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我靠,警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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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沈玉斌现在又有点头疼。

    从保护完好的案发现场来看,毫无疑问,黑米宠物之家确实遭遇了偷盗事件。

    但沈玉斌想不通的是,小偷为啥要选择一家里面养了不少狗的宠物店为目标呢?

    还有,偷盗就偷盗,为啥要砸东西呢?

    据最先发现动静的边学智反应,他是先听到狗叫示警,然后又听到狗狂叫,再听到砸东西的动响。

    这么说来,窃贼是在受到惊慌后才开始砸东西的。

    可窃贼为什么要这么做呢?

    既然受惊慌了,不是应该立即跑吗?

    为啥还要浪费时间来砸东西?

    很多疑点让沈玉斌百思不得其解。

    而最大的问题在于,窃贼已不见踪影。

    这大晚上的,窃贼一旦跑出了店外,并找个地方藏匿起来,确实很难发现。

    看来,这又要成为一桩难以侦破的疑案了,沈玉斌已做好了这个心理准备。

    但他还是不想放弃,吩咐小区的保安四处搜寻。

    两分钟之后,可疑人物所骑的那台无牌摩托车最先被找到了,就停在离黑米宠物之家不远处的街边。

    可沈玉斌还是高兴不起来。

    因为嫌疑犯还是不见踪影。

    现场的人开始多了起来。

    有的是附近的居民,有的是闻讯赶过来的黑米宠物之家的客户。

    大过年的,很多人都还没睡,现在都赶过来看热闹了。

    这对案件的侦破相当不利!

    因为人一多,窃贼很可能就会趁乱开溜。

    但沈玉斌对于这种情况毫无办法,他只能吩咐保安多留意符合监控中可疑人特征的人。

    又过了几分钟,沈玉斌看到,米粒这才匆匆带着老黑赶了过来。

    “小米,抱歉,小偷没抓到,你赶紧先清点一下店里的损失。”

    沈玉斌真的有些歉意。

    如果是别的商界,他可以公事公办,不带任何个人情绪。

    可是他现在既是老黑的粉丝,又惦记着想让米粒帮他训警犬,因此自然要对黑米宠物之家更亲近一些。

    因此,他稍稍花了那么一两分钟,把所了解的案发经过及疑点给米粒简单讲述了一遍。

    米粒现在的心情非常糟糕。

    她没想到,大过年的,店里竟然会遭遇窃贼。

    要不是边学智发现得早,她还不知道会造成多大的损失。

    财物的损失就算了,万一要是寄养的那些狗出了问题,那就麻烦大了,那可不是单纯可以用钱财来解决的。

    看着狼藉的店内,她有点六神无主,木然地问了一句:“老黑,怎么办?”

    杨牧现在也很生气。

    大过年的,有人非得给他找不痛快,这真的很让狗生气!

    不过他现在还是比较冷静的。

    他也像沈玉斌一样,窃贼为啥要选择黑米宠物之家为目标?为啥还要摔东西?

    按理说,宠物店真的不是小偷光顾的最佳目标,因为店里除了狗之外,并无其它太过于贵重的东西。

    至于电脑之类的,并不是太便于携带的东西。

    还有,狗狗们一狂叫,小偷为啥不赶紧跑,还偏偏要摔东西?

    是单纯为了发泄吗?

    他一时有点想不明白。

    不过这暂时不是最重要的,重要的是先把小偷给抓·住。

    他的思路很快就清晰了。

    你以为你跑了就没事了?

    别忘了,我现在是一只狗!

    而且,店内现场表现得很好,案发时间过去又还没多久,你的摩托车也被发现了,应该跑不远!

    你死定了!

    杨牧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沈玉斌对抓·住小偷没信心,但杨牧却不这么认为。

    别忘了,他现在是一条狗。

    狗最有优势的是什么?

    是它的嗅觉!

    他立即跑进了店里,在前台附近嗅了起来。

    一股浓烈的汗臭味,夹杂着火药味扑鼻而来。

    这家伙很多天没洗澡了!

    还有,他可能去过烟花鞭炮燃放点,身上落了很多火药灰!

    杨牧大喜。

    他循着这股味道往店外奔去。

    沈玉斌好奇地跟了上去。

    杨牧很快就找到了绿化带旁边的灌木丛里,在那里,他发现了一个藏好的摩托车头盔,以及一个工具包。

    很可惜,小偷并不在。

    不过这下更好了。

    有了摩托车头盔在,那人的味道更明显!

    你跑不掉了!

    他在摩托车群里嗅了一下,然后继续循着味道找了出去。

    又转了一圈,他发现,味道竟然转向了看热闹的人群。

    这小偷竟然这么大胆?

    他还在看热闹?

    难道案犯都有这种事后看热闹的心理?

    这次,你很不幸了!

    他向着围观的人群走去。

    一开始,裴三还没反应过来。

    当那条狗来到店里,又走出门时,他还以为那只是店主自养的一条普通狗。

    也正如杨牧所预料到的那样,案犯确实有事后看热闹的心理。

    当裴三藏好头盔和工具包、将衣服换了个面后,他猫着腰,顺着灌木丛走到了一栋楼后,趁人没注意,若无其事地从楼后走了出来,开始扮成看热闹的看客,又一次走向了案发现场。

    他原本是想立即走人的。

    可他觉得,如果一个人大半夜走在小区内的话,实在是有点太突兀,那样反而容易被人发现。

    那就还不如回现场看热闹,看看那些无能的警察和保安白折腾,然后等事情平息了,人群开始散了,再找个地下车库之类的地方藏匿起来,明天白天再大摇大摆地走出小区。

    唉,只可惜了那台摩托车。

    好在那也是偷来的,大不了再去偷一台就是了!

    在看热闹时,他还这么想着。

    可是,当那条狗找到灌木丛,发现了他的头盔和工具包后,他就意识到了事情的不妙。

    我靠,警犬!

    这竟然是一条警犬!

    他立即就想到了这一点。

    他开始颤抖起来。

    他知道,像他这样的盗窃犯,在案发后不久时,怕的并不是警察,而是嗅觉非常灵敏的警犬。

    有警犬存在,他们将无所遁形。

    裴三万万没想到,在花城市郊的这个小区,竟然也有警犬的存在。

    悔之晚矣。

    他现在很想跑。

    可是,一方面他已浑身在发抖,没啥跑的力气,另一方面,周围那么多保安,能跑掉吗?

    他只能期待,他的气息能被看热闹的人群掩盖,那条警犬发现不了他。

    这可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