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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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时再次醒在一间卧室的床上。

    都不用仔细看,眼尾余光随便一扫就知道:

    他要么是个富二代,要么是个富一代。

    唉。

    又开始拿着打原始人了。

    就不能给他安排一些乞丐、丑男、学渣之类的底层角色么。

    条件太好做任务一点刺激感都没有。

    他揉了揉昏昏沉沉的脑袋:“把故事资料传给我。”

    这个世界之所以命名为云野的夏,是因为一切故事都是从一个叫云野山的地方开始的。

    故事的女主角,叫林时雨。

    一川烟草,满城风絮,梅子黄时雨的时雨。

    如同她的名字一样,林时雨是个多愁善感的文艺女青年。

    两弯似蹙非蹙罥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这句形容林黛玉的词,差不多也可以用在她身上。

    她是f大中文系的学生,会写诗会写词,在校刊上有专栏,偶尔弹弹古筝修身养性,平时拍拍汉服写真,在学院里有个“最美古风才女”的名头。

    而且她还很善良。

    大一那年的暑假,她报名假期志愿者,悲天悯人地去山区支教了。

    分派给她的山区就叫云野镇。

    因为整个镇都坐落在连绵起伏的山区内,云野镇也叫云野山。

    云野山人口不多,只有一所学校,两栋房子,十六个班级,涵括了从学到初中的所有学生。

    学校没有宿舍,校长就把林时雨安排在了一个姓沈的学生家里。

    沈家一共两个孩子,一个九岁的女孩沈文妹,是林时雨班上的学生。

    一个十八岁的男孩沈文诚,初中毕业后就留校教书了,也算是林时雨的同事。

    在云野山这样的贫困山区里,沈文诚简直可以称得上鹤立鸡群。

    他永远把自己拾掇的干干净净,衬衫洗的发白却不皱巴,身上带着清爽的山野香气,让人感觉很舒服。

    因为做的是教育工作,不用天天风吹日晒,沈文诚养了一身的白皙皮肤,面容清俊,眉目忧郁,眼睛里藏着同龄人很少有的成熟和稳重。

    林时雨发现,沈文诚还在自学高中的课程,收集了很多高考和各所大学的资料,在学问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她顿时被他的脑袋里藏着的大大梦想感动了,特地回了趟家,把自己当年的课本和高考复习资料都带过来给他,给他下了很多上教学课程,帮他补课。

    沈文诚虽然出身贫困,脑子却很学霸,有了这些学习资料,第二年参加高考,他就过了重点线。

    甚至超了好几十分。

    他报考f大,在校园里再次重逢了林时雨。

    那一天,林时雨正在林荫路下拍汉服视频,很多人围着她,犹如众星捧月,而她就是那个可望而不可即的仙子。

    沈文诚在那一刻忽然感受到了他们之间的差距,自卑感扑面而来。

    他最终选择默默离开,不去打扰女神的生活。

    倘若故事到这里结束,那就是一部非常完美的文艺片。

    有始有终,虐心结局,还带着恰到好处的遗憾。

    但很可惜。

    书本才翻过去不到一百页,故事还没进入**。

    我们的恶毒女配才刚刚出场。

    恶毒女配名叫卓俞。

    漂亮,活泼,被父母捧在心里长大,是标准的人间富贵花,甜软白富美。

    她是在发的生日聚会上认识沈文诚的。

    满室的纸醉金迷中,酒香和**交织弥漫,喧闹不堪。

    只有沈文诚如天山清冽的雪水,安安静静坐在沙发一角玩。

    卓俞走过去才发现,老款诺基亚的狭窄屏幕上,满满当当全是学术论文。

    似乎是注意到她的目光,男生抬起头,四目相对间,他的眼神波澜不惊。

    卓俞的心一下被击中了。

    她生于富裕家庭,从到大身边的男性朋友都是侯服玉食的公子哥儿,哪里见过这样调调的男孩子。

    就像是藏在一堆古驰爱马仕中的海澜之家,瞬间把她迷的死去活来。

    沈文诚那个时候正处于人生低谷期,卓俞的出现恰巧抚慰了他从林时雨那里得到的失意。

    在卓俞的死缠烂打穷追不舍下,他们很自然地就成为了情侣。

    姑娘是第一次恋爱,恨不得把满腔的炽烈和欢喜都捧到心上人面前。

    她省吃俭用,二出名牌衣服和化妆品,甚至把家里人送给她的车也卖掉了,攒下来的钱给沈文诚买电脑买,买衣服买球鞋。

    她:“沈哥你不是寝室里吵嘛,我给你在外面租了一个房子,以后你就可以安心学习了!”

    她:“沈哥我记得你那个出国交换的项目对你很有用,你去报名吧!我求我姑姑给你一个全额奖学金的名额。”

    她:“沈哥我把我的车卖掉了,我听你的话买了一台二大众,你的驾照是不是快考出来了呀,以后你就可以每天开车接我上下班了对不对?”

    她:“沈哥今天是我的生日,你早点回家好吗,我买了好多菜,我亲做给你吃。”

    沈文诚总是淡淡叹息着,揉了揉她的脑袋:“卓俞,我跟你在一起不是为了这些,你也有自己的生活,不要把所有的重心都放在我身上,这样对你不公平。”

    姑娘眉眼弯弯:“我知道。但是你那么那么好,我想把所有的东西都给你呀。”

    沈文诚真的很好。

    为了喜欢的人,他可以大半夜出去买馄饨,可以徒步在大雪天里走五公里只为送一把伞,可以卑躬屈膝毕恭毕敬在导师面前装孙子。

    但这些爱意和温柔,并不是给卓俞的。

    大三那年,因为在同在英国交换学习,沈文诚和林时雨重新有了接触。

    作为年少时的白月光,他对林时雨的爱很快就死灰复燃了。

    一个是远在天边百依百顺的女孩,一个是近在咫尺的理想型女神,孰轻孰重傻子都知道。

    他不再拒绝卓俞送给他的那些昂贵的节日礼物,因为转折价卖了也有一大笔钱。

    这些钱可以请林时雨吃饭,带林时雨去听音乐会,给林时雨买她喜欢的限量汉服。

    毕业后,他和林时雨进了同一家公司工作,卓俞能够见到他的会也越来越少。

    沈文诚总是工作很忙,隔三差五出差,他从来没有把她介绍给自己的朋友同事,恋爱五年,每次卓俞提起想见见彼此的父母,都会被他敷衍过去。

    直到那个冬天,卓俞发现自己怀孕了。

    她抱着自己平坦的腹,就像抱着一个珍宝,她翻出了沈文诚老家的地址,打算偷偷地跑过去给他一个惊喜。

    她记得有一次沈文诚和家里打电话,他妈妈就催他赶紧结婚生孩子。

    卓俞欢喜地想,如果他家里人知道了这个事情,一定也会很开心的。

    大年三十,她坐飞跨越大半个中国,来到了沈文诚的老家。

    她提着大大的行李箱,带着给沈文诚父母买的年礼,脸上的笑还没有褪下去,就看见了让她目眦欲裂的一幕。

    冬季灿烂的日光下,林时雨就坐在沈文诚怀里,一边玩着沈文诚骨节分明的修长指,一边问:“我都答应跟你来见你爸妈了,你究竟什么时候和卓俞分?”

    卓俞只觉得肚子很疼。

    脑袋也疼。

    整个人像被铁锤狠狠地砸了一下,看不见的血从七窍留出来,她连站稳的力气都没有了。

    模糊的视线里,沈文诚叹了口气。

    他的声音还是那样温柔,寡淡,如清冽的雪水:“等过完年,我就跟她。你知道的,卓俞是个好姑娘,我不想伤害她。”

    林时雨也跟着叹了口气:“我知道她是个好姑娘,但是爱情这种事不是强求就能圆满的,她再好也不能缠着你不放啊,这个世界那么大,总会有比你更适合她的人。”

    而后屋里传来一个声音:“午饭烧好了,文诚,快带你媳妇进来吃饭。”

    如果那个时候,卓俞转身就跑,不定她的结局,还不会那么惨烈。

    可她实在没有力气了。

    里提的东西重重砸在地上,她蹲下身,只觉得天旋地转,耳朵嗡嗡嗡在响。

    沈文诚和林时雨听见声音发现了她,两个人都有些错愕,压根没想明白卓俞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林时雨最先反应过来,面色愧疚又怜悯,快步走近伸想把她扶起来。

    卓俞用力甩开她的。

    女人顿时摔在地上,吃痛地捂着肚子叫唤。

    沈文诚吓坏了,连忙把她抱在怀里,脸色很焦急,望向卓俞的眼睛里头全是愤怒和厌恶,嘴里还在喊着什么,从他的表情判断,应该不会是什么好话。

    然而卓俞听不清。

    她的世界模模糊糊,什么都听不清。

    她只能看见围过来的很多陌生村民,有人过来抓她,力道很大,抓的她很痛。

    她陷入了昏昏沉沉的黑暗。

    从这一刻起,她的人生,彻底坠入深渊

    “叩。叩。叩。”

    突然响起的敲门声打断了江时的思绪。

    他揉揉凌乱头发,掀开被子,慢吞吞地起身去开门。

    但门外的人显然没什么耐性,半分钟不到,敲门的节奏就变得烦躁起来。

    “江时,你妈喊你吃饭!真是的,你这么大个人了,连吃饭都要别人叫,你会不会也太”

    ——喊到一半的话突然被堵在喉咙里。

    卓俞站在门口,还举着,愣愣地眨了下眼睛。

    眼前的男生懒洋洋地靠着门框,半眯着眼,神情困倦。

    他应该是刚睡醒,全身上下就穿了条松松垮垮的睡裤,整个上半身都暴露在空气里。

    卓俞其实是知道江时长的好看的。

    他毕竟是混血儿,五官较一般的亚洲人更深邃,瞳仁颜色很浅,整张脸的轮廓英挺又性感。

    用她高中一个姐妹的话就是:“皱眉的时候都能迷死人。”

    但她倒是没想到,这家伙身材也挺好。

    在卓俞的记忆里,江时就是个不爱动弹的懒鬼。

    看上去瘦瘦高高,不定衣服里满是赘肉也不一定。

    然而眼前的腹肌线条确实很性感,锁骨沟壑里盛着一湾阳光,如果忽略他脑袋上乱糟糟的头发,简直就像是什么男模大片。

    卓俞愣了三秒后,抬遮住自己的眼睛,语气愤怒:“江时你是暴露狂吗?为什么不穿衣服!”

    “妹妹你看看清楚,这是我房间,我爱穿不穿。”

    “可是我来敲门了!你好歹套件外套再过来开门吧。”

    江时嗤笑一声:“哦,现在知道害羞了,时候你尿布还是我帮你换的呢。”

    “啊——你!闭!嘴!”

    姑娘尖叫一声,几乎就想冲上来把他咬死。

    年幼无知时在邻居家哥哥面前尿裤子这件事,可以算是卓俞的禁忌。

    谁在她面前提,她都要跟谁炸毛。

    她拿脚用力踢在他的腿上,龇牙咧嘴地威胁道:“以后不许再这件事,一个字都不许!尤其是在沈哥面前,你一次我揍你一次!”

    江时拧拧眉,想什么,但触及到姑娘懵懂无知的眼睛,到底还是把话咽了下去。

    他转身往屋内走:“算了,看在你这么命苦的份上,我懒得跟你计较。”

    “我命哪里苦?”

    卓俞亦步亦趋跟在他后头,满脸不服气地反驳,“我家庭美满父母恩爱,学业有成高朋满座,还有一个神仙男友,我命哪里苦?我看根本就是你嫉妒我恋爱谈得好,所以整天就在这里。”

    “我嫉妒你?”

    江时笑了。

    他停下穿衣服的动作,转身瞅着她:“我是嫉妒你有眼无珠谈了个渣男,还是嫉妒你辜负父母十八年养育之恩去倒贴一个白脸?卓俞你用你的脚趾头想一想,让我嫉妒,沈文诚他配吗?”

    卓俞生气地拧起了眉毛:“你话不要这么难听好不好,沈文诚不是你舍友吗?当初还是你把他介绍给我的呢,你怎么现在就翻脸不认人了呀。”

    “”

    江时一时竟然有些语塞。

    好半晌,他才烦躁地开口:“要是早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我当初就该拿个麻布袋套你头上。”

    起来,卓俞最后会迎来那么惨烈的结局。

    一切的源头不是别人,就是因为江时。

    因为江时在这个世界的身份,不仅是卓俞的青梅竹马。

    也是沈文诚的室友。

    而卓俞会认识沈文诚,也得多亏了江时这个好竹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