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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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伤人案件和凶杀案完全不同。前者的伤口已经包扎上药处理完毕,而后者的尸体则可以随意摆弄。

    死人无需开口,身上的各种痕迹便可以给人答案,而活人则要麻烦的多。

    福尔摩斯先生不能从伤口上判断凶的心理状态,而且受害者目前还晕着,身上的衣服之类的东西全都换了下来。案发现场经过雨水冲刷,也洗掉了大部分痕迹。这些都对案件进展造成了相当大的破坏。

    以往非凶杀案苏格兰场根本不会找他,但这一次,他却主动要求来看一看。

    和昨天那位女士袖子上的头发颜色长短一致,显然这就是昨天推理的那位对她有着爱慕之心的学生。

    半夜出门,刀上全是他自己的指纹,显然他是跟人有约并且打算杀人。

    地上的血迹被雨水冲刷了大半,但留的血并不算多,显然凶一开始就不打算杀人,而是有目的地下。

    约人出门,伤人而不杀。

    这个年纪不太可能知道什么大秘密,也不是什么密谋。

    报复?

    被凶拿出来看过,聊天记录上空荡荡一片,什么都没有。

    干净利落,却有两个人的处理痕迹。

    电脑高,水平至少和他不相上下。

    很明显,这个男孩以为约他出门的是另一个人,而那个人可能得知了他的秘密,所以他打算先下为强,动杀人。结果约他来的另有其人,疑似报复。

    那么,大概是这个男孩曾经对凶做过什么,而这个秘密被人得知,甚至很有可能一开始他就是被那个人所引诱的。

    受害者深更半夜带刀出门,目的明确果决,并不是第一次意图杀人了。

    而凶则更为狠厉,对人体构造了如指掌,深谙折磨之道,在受害人几乎全废的情况下,却毫无生命危险。这其中的冷酷,甚至是司空见惯,不知道是见过多少血才能有的。

    夏洛克可以肯定这个人的医学造诣很高,而且精通刀法,却不仅仅是熟悉术刀而已。

    原本他觉得这个案子和那位女士脱不开关系,毕竟实在是太巧合了。

    那位女士在平安夜那天晚上高烧住院,还有食物中毒现象,第二天受害者就组织几位同学一大早上门来看她。受害者对那位女士怀有爱慕之心。

    夏洛克不得不大胆推测,中毒并非偶然,而是有预谋的。

    这背后很可能还藏有一个人。

    那么一切线索都找到了原因。

    她在开学的第一天终于得知了某个秘密——什么秘密?当然是对方意图谋害自己的秘密,所以她非常警惕——显然那些心理学的书籍并非摆设,这一点从昨天的见面他就已经看出来了。

    还有那些简陋但非常新的化学仪器,检验什么?毫无疑问,是毒*药!

    不,不对。

    夏洛克拍了拍自己的脸,阻止了自己的逆向思维。

    这一切都是在他认定对方是凶的情况下反推所得到的,但显然还有一些不通的地方。

    比如,一个精通刀械的人,上的茧子不可能只在指腹,但那位女士的掌心绝对没有任何执刀的痕迹,根本不可能控制着划出那么精准的伤口。

    那位女士从到大无犯罪记录,从学习钢琴,乐于助人,平平淡淡地长大,成绩优良,教养良好。虽然在几年前父母车祸离世,但她并没有太过消沉,而是很坚强地振作起来。交往过两任男友,后来和平分,一直单身。

    普通人,并没有表现出对医学的兴趣,也没有表现出超高的智商。

    但是又有不通的地方——尽管只见过三次,但那位女士显然不太喜欢狭的房子。

    她想过更优渥的生活——这是人之常情,以她的聪明才智本来也足够赚到更多的钱,根本不必屈就于这的学校和薪水,以至于不得不忍受讨厌的合租室友。

    夏洛克的眼神非常亮,这是他发现一个新的谜团之后一贯的表现,整个人都振奋起来,昨晚灵异事件带给他的颓废一扫而光,他对这个世界的秘密充满了好奇和探索欲。

    什么都不能阻止一个侦探对于解谜的热情!

    鬼魂也不行!

    侦探先生为这个案子花了两天时间,不眠不休却仍然没有结果,完全忘记了自己还有另一个委托人在等着。

    伊莎贝尔每天吓得要命,终于在邻居的投诉和房东太太委婉的赶人面前收拾东西——搬到了大侦探隔壁。

    现在看上去夏洛克大概是不会住到贝克街22b了,那她也没必要跟那只鬼死磕,毕竟她的目标一直都是人,而不是一栋房子。

    感谢上帝,非明这几天天天听伊莎贝尔和那个系统争吵,听的耳朵都起茧了,终于可以清静了!

    而那个一看就很麻烦的侦探在带警察搜过她房间一次之后,也再也没有来过。

    非明享受着终于平静下来的生活,认认真真把那只男鬼超度了,顺便还提着果篮去医院看望了她的学生,表达了一下忧思。

    再之后,她就一边育人子弟,一边寻找高薪水的工作。

    实话,这么多世界过去,她还是最喜欢医生这个职业,但眼下她接了别人的人生,也不妨尝试一下当个音乐家。

    名声这种东西,总是需要慢慢积累的。

    多考几个证啊,进修啊,比赛啊,甚至她还有考虑过要不要当个明星。

    现在这个世界,开花店可不像以前那么好赚钱,倒是明星是个不错的职业。可是她转念一想,一个伊莎贝尔就够吵的了,当明星有那么多粉丝,岂不是要吵翻天?

    非明根本没有考虑过自己会不红的可能性==

    人穷不能志短,何况如今也还没有到过不下去的地步,她也就不怎么着急了,一步一步慢慢来,先把底下这一批学生的音乐素养搞起来再。

    然而计划中总是难免出现意外。

    根本没过几天,她下午刚刚下班,等到学校里的学生差不多走光了,才不疾不徐地拿着两本乐谱出来,和身边的女同事挥作别,顺便给了门口的保安一个笑脸。

    原主是一个很温和的人,而她附身的人,除了神乐之外都十分善良。

    非明也不知道自己算不算善良,但偶尔的笑脸她并不吝啬,有人需要帮助她也愿意施以援。当然,她也绝非滥发好心,别人有胆子惹她,她也自然会还以颜色。

    总体来讲,和原主基本上没什么出入,别人也看不出区别。

    非明漫不经心地散着步,脑子里思考着明天的教学内容——即使音乐只是选修课,但她有必要对自己的学生负责,包括莱恩。

    她教导他做人了。

    就在这个时候,余光里有一辆黑色的汽车慢慢靠近,有目光专注地落在她背后。

    非明的包里放着她晚上枕头下的那把刀,无论什么事都是不会害怕的。因此她便全当自己什么都没有发现,不动声色地抄了路,走到人少的地方。

    那辆车果然稍微加快速度,跟了上来。

    几乎是在对方停车的一个瞬间,她经过车,而车门则恰好打开,拦住了她的去路。

    非明淡定地将一缕头发别在耳后,没办法,她不喜欢把头发扎起来,就喜欢这样披着,尽管有点麻烦。她对着下车的司笑了笑,“请问有什么事吗?”

    身为一个司,身材却十分魁梧,光看那一身气质,也知道不是普通人。

    保镖?特工?特种兵?

    “虽然冒昧,但我们先生想见您,请这位姐上车。”

    非明摇了摇头,“抱歉,我还要赶回去吃饭,下次吧。”

    她抬起步子就想离开,然而被对方拦住了。

    非明弯起一个笑,“你家先生为什么不自己来见我?这样让一位女士去见他,不觉得太失礼了吗?”

    司:“请您上车。”他的语气变得强硬,明摆着不容拒绝。

    非明忍不住皱起了眉。

    然后她一抬,用了点巧劲,几乎是在对方还没有反应过来的时候就已经制住了他,转眼间就把他塞进了车里,然后“嘭”一声关上了车门。

    她嘟囔着:“中国有句话的好,敬酒不吃吃罚酒。”然后她笑了一声,对车里的人:“帮我带句话给你们先生,中国话,‘滚犊子’。”

    “好走,不送。”

    完这句总结语,非明若无其事地拍了拍袖子,就提着她的包慢慢走远了。

    在监控器里看完全程的大佬:

    他此刻的心情和非明第一次见夏洛克的心情微妙的重叠了——哇哦,好大的狗胆,好久没有人敢这样对我了。

    在椅子上转了一个圈,男人伸打开了另一个几天之内看过数遍的视频。

    视频里放着的正是那天晚上的景象——刀光如影,血色如花,然而原地除了受害者空无一人,只在最后,闪过一个虚幻的宛如幽灵般的人影。

    黑色风衣,黑色雨伞。

    纯白的套,还有银灰色的头发。

    作者有话要:  哈哈哈哈,滚犊子!!

    认真讲,我想怼麦考夫很久了!所有同人文里都要来这么一遭,个控制狂!

    这里我想一下关于女主的事情。

    首先,非明智商高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她用来吸收各种知识,却懒得布局什么的。当然,那些阴谋诡计她都看得穿,只是懒得自己动脑子去操这份心而已。

    其实从很久以前,一直到这个世界之前为止,都是以力量为主,追求力量的,所以可能这个世界里不怎么看得出来女主的聪明才智。

    事实上他就喜欢这么简单粗暴的行为方式,偶尔迂回地几句话是逗个趣,长期费脑子她才受不了呢!

    女主的武力值在这个世界几乎是个bg,而且各种能力也很诡异,总之麦考夫虽然想弄死这个不安定因素,但他没有把握,而且夏洛克对女主很感兴趣,麦哥投鼠忌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