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三章 一鸣惊人
“这还是人吗!”
孟橘络红唇微张,惊呼了一声,看着少年,半饷不出话来。
这般速度,就是应簌离也绝无可能做到,已然是突破了人的极限了。也罢,他本来就是系统的器灵所化,如他所言,他确实不是个人。
“我告诉你啊,诗会的时候,你可千万别展示出来不俗的一面,答应我,咱就做个普通的,文文弱弱的书生好吗?”孟橘络眼神真挚,满脸恳切道。
月瞥了她一眼,点了点高昂的头颅,算是同意了。
好在刚刚她还记得找人回家知会一声,让他们不要担心,不然,晚回了一个多时辰,应簌离还不得把整个镇子翻一遍的来找她。
是她失策了,不该这么冒失,也不对,都怪月璃,她还没同它就好,也没个心里准备,就把人给放出来了,现在两人如此干做的,大眼瞪眼的,实在是别扭的很。
“喂,你饿吗?需不需要我去帮你叫二,准备些吃食给你。”孟橘络意思意思,关心一下。
“凡尘俗物,不吃。”
少年头也不回,保持着最初的姿势,一动不动地盯着窗外,言语中,对这些吃的东西很是不屑。
孟橘络不禁咋舌,还是头一回听对吃的没兴趣的,当初的平遥祝,还有应簌离,也是对吃的没什么兴趣,不过被她“调养”一段时日,便是纷纷打脸了。
她且等着,等着这位“不食人间烟火”的人儿,日后是如何打脸的。
几乎是数着时间,和他在屋子里待着,孟橘络自恃是个比较自来熟的人了,只要她想,什么人她都能搭上话,可遇上这位,可真真是三棍子打不出来一个屁,问一句答一句,一句多的都没有。
也不知道过去了过久,日头落进,淡淡的余晖已然难抵挡住夜幕的降临,天色也被笼上了一层蒙蒙的暗光。
她就知道,大家应该都吃过饭了。
古人都是日落而歇,尤其是户庄人家,为了省钱更是极少点灯,饶是身处在镇上较繁华的几处街道里,此地的灯火已然熄灭过半,她也该走了。
“你走吧。”
那人终于主动了句话,他的蓝眸里闪动着微光,在昏暗的夜色中格外明亮,像是一颗颗玻璃珠,晶莹剔透,惹人注目。
孟橘络从他的眼睛中看到了自己,觉得又真实又恍惚,直到听到他的声音,才如梦初醒般惊坐起来。
“你的时间要到了?”
“一炷香内。”
想来是不想她看见他变身的样子吧,他催促她尽快离开,看了看天色,确实不早了,她虽然不怕,但这地方夜里黑,走路也是颇为不便,趁着还能看着点路,她是得抓紧回去了。
那几首诗她没有带走,仍是坚持留在了桌上,简单的告过别,却也没有得到什么回应,孟橘络自讨没趣,瘪了瘪嘴,就关上门离开了。
下了楼,出人意料的看见了一个熟悉的身影,是应簌离,他就站在客栈的门外边,不曾踏入,眼神却在看着她,看得她直心虚。
虽是器灵,算不得是个正经的“人”,但外貌上看着那器灵也该是个男子,和其他的男子一块待了一下午,怎么都不过去。
“你怎么来了。”
孟橘络缩了缩脖子,走到应簌离的身边,声的了一句。
“来接你。”
应簌离只是自然地拉起她的,没别的,更没有责问她,这么淡定,让孟橘络更是心虚了。
连带着话的声音都更柔和了,孟橘络扯了扯他的衣袖,“那我们走吧。”
“好。”
应了一声,应簌离就带着孟橘络离开了,不过走的时候他回头看了一眼二楼上敞开的那扇窗子,而凑巧的是,窗子里的人也在低着头看他。
一双墨瞳,一对蓝眸,在半空中相遇,对视一眼,却又好似什么也没有发生一样,双双收回了视线
诗会就开在镇郊武校的地方上,那里的台子早就搭建好了,稍加布置就能变作诗会的比试台。
武校的地方很大,足以容纳下所有到场的人,除了书生,这里也不乏出现其他的什么人,这些要么是对诗会感兴趣的,要么是单纯想来凑热闹的,各式各样的人都有,每次这种不设限的诗会举行,都会吸引到成千上百的人来参加,哪怕只是远远的看一看,也觉得兴致勃勃。
孟橘络把时间定在了下午,一来是少布置些灯笼烛火什么的能省点钱,二来也是方便那月少年前来。
月少年应该是在黄昏后便要变回去,所以这诗会也不能在夜里进行,这样也好,参加完诗会,找几个相熟的聚聚,找家酒肆吃喝闲谈,岂不乐哉。
无形中也带动了今晚的消费,那些开酒楼的商户们啊,懂事的,可得好好谢谢她才对。
因为是以应簌离的名义举办的,当地的文人雅士们都很吃他那一套,一个个迫不及待的早早到了,期望能见一见这位曾经名动逐梦的大才子,若是能结交之,那便更是一桩幸事了。
既然是诗会,彩头自然不能少。
这次的诗会,她提供的自然就是铅笔了,铅笔虽然卖也就五钱银子一支,但作为首次出现在大众视线里的这支铅笔,绝对配得上价值不菲这个词。
至于这二三名的奖品则是应簌离准备的,都是历来诗会的奖品中常见的东西,没什么特别,但他们还是给足了诚意。
第二名是一幅名贵字画,出自应簌离的私藏,也是应子桓偷偷从应家里应簌离的书房里随便扒拉出来的一幅。第三名是一套上好的文房四宝,在这种场合里是绝对拿得出的。
奖品有了,自然也得有评审,不然这规则和胜负可不好。
作为诗会的东道主,应簌离自然不能列为其中,但他的好友陆铭钰,去年考中了解元,一举成名,成了镇里的风云人物,这诗会他能来,也是提高了诗会整体的档次,除他之外,还有两位评审,他们皆是受到了应簌离的邀请,特地来见证这场盛会的。
一位是应簌离曾经在逐梦书院里的老师,两人私交甚好,这位老师姓孟,叫孟起凡,也是一位德高望重的人。
另外一位是当地颇有名气的一位老者,号称北坪诗仙,但凡有点来头的诗会他必然会到场,已然成了诗会的标志,不请他都不像个样子,当然,此人也是公正无私出了名的,请他来,也显得他们公正。
这三个人都大有来头,应簌离请他们过来作为评审,一起为参加夺彩的人评分。
陆铭钰算是评审兼主持了,他宣读的相关规则,应簌离则在一旁看着,台上有他的位置,但他却不参与评审,至于孟橘络,那更是藏在后面,安静地等着诗会开始。
诗会的前场是大家自由发挥,有意向的,想表现自己的,都可以踊跃上台发挥。
但后半场,却是比赛性质的,赛制是擂台赛。
总共分三场,每场自告奋勇上来的第一人作为擂主,其他人为攻擂者。擂主先即兴作诗一首,由专门的人抄录下来张贴在一旁,其他人看完,如果有觉得能胜过擂主的,自发上台作诗一首去攻擂,能否攻擂成功,全看三位评审的意思。
每场有一炷香的时间,时间到,最后留在上面的即可胜出,参与角逐最后的排名。
这一来,每场决出来一人,最后留下三名,抽签作诗,按作诗的时间和内容的高低两个方面综合评选,角逐出最终的胜利者。
孟橘络上次和月定了时间,就在昨天她又去嘱咐了一番,让他在最后一场的最后一刻再出现攻擂,那样直接进入前三,再用最快的时间做出最好的诗,那样,他便是最大的黑马,夺得第一,再当着所以人的面,用一用那支铅笔让大家看看,那么帮她宣传的目的就达到了。
其实,换了谁都能宣传,毕竟是彩头,台下的谁不好奇,只不过是她对这事太过谨慎,涉及未来做铅笔的生意,她不放心让人家来,就怕搞砸了。
那些人来了之后,就开始三五成群的闲谈,诗会里不乏出现一些女子,她们要么是肚子里有些墨水,想来见识一番的才女。
要么就是富家千金,听闻应簌离和陆铭钰在此,就一窝蜂的追着过来了,像极了那种追星少女,爱豆在那里,她们就在那里。
这些人中不乏一些姿色夺人的,举投足间风情毕露,她们的身边总是围了一群想出风头的男人们,一个个叫嚣着,要夺得彩头送给佳人。
才子配佳人,自然好,不过这就不管孟橘络什么事了,她只关心月会不会如约前来,她只关心大家对她的铅笔能不能接受,今日之后能不能大卖。
诗会的前半部分她实在没什么兴趣,便在后台那里找了个角落,寻了把椅子,憩了一会。
平遥祝也跟着过来了,她特意嘱咐了,一定要在最后一场擂台赛开始的时候叫醒她,她要亲自看着,看着月少年是如何出现,又是如何一鸣惊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