温婉,端庄大方,哪里普通了,就是咱们董事长,也比同龄大爷出挑好多,咱们大姐,妥妥是基因好,好吗?”】
【“基因好+1,咱们大少爷也好看,大少爷年会来公司,和我乘一个电梯,我当时脸都红了!”】
【“长得比你好的人,还比你有钱,我柠檬了……”】
【“柠檬+1”】
……
虽然沈沐笙升职为董事长助理。
但ICS大部分员工,关注点还停留在沈沐笙的外貌和身份上。
更准确一些,公司大部分员工,认为ICS的大姐,还不具有让他们讨论能力的资格。
毕竟大姐年龄在那儿放着,还是个孩子呢。
-
被大部分ICS员工,盖章为“孩子”的沈沐笙,却在短时间内,得到了公司大BOSS,沈长河的信任。
在沈沐笙正式成为ICS集团副总前,几乎呆过ICS海外公司所有部门。
这也就造成,沈长河眼中的沈沐笙特别好用。
比他高薪聘任的几个海归,还要好使。
交给她什么,都能直接上手。
都不用交代第二遍。
沈长河看着漂亮地账目表,由衷地感慨,“都女儿是父母的棉袄,真是一点也不错,好久都没有这么轻松过了。”
“哎,早知道你这么能干,我就早把你调到身边了,让你看了这么长时间的复印机,亏了。”沈长河语气带着几分炫耀。
“你干脆别出国了,留在国内吧,F大挺好,你哥学计算机,你就报个工商管理,或者电子科技,怎么样?”
沈长河笑眯眯地看着女儿,这当然不是他的真心话,他只想试试女儿,会不会被突如其来的惊喜冲昏头。
“不怎么样。”
沈沐笙面无表情,“我出国和这个又没什么关系?”
“怎么没关系,你留下,爸爸把公司交给你,怎么样?”
沈长河的语气充满诱惑。
沈沐笙抬头,嘴撇向一边。
压根不相信父亲的许诺。
“怎么,不相信?”
沈长河饶有兴致地看着女儿。
闺女像足了他年轻的时候。
沈长河压根不信,他的女儿会没有野心。
沈沐笙懒洋洋地道:“呵呵呵,想把公司给我,何必等到我大学,现在就行,让法务部起草一份股权转让书,一式三份,我也不要求你把公司所有股份转给我,百分之二十就够了,我们签完合同,回去我就撕了录取通知书,百分百留国内,怎么样,沈董?”
“……”
沈长河被自己闺女噎住了。
他完全想不到,女儿会给出这样的答复。
“你……”
沈长河哭笑不得,不知道该什么好。
真是,自己挖的坑,把自己埋进去了。
就在这时,沈沐笙开口道,“我确实是对公司很感兴趣,也确实是势在必得,但不是现在,我知道我自己吃几碗饭,爸爸用不着试探我,没用。”
“你看,公司是个人都知道,我爸爸是沈长河,我妈妈是丁舒娴,你问他们我叫什么,他们八成会答沈大姐。”
“在他们眼中,我只是比他们会投胎,现在是,我要继续待下去,以后也是,只要您还在位置上待一天,我每一项决策,都会被认为是父母的手笔,所以,我一定要走。”
“再了,您真想让我留下吗?”
沈沐笙笑眯眯地看着父亲。
将军!
沈长河望着自己的女儿,久久不话。
沈沐笙也没有话,她站在父亲的办公桌前,静静等待父亲的恢复。
待市场部经理敲门,沈长河才缓过神。
沈沐笙知道,自己大概率等不到父亲的答案了。
她笑了笑,回到自己的办公桌,继续为公司来年宣传制定新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