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狂徒
看着挡在面前的高墙,又看着高墙下得意的银鼠。清风泛起唇笑了,那笑容有几分狡猾、几分挑畔,银鼠觉得怕了,赶忙钻进去跑了。
纤细的身影跃上高墙旁的树梢,因为树比墙壁还高,所以墙壁外的一切,清风看的清楚。这是另一个院子,院子里同样非常的安静。偶尔有几个下人走过,只是这院子的装修设计非常的豪华。豪华之中不同于皇宫的庄严和高贵,而是多了几丝奢靡。这是什么地方?清风略感疑惑。
“客人……客人……”树下,传来下人的声音,“客人,当家的找您用膳呢。”
嗒伦虽是忆情轩的当家,但平日里极重隐-私,他起居饮食素来都是一个人,这会儿难得来了客人,自然是满心欢喜。远远地,他便瞧见了清风的身影,火焰般的颜色,是多么热情、多么炫目,然在清风的身上,他又看到了另一番的风情。虽然是艳丽,却又淡雅,那股出尘的风姿,并非衣衫可以取代。
满桌子都是美食,然清风看的有些烦胃。
“清王殿下不喜欢?”嗒伦作为忆情轩的当家,自然有一颗八面玲珑的心,清风虽维持着淡淡笑容,而眉间多了几分愁色。
“当家的应年长于我,唤我一声清风便可。”清王殿下四字,他听得有些浑然。
“那……恭敬不如从命了。”嗒伦也不矫情,“清王殿下这当家的三个字,我也听的便扭,既然我年长于你,殿下若是不介意,可唤我名讳,也可唤我一声大哥,那往后我们便是朋友了。”
“嗒伦大哥。”清风觉得嗒伦这人虽然矛盾,但也是豪爽之人。
“清风。”嗒伦拿起酒杯畅饮道,“即是朋友了,清风也不要客气,想吃什么尽管开口,这些菜若是不合口味,让厨子再多做几个特色的。你们泱泱大国的菜色虽然众多,但是却不如我的祖国有特色,清风若是有机会去那里瞧瞧,定要好好的尝尝。”
清风浅浅一笑:“我对菜倒是不挑,只是素来吃素,喜欢清淡的食物,不过听大哥这么,到还真有些馋了。”
“吃素?”嗒伦意外极了,随即明朗,“难怪老弟长得仙风道骨,原来是见不得杀生。和我这满身杀孽的人同桌,倒是我沾了老弟的灵气。”
瞧嗒伦长得风-流,那爽朗的语气,颇有一番英雄气概,令清风不禁好奇他真正的身份。但交友贵在诚心,若是介意对方的身份,清风就不是清风了。
“大哥不怕,若大哥真是百鬼缠身,待清风为大哥做一场法事,前尘往事,也就去了。”清风笑道。
“老弟会做法事?老弟是和尚?”哪有这般精致的和尚,但若不是和尚,又怎会吃素来着。嗒伦觉得有些意思了。
“不,我是道士。”
道士?嗒伦一口菜咽在喉咙里,极具妖媚的凤目上扬,惊讶的看着清风。但到底见怪了大场面,随即镇定了下来,只是眼中趣味渐浓,怕是他对清风,更有了深一层的好感。
一身白衣、一头白发,弗洛帝国帝皇的绝世风采,的确是太过耀眼,这出了皇宫怕是还没走上几步,满大街就已经是跪拜的臣民了。所以,帝皇蹙眉看着朴德手中纱帽,平静的眼神有了微怒的征兆:“朕见不得人?”
面对帝皇的语气,换的是别人,早就怕了,可朴德从看着赤长大,他们名为主仆、为君臣,可实际上,朴德和赤的关系,比起道夜、亚恩或者怀尔,是毫不逊色。
“罢了,戴上吧。”其实赤也就,他堂堂一个大男人、又是一国之君,带着帽纱的确有些不便,但到底是智睿的帝皇,他自然也明白朴德的意思。
“是。”
赤喜欢骑马,这是弗洛帝国的骄傲。通常贵族子弟,都是马上的好手,然只是出宫,却是马车来到方便。慵懒的身影在马车上闭目休息,白纱下的面容,渐渐有些诧异。他居然感觉不到清儿的气息。
马车在一家客栈的门前停下,门口迎宾的侍者赶忙上前,华丽的马车里是何等尊贵的人?他们不知晓,而他们知道,那一定是某个贵族。
朴德跳下马车,掀起帘子:“主人,客栈里人口多,消息传的快。想寻少爷,这里不失为一个好地方。”
“嗯。”清晰的单字溢出,那是天下间最动听的声音,清冷中带着几分慵懒和优雅。侍者们听了不禁有些期待,都抬着脑袋想往里面瞧,可这等不符礼仪的举动,对受过礼仪训练的他们而言,又是非常不合规矩的,所以,只得耐心的等着马车内的人。
长至腰间的纱帽,一身雪白的贵族长袍,底下是银色的短靴,纵使看不出那人的相貌,可雍容华贵的绝尘气质是何等的高雅,举手投足之间的风姿又是何等卓越。这人,本就该受万人仰慕的。
“还不带路。”朴德瞥了一眼傻愣着的侍者冷声道。
“是是,客人里面请,店内白色号雅阁、红色号雅阁均空着,但不知客人要哪间?”弗洛帝国的客栈、酒楼继承了帝国长期以来的风俗,房间的高低档次均以颜色区分。虽赤登基以后,贵族和平民逐步一体化。但这点风俗,却没有改变,一则已经习惯成自然,二则即使不以颜色区分,但是高低档次还在,继承以前的风俗,则少了麻烦。
“厅堂。”未等朴德答话,赤已经吐出两字。
厅……厅堂?
客栈的一楼是歌者、舞者的舞台,二楼才是客人用餐的厅堂。赤漫步上了台阶,引来了众人的诸多好奇。堂堂弗洛帝国,国风算的上开放,然一些贵族姐,出门掩面的也有不少。但像赤这般将整个头都盖住了,却是少见,更别论他一身白色、和高挑的身材。
在众人看来,掩面的定是女子。然而又不是番邦异族,女子哪有这般修长的身影?
当赤经过某一桌的时候,那桌坐着几名青年,看那着装,该是贵族子弟、有钱人家的孩子。几名青年眼眸含笑、笑意深远,瞧那样子,是正在歪脑筋。
果不其然,其中一个青年伸出了脚,他有意绊了赤一下,旁桌有人看见了,抿嘴笑了起来。然而……只见赤抬起脚从这几人的身边走过,其中一人赶忙拉了拉他旁边的同伴,在他耳边低语:“你看他的靴子上,是纯白水晶啊。”
水晶有辟邪佑吉的功能,而众多水晶之中白色最纯,它的功能也是最强的,价格自然是最高的。在如此富裕的弗洛帝国帝都,若一件物品的珍贵比的是价格,那就太看不起他们了,也太看不起这些贵族子弟的学识。白水晶之所以珍贵、之所以让他们惊讶,只要在于如此纯粹的白色,少之又少。而对方,既然将如此珍宝点缀在靴子上作为饰品。
“天哪,真的是白水晶,好剔透的颜色。”顿时,有几个人听见了,忙垂下视线,纷纷看着赤的靴子。
二楼的厅堂很大,距离那几桌坐的远的,并未听见他们的声声细语。赤选择了一个角落的位置。待他们坐下,他开口问侍者:“昨晚子夜时分,大街上可有闲事传出?”平静的声音,如流水般好听,侍者是第二次听了,仍觉得悦耳极了,别赤旁边座位上的客人是第一次听到,都转过头看着他。
“闲事?客人指的是?”
“可曾见到黑发、白衣、赤足的少年?”
“客人,您玩笑呢,子夜时分,寻常人哪会在街道上闲晃,若是有,如见了,怕是……”侍者了一个冷颤。
“啰嗦,主人只是让你回答,有或是没有?”朴德沉下了声线。
“没……没有……”侍者被朴德突然的气势吓住,谁也料想不到,一个赶马的,也有如此迫人的语气。侍者拿了菜单赶忙退下,怕是再多呆半会儿,他就软了双脚。
刚才企图绊倒赤的几个家伙靠了过来,领头的青年双手环胸:“朋友,哪来的啊?”那话的样儿,带着几分狂傲、几分轻佻,骄的像只麻雀。
赤不答话,安静的坐着。他很少出宫,一来是懒散、二来是没事儿。却不知街头客栈,也有如此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