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一章 乱雾林
“既然你这么,那我们就尽快把这件事提上日程,明儿出发太过仓促,我们还需要做一番准备再走。”
“那我们应该做什么准备,你对那片树林子了解吗?”孟橘络不解的问道。
“了解个大概,那个林子叫乱雾林,林中常年迷雾环绕,林中嫌少能看见太阳,潮气比较大,生出了不少的沼泽滩,行走格外艰难,还有乱崖密布,稍不留心,容易命不保,可以是一个十足危险的林子,除了极少部分的当地猎户,很少有人过去,应对这种特殊的地形,我们必须要有一相应的准备。”
月璃告诉她,由于这里的地形地貌特殊,里面潮气重,人在里面待久了,浑身湿漉漉的很容易生病,必须要带一件雨衣穿上,也就是这里的蓑衣。
带了蓑衣,自然也要准备一双适宜走路的柔软的鞋子,牛皮做的鞋防水性比较好,也比较透气,选择厚底的适合长途跋涉,额外还要再配一双木屐,相当于现代的拖鞋,下雨天的时候可以直接穿着走,不用一直穿着皮靴容易闷脚。
一件厚一点的衣服也要带的,丛林里昼夜的温差大,如果在里面生病了,可不是闹着玩的,带一件衣服冷的时候穿,睡觉的时候也可以垫着舒服一些。
装备自然也是要带的,这孟橘络从系统里拿的那点儿防身的东西也差不多,还要多拿一柄匕首,以备不时之需,不过这一次启程,在野外呆可不是三两天,没有客栈,吃住都是问题。
睡觉就不了,特殊情况特殊对待,随便找个地方凑合一晚也没什么,吃的是必须要带的,干粮不宜太多,吃食还是主要以林子里的为主,要带两个火折子,生火的时候用着方便。
同样最重要的还有乱雾林的地图也要拿一份,毕竟月璃对乱雾林的了解也只是个表面,内在的一些路线,它可是一点也不清楚。当地的猎人描述出的乱雾林地图,虽然比较粗浅,只描绘了出入乱雾林的那些地方,但聊胜于无,不少冒险队想去乱雾林碰碰运气的,还是会选择买一份这样的地图。
两个人商量了个差不多,临了月璃又嘱托她带一副绳子,长度要够长,也要够结实,到时候月下到寒潭中时,为了避免危险,他可以将绳子绑在腰上,再绑在岸上的树上,就是遇险,岸上的孟橘络也可以帮忙拉上一把,也就更加保险。
这些东西起来也没用多少,但装起来,可是满满一个大包袱,一路背着就要累死人了,还好月有个地方可以帮忙带着,都是他平时装衣服用的,不常用的东西可以托他带着,而夜晚的那些必需品要让孟橘络自己拿着。
翌日,孟橘络起了一个大早,把头天想到的所有的东西都买了个遍,末了,她还给自己买了一个结实的木棍,随拿着,还挺顺的。
有句老话不是叫打草惊蛇嘛,万一走着走着遇到了什么不开眼的东西,还可以拿着这棍去吓吓它们,当然这只是她美好的理想,真遇上危险,她除了腿软还是腿软,这根棍子其实是用来当拐杖使的。
没有人规定非要早上出发才行,吃了中午饭,孟橘络就准备出发了。
从路线图上来看,乱雾林距离赫云城的直线距离并不远,十几里之外就是其所在,看着近,可如果要从大路上驾着马车过去的话,距离大概要翻几番。
算了算时间,坐马车甚至还不如腿走着快。左右这一行是少不了要走山路的,那就省省这个时间,直接抄近道,直逼乱雾林。
这还是第一次,月和孟橘络肩并肩地在大街上走,以往总是有各种各样的原因,不方便让他跟着她,如今去乱雾林危险重重,有他跟着,要安全许多,两人也就不得不以这种方式组合在一起,结伴同行。
月的出众也可不是一般的出众,就是哪位大人物驾着马车从路口走过,也不及他引起的轰动。
光是那一头银发,就足以新眼球了,更别他那妖孽一般的容颜,就是造物主也造不出这样完美的皮囊,和他走在一起,就如同当街撒钱一般,想低调想不引起轰动都难。
一点也不夸张的,不光是女子犯花痴,就是有些男的看他的样子也看得痴迷,孟橘络粗略的数了一下,从客栈到出城,这一段路上大概有二三十个人一路远远地跟着。
从他们的眼神中,可以看到各种情绪,羡慕嫉妒恨,分的都有,有些人是因为看得痴迷,有些人纯粹是跟着觉得好玩儿,有的人是看着月的好奇,出于各种各样的理由,直到他们出城了还是有好几个人在跟着。
他们同他们保持一段不远不近的距离,也不出声打搅,只是跟着,让你连去喝问的理由都没有。
好在,两人越走越远,后面的人也渐渐回味过来了,有些还算理性的,察觉到了他们要去的方向竟然是乱雾林,便不敢再跟了,好奇害死猫,他们就是在好奇也不能拿命去送。
后面的人终于走了个精光,那种时刻被监视的感觉也不复存在了,总算是松了一口气。
“这回是沾了你的光,我可算是明白了什么叫众星拱月,这份殊荣呀,还真不是寻常人能消受得起的。”孟橘络打趣道。
也许是两人一路走着默默无言,太过无趣,也可能是刚刚被一大群人跟着,她觉得过于压抑,总之孟橘络想找点话。
月比她高了一个头还多,孟橘络估摸着这人的身高怎么着也得有一米九的样子了吧,看她的时候他的头总要低着才行。
“他们是太无聊,你不理会,他们觉得无趣了,自会散去。”
“话是这么没错,可万一遇到了一个死磕到底的呢,咱们去的地方危险,所以他们不敢,要是去别的地方,估计还真有几个会一路跟到最后呢,嗯,就跟那种追明星八卦的狗仔差不多,格外的执着呢。”
到狗仔和明星,这种不属于这个世界的名词,孟橘络还以为他听不懂,不过回想了一下,他和月璃一样,他和她也是一样,都不是属于这个世界的本地人,他应该会懂她的话。
“你的也是”
月的附和稍显敷衍,就是每一句话之后就没了下文,孟橘络傻乎乎的等着呢,搞了半天是他已经没话了。
她自顾自的叹了一口气,有些时候觉得越和他应该是一个时代的人,两人应该会有些共同话题的,聊一聊现代的那些事情,其实她还是很怀念重生前的日子的。
可从月的表现上来看,感觉他更符合一个古人的气质,毕竟现代人讲究的是高效,你智商高,情商也要高,一个不爱话的人,除非你某方面能力过人,不然在大环境下一般是不太容易讨喜的。
所以他才觉得他的气质更像一个古人,有气质嘛,什么都不做也不,往那儿一站,就有那个派头。
不知道月要是生活在现代人,会是个什么样的,他那一头漂亮又飘逸的银发,怕是要被剪掉了,换上西装西裤,或者是一套休闲风的运动装,总感觉这些装扮往他身上搭有些不习惯。
不过凭着那张好看的脸,怎么样应该都是个出众的人。
哪怕是结伴,一同走着,一路上两个人的话也不多,有孟橘络长时间不话,觉得闷了,就想主动找月点儿什么,可每次话题一提出,两人的交流超不过三句,又以冷场的方式终结掉。
循环往复,闷了冷场,又闷了又冷场,他们的脚程也倒因此加快,主要看孟橘络,一旦不话了,她的注意力自然放在了走走路上,等到天黑,月快要离开的时候,他们终于来到了乱雾林的边缘。
白天的路是好走的,天气明朗,赶路的速度也很快,到了夜晚这一切就翻了个个儿。
由于眼睛看不见了,便在无形中增添了许多危险,一般夜里是不该赶路的,可她着急赶到目的地,别想先走一走,走到什么时候她觉得累了,困了,走不动的时候,再停下。
好在这一段路上,不管白天黑夜她都有个伴,白天是月,少言寡语,但他在旁边跟着,会有安全感,夜里有月璃,月璃的话多,跟她更投的来,一人一猫有有笑,也不觉得累和孤单。
在第三次被石头绊倒之后,孟橘络终于不想再走了,这林子的树又密,看哪儿都是雾蒙蒙的,全是雾,就是月光也鲜少能照进来,眼睛在黑暗中只能微弱的视物,走不了多久就要摔一次跟头。
怕是在走下去地方还没走到,她已经摔得鼻青脸肿。
“要是能有个电筒就好了,最好是能太阳能充电的那种,白天在有光的地方走,给电筒充充电,晚上的时候拿来照亮赶路,不知道有多爽,话以前的时候,我家里就买了一个,唉,真是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