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章睡前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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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凤歌不明白金璜为什么这么生气,金璜也没有再多做解释,只是沉沉的叹了一口气:“依我看,你应该找点回魂草什么的吃一吃,六岁之前这么多有趣的事情,你竟然忘记就忘记了。”

    “这也不是我愿意的呀。”凤歌觉得自己很冤。

    睡在一旁的瑶光慢悠悠的睁开眼睛,压低了声音叫了一声:“书奇,那个……”

    “什么事?”书奇没有看她,还是很有兴趣的看着在那里气急败坏的金璜跟凤歌两个人,你不肯,我不想问的两相胶着状态。看的特别有劲。

    “我也觉得,那段白骨上的痕迹,很眼熟。”瑶光认真的思考着,以她的年纪,不应该亲眼见过,她甚至都没有看过,应该是在藏书阁的某一本书上看过的,但是,却怎么也想不起来了。

    书奇淡淡的应道:“藏书阁里的东西,也有一些是稗官野史,不足信,祭司大人您将来可是要做整个祀星族的祭司,那些乱七八糟的故事,千万不要当做是真事,免得让人笑话。”

    “可是,我记得,除了藏书阁的书之外,我还听人过,当时大恒皇族内乱,有人想要取皇帝和刚刚六岁储君的性命,欲令得大恒皇朝内乱,立瑞亲王为嗣,但是,后来,不仅是有当时寒山铁骑的人出手,进入内城,将皇帝救下,甚至还有杀手组织月黑堂的人出手。月黑堂从来都是只认钱,不认人,根本没有忠义二字,如果不是有人委托,又怎么会进入皇城,行那等事?”

    瑶光百思不得其解,书奇却只是轻声提醒了她一句:“祭司大人在这里就是了,如果当着那个金璜的面起月黑堂的人只认钱不认人,只怕她要炸。”

    瑶光皱了皱鼻子:“我才不怕,再了,她一向也是这么认为自己的,她只认钱,她可高兴了,平日里,就能看出,她不乐意帮别人做事,能得一句只认钱不认人,她可乐得一身轻松。”

    想了想,又接着道:“只是当初那月黑堂进入皇宫的人,人数虽不过三十人,却是堂中的精英,后来为了护着年幼的储君,尽数死于叛军之手,一个未还。那次之后,也使得月黑堂人才凋零,也许正是因为那样,所以像金璜这样的人,竟然也能成为玉殿的殿首吧。”

    她又朝着那个方向看了一眼,金璜忙着跟凤歌生气,显然没有听见瑶光的声音,不然,她是真的一定会炸毛。金璜一向认为自己能成为玉殿的殿首那是众望所归,实质名归,再不能忍谁她的名头是因为月黑堂根本就没有高手了。

    瑶光原本也不在意于金璜,只是又在想过去的事情,她又道:“那些冲进皇城的叛军,听对宫内道路极熟,一点都没有绕弯路,就直接杀进了储君的房间,同时也对宫里的一些机关暗道了如指掌,才会使得月黑堂那般的被动。坊前多有传,是当今皇上的叔叔,律王爷暗中操控,但是却没有真凭实据。那些人手里都拿着一种奇怪的兵器,砍在人身上,深可达骨,骨头上都会留下特别的痕迹。我看那根骨头上的痕迹,就很熟悉,很像传中叛军所留。我听,叛军的首领,就是一个女人,还听,那个女人原是律王爷最宠爱的姬妾,武功过人,还会妖法,不仅仅是律王爷的枕边人,还是他在事业上的得力帮手。”

    “祭司大人……您是不是临睡前的看多了,这对身体不好的。”书奇依旧在插科诨,假装刚刚听到的事情全都是假的,但是瑶光却自顾自的声嘀嘀咕咕:“对了,那个人听也不在律王府里了,一代美绝人间的佳人,就任由她出去浪,嗯……她是叫什么来着的?”

    “一听就是一个编出来的爱情故事,如果真的是那样重要的人,以律王爷的头脑,就算是把她杀了,也绝对不会让她离开王府,万一哪天漏了他的底怎么办,而且,还让坊间把这事传得沸沸扬扬?太假了。”书奇对于姑娘们喜欢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美丽幻想各种看不上眼,“还不知道是哪位丫头平时坐着没事干,闲磕牙的时候编的段子,让您给听见了。您听了这故事以后,是不是觉得还是自己手上要有权利会比较好一点,于是决定回去继位当祭司?”书奇至今还记得自己的任务,这位大姐总是在外面逛,也不是个事儿啊,抓住机会,能劝一点是一点了。

    “哎我想不出来那个人的名字了,真是好着急。”瑶光一点都没有在听书奇的唠叨,还沉浸在她自己的想法里。

    “……叫邢姬。”书奇也受不了她的纠结了,书奇扭过头,看着那边上蹿下跳的金璜,又补充了一句:“坊间传的邢姬之所以会离开律王府,也是为着一个男人,叫关旭。”好了,祭司大人,别想了,赶紧睡觉吧。

    一边着,那书奇将自己身上的外袍套下来,盖在瑶光的身上,免得她在梦中着凉,不多时,瑶光就呼吸平缓,很快的睡着了。虎子看见瑶光已然睡着,先是站起身,看着远处的关林森,接着,又转头看了看自己的主人,书奇却一反平时那种傻乎乎,吊儿郎当的模样,一脸的沉静,与平时判若两人,他轻轻的抚着虎子的脑袋:“不要着急,不要着急,你知不知道,那么多年了,我为什么会这样的辛苦奔走,被夹在大恒皇朝与祀星族之间的周转,千万不能因为着急,而令前功尽弃,知不知道?放心,只要我们一直跟定了他们那几人,那一定可以得偿所愿的。”书奇抬起眼睛,望着头顶上的点点星光,眼中不尽的温柔。

    萧然摘下了一颗山间野果,认真的分析了一下,有一些蚂蚁在上面爬动,应该无毒,他心的将皮剥去,咬了一口,甜到入心,如同直接吃了一大勺的白糖,萧然眨了眨眼睛,他平日常在山间行走,为了赶任务时间点,错过吃饭的时间,也时常就这么随手摘一些野果子吃,可是山间的野果,从来都不会太甜,往往都有几分酸涩,只有经过人为的一次又一次的嫁接,才会让果子变得好吃,难道这里的果子天赋异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