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第四十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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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徐知府走后, 胭脂就斜着眼道:“恭喜指挥使大人喜获高徒。”

    赵恒无奈摇头, 笑道:“也不是什么值得四处炫耀的事, 你没问, 我也不会四处乱。”

    他自然知道胭脂这语气不对是因为什么。

    真要起来, 他对胭脂的过去了如指掌,而胭脂对他的过去却是一无所知,如今两人关系已定,偶尔细细想起来, 难免有些不自在。

    不过赵恒确实没有故意隐瞒的意思就是了。

    胭脂自然知道他的为人, 不过顺嘴一罢了,听了这话就笑道:“我竟不知你的眼界这般高,指挥使的位子都入不得眼吗?”

    在寻常百姓眼中,只怕区区一个七品县令就如同天边云彩, 看得见, 摸不着, 令人不敢直视。

    赵恒过去拉了她的手,面上满是追忆,百感交集道,“若我直,外人难免道我轻狂, 可为官作宰非我本意,无奈世事难料, 非但没能一展宏图抱负, 反而连这官职也做着没意思, 倒不如退隐江湖来的干净。”

    其实最初在他跟胭虎差不多年纪的时候,也曾那样天真,日夜梦想着为国效力,十方杀敌,保一方太平。可等真踏入官场之后,他才明白一切并非想象的那样简单。

    现实太过残酷太过复杂,纯粹的黑与白几乎是不存在的。

    赵恒努力适应,然而就在他以为自己差不多已经适应了的时候,却被敬重的大嫂反咬一口,一夜之间声名狼藉。

    他自认不是个记仇的人,也曾经自欺欺人的以为已经将这段不堪的往事彻底遗忘,可当真正再一次起时才忽然意识到:或许他真的从未遗忘。

    努力强迫自己忘掉过去的结果就是:那段记忆确实埋藏的更深了,然而却并未淡去,当有朝一日因为某种原因被翻出来时,它的印记反而更加鲜明。

    “……当年我初入行伍之时,有一位大哥对我十分照顾,嫂子……也是个十分贤惠的人,”赵恒的表情有些微妙,似乎飞快的挣扎了下,才有些迟疑的出了后半句,“后来大哥去了,他们也没个亲人,我这个当兄弟的自然要将嫂子当成亲嫂子来孝敬。每月的俸禄,我都将六成交于她,她待我也确实无微不至……”

    现在回想起来,其实那几年着实是他最为意气风发的时候。

    他是正经科举出身,允文允武,本就比一般从军入伍的白身起/点高些,又敢拼敢杀,敢作敢当,提拔的很快,年纪轻轻就抢在一众前辈头里有了正经官身。

    诚然,有人眼红,有人羡慕,有人嫉妒,可没人不服!

    所有人都知道,这个年轻人前途无量!

    然而……

    胭脂静静的听着,一句话也没。

    赵恒停了下,然后才继续道:“大哥,生的十分英武不凡,嫂子也是个温柔贤惠的好女子,可恨遇上无耻之徒,竟趁我不在闯入嫂子家中,意图行那不轨之事,结果被我撞了个正着。”

    “我敬嫂子如母!哪里能叫她受这等委屈?便先了那厮一顿,然后便将他扭送衙门……谁知第二日事情急转直下,嫂子竟然一口咬定是我要轻薄于她,那衙内才是仗义出手的。”

    “好不要脸!”胭脂听的火冒三丈,直接从椅子上跳了起来。

    赵恒苦笑一声,又长长的叹了口气,“我那时年轻气盛,自然想不到其中关节,可如今回想起来,那衙内靠山强硬,又没闹出人命,最多不过几棍,赔几个银钱就完了,可这仇也就结下了。嫂子一个寡居女子,又无处投奔,如何能不怕?”

    “话不能这样!”胭脂断他,满脸怒气道,“难不成因为怕,就要行这忘恩负义猪狗不如的事?你一个不相干的人都肯为了她豁出去前程,她却因为一点点担心就叫你背黑锅,当真是一片好心喂了狗!”

    一个无依无靠的寡妇遇到这种事确实会怕,但赵恒就不怕了吗?他本来年纪轻轻前程远大,这件事本也与他没有任何直接关联,他完全可以装作不知道!可他却还是义无反顾的出手了,哪怕知道有可能葬送自己大好的前程!

    他不是人么?难道他不是娘生爹养的吗?他什么背景也没有的熬到那一步容易么?

    这等恩将仇报之辈,当真令人厌恶至极!

    赵恒将胭脂拉过来,叫她坐在自己腿上,搂在怀中轻声安慰道:“事情已经过去了,你也不必太过气愤。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本也受不大了官场憋闷,顺势辞官罢了。你瞧我如今逍遥自在家大业大,又有什么不好的?”

    “这能一样吗?”胭脂回头狠狠地瞪了他一眼,“你自己辞官,那是自己不稀罕,走的时候照样风风光光的。可这又算什么?岂不是惶惶如丧家之犬,当真叫亲者痛仇者快!平日与你交好的上官师长兄弟难道就没有替你话的吗?”

    “那衙内便是上官的儿子,”赵恒道,“恩师和兄弟自然是信我的,可一来受害人本身就指证我,二来那厮正得重用,权势颇大,轻易奈何不得。我不愿连累旁人,索性一走了之。信我的自然信我,不信我的,努力辩白也无用。”

    胭脂是又心疼又生气,心疼他满腔抱负和曾经的努力付诸东流,生气的却是老天不开眼,多有自私自利忘恩负义之辈……

    见她只一味的生闷气,赵恒反而笑了,“莫气,都过去了,只是可惜,将来你不能诰命加身。”

    “什么浑话!”给他这一岔,胭脂哪里还顾得上生气,干脆抬手掐了他一把,低声道,“我,我可未必要嫁你!”

    “成,”赵恒也不生气,只是笑眯眯的,“那你切告诉我要嫁谁,什么时候嫁,到时候我去抢亲也就罢了。”

    胭脂给他逗乐了,“抢什么亲?难不成抢去做个压寨夫人?”

    赵恒一本正经的点头,“倒是没做过寨主,听着倒也新奇有趣,若你不嫌弃,回头便做一个试试。”

    “谁不嫌弃?”胭脂白了他一眼,“哼,我嫌弃的很!”

    两人笑半日,胭脂又问,“徐知府又同你了什么?瞧他颇看重你,别是年还没正经过完就发你出去做什么事吧?”

    “你想的也忒多了些,”赵恒笑道,“他得了信儿,我的恩师借机上了折子,想要替我翻案。”

    “这是好事,不过,他认识你老师?”胭脂怔了下。

    “徐大人原就是京官放下来历练的,过不几年还要回去,早年在京的时候,同恩师见过几回。”

    官场之人自然有自己的消息渠道,沂源府距离京城虽然数百里,可对这些人而言,并不算什么。

    胭脂似懂非懂的点点头,很明智的没有继续刨根问底。

    左右官场的事情她不懂,也不感兴趣,知道个大概也就行了。

    “那,那若是翻了案,你还要回去做官吗?”胭脂有些担忧的问。听他这么一,总觉得这官场就好比战场,还是暗箭伤人的那种,简直防不胜防,哪里比得上混迹江湖来的自在?

    官太太什么的……还是算了吧。

    赵恒摇摇头,“做够了,再,若我回去做官,镖局怎么办?”

    胭脂这才放下心来,也有功夫想别的了,“那既然这位知府大人早就知道你的底细,为何之前没有往来?”

    “无缘无故的,要什么往来?”赵恒笑她天真,“江湖朝堂两相立,本就井水不犯河水,早该避讳着些。若是贸然接触,不光于他官声有损,与我的江湖名声也不大好。”

    两人了半日,这才各自睡了,结果次日一早,就收到好大一份礼:

    天刚蒙蒙亮,徐秋公子就被送到镖局门口了,身边只跟了一个提着包袱的厮,他自己也换了一身略朴素些的衣裳,俩人傻愣愣在门口站了半日,这才被门子领了进来。

    徐秋才五岁,正是半懂事儿不懂事儿的时候,揣着一张圆滚滚的脸,忽闪着眼睛看这些并不大认识的人,竟也不怕生,果然胆子大得很了。

    胭脂一看他就乐了,“呦,这样早,吃早饭了没?”

    徐秋老老实实的摇头,胭脂就叫人上了碗筷。

    本来大家还担心这么点儿大的孩子要不要人伺候,结果就见那厮麻溜儿的从包袱里取了一套明显一号的碗筷摆上,又恭敬道:“赵总镖头,江姑娘,老爷夫人了,只管将公子当寻常徒弟管教即可,不必太过心。府里马车每五日来接回去住一日。老爷了,虽知道您不缺钱财,可正经的规矩还是该讲的,每月算八两银子的束脩,也包括公子日常消耗的吃食、笔墨纸砚等物,逢年过节另算。这是一年的束脩,您先收着。”

    于是徐秋就一边啃包子,一边看厮将一包银子递给赵恒,忽然来了句,“我是被卖了吗?”

    众人先是一愣,继而哄堂大笑。

    卢娇乐得东倒西歪,“这哪儿来的猴崽子?怎么想的?”

    胭脂就逗他,“那若是真给卖了,你还不快跑?”

    徐秋眨巴眨巴眼,又咬了一口包子,“我记得你们。”

    模样还挺得意,又指着赵恒道:“父亲母亲了,那是我师父。”

    卢娇他们就啧啧称奇。

    这知府家的孩子跟寻常百姓家土生土长的还真不一样,这才多大,话竟也这样有条有理的。

    赵恒笑着摇头,这孩子确实是有点儿太聪明了,而恰恰就是因为太聪明,所以胆子也格外的大,轻易吓唬不住。

    镖局里忽然来了个知府家的公子,一群人就跟得了新鲜玩意儿似的看个没够,饭都顾不上吃了。徐秋自己倒是吃的挺自在,还叫厮给他夹咸菜,自己从没吃过这个……

    胭脂就乐,“你自然是没吃过的。”

    徐知府夫妻二人都算官宦之后,到了他们这代就更讲究了,即便是出了名的质朴,也仅仅是不铺张浪费罢了,想来衣食起居远比一般人家精细的多,怎么可能在饭桌上摆几十个大钱就能买一筐的咸菜?

    卢娇就戳了戳赵恒,“大哥,你准备从哪儿教起?”

    赵恒略一沉吟,“先多动动吧。”

    这孩子去年就由徐知府亲自启蒙了,三百千都已熟读,听《诗经》都背过几篇了,故而这个倒不急,关键是文臣家的通病,光脑子溜了,身子骨弱的什么似的。瞧徐秋这胳膊腿儿,简直跟几条豆芽菜似的,若这么下去,就算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又有什么用?保不齐压根儿连考场都下不来!

    众人正着,忽然听到外面街上一阵锣鼓齐鸣,都吓了一跳,徐秋直接把啃了一半的包子都丢了,嘴巴一瘪,就要哭。

    “不许哭!”赵恒板着脸道,“男子汉大丈夫,宁流十滴血,不掉一滴泪,不过几声爆竹,哭什么?”

    徐秋的眼泪都挂在睫毛上了,谁知竟真的生生憋回去了。

    胭脂看了赵恒一眼,又发莲花去拿帕子。

    不等里头的人问,外面就有伙计进来回话了,“回禀各位当家的,这是斜对过那条街上一个书生中了秀才呢!对了,就是江姑娘作坊隔壁那个,姓唐的!”

    “是吗?”胭脂一听,回想起来那位姓唐的书生,隐约记得是个挺老实本分的,为人也质朴,也替他高兴,就转头吩咐莲花,“你赶紧去准备几样礼,也不必太重了,一匹布,几样点心果饼即可,去吧。”

    唐秀才家境贫寒,在这里租房子也是他一边抄书,他妻子一边替人洗衣裳维持生计,若是自己送的礼太过贵重,人家反而会有负担。

    身边邻居成了秀才公,莲花也觉得与有荣焉,麻利的去了。

    吩咐完这一切,胭脂才恍然意识到,原来都这会儿了。

    朝廷上下的考试都是同一个时间,既然这边出了名次,想必父亲他……也不知考上没考上。

    江志确实考上了,而且也如他老师所言被选为禀生,自此之后免费入府学就读,且每月有二两银子、十斤米粮。便是不这么拼命抄书,也不至于养活不了自己了。

    八月就是乡试,若乡试得中,便是正经举人老爷,就算一只脚踏入官场,即便中不了进士,略使点银子,也能弄个芝麻官儿当当。

    江志的老师叫了他去,满面红光的勉励一番,又叫他莫要太紧绷。左右衣食住行有了保障,府学众位教授们又都是饱学之士,多学学总没坏处,即便今年不中,也可等下一轮。

    江志磕了个头,却一字一句得清楚,“今年必中!否则无颜去见学生那一双儿女!”

    他已亏欠两个孩子太多,若是不混出个人样儿来,拿什么补偿?

    老师也知江志一腔心事,知道苦劝无用,只好罢了,又问他还要不要钱,“府城不比咱们这青山镇,便是不要钱,额外开销也少不了。再者,你也少不得要与同窗交际,可还有积蓄?”

    “劳先生记挂,学生感激不尽,尽够了。”江志恭敬道,“之前我一直没断了抄书,如今已经攒了将近十两银子,且日后还有每月银米贴补,只有剩的,断然没有不够的。”

    见他执意如此,老师也只好由他去,又勉励几句,就放他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