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6章:猎物在等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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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姐夫,你不会是怂了,根本就不敢对那两个大仇人动,这才随意找个了理由糊弄我吧!”

    “本会长虽然长得不怎样,性格也大大咧咧的,但你要是敢欺骗我,哼哼”

    等了大概十分钟左右,古千柔的耐心值已经下降了一大半,虽然心底一再提醒自己,眼前这男人应该不会骗自己,但事实的真相却是不得不让古千柔多想。

    “放心,爷既然过他们会乖乖来送死,就一定会来的。”轻描淡写的出声,安抚住古千柔这没有耐心的举动,李志扭头甩给叛逆姨子一个安心的眼神,和颜悦色夸奖道:

    “难得你今天这么乖,没有召唤出‘九’来,直接在美酒争霸赛上冲动的对那弗拉基米动,造成不可收拾的轰动大误伤,等会儿仇报完了,爷请你吃饭作奖励。”

    请吃饭,这是姐夫对姨子打主意的第一步么?

    忽然听见李志这一句和颜悦色的夸奖,古千柔芳心颤了颤,一向以女人中的男人,江湖大哥自居的她,还从来没有体验过这样的感觉。

    不同与古家那一心只想着家族、奔向隐世世家光明前途的老爷子古天龙那种,带着很多别样意味的关心;也与龙明涛他们那种,有着很强占有欲目的很明确的示好不同。

    古千柔能感觉到,李志这种对她的关怀与爱护,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家长行为。

    在这个男人身上体味到的感觉、让古千柔很陌生也很喜欢,这是她之前十多年来从未在其他男人身上体味过的(到底大姐大时候就父母双亡,给她带来的感情缺位是很严重的)。

    因此此刻李志无意识的提出,要奖励她请她吃饭,瞬间便触动了这位本质上还是女人的江湖豪杰大姐头,心底最为柔软的位置。

    “吃饭就算了吧,待会儿等本会长亲杀了仇人,暂时告慰老爸老妈在天之灵,倒是可以请你喝一顿庆功酒,最烈那种酒!”

    心思忽然有一点乱,大姐大本就不擅长这个,当即粗声粗气豪气十足的虎吼一声,想凭借自己亲杀仇人、喝最烈的酒这种‘凶残草莽’的宣言,掩盖住自己内心的某些难以描述的感觉。

    当然,大姐大掩饰得非常的草率与粗糙,不过她还是成功了。

    因为她面对的,是一个极其不擅长揣摩女儿心,泡妞完全靠对方倒贴的心理学木讷白痴姐夫

    作为一只对酿酒方面还残存着唯一爱好的吸血鬼,来自西方金发碧眼颇为英俊的弗拉基米,今日参加酒业盛事美酒争霸赛的玩耍体验,和志在必得夺第一的龙明涛一样,完全可以用极差来形容。

    不过龙明涛参赛结束后,心情极差大部分原因、是因为自己从灵魂深处产生爱意的女孩,凶了他一回。而弗拉基米则是真真正正的,因为美酒争霸赛出现的幺蛾子而不爽。

    好端端的一次比赛,自己都精心准备了很久了,拿出了最为得意的作品,甚至初选赛的排名还远超吸血鬼中与自己爱好相同的古拉加斯了。

    本来这一次,弗拉基米认定自己在比赛中、取得一个良好的让人敬佩名次是板上钉钉的事儿,自己都准备好获得祝贺的掌声之际,应该用哪种动作回馈观众了,哪知道比赛竟然是半途而废了。

    这一切都怪那东方该死的劣等勾兑酒商人朱大常,若是没有他买通达拉迪那可耻的品酒师,事情绝对不会这么糟!

    什么拉菲公司花八千万美酒都没有摆平的、极具职业操守的品酒界大师,对于人类来,一切的不为所动,都只是因为诱惑不够罢了。

    而且拒绝了拉菲公司的八千万美金,为达拉迪那大胡子带来的名望与经济收入,绝对远超八千万。要是人家当初给他十亿美金,保不齐这老家伙还会亲自为‘八三年的问题酒’站台澄清呢。

    可耻的人类阿,我弗拉基米枯燥乏味、绚烂如夏花的生命中,难得一见的乐子,竟然就这么被你们给破坏了,真是扫兴到了极点!

    当初还是人类的时候,当弗拉基米遇见心情不好的事儿,一般都会选择买点酒醉上一场放松情绪。

    不过现在已经变成了吸血鬼,弗拉基米败兴离开听雨庄园后,只想喝点人血冲淡下心底的不爽。

    当然,产生这样的想法之后,弗拉基米没有忘记自己的好兄弟古拉加斯。两人在黑暗教会中兴趣相投,相信美酒争霸赛让自己不开心了,古拉加斯也不会好到哪儿去。

    更何况,这一次除了凭着兴趣参加美酒争霸赛之外,二人还是带着黑暗教会的任务来的,既然是一起执行任务,那自然没有分开的法~

    果然,同为多年的老伙计,在于古拉加斯这高个子汇合之后,弗拉基米便能感觉到,自己这吸血鬼伙伴,心情相当不好。因为照面这么久了,古拉加斯没有过任何一句话,只是带着自己,往远离人群的地方快步疾走。

    在人多的地方公然吸血满足爱好,必然会引起极大的恐慌,更何况东方从来都不是吸血鬼们能够肆意横行的地方(当然,因为正统教会的存在,就算在西方吸血鬼们也横行不起来)。

    心底已经猜到了古拉加斯,要带着自己找一个人少的地方,逮个把东方人尝尝异域鲜血,因此弗拉基米跟在古拉加斯身后,‘很有默契’的没有开口搭话。

    算起来,上次喝到华夏人的血液,已经是十多年以前了。这种与西方人与众不同的血液味道,还真让人怀念呢

    悄然舔了舔嘴唇,弗拉基米脑中怀念着某种味道,略微泛红的眼睛忽然感觉到光线变化,这才发现,自己的伙伴已经停了下来。

    这是一个东方大城市郊区,很是常见的人迹罕至巷子,在这个地方痛饮鲜血,一定不会引起别人注意。

    而且今天运气还不错,刚刚找到这样的好地方,竟然有落单的两只猎物在主动等着我们了。

    等等,我为什么会觉得,猎物在等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