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九章 朝思暮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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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绝大多数的人来,这一刻是无比光荣的,就算没有亲自登上高台的会,能在台下远远的围观这一场盛世,也是十分值得的。

    应簌离身上穿着里布特制的袍服,神色肃穆,在礼官的引领下,按部就班地完成着每一个步骤。

    无数王宫大臣们全部都参加了这一场仪式,皇上和皇后亲自观礼,就连太后也远远的看着,这可是个极大的场面,对于同进士出身的那些读书人来,这可能是他们一辈子唯一一次见到这些人的会,算是长足了见识。

    后宫中除了皇后外,一些嫔妃是没有资格过来观礼的,但是公主皇子们不受限制,虽然没有特定的座位,但是偷偷的过来看看是可以的。

    当今的皇上虽然已经是人过中年,但还算是年轻体壮的,最大的皇子也不过刚及笄,其他的皇子近几年添的多,也就几岁而已,还不足以过来凑这种热闹。而大一点儿的公主倒是多,大大有十多个,顽劣一点儿的偷跑过来的也有七八个,都躲在最大的庆玉公主身后,偷偷的看着。

    “这人是傲气了点,蛮不知变通的,皮囊倒是不错,关子倒没骗我,这个叫应簌离的家伙长相倒是俊美,光看长相,比我那皇弟还要出色几分。”

    庆玉暗自看着,声的赞赏着,旁边几位公主都在偷笑着她,笑她是对着男儿动了心。

    “都给我乖乖的站好不要动,本就是偷跑出来的,还不给我低调点,本公主可不是花痴,这驸马早晚都要找的,与其找个蛮横粗鄙的,不如找一个既听话长得又让人看着舒心的,这些话你们要记牢,日后你们也是要找驸马的,不找驸马就要等着和亲哦。”

    庆玉传授着自己的经验,只是万事不如她想的那么简单,她能给自己找驸马是因为她受宠,她的母妃是皇后,是名正言顺的嫡公主,婚姻大事有自由的权利,其他庶出的公主可就未必了,嫁给谁可不是自己能了算的。

    不过这些公主年纪尚,就是其中的厉害也不甚清楚,听着庆玉这样讲,她们便认真的听着,脑袋跟拨浪鼓似的,点个不停。

    作为第一权臣,沉得皇上器重的蓝沐珩自然也在场,原本他对这一次的新科状元,并没有什么兴趣,谁坐上去对他来都无所谓。。

    可直到看到侍卫呈上来的名字,应簌离三个大字,让他的心狠狠地震了震。

    看着高台上享受着万人目光瞩目的应簌离,这应该是他一生中最辉煌的时刻了,好享受吧,好日子远不如苦日子长。

    更讥讽的是,前一段时间他还告诉那个女人,她男人很有可能在殿前露脸,当初也只是随口一提,没想到这子比他想象的还要一鸣惊人,倒是他觑此人了。

    连中三元,很不错,与当年的他比也算是不相上下了,只是,若想在这朝中活的久,爬的高,只会做做学问,写写酸诗可不够,看来是时候,敲打敲打的,毕竟是熟人的相好,怎么着也得格外“关照”不是。

    十根修长的指被他掰的噼啪作响,他的脸色此刻算不上好看,眸色深沉,没有人知道他正在想什么。

    来自赫云城的王家大公子王朔之此刻也正在台下,袖袍之下双拳不自觉的紧握,指骨节泛白,看得出来,他此刻的感受非常不好。

    本来就是天之骄子的他,从含着金汤匙出生,习武经商无所不能,可他偏偏爱上了读书,痴心钻研学问十多载,目的就是考中读书人的巅峰——状元,可惜半路上就被应簌离和陆铭钰这两个家伙给拦了,从会试开始就夺他的风头,一直到现在,满天下的光荣都是他们的。

    此刻,他十多年的苦读变成了一场笑话,让他难堪不已,他怎能不怨。

    可他从头到尾都不觉得是因为技不如人,他就是觉得这些人在同他作对,明明是从旮旯角的地方来的,偏偏要到赫云城来与他争锋,如果这两个人消失,他今年的名次就算是不佳,那也一定是赫云城的主心骨,结果呢?

    这两个人一个第一,一个第三,把帝都的人都给挤了下去,好家伙,上面的人一个个往下挪,他本来觉得自己有望争前五的,生生被挤成了第九,这个成绩看起来还不错,但同那两个人一比,简直是丢人。

    这一场仪式对他来长不了一点狗屁解释,反而让他觉得异常难熬,多一分一秒都不想在这里再停留。

    不管如何,这一刻应簌离终究被推到了风口浪尖上,无数双眼睛盯着他,看着他,等着他高高的摔下,鲜少有人能真的盼着他好。

    尤其是到最后封册的时候,部分人得红眼病都犯了,看着他的眼神里全大都带着妒忌,有些藏的很深,但他站的高,还是一眼就看清了。

    册封书拿到中的时候,应簌离自己也恍惚了一阵,接着便按照仪式规矩跪下谢恩。

    低下头的时候,他的灵魂在强烈的抵抗着,不想当着全天下人的面屈膝,应簌离的膝盖颤抖着,最后还是扑通一声跪在了了地面上。

    既然走上了这条为人臣的路,便是终生为人臣,从此之后,面对着上面那些所谓的贵人,他的膝盖便要一屈再屈,这是他的选择,已经不能回头。

    “承圣恩!”

    礼毕,一切都和从前不同了

    金殿唱名大典结束之后,应簌离就得到允许,可以与陆铭钰一起明荣归故里了,的好听一点儿,也叫衣锦还乡,朝廷会特派一支礼乐队伍一路敲敲打打的过去,护送两人返回到祖籍去。

    用一句风光无限来形容,还远远不够,从帝都到赫云城,再一路敲敲打打到北坪镇,新科状元应簌离的名声已经传遍了天下,凡是路上遇上的人,全部都用那种敬畏的眼神看着他,尤其是些读书人,甚至将他视为神灵,心体虔诚地向他拜拜,以求三年后也能考到出色的成绩。

    车队的最后面还有皇上御赐的礼物,用大马车足足拉了两车,木箱上全部用红绸布系好,喜庆的很,知道的,还以为哪户人家要成亲了呢。

    而应簌离的打扮更是夸张,一身喜庆的红衣,胸前戴着绸布,骑在高头大马上走在队伍的最前方,对这种原始的庆祝,他表示非常无语,可架不过随从的那些礼部的老头子们的劝告,非这是大喜,一路敲打走来,就是为了让天下的百姓都沾沾这份喜气。

    到底,也是迷信的话。

    走了一路应簌离都没反对,直到快走到北坪镇了,他就不这样顺从了,脱下来扎眼的红袍,那胸前的红绸子也扔到一旁,一个人骑上马,趁着人不注意先跑一步,远远的扔下一句。

    “吾思乡心切,先行一步,若是不符礼制,便叫陆兄替我走在前,他是探花,大家沾他的喜气也是一样。”

    就这样在一队人的惊呼声下,他可以是相当任性的策马扬鞭的离开了。

    队伍里的人气的直跳脚,却拿他没办法,应簌离骑的那匹马是最快的,其他的马再跑也撵不上他,罢了罢了,幸好这位探花与他是同乡,一路也走过来了,眼看是快到了头,也只能随他去吧。

    应簌离的心情,作为他的好友,陆铭钰最是理解,这次离开加上在路上耽搁的有半年的时间,这应当是应兄离家最久的一次了,近些年应兄成亲后,就变得格外顾家,与他的夫人感情融洽,更是片刻都不肯相离,此刻哪是思乡心切,明明是想人才对。

    陆铭钰看着因素离的背影吃吃的笑着,突然他的脑海中浮上了一道身影,他再也笑不下去了,收了笑容,面色变得古怪起来。

    一路上他都在念想着家中的父母,他作为家中的独子,不能尽孝在床前,实在愧疚,他才是真的思乡心切,可走到北坪镇前,脑子里突然蹦出了另外一个人,是温织月那个傻丫头,他还记得她之前哭哭啼啼的样子,一定要回来看她,那是觉得实在娇俏,离别的时候竟也生出不舍。

    这一次回去,他也明白了,有些话是该找人清楚了,如今也算是有所成,依自己现在的身份去找她也不会丢脸了,总该是表明自己的心意,他也是属意她的,这次见面,他可不能再害羞了,无论如何也一定要清。

    应簌离以最快的速度一路奔回了求知堂,此刻他的心中有些忐忑,不知道她人是不是在家,还是其他的什么地方,她知道他今天会回来吗,在不在等他呢,是不是和他想她一样想他。

    这个向来自信自负的男人,在临近家门的时候居然不自信了起来。

    大步流星的迈进铺子,瞧见里面熟悉的身影,他的嘴角也自觉的弯了起来。

    “应兄回来了!哇,真的是你啊。”

    应簌离朝他笑笑来不及回应,大步迈向了他朝思暮想的地方,看着两人的房间禁闭,他忐忑地推开门。

    一道的熟悉的声音正俯在书案前,娇俏的脸颊上是熟悉的惊讶之色,看着他心痒痒。

    他像一阵风一般掠过,从身后后抱住了她,声音中带着难以抑制的颤抖。

    “络儿,为夫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