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章 chapter 56
感觉到不对的泊叔在赫连烈追过来的时候就背着郑之南往医院的南门跑。他只察觉到有人追过来, 但不知道是什么人,他觉得秦鹤不可能这么快就找到他们。那这人是谁?在他留在云凤城筹谋的时候, 又出现了什么新的状况?还是清灵城有秦鹤的人?不会这么巧吧?心中焦急的泊叔想着背上已经陷入半昏迷的少爷,如果不立即救治就会出现生命危险, 但是留在这里也是前路不明。终于知道走投无路是怎么滋味的泊叔背着郑之南继续往南门跑。当南门越来越近, 他的脚刚踏出去,准备随便找一个巷子跑进去,再重新找医院,就看到一辆车急急驶来,猛然停在了他们的面前, 挡住了他的去路。泊叔眼神凝重,后退了一步。赫连烈从车上下来。看到赫连烈, 泊叔睁大了眼,他见过赫连烈, 但只是见过,这是北境城的城主, 行事作风从来随性而为, 对合作对象以外的人又毒又狠。他为什么要拦着他们的去路?“赫连城主有什么事吗?”能被人认出来, 赫连烈并不意外,双手插在口袋里, 闻言看向面色因为病情加重而变得潮红的郑之南。“我要他。”简单直接, 带着势在必得。就在两人话的时候, 郑之南迷迷糊糊听到一个最不想听到的声音, 他的手抓住泊叔的肩膀, 费力的抬起头,努力睁开眼去看对面的人,想确定自己是不是病糊涂了。赫连烈看到郑之南抬头看过来,伸出手挥了挥:“嗨,想我了吗美人?”话的时候还勾起了嘴角,就像从地狱里钻出来的恶魔,周身散发着地狱火般。赫连烈话音刚落,郑之南直接喷出一口血,嘴角渗出血珠,然后眼一闭昏了过去。赫连烈拧着眉走过去,与此同时他的手下们围过去将泊叔控制住,泊叔被郑之南牵制着,无法冲出重围,眼睁睁看着少爷被赫连烈抱在怀里却无能为力。少爷啊,你一定不要有事。泊叔看着赫连烈抱着郑之南去医院,安慰自己,最起码赫连烈还没丧失人性,知道先给少爷看医生。想到这里,泊叔就被捆了起来推到了车上。赫连烈亲手将郑之南交给医生,然后让随从查一查秦鹤那边怎么回事。为什么人会出现在清灵城,还病成这样。“不要暴露行踪。”“明白。”云凤城内,郑之南逃走的消息还没泄露出去,一切都是隐在暗处进行的。秦鹤看着幽站在一旁汇报进展。“当时在酒会上和郑之南有过接触的仆从是年初进来的,宴会结束后不久就离开了,对方早有预谋,没有留下一点痕迹,我们找到确切的密道出口后,有两个推测,一,吴泊带着郑之南还藏在城里,那些线索可能是故意误导我们,让我们以为他们已经离开,二,走水路乘船去了北境城,北境城交通四通八达,到了北境城,不论是去哪里都很方便,对于我们来,一旦离开北境城,就如大海捞针。”“如果是去了北境城,他们现在应该早就离开北境了。”秦鹤知道赫连烈最近不在北境城,但心情也不上有多好,毕竟人在自己的眼前溜走了。这种愚蠢的事情,他从未犯过,却栽在了这个东西身上。是他把他想得太简单,以为只是个被宠大,有一点脾气,没有多少心机手段的人,看来还真是低估他了。幽没话,因为秦鹤的话,是对的,如果是去北境城,这个时候绝对已经不在中部大陆,泊叔那个人,有手段也不笨,怎么可能留在中部大陆的城市,中部大陆的城市,有哪个大城是没有和月裳城建交的,要个人简直易如反掌。“兵分三路,城内继续加重搜查和警戒,北境城也要留着人,尤其关注医院方面,他的身体离了药物根本不行,不管是去哪里,药店和医院都是需要格外注意的,然后再分散一部分人在北境城以外的城市搜查,拿着他常用药物的单子,看看什么药店在昨天和今天以后有购买记录,客船也不要松懈,既然要逃,总有蛛丝马迹可寻。”“是。”“准备一下,两天后,去北境城。”“公子要亲自去?”“嗯。”当秦鹤决定两日后出发北境城的时候,郑之南翌日早上经过抢救后已经稳定了下来。他睁开眼谁都没看到,关于昨夜遇到赫连烈的事情,他不知道是自己出现了幻觉还是真实发生的。他现在还有些迷糊,可能是因为药效的缘故,脑袋也仍昏昏沉沉的。郑之南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泊叔呢?在他想伸手按铃的时候,有人从外面推门走了进来。来人不是别人,正是郑之南以为自己昨夜看到的人只是幻觉的赫连烈。郑之南虽然知道会有这么一出戏,但表情上还是要表现的震惊一点,然后一脸厌恶的:“你怎么会在这里,泊叔呢?”“你的老仆人?放心,好吃好喝供着呢,为了不让美人伤心,也不会对他怎么着,至于我为什么会在这里,大概是因为天意,在大街上就能碰到你,你我们是不是很有缘?”赫连烈着走到郑之南的床前,坐下来后直接握住了没扎针的手,手还在手背上摩挲,只觉得这手柔弱无骨,十分好捏,不由就多捏了几下。郑之南想抽出手,奈何根本没力气,只好作罢。好在还有力气话,直接怼道:“缘分个屁,你现在滚出去,也是天意。”赫连烈并不气恼,因为郑之南怎么样,任何神情语气在他眼里都是可爱的,毕竟这会儿正新鲜呢。“滚出去哪儿有和美人待在一起舒坦是不是?”郑之南被赫连烈油盐不进的调笑弄得一句话都不想再,闭上眼睛任赫连烈在那儿捏他的手。就在郑之南闭着眼睛不去看赫连烈的时候,赫连烈松开手站起来,附身去挑郑之南的下巴,想要再次一亲芳泽。郑之南侧过脸,怒瞪赫连烈:“别碰我!”结果赫连烈眉一挑,捏住郑之南的下巴就直接吻上了。郑之南面无表情的看着赫连烈,然后挥手抽在了他的脸颊上。“啪——”特别清脆,特别响。赫连烈被到也没停下来,不过这下记得握住郑之南的手不要他乱动,然后继续进行自己的。郑之南好几次因为想去咬赫连烈都被对方给躲开,亲的他都快要窒息了。不仅亲,手还不老实。有那么一会儿,郑之南生怕他在病房里就要乱来,好在对方还知道他刚醒过来,身体很虚弱。这个吻持续了很久,吻到最后郑之南都不挣扎了,像一条死鱼一样让赫连烈自己折腾。后来郑之南想着想着,觉得赫连烈就像是一条狗在啃骨头,还是那种不知道多久没吃啃过骨头的狗,浑身都散发着一股兴冲冲的贱劲儿。似乎是发现了郑之南眼中的嘲讽,赫连烈终于停了下来,吻完还得意洋洋的:“和秦鹤的比起来,我的吻技好,还是他的好?”郑之南抬起手擦嘴,边擦边冷冷地:“那么在意,不如你去和秦鹤接吻,你们两个可以直观的彼此感受一下吻技。”一脸的我对这个不感兴趣,你们可以亲自切磋。赫连烈被郑之南的提议给逗笑,很好,第一次有人敢这么跟他话。“哈哈……你,有意思。”有你妈那个头,郑之南翻了个白眼。因为知道自己早晚会离开赫连烈再次回到秦鹤的身边,郑之南完全没有像之前在秦鹤面前那么隐忍。看到郑之南翻白眼,赫连烈啧啧道:“明明在秦鹤跟前还乖得跟只兔子一样,怎么在我面前就变了一副模样,难道是我比他更让你放松随意?”真会给自己脸上贴金,很强。郑之南怎么可能告诉他为什么他在他面前这么嚣张,因为根本不care他,反正过不了多久,按照狗血文的尿性,秦鹤就会重新把他弄回去。与其压抑自己跟对方虚与委蛇,还不如怎么舒服怎么来。就看秦鹤这个家伙什么时候能出现了。唉,不过本来是想着可以在清灵城躲一阵清净再继续与这些人周旋,看来现在是容不得他一丝一毫的偷懒啊。郑之南在医院住了两天,便被赫连烈安排到了回北境城的飞机上。原本赫连烈是准备乘船离开,但因为郑之南的缘故,加上他的身体不易在继续在海上漂12个时,所以赫连烈让清灵城城主安排了飞机,与郑之南飞回北境城。泊叔则和其他人一起乘船回北境城,的确如赫连烈和郑之南的那样,没有人为难他,但他内心却并不轻松,反倒十分煎熬。同为男人,他怎么可能看不出来赫连烈对他家少爷怀揣的是什么想法。想着想着,泊叔深深地叹了口气。他只想少爷不要做傻事,不论遇到什么事,都要活下去。他不想看到郑家家破人亡,一个不留。然后泊叔又想到了师弟,忽然庆幸那晚没有联系师弟,不然师弟也要受他牵连。坐船需要12个时,飞机只需要飞3个半时就到达北境城城中心赫连烈的府邸,与月裳城和云凤城的府邸完全不同,月裳城和云凤城都偏复古风,雕梁画栋,而赫连烈是一座高楼,飞机停在天台上设立的停机坪上,等人员都下来后,便又重新飞了回去。同一时刻,因为是悄悄前来北境城,秦鹤还在乘船中,未兴师动众的坐飞机或者是让其他人知道他要前往北境城。虽然没有乘船那么疲劳,但在天上飞了三个时的郑之南还是觉得疲惫,他的身体其实没有做什么大手术,检查后也都无可奈何,只让用精贵的药物续着就好,继续做手术才会更伤元气。意思是,这具身体已经虚弱不堪,根本承受不住手术带来的后果。用名贵的药物续着,注意保养调理,倒还能活得久一些。不过郑之南自从被赫连烈囚在了他的住所里后,吃药就不是很乖,有时候还会偷偷把药含在嘴里,等人走了后再吐出来,这样如此反复,病情总是时好时坏,反正没有下得了床的时候。他这样是为了不让赫连烈得手,他有病在身,赫连烈还顾及一点,若是等他吃了一阵药好了起来,能下床了,可就要换一种卧床方式了,那还不如一直这么病下去。一开始赫连烈没有想过郑之南会在吃药上面动手脚,但这么弄了两三天后,还是被赫连烈发现了端倪,从此以后,郑之南吃药,赫连烈都陪着,盯着他,看他把药咽进去,还要张嘴给他看。如此反复,郑之南在北境城住了五天,已经可以下床,也没有经常咳或者是其他症状,面色也变得红润起来。这天夕阳西下,云上泛起粉中带紫的云霞,或许是北境城非常多现代的建筑,让郑之南觉得这一刻美好的像是在现实世界,而不是在虚拟的世界里执行任务。也是在这个时候,处理完公事和一些需要下属去做的事情的赫连烈无声的走进来,偷偷的从背后圈住了郑之南的身体,下巴抵在郑之南的颈窝,和他一起看着远处的云霞,喟叹了一声。“真自在。”郑之南被赫连烈抱住不奇怪,因为就算是他生病这段时间,赫连烈也有事儿没事儿的像只大金毛狗一样的围在他身边,不时亲一口,咬一口,抱一会。搞得他现在一点都不奇怪赫连烈这个举动,因为白眼都翻累了,赫连烈还是跟个狗皮膏药一样黏在他身边,怎么嘲讽,怎么讽刺,怎么扇巴掌,怎么踹,都还是一如既往,甚至还握着他的手或者脚问疼不疼,当初在月裳城第一次看到他的时候,郑之南以为赫连烈是个什么凶残暴徒,就是杀人不眨眼,生活又□□的那种,结果没想到还有点人性,就是重欲了一点,一天到晚都在想着怎么把他弄上床,不过到现在还一直没逼他这样那样,但郑之南估计,也就这两天了,不是今天就是明天,赫连烈憋了这么久,肯定憋不住了。这个秦鹤真是个垃圾,都过去这么久了,还没找上门来,是不是要等他跟赫连烈睡够七七四十九天才出现?郑之南虽然天天被赫连烈这么又亲又抱,但没有一次是好脸色,现在也是。他干脆利落的吐出一句:“松开。”赫连烈也一如既往的干脆:“不松。”郑之南翻个身,从他怀里挣脱,只是没挣脱成功。赫连烈笑眯眯地:“你知道吗?我就喜欢你在我面前本真纯粹的样子,不笑好看,笑也好看,挥手也好看,抬脚也好看,句话喘口气也好看,亲久了露出眩晕的表情也好看,冷冷的斜睨我的时候让我更是爱的不行,我从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可爱?之前我爱你皮囊好看,现在我爱你性格可爱,爱得我一想到你这身体的情况,心肝脾胃肾都在疼。”坦诚的让郑之南都哑然了一阵,玩什么招数呢我的哥。不过听到最后一句心肝脾胃肾,郑之南无情嘲讽道:“肾疼应该和我没关系,不如你去问问医生,是不是晚上活动太多,忙得了。”话音刚落,嘴又一次被吻住,这一次比以往都激烈,把他推到落地窗上,然后又从落地窗亲到那架三角琴上,从嘴唇移到耳边,声音低沉富有磁性,深情的仿佛他们是多年恋人。但知道赫连烈本性的郑之南只觉得这家伙可真会演戏。当赫连烈开始解郑之南扣子的时候,郑之南一把抓住他的手腕不让他更进一步。赫连烈垂眸看着郑之南的眼睛。“我要你。”郑之南虽然被亲的嘴唇水润泛红可还是保持着自己的平静对赫连烈:“我要见泊叔。”“他很好。”“我没见到,不会相信你的话。”赫连烈伸出手去抚摸郑之南的脸颊,吻了吻他的额头:“好,吃完晚餐,我让你去见他。”赫连烈以为这样就能和郑之南进行下去,但他话刚完,人就被推开了。郑之南坐在钢琴椅上,掀开琴盖,修长的手指在上面拨弄弹出悦耳的声音,郑之南轻笑了一声:“只是让我看一眼他,就觉得能把我睡了?是你太天真,还是你把我想的太天真?”赫连烈喜欢死了郑之南这种不以为然,明明脆弱到根本构成不了任何的威胁,明明寄人篱下,可那苍白的脸上,黑如黑曜石般的眼眸,却总是带着一种高贵,仿佛一切都不屑一顾,又可以随意由他决定。所以,赫连烈听到他的话,并没有觉得对方不自量力,反倒很想容忍他的这一性格。很带劲儿。对,就是带劲儿。在所有人都臣服他,畏惧他,爱慕他的时候,郑之南就像是冰山上的一朵冰凌花,美好脆弱易消融,赫连烈愿意将他的这份脆弱好好保护起来,所以容忍他的这些不敬,因为他觉得有趣,新鲜。赫连烈站在郑之南的身后,双手放在他的肩膀上,弯腰再一次贴着他的侧脸,亲昵地:“那你想怎样?”“放了他。”赫连烈没想到郑之南会提出这样的要求,逸出一声笑:“那你是真的天真。”郑之南也笑,并不在意赫连烈的话,一边弹着优美的曲子,一边:“那你就不要觉得我会心甘情愿让你睡,在睡之前,请把我药倒,然后随便睡,想怎么折腾,都随你。”一副,你爱睡就睡,反正我不会配合你,不会理你,也对你不感兴趣。赫连烈这样的存在,哪种情调没体验过,除了“奸尸”,他对这种行为不感兴趣,也不喜欢没有互动的床上活动。所以赫连烈因为郑之南的话有所松动,如果将人放走,就能得到一颗心甘情愿的心,似乎并不吃亏。郑之南没有理会,当两人沉默时,曲调优美舒缓的钢琴曲变得激烈又刺激,仿佛有万马奔来,也亦如奔腾的河流正在撞击岩石,海水拍礁石,雨后的嫩苗疯狂生长。“好,我答应你。”似乎是为了奖励赫连烈的识趣,郑之南双手放在琴键上,没有继续弹下去,而是站起来,转身,捧住赫连烈的脸颊,在他的唇上亲了亲:“你会得到你想要的。”赫连烈立即伸出手去攥住郑之南的身体,了一句:“最好如你所。”然后回以激烈的拥吻,直吻得还没吃晚餐的郑之南饥肠辘辘,肚子咕咕叫才停下。赫连烈到做到,郑之南看过泊叔后,当天晚上,赫连烈就放了他,郑之南叫他不要担心他,他会好好的,怕泊叔会再次以身犯险,郑之南对泊叔:“你的出现,只会让别人牵制我,威胁我,泊叔,你是我唯一的家人了,想抓到我的人,知道你的重要性,我不想失去你,你要好好的在外面,不要再找我,不然我会失去生活的信心,只要你不出现,我就会好好的面对一切。”泊叔是含着泪离开的,等他离开北境城时,对着海面痛哭出声。泊叔离开的那天晚上,赫连烈来找已经洗完澡,身上只穿了一件丝质睡袍的郑之南。赫连烈到做到,郑之南也到做到,没有抗拒,没有挣扎,甚至还回应赫连烈。这让赫连烈很惊喜,虽然不想早早结束,但赫连烈考虑到郑之南的身体情况,不过到了半夜就放了怀中人沉沉睡去。一开始赫连烈遇到郑之南只是想留在身边一阵,他觉得,只要睡到了这个人,总有腻的时候。可是他发现,这个家伙就是来勾他的魂摄他的魄,让他心里想的都是他。他不知道未来他会不会腻,可现在他只想好好的把他保护起来,让他永远的留在他身边。而郑之南也在运筹着自己的计划。一直待在屋里,肯定不可能给秦鹤机会来抓他回去,所以他在放松赫连烈的警惕心,找机会带他出去游玩。出去的次数多了,秦鹤和他再重逢的机会也就大大增加。而不是一直呆在屋里等着剧情自然发展,剧情要一两年,难不成他真要在这北境城一两年?速战速决结束这个世界才是正经事儿,他又不是来养老的。郑之南的顺从也的确取悦了赫连烈,当郑之南表现出对什么都兴趣缺缺,想去外面逛一逛的时候,赫连烈本来还有所顾忌,怕引起秦鹤那边的注意,所以一开始没有答应,其实是根本没回答这个问题。后来他让手下查的结果送上来发现秦鹤那边并没有什么大动静,就算郑之南逃走当天也还依旧在忙自己的事情。这让赫连烈有了一种,或许秦鹤对郑之南已经失去了兴趣,也没想过要大动干戈的来寻人。当然,也不排除秦鹤派了人在暗地里查,可现在心里都是郑之南的赫连烈,更愿意相信是秦鹤不在意郑之南了,因此愿意相信慢慢的就变成了真的信了。最后,当郑之南再一次表现出对北境城很感兴趣,想去北境城逛一逛的时候,赫连烈给予了回应。当时郑之南正静静地喝着汤,喝完后才又对赫连烈:“我被你带回来这么久,从未逛过这城里城外,你天天把我闷在家里,是想让我一辈子都不见人吗?我就那么见不得人?”虽然言语并不娇俏,可别有一番清冷的滋味,明明是埋怨的话,也的这般风情万种,赫连烈见过许多人,但也只有郑之南给了他特别的感觉,这种感觉越接触越强烈,简直让人舍不得撒开手,完全没有再想过腻不腻的问题。赫连烈:“等我明天把事情处理完就带你去外面转转,这段日子为了城内活动的事情,一直没什么时间。”给之前的沉默找借口。睡我就有时间,去外面玩就没时间,垃圾。心里这么想的郑之南自然不会表达出来,只是自己在心里叨叨两句过过瘾,毕竟还要糊弄人,不能再不合时宜的发脾气。发脾气也得看环境,时间,地点。郑之南虽然心里吐槽,但面上还是表达了欣喜,伸出手去握赫连烈:“真的吗?”赫连烈看向被郑之南握住的手,翘起嘴角:“真的。”郑之南:“其实你忙的话,不用陪着我,我可以带着人自己转转,北境城有什么好吃的,好玩的?”赫连烈怎么可能放任这么一个随时都有可能被别人觊觎的家伙独自在外面晃荡,自然是没有答应。这个时候已经五月中旬,天气渐渐转热,北境城靠海,本就比其他地区要热得早一些,翌日,赫连烈上午处理完自己的事情后,10点钟的时候,出现在郑之南的面前,要带他出去逛逛。郑之南露出雀跃的眼神,来表达自己对外面的向往,让赫连烈觉得带他出来的想法是对的。潜移默化的去影响赫连烈。赫连烈带郑之南逛了内城,因为赫连烈的身份,没有人敢随意去扰这一波人,更不敢去看赫连烈跟心肝宝贝一样对待的人的脸,生怕被注意到就治罪,但眼角余光还是能瞄到一些那人的侧脸,仅仅只是个侧脸就叫人明白了为什么城主会这么在意。长得太好看了,跟仙子一样,又不是那种腻腻歪歪不男不女的气质,清淡高雅,和城主是完全不同的风格。可能是因为肤色太白,总让人有一种想要心翼翼对待的感觉,不然就是怠慢了一般。从10点半逛到12点半,到了吃饭的地方,一行人才休息,准备用餐。酒楼内的服务生详细周全的介绍店里的招牌和新推出的菜品。秦鹤就是这个时候从对面的楼上看到郑之南的。郑之南和赫连烈坐在靠窗的位置,因为他们是复古建筑,二楼是露天的,而坐在钢筋水泥铸造的餐厅内,隔着玻璃往下望的秦鹤就看到了郑之南。他知道赫连烈今天出来了,所以特意提前到达了一家能看到他们所在用餐的地方。一旁的幽也看到了,幽有想过可能被赫连烈掳走了,但也只是觉得有这个可能。他们前几天才顺藤摸瓜凭着那点蛛丝马迹找到清灵城,然后两天前又顺着线索回到了北境城。所有的线索都最终指向赫连烈,所以他们一直留守到现在,终于等到了答案。果然。幽不由去看秦鹤的神情。秦鹤看到后,过了片刻就收回了视线,端起面前的茶杯喝了一口。他看到赫连烈对郑之南的珍爱,心,还有眼神里流露出来的霸道和温柔。霸道是因为占有欲,温柔是因为喜欢。短短几日,还不足半个月,就已经将北境城的城主俘获,好手段。他还以为他会被人欺负,看来是他想多了。不论是到哪里,所面对的人多放浪形骸,似乎他都不会害怕,所以毅然决然的逃离。而他,为什么要去在意一个杀父仇人的儿子?留他在身边是为了折磨他,羞辱他,为什么要不远万里亲自过来寻人?担心他?在意他?这个发现让秦鹤觉得可笑,想嘲笑自己,怎么可能,而紧紧握住茶杯的手暴露了他内心的真实想法。同一时刻,郑之南露出了怪异的神情。因为在他正准备品尝这家酒楼所谓的招牌菜时,秦鹤的好感度竟然上升了,上升到了82,天啊,他离开的这段时间发生了什么,秦鹤竟然在他没在的时候对他提升了好感度。为什么?难不成是发现了杀父背后的更深原因,所以心生愧疚转化成了好感?不能够吧。这个招他可是放着准备等见到秦鹤了再好好用。可不能让他自己发现了,自己发现哪里有他亲自告诉秦鹤来的刺激。会不会是秦鹤就在他的周围,看到了他和赫连烈“卿卿我我”,所以受刺激,发现了他的重要,所以好感度增加了。这般思索的郑之南不由四处看了看,装作欣赏周围的模样,但并没有发现什么可疑对象。而且郑之南真的怀疑秦鹤会不会亲自过来抓回他,他一开始想的是秦鹤会派人来抓。但现在看到好感度82了,他忽然觉得,没准就是秦鹤亲自来抓。这样才够波折,够有趣,让手下来抓,多没意思,如果是手下,估计作者就一笔带过了,没必要浪费笔墨。赫连烈一直从上午陪郑之南逛到下午,因为看出来他累了,在赫连烈的强烈要求下,才半抱着不想走又疲乏的郑之南回去,拉锯途中,郑之南又成功获得了下次还要出来玩的许可。晚上赫连烈睡在郑之南这里,什么都没做,睡觉之前还盯着他吃药,怕他嫌苦吐掉,哄着他身体好一些才能出去,不然就不可能再让他出去什么的。翌日,赫连烈去办公,郑之南一觉睡到10点才起床,因为昨天走了一天,身体到现在懒懒的,没劲儿,自己在大厅侧躺着看电视,找了一部这个世界的恐怖片来看。本来算今天就这么浪费掉,结果却有不速之客登门,来人有男有女,各个花枝招展,光彩照人,足有十来个,真是兴师动众啊。对比这群人斗志盎然,郑之南整个人怏怏的不,下身是宽松的居家裤,上身是收腰线的宽松T恤,手里拿着杯白开水,面无表情的看着涌进来的这群人。守在门口的仆从一脸焦急的对郑之南:“我拦不住他们,他们非要进来。”都快哭出来了,生怕被责罚。郑之南挥挥手让他别紧张,然后喝口白开水,放下杯子换了个姿势,好整以暇的看着这群人:“有事吗?”有个男的声音尖利,带着浓浓的不屑。“你就是城主新带回来的家伙?”“长得也就一般般嘛,有什么了不起的!”另外一个人接腔,嘴上这么,在看到郑之南的真容时,早就酸死了。有个年纪比郑之南看着大一点的女人拨开站在自己面前的两个男的,冷哼一声:“恬不知耻,你昨天让城主陪着你去逛街了?你知不知道城主很忙的,忙完应该多休息,你怎么敢让他陪你出去逛一天?”听到消息的时候,她都快气死了。其他人也是纷纷附和。“不体恤城主。”“没规矩。”“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货色,瞧瞧他那一脸的得意,拽什么。”立时好好的大厅就像个菜市场,郑之南露出不耐烦的神情,随手把桌子上的插花花瓶扔到了那群人的面前,瓶子立时四分五裂,里面的水撒了一地,花枝也在碎片里。巨响让这群人成功闭上了嘴,安静下来后,郑之南一个个扫过,冷冷的:“给你们三秒钟的时间离开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