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6章
沈沐笙带着温怡去隔壁市转了一圈。
五一“黄金周”随便一个景点都是人山人海。
温怡在景点附近吃了很多价格不菲、分量不足, 看起来美味, 吃嘴里非常不可的“当地特色”。
路上,沈沐笙和温怡还遇到两个拿着纸条,比比划划的外国人。
在沈沐笙的鼓励下,温怡鼓起勇气主动和对方攀谈。
不仅帮着对方找到了他们想要去的地方, 还与对方交换了“脸书”账号。
温怡开心极了。
英才有自己的外教, 每星期至少有一堂英语课来自外教。
但因为是与隔壁班合上的大课,温怡并不敢主动和外教对话, 她怕隔壁班的同学笑话自己的口语。
这是温怡目前来, 为数不多与外国人交流的经历。
还是她主动的!
姑娘高兴的不得了,一直很兴奋。
她的英语可是老外亲自盖章,纯正!
(*^_^*)!
沈沐笙颇为好笑, “至于么, 你英语不是很不错吗,我听高老师了,你现在的英语水平相当可以,词汇量也很不错,已经可以看英文著作了。”
“还不够呢, 我……”
温怡反驳道,她似想起什么,将自己原本想要的话咽下去。
她可是有大计划的人,决不能露馅。
沈沐笙揉了揉姑娘的头发,真是可爱死了,“好吧, 好吧,有上进心是好事儿,反正五一之后,你们就要期中考试了,到时候看你成绩。”
温怡:……
阿笙真是好讨厌哦,人家都忘记期中考试的事情了,还要提醒人家,好扫兴哦~
姑娘被沈沐笙的一句话,击的垂头丧气。
哎,学生党的人生,真是好艰难呀。
-
温怡黄金周玩了三天半,宣布在家休息。
她玩不动了。
我们国家幅员辽阔,景点和景点的距离,也格外遥远。
他们这次旅行,没有开车,所有的景点都需要两条腿跑着去。
温怡觉得自己走不动了。
她就要在家里窝着游戏,哪里也不去。
老人们很高兴,孩子们不出门,就有更多时间留在家里陪伴他们。
他们喜欢孩子们在身边的感觉。
黄金周的第五天。
沈沐笙的外婆,丁老夫人散步的时候,捡到一只刚满月的猫。
刚满月,也是宠物医院的大夫的,猫又瘦又,一副发育不良的模样,看起来真不像是已经满月了的猫。
丁家养着猫狗鸟,丁老夫人并没有那么多精力照顾猫,便将猫送到了隔壁亲家,托沈老夫人代养。
沈老夫人是很喜欢猫的,可沈老爷子对猫毛过敏,本人对猫也不太感冒。
猫绕了一圈,又绕到了丁家。
猫实在是可怜,它似乎饿了很久,身上还长着藓,骨瘦嶙峋。
要不是发出喵呜喵呜的叫声,根本看不出这是一只猫。
丁老夫人倒是不介意家里多一只猫,丁家的金毛也不是很在意。
金毛饶有兴致地围着猫嗅来嗅去,看上去还挺欢迎的。
唯一不开心的,似乎是丁家的“原住民”。
丁老夫人有一只漂亮的英短。
原住民是年后刚搬到丁家的,短短几个月赢得了丁家全家上下的喜欢。
沈老夫人也喜欢这只猫,时不时到丁家串门,逗弄一下猫。
英短平时脾气不错,活泼粘人还可爱。
但看到猫后,却露出攻击的姿态,不欢迎的姿态显而易见。
丁老夫人有些为难,她并不算是爱猫之人,英短也是家中辈送来陪她解闷的。
家里有猫有狗有鸟还有鱼,都是别人送的。
家里动物已经足够多,已经相处了几个月的英短猫肯定比刚刚捡来的野猫分量重。
可猫这样,要是现在将它丢掉,肯定活不了了。
送走短时间又不可能有人接手,要知道猫看起来并不健康,也不像是品种猫的样子。
当然了,丁家要送出去的猫,肯定有人愿意接手。
丁家背靠长舒集团,丁老夫人是长舒集团丁总的母亲,沈董的丈母娘,为了利益,也会有许多人抢着收养这只猫。
可丁老夫人不想给别人借题发挥的机会,谁知道收养猫的人,是真的喜欢猫,还是想借着猫从女儿女婿那谋得好处?
来也巧,正在丁老夫人不知拿猫如何是好时,温怡和沈沐笙回来了。
温怡是喜欢动物的。
农村养猫养狗的不少,温怡时候家里也有一只猫,但那猫很老了,温怡六七岁的时候,老猫便不在了。
温怡从保姆口中知道她们走后“丁家猫主子暴怒始末”,动了恻隐之心,主动提出让保姆将猫放到她的房间,由她来照顾。
保姆犹豫着,不敢答应。
猫身上有猫藓,万一传染了温怡姐怎么办?
事实上,温怡见到的猫,情况已经比刚捡来的时候有所好转。
丁老夫人虽然犹豫着要不要将猫送走,但该做的事情,一样不少。
温怡见到猫时,猫已经做过一轮检查,上过药,驱了虫,精神也比前两天好上百倍。
只是仍然瘦瘦柴柴的,像埃塞俄比亚的难民,大大的脑袋,支撑着孱弱的身体。
沈沐笙一直以为,自己不算特别有爱心的人,但见到这只猫后,也忍不住蹙眉头。
这猫看起来太可怜了。
它本来就因为枯瘦看起来有些诡异,又起了猫藓,身上的毛被剪得一块一块的。
斑驳的毛发加上消瘦的身形,让猫可怜又诡异。
也怪不得姥姥如此犹豫,在精力有限家里也不缺动物的前提下,还在斟酌要不要留下猫。
“阿笙,我听保姆,等猫养好了可能要送走,那……我可以照顾它吗?”
温怡声问道。
沈沐笙想了想,道,“我倒不反对,你可以电话问问你沐筝哥,还有张姨的看法。”
“那阿姨叔叔呢?”
温怡犹豫着,又问道。
“依我对他们的了解,他们应该不会反对,不过你确定你要养它?养猫很麻烦的,尤其是这种病歪歪的家伙,你得铲猫屎,还得给它定期驱虫,等它大一些,你还要带它去做绝育手术,它不是品种猫,性格怎么样不好,你马上就要会考了,确定自己可以在养它的同时,兼顾课业吗?”
沈沐笙平静地看着姑娘,没有盲目地鼓励姑娘收养这个生命,而是劝温怡慎重。
其实依照沈家的财力,别一只猫,就是一百只猫也是养得起的。
可保姆来养和自己养完全不是一回事。
沈沐笙猜想,温怡想要一只属于自己的可爱。
可野猫的性格不稳定,谁知道它长大是个什么性格?
沈沐笙有不少同学也养猫,有些猫时候软乎乎的,长大了简直就是“夜叉转世”,对人又抓又咬又挠,脾气坏得不得了,完全就是“养不熟”的“白眼狼”。
谁能保证这可怜兮兮的东西,未来不是一只“夜叉”?
果然,沈沐笙一,温怡便犹豫了。
她并不是退缩了,而是怀疑自己是否可以养好这个家伙,胜任“铲屎官”一职。
毕竟她从来没有养过这么的猫咪。
想了想,温怡道:
“那可以先让它在我屋里待两天,让我适应适应吗,我要是养得好,就留下它,我要是养不好,就让姥姥送它走。”
姑娘提出了自己的折中方案。
沈沐笙笑了,“可以啊,我想大王应该会高兴的。”
大王是丁家的原住民,这两天对“家伙”虎视眈眈的英短猫。
保姆,自从家伙来到丁家后,大王的脾气一天比一天差。
她们要时时刻刻盯着大王,防止“命案”的发生。
沈沐笙将温怡想要收养猫的事情告诉了姥姥爷爷。
丁老夫人是挺高兴的,温怡是个好孩子,一定会对猫很好的,但高兴的同时,又有些担忧,“外面捡的野猫,身上还有猫藓,不会传染温怡吧。”
和猫比起来,丁老夫人当然更担心人。
“不会,让她注意点就行,她想养,这就是她的事儿,最近两天,我们又不出去了,让她试试吧,她不行会直接的,要是能养,这猫我们就带走了。”
沈沐笙直白地道。
丁老夫人听到后,点点头,“好吧,让温怡试试吧,不要让她逞强。”
“她心里有数的,姥姥放心吧。”
就这样,猫转移到了温怡的房间。
温怡的房间平时是关着门的,大王进不来,自然没办法“伺机作案”。
温怡得到了猫后,整个人都扑到了猫身上。
她严格按照医嘱去照顾猫,还从网上找了许多资料,方便自己更好的照顾猫,沈沐笙也会过来帮忙。
来奇怪。
沈沐笙对家伙不差,沈总还不至于没品到欺负一只猫。
可比起自己,猫明显更依赖温怡。
温怡照顾了猫一天,猫就会在温怡身上“踩奶”了。
温怡很惊喜,她高兴的不得了。
“阿笙,你看!”
猫在蹭温怡的手指头,发出愉悦地咕噜咕噜声。
皮毛斑驳,骨瘦嶙峋的猫,眼神清澈柔软,仿佛眼前的女孩就是它的全世界。
沈沐笙望着阳光下,满脸灿烂的温怡,心里升起一些很温柔的念头。
也许,温怡真的找到了属于她的喵星人。
-
就这样,猫留在了温怡身边。
黄金周的最后一天,沈沐笙联系上一位刚好在附近出差的青果员工,带上猫厚着脸皮向自己的员工蹭车。
先不“老板带着宠物蹭车”这件事多么的令人不爽,就沈沐笙这个行为,足以让她登上“八一八我的奇葩老板”之类的公众号。
沈沐笙和温怡做了很多措施,包括猫半路发现陌生的环境,产生“应激反应”后如何应对。
两人搜索了很多很多,到头来统统没有用上。
这一路顺利的超乎想象。
猫睡了一路,连沈沐笙为它“蹲茅坑”准备的猫盆盆也没有用上。
亏沈沐笙想了一堆为猫主子“把屎把尿”的方法。
遇到一个老实懂事的猫毫无用武之地。
对于猫,沈家人的注意力更多放在了刚刚回家的温怡和沈沐笙身上。
相比之下,猫本身并没有得到多少目光。
尤其是张姨。
虽然她早就知道温怡会带回家一只病猫,但猫的状态,已经远远超过张姨对“病猫”的想象。
“这也太了……”
张姨将想得话咽下去。
老保姆觉得猫状态很差,病歪歪的,瘦得一把骷髅,很难养活。
沈沐筝倒没想这么多,他只是单纯觉得姥姥捡回来的这只猫有点丑。
他长这么大,从来没见过这么瘦这么丑的一只猫,就像魔法世界里的“家养精灵”,只剩一颗大脑袋了。
“家伙有名字吗?”沈沐筝问道。
温怡摇摇头,“没想好呢。”
“我想了一个。”沈沐筝慢吞吞地道。
“嗯?”
“霸王,你怎么样?”
姑娘惊讶地望着沈沐筝,你确定要给家伙起名叫“霸王”?
这可是我见过最弱的霸王了。
一旁的沈沐笙嘴角抽搐,她隐约get到沈沐筝起这个名字的点。
但愿沈沐筝不要脑子一抽,将原因出来。
沈沐筝就算再傻缺,也不太可能干这种事情。
不过第二天,姑娘还是知道了霸王的意思。
而且揭晓谜题的,还是一个大家想不到的人。
“这猫叫什么?”
沈董惊讶地望着病歪歪丑哈哈的“秃猫”,他从未见过如此丑的猫,跟外星人似得。
“还没想好呢,沈沐筝管这猫叫霸王。”
沈沐笙凉凉地回答。
下一秒,沈董脱口而出——
“霸王?霸王防脱?”
温怡“嚓”一下看向沈沐筝。
沈沐筝则面露尴尬,亲爹!
沈沐筝淡定地给猫喂了一点羊奶。
嚯!
不错嘛,沈董,拆儿子的台很6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