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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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7日,上午十点二十八分,沪城毓晟大酒店。

    陶暮脚踩在天台边缘。夏日炎炎,劲风猎猎。微微低头,便能看到被钢筋混凝土切割的城市中间,一条由红色超跑组成的红色长龙,顺着蜿蜒的街道缓缓靠近酒店。

    陶暮定定的凝视着车队,目光似乎能穿透那些冰冷的红色铁皮,看到坐在婚车里的沈毓和沈家人。

    兜里的手机一直在呱噪不停,陶暮面无表情地接通电话。大毛带着哭声的哀求顺着听筒传来:“暮哥我求你了,咱们能不能再考虑一下,你别这么冲动啊——”

    “我没冲动。”陶暮低下头,脚下众生皆如蝼蚁,耳边风声烈烈,隐隐约约能看到楼底下布置好的婚礼现场和攒动的人群。

    “我是经过深思熟虑的。”陶暮很确定的开口。他有些玩味的勾了勾嘴角:“你沈家人看到我的尸体后,会是什么表情?”

    他真的很好奇,为了维护沈毓这么个外人,不惜对他这个亲生儿子冷漠相对横加指责的沈家人,在看到他血肉模糊的尸骨时,会不会后悔把他赶出沈家。

    “暮哥——”

    耳边传来大毛不赞同的哀求,陶暮充耳不闻:“……起来,还得多谢你给我通风报信。要不是你,我还真被卓严那王八蛋给坑了。我也真是纳闷,沈毓那个白脸到底有什么好?一个两个的见了他都跟鬼迷了心窍似的。你卓严跟我也有三四年了吧?当初为了讨好我,也没少给沈毓使绊子。怎么这会儿就忽然对那白脸一往情深起来,还敢在我跟前玩无间道?”

    “暮哥——”

    “不过这样也好,总归让我知道这个神经病的世界也没什么好留恋的。”陶暮轻笑一声,实在想不明白,为什么他在意的所有人,最后都会爱上沈毓那个鸠占鹊巢的家伙。

    “怎么就没什么好留恋的?暮哥你有钱有能力还长得那么帅,这世上有大把大把的好人等着你。你何必为了那么一颗烂树吊死?”电话里传来大毛苦口婆心的哀求。实在想不明白陶暮为什么会走到今天这一步:“你到底在哪儿,别闹了好不好?”

    别闹了?!

    陶暮嗤笑:“王野,你是不是也烦我了?也觉得我不该跟沈毓挣?”可是凭什么,到底他才是沈家的儿子,沈毓拥有的一切本来就该属于他。他只是想夺回自己的东西,让沈毓那个高高在上的天之骄子也尝尝他受过的屈辱遭遇的苦难,怎么就成罪大恶极了?

    王野一愣,这么多年,陶暮从来没有在私下聊天时叫过他的大名。

    王野心中升起浓浓的不安:“我没有!陶暮你别转移话题,你知道我不会讨厌你。我这辈子都不会讨厌你。咱俩是好兄弟,包括胖、冯远,我们所有人,从来都是站在你这边的。”

    也是。陶暮愿意相信王野的话。可惜喜欢他的人也没什么好下场。也许沈家人的对,他陶暮就是个灾星。离他越近的就越倒霉。

    “……卓严想要陷害我做空,被我将计就计,现在做空赔了十几亿的反倒是他。对了,临走前我还照着他的命根子踹了一脚。估计他下半辈子都要呆在牢里当太监了。你记得到时候点一下,让卓严跟远呆一个监狱,也算是我帮胖报仇了……”

    陶暮轻笑一声,仰头看着炎炎烈日。今天的太阳也很大,特别像他当年得知自己才是沈家儿子的那个艳阳天:“我的账户里还剩下四千万。其中一千万帮我到孤儿院的账户上,另外一千万,还有我在沪城那几套房产,等冯远从牢里出来时,帮我交给他。跟他,是我这个当哥的对不起他。还剩下两千万,你自己留着吧。钱不多,就算是当兄弟的一点心意。毕竟你的公司刚刚起步。我也帮不了你什么了。还有,胖和院长的坟我都修过了,你记得每年清明给他们上几炷香……”

    “陶暮!”电话另一边的王野简直要气疯了:“你到底在哪儿?你特么别跟我这儿胡言乱语。我不想听。我现在就想知道你到底在哪儿?”

    “大毛,”陶暮断王野的话:“既然还把我当兄弟,就好好听我的遗言。我活着的时候没人在乎,不想死后也不开心。你记着,我这辈子,既然活着的时候不被沈家承认,死了也没必要入沈家坟。就在胖和院长的旁边给我立坐新坟吧。墓地我自己都买好了。”

    “陶暮!”听到陶暮这番遗言,气急败坏的王野简直要抓狂:“你别钻牛角尖了好不好。谁没人在乎你的?谁没人承认你的?其实你根本不知道,沈家人和沈毓都很在乎你的。你不是一直都很好奇我怎么发现卓严背叛你的吗?那我告诉你,就是沈毓亲口告诉我的。”

    陶暮闻言一怔。

    电话那头传来大毛的声音:“……沈毓卓严发疯一样的缠着他,还什么会让你受到惩罚的疯话。沈毓担心你出事,才悄悄通知我提醒你。他怕你生气,还严厉叮嘱我们不要告诉你。而且就在我们搞卓严的时候,也是沈家联合沈毓的朋友一起给卓严挖坑,到处给他添乱,让他没有精力留意我们的举动……”

    也就是,陶暮能成功反击卓严这位枕边人,沈毓和他的爱慕者,还有已经把他踢出沈家的沈家人竟然功不可没。

    “哈哈哈哈哈……”陶暮捂着脸大笑出声。这个沈毓,果然还是这么一幅到处施恩不图报的圣母样子。可是他陶暮又凭什么非得承受沈毓的恩情。

    “你也觉得我该领他的情?”陶暮站在天台上歇斯底里的怒吼:“可你们都别忘了,要不是他沈毓鸠占鹊巢,我陶暮根本就不会有今天。是他占了我的命,他欠我的。还有沈家人,既然瞧不起我为什么还要管我的事?就因为沈毓求他们出手吗……他们是不是真的忘了谁才是他们的亲儿子?”

    一阵狂风刮过天台,陶暮心脏骤然一紧,疼的都要窒息了:“你得对,我就是钻牛角尖,我就是想不通。凭什么你们都喜欢沈毓,凭什么我就要代替沈毓受那么多折磨?凭什么沈毓做什么都对我做什么都是错的?我到底哪点不如他?”

    陶暮到最后,几乎是在咆哮着发泄。

    “陶暮——”

    “别了,我不想听。”陶暮用力将手机甩出去,双目赤红的俯视着楼下,往前一迈——

    他这一辈子,其实过的很糊涂。本该是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大少爷,却因为医院的疏忽被人抱错。被吃不了苦的养母遗弃在出租房,从在孤儿院长大,好不容易认祖归宗,沈家人又对他百般嫌弃,就连谈个恋爱,卓严那王八蛋也能移情别恋。所有人都埋怨他性格太倔钻牛角尖不讨人喜欢,他看不透、输不起、舍不得,放不下。可偏偏所有人都忘了。他看不透的,是命;输不起的,运;舍不得的,是血脉亲情,放不下的,是他本该拥有的一切。

    由红色超跑组成的婚礼车队缓缓停在酒店大门口,在两旁亲友及媒体记者和大量粉丝的簇拥下,刚刚斩获影帝桂冠的华夏一线巨星,沈氏集团的养子沈毓和他的同性伴侣——国际三金影帝严晟笑着走下婚车。在长长的红毯前相携站定。

    一直等候在酒店外面的媒体记者和粉丝们不顾保镖的拦阻蜂拥而上,闪光灯将眼前映照成一片银白色的海洋。堪比红毯秀的婚礼现场,粉丝们振聋发聩的尖叫声几乎穿能透苍穹直达九霄。

    “沈毓,我们爱你!”

    “一定要幸福啊!”

    “沈毓你值得最好的一切!”

    “严晟你一定要好好照顾我们家王子殿下!”

    “……”

    在所有亲朋好友和粉丝们的真挚祝福下,精致优雅高贵如童话中的王子般的新晋影帝笑眯眯的挽住伴侣的胳膊,仰着脸粲然一笑。与此同时,俊美成熟的严晟也低下头,温柔宠溺的看着自己的一生最爱。

    两人相视一笑的样子被媒体记者珍而重之的拍下来。不出意外的话,这一幕将在今后几天一直悬挂在国内娱乐版块的头版头条。然而,就在两位新人在新朋好友和所有粉丝们的簇拥下慢慢走上红毯的时候,一声巨响破了眼前幸福甜蜜的氛围——

    一具穿着白色西装的身影从天而降,端端正正的砸在红毯接近台阶的最前端——那距离仿佛是精心算过一样。很快,比红毯还要鲜红的血液四散而开,触目惊心的红色将原本洁白的西装晕染的血肉模糊。目光所及之处,是一个原本鲜活的人以最残忍的方式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所有参加婚礼的宾客和粉丝们在没有防备的情况下被刺激的惊声尖叫,敬业的媒体记者则在第一时间反应过来,蜂拥上前不断拍照。

    唯有簇拥在沈毓旁边的沈家人想到了什么,脸色一变。向来养尊处优高雅端方的沈母狠狠地推开一众记者,跌跌撞撞地挤入人群。

    片刻过后,一声凄厉的叫喊从频繁的快门声和闪光灯中传出来:“暮——”

    * * * * *

    【那个陶暮真的好恶心,就算死了都不肯放过我们家王子,婚礼当天竟然从酒店跳楼,吓得我们家王子昏迷住院。作者为什么会写出这样的情节,简直就是糖里掺屎!】

    谁,谁在话?

    【恶毒炮灰嘛!主要作用就是推动情节发展,要不是有这么个角色,这本书也就是个无脑甜宠文,连个剧情起伏都没有。现在死了一了百了,不过这本书也快完结了吧。还真有点舍不得呢。】

    恶毒炮灰……推动情节发展……是在我吗?

    【其实仔细想想,陶暮的人设也还不错。就算讨厌王子,也都是粗暴硬刚。而且每次都刚的恰到好处,不但让剧情更好看,还能让攻受的感情更进一步。简直就是神助攻。老实讲我都有点舍不得这个炮灰下线了呢】

    这是……什么……

    * * * * * *

    2008年7月7日,h影视城。

    盛暑天气,热的没有一丝风。偏偏这两年流行古装剧,厚重的戏服穿在身上,头套也捂得密不透风,汗水顺着脸往下淌,被烈日晒干了在衣服上留下一道道浅白色的汗渍。那滋味儿,简直了。

    “哎,你听了吗?给沈毓当武替的那个群演,昨儿把刘导给揍了。”

    h影视城某公共卫生间,正在放水的男群演瞥了一眼空荡荡的卫生间,按捺不住的八卦道。

    “啊?不能吧。”另外一个群演故作一惊,大惊怪的道:“刘导可是这部戏的选角导演。听还是陈导的亲戚。他一个武替敢得罪副导演,不想在剧组混了吧?”

    着,还一脸惋惜的摇了摇头:“哎!新人啊,年轻气盛,就是太冲动。”

    “瞧人了吧?”之前爆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我跟你,这个新人可不一般。我听他把人狠狠揍了一顿后,还拍了刘导的果照。威胁刘导要是再敢出幺蛾子,就把照片发到网上去。吓得刘导光着身子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作揖。你是你没瞧见,今天早上,刘导还特意给他安排了休息室。虽然是公共休息室吧,那也比咱们这些躺尸的龙套强多了。现在的新人,手段厉害着呢!”

    “不能吧?”群演乙将信将疑:“那子不是高中刚毕业吗?才十八岁,跟咱们这部戏的男主角同龄,能有这么多心计?”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跟同事分享八卦的群演甲嗤笑一声,下意识的压低音量,神神秘秘的道:“我听那子是个孤儿,从就在外面工,什么地方都混过。听还去过高级会所和夜店。你想想,就凭他那张脸,又是在那种地方混出来的……”

    群演乙心照不宣的点了点头。想着陶暮那张俊美到极具攻击力的深邃五官,不知是出于嫉妒的心理,还是其他,颇有些不是滋味的跟着八卦道:“照你这么,这子既然混过夜店和会所,也未必有多清白。既然这样,他为什么不答应刘导?”

    群演甲切了一声,比群演乙足足高了一头的身高可以让他居高临下的审视群演乙:“这话的就蠢了吧?不是我,就凭那子一张脸,想找什么样的金主找不到?他至于为了刘胖子那种货色委曲自己?再我瞧那子,应该也是个直的,未必愿意走这旱道。人家要是愿意下海,那也该是找个富婆呀。要是在床上哄好了,没准儿人家还能捧他当个男主角——”

    “砰!”

    身后突然传来一声巨响,卫生间最里面的隔间门板被人用力踹开,撞在镶满了瓷砖的墙壁上反弹回来。正在八卦的两个群演吓得一哆嗦,直接尿到戏服上。

    “谁啊?特么的想吓死老子——”话还没完,两人看到从厕所最里间走出来的那道身影,尴尬的瞪大了眼睛,质问脱口而出:“你怎么在这儿?”

    “赶着回来过头七啊!”陶暮轻笑,嗓音慵懒还带着点儿玩世不恭。黑漆漆的眼珠儿漫不经心地扫过俩人,俊美的脸上勾出一抹玩味的笑意:“……不然你们怎么都跟见了鬼似的。”

    十八岁的男孩儿,原本该是阳光清澈如同一碗晾在太阳底下的白开水,能叫人一眼望到底的纯粹。然而陶暮周身却始终萦绕着一股不属于他这个年纪的戾气。以至于他仅仅是带着笑意往那一站,两个自诩见多识广的群演竟有些唯唯诺诺不敢吭声——仿佛站在面前的不是一个人,而是一头随时可能暴起伤人的野生花豹。

    美丽,强大,极具攻击性。

    “你、你可别乱来!”想到陶暮对付刘胖子的手段,俩群演心下一突,硬着头皮道:“我跟你,剧组最讨厌惹事的人……”

    话没完,就见陶暮越过他们径直走到洗手盆前低头洗手。然后——看也不看他们一眼的转身出去了。

    两个群演面面相觑,这才大松了一口气,恍然活过来似的。

    之前不停爆八卦的群演甲朝地上吐了一口吐沫,骂骂咧咧的道:“有什么了不起的,装逼厉害,不也就是个跑龙套的群演。”

    “就是,什么素质!同样都是十八岁,这王八蛋跟沈家那位少爷比,可差远了。”另外一个群演也跟着不服气的附和:“活该他一辈子当沈毓的替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