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花蕊·枕红拥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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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阅读提醒:

    每一个番外各自背景都不一样。

    真要一样会的。

    一、闻歌

    01纸上生花

    设定:王怜花比叶闻歌大五岁, 初遇的时候王怜花十五叶闻歌十岁。

    叶闻歌生活规律, 早睡早起的好习惯一贯保持……然而到底是难抵天意。

    简单的来,天气太热,睡着了都被热醒了。

    醒了时候又睡不着,翻来滚去的挣扎了好一会儿, 只能怏怏不乐一身是汗的从不怎么凉快的绣床上起来。也不唤醒外头还在睡的侍女,自己接着烛火披了外衫理一番之后便磨了墨, 摆出了笔墨纸砚文房四宝,提了朱笔潦草的画了朵花。

    不怎么满意,揉成一团之后随手丢到一边, 挑出来满意的朱色之后便又提了笔, 倦倦的撑着下巴,没什么精神的拿笔舔了色, 想要重新画一幅。

    再抬头也就是一错眼的功夫,原本再无他人的房间里便突然的多了一个人出来。

    那是一个年轻的红衣公子。

    他生的动人, 面容如花美貌,一双眼更是风流天成, 天然的一段多情韵致。又是无声无息的出现, 背后的惨淡月光、甚至是他脸上的一点血迹也只是为他增添几分神秘气场, 而不显得可怖。在这样的环境下, 看起来竟然不像是真人。

    而像是什么话本里描述的精怪似的。

    养在深闺里的大姐就是这么以为的……许是动笔杆子的人总是要多点幻想的, 又还年幼,叶闻歌她也这么问出来了。

    那红衣公子先是一怔,而后盈盈一笑。

    “是的呀。”他语声柔软, 轻缓的道,“姑娘先前丢掉的那张画,便是我了。”

    “可是。”叶闻歌一脸天真的问道,“我画的是朵牡丹花呀。”

    王怜花:“?”

    他没太懂这这到底是个什么意思,又有什么好奇怪的。

    叶闻歌:“花儿……不都是女孩子嘛?我只听过花仙子,没听过花仙子里头还有男孩子呀!”

    王怜花:“……”

    02粉丝见面会

    本篇设定是话本大佬叶闻歌和粉丝王怜花。

    意外相遇,粉丝用爱豆话本里的故事杀人,作者正好撞上现场,并且觉得不忍直视。

    伏笔全被毁了。

    叶大姐急着要赶去洛阳。

    为了见她被贬谪的兄长,还有家书之中已经怀有身孕的嫂子。

    赶路要紧,心中又吊着一口焦意,哪怕是娇气的叶大姐也不会在这时候拖后腿……于是错过了恰当的投宿时间的这对人马沦落到投宿无门,路上见到的客栈全都没空防,只能半夜露宿破庙这种地步就不是特别的令人惊讶了。

    一天的高强度赶路之后,别是惯来娇生惯养的叶闻歌,就是护送她的人也十分疲惫。大家都想着要休息一番,对于破庙之中的其他人也很谨慎的保持了距离,划定了范围之后就开始各司各职。

    但大概是他们的运气不太好,安生到了半夜的时候就开始接连的出事。

    被护卫紧张的保护在最中心的叶闻歌睁着眼凝视了身前之人一会儿,她回忆起之前无意见到的灵动眸光,犹豫了片刻,最后选择闭上眼睛,当作什么都没有发现。

    是,这种熟悉的剧情熟悉的发展还有熟悉的手法——

    早知道上上上次出本子的时候就不写谋杀了!

    我还不想被官府找上啊。

    叶闻歌面无表情的想。

    二、花蕊

    01微雕大师

    人生在世,总有些难以避免的事情——比如,不能没有钱。

    所以理所当然的,也很好理解,不管是谁,都总是避免不了要承担起养家糊口这项重任的。

    哪怕是声名赫赫的李探花……也没法例外。

    毕竟他家虽然有家产,但早就送给了表妹当嫁妆,和他并没有什么关系。现在表妹和离了——自然也是没有关系的。

    送出去的东西怎么可能收回来。

    “而且诗音如今正是困难的时候,我怎可雪上加霜?”李寻欢如是。

    公孙秾华也很赞同。

    把那些铺子留给林诗音也挺好的,失去了丈夫的女人还有孩子,但为母则强这个例子大概并不适合放在林诗音的身上,毕竟她儿子龙云真的很一言难尽……儿子靠不靠得住不一定,但自己却是一定能够靠得住的。

    正有道是,靠山山倒,靠人人跑。外力终究只是一时,真正长久的唯有自身——总之,不管怎么样,哪怕儿子也和丈夫一样靠不住,但好歹还有事业底啊!

    事业是永远也不会背叛的。

    “正好也能转移一下林姑娘的注意力。”公孙秾华道。

    人的精力总是有限的,在一方面投注过多的精力之后自然会收回在其他方面的。只要林诗音专心事业,自然就没多少时间和精力去伤心难过了。

    公孙秾华就是这样想的。

    很奇妙的,李寻欢也明白她的言下之意。

    这种一切尽在不言中的默契自然是十分叫人愉快的,但重点也不能忘。公孙秾华明眸望向李寻欢,其中满是困惑与关切:“但,寻欢呀。”她问道,“你要怎么回答师父的问题呢?”

    李寻欢:“……”

    这真的是个问题。

    公孙秾华她师父的问题没有任何问题,自家娇滴滴被娇养的徒弟要出嫁,关心一下未来徒弟女婿的家庭情况人品武功性格为人这都是正常操作,经济情况自然也在关心的范围之内。条件差的被嫌弃也很正常,毕竟人家姑娘在家里的时候也是心肝宝贝,总不能嫁出去之后日子反而过的更差吧?

    李寻欢就很理解这种心情,当年他嫁表妹的时候也是这么担心的,因为龙啸云实在是不怎么富裕,他还把家产全陪嫁给了表妹,保她安稳生活。现在换成自己要娶药谷主人的掌上明珠,考验磨难都在意料之中,就是经济条件这块——

    “其实我也不是没有收入的。”李寻欢很认真的道。

    这话真的是真的。

    毕竟你想啊,当年的李寻欢也算是个富家公子,之后嫁了表妹抛弃家产孤身远走——也没带钱,但这么多年他过的还是挺不错的,各种好酒也能敞开了随便喝,怎么看也不算缺钱的人了。能供得起这般生活,他自然是有另外的来钱的手段的。

    行侠仗义得来的感谢金先不,这个不值一提,全被豪爽仁义的李探花送出去做好事了。真正用于他自己生活的钱财,半来自于几件后来自己置办的铺子——来求娶的时候李寻欢就已经很自觉的把地契什么的全交给公孙秾华了——剩下的大半来自于他的好手艺。

    “哎?什么手艺?”公孙秾华收未来夫婿的家底的时候一点都不害羞的,这时候当然也没有。她兴致勃勃的揽着恋人的手臂,娇声问道。

    李寻欢有点不好意思,轻咳了一声,而后才道:“是雕刻的手艺。”

    公孙秾华就哦了一声,这是她也是知道的。李探花脑子好手脚也好使,还有天赋,自然是学什么都快的。跟着个雕刻师傅学了半个月就能刻的有模有样的了,这十来年的日日不松手的练下来,在这方面是此道大家也不虚。

    林诗音八年前就能被他刻的栩栩如生神态具备,现在嘛……咳咳咳,不可。

    “但我也没见过你往外头卖这个呀?”公孙秾华问道。

    李寻欢道:“人物像自然是不外卖的。”他刻诸人像,一为怀念二为发泄内心情感,就像是从前他受情伤远走却日日雕刻林诗音的像一样。每一件成品都寄托了他对那人的感情,合适的就自己留着收藏,不合适的就都埋了。

    卖出去?不可能的!

    别他根本不缺钱,就算缺钱这种事也是不可能的!

    “我通常都在我名下的一家店铺里寄卖东西,送过去的也都是一些花草风景之物罢了……那时候,我用的是化名。”

    李寻欢轻声的和公孙秾华了自己的化名,换来女孩子解密成功、又透着点恍然大悟的表情。

    “世人盛传的掌上天工,原来是你呀。”

    公孙秾华这样道。

    掌上天工,从何而来师承何人一概不知,也从没有见过他,只是凡是出自他手的物事都极其精美——也很。

    恢弘连绵的宫殿群能被他描绘在米粒大的宝石上,精妙复杂的苏州园林也能在方寸之地一览无余。这手艺太过惊人,那些物事又实在太,故而便有人称其为“掌上天工”。久而久之,这份精湛的技艺被越来越多的人所认可,这名号便成了他一个人的代指。

    但这显然并不会药谷弟子会去关注的事情,毕竟这与药草医术毫无关系。李寻欢有些疑惑:“花蕊你……也听过?”

    “我还买过呢!”公孙秾华道,“掌上天工的作品一贯精巧美观,女孩子喜欢难道不是很正常的事情吗?就是实在太贵,我攒了大半年的钱都不够用……”她又长长的叹了口气,“逼得我出谷,接了好几笔富商的单子才算是攒够了钱,买下了那个红雨苑。”

    不心坑了未婚妻子的钱,李寻欢轻咳了一声,委婉的表示花蕊你还有没有喜欢的,我给你做啊。

    公孙秾华应了一声,表示自己现在对于这方面的热情已经过去了,所以就不麻烦你了。不过以后要是我还想要的话,就会跟你讲的啦。“不过既然是寻欢你的作品的话,也难道我觉得那刀痕十分熟悉了。”

    一个谜题被揭开,公孙秾华也挺高兴。

    当然重点还是:“这样的话,师尊就不会为难你啦,寻欢。”

    李寻欢一笑,道:“那便借花蕊你的吉言了。”

    ——然而哪怕有着掌上天工身份加成保证能把妻子养的很好,李寻欢他还是没能通过药谷主人的考验,成功抱得美人归。

    老丈人看女婿,惯来是越看越不顺眼啊。

    “师尊怎么可能让你这么容易就过关呢?”当师兄的凉凉的给意图抢走药谷师妹的李寻欢吹冷风。

    李寻欢恍然大悟:“原来如此。”他道:“多谢指教,寻欢必然会多方寻思,好将一番心意展现,令前辈放心的将花蕊交付与我!”

    师兄:“……”

    作者有话要:  闻歌的两个番外都好卡,实在是写不出来,于是就干脆凑一起当一张啦。

    明天的大概是闻歌花蕊洛云混一起假设是一个背景的番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