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整合
审讯工作,冯霖和时佳仪都不打算参与。
毕竟嫌疑人太多了,一个个的审讯过去,时间根本不够用,而只审讯一两个的话,与都交给下边人又没太大区别。
因此,他俩干脆负责指挥,碰到实在无法攻克的,再利用耳进行指导。
但,审讯的过程比他们想象中来的还要顺利的多。
或许是处于囚徒博弈心理,想争取到立功会从而从宽乃至减轻刑罚,也或许他们的意志力早已被毒品摧残殆尽,更可能是二者兼有。
总之,审讯员基本都没怎么用力,这些嫌疑人就统统都招了,有问必答,没问也想把自己知道的东西统统吐出来,招的那叫一个干脆。
就连俩跳楼扭伤了脚,经简单处理后送进审讯室中的凶徒,也乖乖伏法认罪了。
三个钟后,会议室。
冯霖掏出一根烟,但没点,只横在鼻子面前刮了两下,闻闻烟草的味道,随后便用两根指夹着烟头,在中揉捏。
时佳仪斜了一眼,问道:“怎么不抽?”
他正想着事儿,在脑海中整理着经审讯汇总而来的线索,听见问题,还没来得及细思便本能的脱口回答道:“你不喜欢烟味。”
“”时佳仪沉默片刻,轻轻摇了摇头:“想抽就抽吧。”
“不了。”他这才反应过来,左一握,将烟揉碎,随扔进纸篓中,道:“咱俩讨论下吧?”
“好。”时佳仪颔首:“你。”
冯霖先将收集到的线索在脑海中整合一遍,再出口告诉时佳仪,后由时佳仪提出问题或建议,指明方向,这么个流程,早已形成习惯,成了他俩的默契之一。
这一次,自然也不例外。
“通过审讯,”他:“主要掌握了几条线索。”
“首先,就像刘志山的,咱们面对的团伙,并非是单纯的‘砍党’匪徒,而是个较为复杂的有色团伙,其‘产业’涉及方方面面。”
“其次,该团伙在规模上,似乎并不算大。”
“据交代,两个皮条客,底下的失足妇女加起来只有七人,而且‘质量’并不高,年纪偏大且身材不好,做一次‘生意’收两百到五百不等。”
“而三个贩毒的混混,加起来每月也仅仅只有两公斤多的毒品配额,除了自吸外,平均每人也就只有七八个稳定‘客户’,月均收入也就三五千。”
“从这方面看,他们都只是个角色而已,但事实却并非如此,至少,他们在团伙中是有一定地位,可以直接和‘老大’对话的。从这方面看,团伙规模应该很才对,不可能犯下这么大的案子。”
“再次,有个蛮有意思的现象,这些嫌犯都来自同一个乡镇,乃至直接便是同村人,他们的‘大哥’也是他们同县老乡。很明显了,这是一伙以地域为维系而捆绑在一块的涉黑犯罪团伙。”
“他们也符合这类团伙的大多数特征: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年龄大不等,最大的四十有余,最的才刚满十六;走上犯罪道路前多为社会底层人士,或者干脆是被同乡从老家骗出来的。”
“平时,他们很讲哥们义气,口口声声为兄弟两肋插刀,也因此,他们虽然负责不同的犯罪区块,但却仍旧时常聚在一块,吸毒吹牛睡女人。但真的出事,立马做鸟兽散甚至互相捅刀子,就比如现在,相互‘出卖’。”
“另外,该团伙内,也分为五个派系,各派系人数相近,彼此关系有的还不错,有的则矛盾重重,看对方不太顺眼——各派系是以所属乡镇为依据划分的,一乡一派,他们大哥平时也比较倾向于自己乡镇那一派。”
“最后,剩下八人,对自己砍抢劫的罪责供认不讳,并指出了自己屡次作案的时间、地点,再有凶器为证,应该是可信的。其中俩——就是跳楼那两货——上有人命,而且都不止一条,同时是该派系话事人。”
“据交代,他们共杀害婴幼儿三人、妇女两人——皆是被拐受害人。不过他们这个派系并不负责拐卖妇女儿童,这是他们大哥直属派系的活。但为了控制各派系,大哥要求各派系话事人都得有人命作为‘投名状’。”
“哦,到这里,补充一点。皮条客下的失足妇女,大多都是或诱骗或劫持而来,卖不出去的,或者他们大哥舍不得卖的,或者风声比较紧不好出时,便会强制注射毒品以控制住她们,胁迫她们听从命令卖银。”
“基本上,就这些。”
时佳仪便分析道:“总体来看,他们供述清楚,条理分明,逻辑上没有太大的矛盾,应该没谎。但显然还有所保留。”
“最明显的,以该团伙的规模和人数,不可能在短时间内犯下上百桩砍抢劫案。而且,统一砍器、乃至统一培训歹徒摩托骑术及砍人技巧等,也不像是个团伙会干、能干的事情。”
“另外,聂队及聂队父亲的案子,袭击我俩的歹徒,伪装车辆失控肇事的司,与他们似乎也没有什么交集。而且同样的,以该团伙的能量还促不成办不到这些事儿。”
“从这方面考虑,我倾向于认为,这些嫌疑人口中所的团伙,其实也不过是背后犯罪集团的其中一个派系罢了。”
“嗯嗯,我也这么认为。”冯霖大点其头。
时佳仪斜他一眼,又:“当然,也不排除这帮犯罪团伙,仅是从近期接连不断的砍抢劫案中得到灵感而效仿作案的可能。”
“虽为抢劫而致人重伤残疾,犯罪成本提高了许多,但同样的,得的成功率也大了不少,还可能能将脏水泼出去,这帮连贩毒、拐卖人口乃至杀人的事儿都干得出来的丧尽天良的团伙,未必不会去尝试。”
“毕竟,这百多起砍抢劫事件,并非每一桩的作案法都非常专业,不是每一名受害者被砍的部位、角度都吻合的。”
“而,咱们其实并不清楚这批被逮住的嫌疑人是否具备较高的摩托骑术和伤人技巧,也没法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