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22 章
胆大妄为地把温老爷子的电话都给挂了的温如瑾,步履匆匆地上了飞。
原身一共有三个哥哥,一个姐姐,由于他是温老夫人老蚌怀珠生的,原身的年纪特别,甚至比他大哥地两个儿子温明遥两兄弟都要更年轻。
可不得年轻一点嘛?这可是一个重生女靠着渣男前男友的长辈打脸的狗血脑残呢。
要不然原身的年纪当真和女主角的前男友的爸爸一个岁数,别读者和女主角了,亲妈作者也下不了嘴啊。
原身不仅仅长相鬼斧神工、身高一米九二、穿衣有型脱-衣有料、而且智商高达250!!!
更重要的是,温明遥守着一个娱乐公司、温明远混吃混喝的时候,原身已经完全接了温家所有的产业,而且,不为人知的是,原身其实早已经掌握了全球经济命脉!!!
他,暗夜帝王,白天是个商业大家族的天之骄子,晚上就去买下了一条华尔街。
所有和他作对的人都没有好下场。
温全球首富天下第一如瑾:“今日迷惑。”
520笑得停不下来,断断续续地:“你、你不要这样在内心疯狂吐槽,我哈哈哈哈我听得到,天啊,别逗我笑!”
可不是这样嘛?毕竟他是要成为女主角日天日地日遍全宇宙的最强金指的呢,当然得要有一个牛逼到别人以听到他的名字就会吓得冷汗淋漓的身份,一看到他的人就会痴迷犯花痴的脸蛋,没有这两样东西,还当什么男主角啊!
之所以温如瑾敢一下子打断了无数二世祖的狗腿,当然是因为原身身为黑暗脑残玛丽苏剧本中的大男主人设给了他无限的底气。
别只是打断了这些家伙的狗腿,就算是他跑去把这些家族所有的继承人都打断第三条腿,这些家族也不敢吱一声,他们根本就不是原身的对,他们只会打碎了牙齿往肚子里咽。谁叫他是男主角呢。
原身——商业奇才!天之骄子!气运之子!神挡杀神,佛挡杀佛。
你问身为一个掌控了全球经济命脉的人,温如瑾是不是每天都得忙得跟陀螺一样停不下来?呵,你太天真了。
温如瑾他什么都不用干。
因为——他有着最牛逼的下!他的下,集各个专业拔尖知识、全球排名前十的业务能力与古代文武百官对皇帝的愚忠于一体。
山无棱天地合,他的下才有可能背叛他。
温如瑾他当然得什么都不用干,要是什么都得他上,那身为这个脑残世界的男猪脚,他还怎么和女主谈恋爱,要死,难道其他无脑恋爱文的男猪脚都不用天天给女主站台撑面子的吗?
女主被路人甲鄙夷的时候,原身要自带光环及时出现;女主被女配口出恶言的时候,原身要上前啪啪打脸;女主被伤害的时候,温如瑾要一支穿云箭,千军万马来相见!
你看看,跟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呵护你一夜安眠的姨妈巾一样,不把一天24时都给女主空下来,这种恋爱要怎么谈!
温娇宠女主呵护你一夜安眠如瑾:“我还是个宝宝啊”
为什么要为难我胖虎!?我做错了什么!太委屈了,简直天怒人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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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掌控了全球经济命脉的智商250的温如瑾,在雾都城下了直升。
侄女名温明逦,是原身三哥的女儿,他三哥早些年参军,后来在执行一项秘密任务的时候牺牲了。
兴许是失去了心爱的丈夫,三嫂这个异常感性的女人深受打击,温如瑾推测她可能精神出了点问题,因为三哥去世后,他三嫂对侄女的关注度下降了n倍,身为母女,却一点儿也不亲近。
三嫂是一个国际著名的调香师,在丈夫去世后,她天天都泡在实验室里,侄女完全交给了家里的保姆阿姨,她似乎是被丈夫地去世伤害彻底,已经不愿意在任何人包括自己的女儿身上投入感情了,当然,这位研究狂魔本来感情就稀薄,脑回路也和一般人不大一样。
温明逦最亲近的人是原身,她年纪突逢变故,对人们对她的态度有着敏锐的感知,是喜欢她还是讨厌她,孩子都能感觉到,而原身在被玛丽苏光环扎穿脑子之前,还是一个在正常的、慈爱的长辈。
因此温明逦最喜欢的就是这个叔叔了,叔叔也是对她最好的,逢年过节回本家是她一年里最开心的时候,因为回本家就意味着可以看到叔叔。
而看到叔叔就意味着,有人会关心她不爱喝橙汁,喜欢草莓汁,不喜欢像妈妈一样吃青菜,反而热爱大鱼大肉。温明逦最喜欢吃鱼,如果和叔叔一起吃饭,叔叔就会耐心地给她剔掉鱼儿骨头,再把鱼肉送到她碗里,叔叔会把鱼眼睛都挖给她,叔叔还会把鱼肚子那块最嫩的鱼肉给她。吃过饭后,大人们都在聊天玩游戏打麻将做运动,只有叔叔会牵着她的,带她出去玩,给她买玩具
学作文里总要写半命题作文:“我的”
而温明逦所有的作文里,不是我的爸爸我的妈妈,永远都是——我的叔叔。
原身确实是疼爱这个侄女的,畜生都有舔犊之情,更何况原身在这个侄女身上投入了太多的感情,一开始或许是出于怜悯和同情,但是后来几乎把她当成自己的女儿看了。
然而正是因为这样,在这个可爱无辜的侄女遭受了那样的伤害,而他竟然被一个女人迷惑了心智,不想着为这个可怜的孩子撑起一片天地,反而纵容外人伤害她这件事,不论是对温明逦还是原身来,都是非常致命的打击。
温明逦割腕自杀前还写了封遗书,用稚嫩的笔画,甚至还有拼音在一遍一遍地发问——“叔叔你不喜欢我了吗?叔叔不喜欢元宝了吗?他们都元宝脏了,可是元宝已经洗过澡了,可是为什么叔叔还是不喜欢元宝了呢?他们都是元宝做错了,元宝不应该去帮那个叔叔塑料瓶的,可是叔叔你真的不要元宝了吗”
可想而知,一旦清醒过来,这样的遗书会对原身带来怎么样的打击。
因此他清醒过来做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自我毁灭,而不是去报仇。
于原身而言,愧疚和自责已经将他拖入了深渊,再也求不得救赎了。
所以温如瑾过来的时候,没费力气就将他给消化了,留下的只有疯狂而执拗的执念——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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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和往常也一样是个阴天,雾都城很少见太阳,昏暗是雾都城一年三百六十五天唯一地色调,湿润是雾都城亘古不变的感觉。
温明逦也和昨天、前天一样,和朋友们拉着,一排排地站在校门口,等着家长们过来,老师一个一个地把孩子交给家长领回家。
她有一张精致漂亮的脸蛋,就像是童话故事里的公主一样好看,葡萄一样的大眼珠子,睫毛长长的、弯弯的,脸蛋还有点儿婴儿肥,但是皮肤雪白,笑起来就算是眯眯眼也非常可爱。
一年级的朋友们都很喜欢温明逦,温明逦也很喜欢和大家一起玩,可是每天放学,就是她最排斥的时候。
因为一起玩的同学们,都会被他们的爸爸妈妈牵着带回家,他们脸上洋溢着欢快的笑容,和温明逦挥挥:“丽再见,我明天会记得给你带巧克力的!”
温明逦马上扬起了大大的笑容:“好!那我明天给你带牛奶。”
家长们见状都笑了:“多可爱的孩子。”
身边的同学们一个一个被家长接走了,温明逦还留在原地踢石子玩,阴暗的天空,她落在墙角的影子都如此浅淡而孤寂。
啊张阿姨又迟到了,难道她今天忘记要来接她了吗?唉,张阿姨总是忘记要来接她,这样子会给老师添麻烦的啊。为什么其他人都是爸爸妈妈来接呢?那她什么时候妈妈也能来接她一次呢?
不过一会儿,温明逦掰着自己的指头开始数,好像很快就要过年啦!开心!过年了妈妈就会从实验室里出来,然后带她回本家,又可以见到叔叔啦!想到这里,她笑得脸蛋都鼓了起来。
老师留在原地,温柔地摸了摸她的脑袋,温明逦懂事地:“老师可以先走哦,我自己在这里等就好啦。”
就在这时候,温明逦听到一个熟悉的声音——“元宝。”
她下意识地回头,看到了那个高大的身影正朝这边走来,温明逦不敢相信地瞪大了眼珠子。
“元宝,快来。”
“叔叔!!!”是叔叔!叔叔来接她了!
她马上甩开了老师的,不管不顾,一路噔噔蹬蹬地狂奔过去。
温如瑾一把抱起了这个迈着短腿飞快扑过来的身子,温明逦搂紧了他脖子:“叔叔!叔叔怎么会在这里?”
温如瑾温和地笑了:“叔叔当然是来接你的。跑这么快做什么?叔叔又不会跑掉。”
他又和老师打了声招呼,这才带着温明逦离开。
在原剧情中,就是这个阴天,保姆没有去接温明逦,她一个人走路回家,半路上遇到了一个可怜的穿着破烂的人在捡塑料瓶,对方问温明逦能不能帮忙?
温明逦像一个天使一样扬起了笑脸,:“可以呀,老师要乐意助人,我来帮你!”
然后,她被拖入了深渊,惨叫与求救无人知道。
污垢沾染了身躯,除了死亡的鲜血,什么无法将她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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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如瑾带温明逦去吃了她最想吃的炸鸡,当然,这种油炸食品一点儿也不安全,但是有时候人就是要祭奠一下五脏府,毕竟好吃,别天天吃就好了。
吃过饭后,陪这家伙一起做作业,温明逦开心得觉得自己要飞起来了,她从见到叔叔开始,就一直在非常高兴地笑。
晚上八点钟,姑娘准时爬上了床,今天她放弃了自己的抱枕,朝温如瑾那边伸长了:“静静,静静和元宝一起睡觉好不好?”
某只兽歪了歪脑袋,抬起了自己的两只前肢,朝温明逦伸过去。
姑娘心满意足地抱紧了这个金色的毛团子,笑得咯咯咯停不下来。
520突然尖叫:“喂喂喂,温如瑾!温同志!那个人-渣拖走了一个幼儿园的孩!”
作者有话要: 虐渣预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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