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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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虽以是十月份,经过白天一天的炙烤,晚间的还是有些燥热,当有风吹来的时候,恰是正好。

    在路上走的时候,沈时越仍旧牵着温杞的手。

    男人西装笔挺,身材修高大,稳重成熟,而眼神深处藏着宠溺,宠着他手上牵着一位女生。

    今天的温杞一身雪纺仙女长裙,整条裙子上有细的刺绣花朵作为点缀,锁骨往上由一层薄纱延伸到颈脖,脚下穿着一字高跟鞋,是仙女本仙了。

    从远处看去,二人正好有着最萌身高差,任谁都会认为这是一对郎才女貌的情侣。

    依着温杞的建议,他们来到了一家全国连锁的龙虾店——虾皇。

    夏秋两季吃麻辣龙虾,配上冰啤酒,简直不要太爽!

    毕竟有沈时越在这儿,温杞也不能请的太寒酸,将沈时越领到一家路边摊去吃,最后斟酌着还是来啦虾皇。

    要吃油焖大虾或者是麻辣龙虾,巷子里面的店的做的味道才是地道的,可温杞没那个胆子也不好意思带着沈时越过去啊!

    一上来,温杞径直点了5斤麻辣龙虾,加上一扎冰啤酒。

    边等的时候,温杞还一边和沈时越介绍,这麻辣龙虾多好多好吃。

    每年B市计算吃了多少龙虾都不是按照龙虾的重量称的,而是称龙虾壳子的重量,唯一的遗憾就是吃起来太麻烦了。

    这一刻的温杞好似也没那么怕沈时越了,主要是每次她和沈时越在一起的时候,沈时越给她的印象除了没什么表情,不怎么话之外,都还挺容易相处的。

    到吃,温杞整张脸上都眉飞色舞的,脸上尽是满足。

    而对面的沈时越不怎么话,只是安静的听着温杞话,这一刻突然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就和……他第一次见到温杞,有感觉时的那种感觉。

    心中突然有了悸动,满满胀胀的,仿佛寂静空虚了很久的心,被填充的很满足。

    见沈时越一直不话,温杞着胆子问了一句,“你该不会没有吃过龙虾吧?”

    许是今天因为见到江怀景和赵玲瑶被刺激到了,也或者是今天就是想任性一次,温杞少了之前在沈时越面上的那种谨慎,话也随意很多,连敬称都忘记了。

    对于这个改变,沈时越还是乐见其成的,“以前吃饭的时候有这道菜,不过我确实没吃过。”

    “哈哈!”温杞估计是吃了熊心豹子胆,竟然笑了出声,一副就知道是这样的样子,“毕竟吃龙虾太损你的形象了。”

    然后很豪气的一挥手,“今天你可以放心吃了,反正这儿就只有我,你直接用手吃我都不会笑话你,真的超好吃。”

    仿佛像是怕沈时越不信龙虾有那么好吃,温杞一想到龙虾啊,微微眯起眸子,一脸回味的样子……很勾人。

    龙虾上来的很快,满满一大盆,都快堆起来了,配有许多手套。

    作为东道主,温杞带好手套,就在盆里挑挑拣拣,找了一个有着特别大钳子的龙虾,放到了沈时越碗里。

    顺便解释道:“熟了的龙虾看大,就看龙虾钳子,钳子越大,一般来虾龄就越大,吃起来味道鲜美有嚼劲。”

    末了温杞怕沈时越浪费不知道吃钳子,还补了一句,“钳子里面也有很多肉哦!”

    低头看了一眼碗里红彤彤的虾,看起来很有食欲的样子,沈时越心情很好,“谢谢。”

    “客气客气。”温杞笑嘻嘻的回了一句,然后又摘掉了手套。

    作为一位网红,必要的发微博也是工作的一部分,这是保持粉丝黏性的一种手段。

    反正分享在空间朋友圈和分享在微博没什么不同的,发微博和粉丝互动,还挺有趣的。

    面对沈时越平静的目光,温杞一点没不好意的:“我要拍照发微博,深夜放毒,拉仇恨,哈哈哈!”

    接着温杞从包包里面拿出手机,专注的对着满满一大盆的龙虾拍了照,因而没有注意到沈时越微闪的目光,和挪动了扶着碗的手。

    发了微博,温杞也懒得带手套了,撕开了一袋湿纸巾,擦了擦手,直接拿着龙虾开始开膛破腹。

    每年吃龙虾就是温杞生活的一大乐趣,自然练就了她是吃龙虾的一把好手,那速度,一般人比不了。

    而沈时越则恰恰相反,这是他第一次吃龙虾。

    看着温杞卸钳子,咬开壳,吃着钳子里面的肉,然后揪下虾头,在里面吮一了下,在里面咬上一口,最后就开始拨虾尾,吃上虾球。

    整个过程的速度,快的惊人。

    往往是温杞已经吃了一个,沈时越才揪下虾尾巴,等温杞吃第二只虾的尾巴时,沈时越才开始吃第一只瞎的尾巴。

    可别误会,咱沈三爷是只吃虾尾的,其他的……看着手上这只虾,他是在是皱着眉下不了手。

    看温杞吃的痛快,不管是咬虾钳子的时候,还是吮虾头的时候,都是一脸开心满足的样子,显得特别可爱。

    但是你让沈时越去用口咬壳子,还在虾头里面吮一吮……你还是去死一死吧。

    反正让温杞请他吃宵夜就是借口,沈时越就在温杞对面,特别高贵冷艳的只吃虾尾,势必要把吃龙虾这么接地气的宵夜,吃出在南庭的坐着的那种优越感。

    麻辣龙虾,顾名思义就是又麻又辣,温杞几乎是一口气吃了一斤多,嘴巴红红的,手上都是油,她舔了舔手指,然后开了一瓶啤酒,还算没忘本,没自己先喝了,递给了沈时越。

    递到一半,啧,温杞看着自己这一双油乎乎的胖手,实在是拿不出去,“您要不还是自己开一瓶吧?”

    还不等温杞将手收回去,啤酒就被沈时越接过去了,“没事。”

    喉结上下滚动,沈时越丝毫没有介意,张口就喝了,他需要喝冰的来缓解一下心里的燥热。

    有时候无意间的动作,才是最勾人的。

    就如温杞因为贪嘴,舔嘴唇或者手指的时候,对于一位心中有邪念,且只对她有感觉的沈时越而言,无疑就是赤果果的勾引了。

    可偏偏现在还不是时候,沈时越只能忍着,就好将一块肉,吊在高处,让一头饥渴难耐的狼看得着,吃不到。

    这抓心挠肝的痒,最是难熬。

    看着沈时越放下架子,喝的这么豪爽,温杞觉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吃完辣的,再喝一口冰啤酒,是不是超级爽?!”

    着她自己也开了一瓶冰啤,咕噜咕噜的往下咽,扬起头,露出了修长白皙的脖子。

    女生虽然没有喉结,在吞咽的时候,喉咙处自然也会上下有起伏,仰头时看的更为清楚。

    温杞喝酒的架势倒是霸气,到底是嘴,喝的又急,顺着嘴角有啤酒滑落,喝完后,撸起胳膊就是一抹。

    也不知道温杞本性如此,还是故意在没形象的抹黑自己,反正沈时越看了,表示无论是哪一面的温杞,他都喜欢,可没算放弃。

    喝完冰啤酒,嘴里的麻辣味消了一大半,温杞立马又朝着盆里的龙虾下黑手了。

    拿着龙虾,温杞正吃的津津有味,突然见到沈时越桌面上放着好多没有咬开的龙虾钳子,还有一看就知道没有动的虾头!

    要知道,虾头里的虾黄才是最有营养的啊!!

    简直是暴殄天物,不知道怎么吃东西。

    似乎是察觉到温杞的目光,沈时越放下手中的虾尾,抬起头来,“怎么了?”

    用手指了指沈时越桌前,温杞一脸纠结,“虾头和钳子你竟然都丢了?!”

    虽沈时越话少,但那是他不想和别人多浪费口舌,而现在,沈时越是真的语塞了,“留给你吃?”

    呸!温杞下意思就要怼回去,这么一盆龙虾在这儿,我差你吃不要的啊?

    话到嘴边,惊觉今天的自己在沈时越面前,似乎有些得意忘形了。

    来回深吸几口气,温杞面上一副受宠若惊的样子,“那多不好意思,本来是请你吃宵夜的。”

    生怕沈时越立马就把揪下尾巴的的虾头给她,温杞赶紧:“这里还有好多,我们先吃着,您将虾头放在一边的盘子里就可以了。”

    “好。”沈时越很听话了,当真叫来服务员,在拿了一个盘子过来。

    看着沈时越优雅的拧下虾头,然后放在盘中,温杞就有一种沈时越在喝酸奶,她即将等着添盖儿的既视感。

    妈卖批,她怕是喝高了,脑子不清醒,才会对沈时越指手画脚的,这下就叫搬起石头砸了自己脚了!

    吃吃喝喝一整晚,当真是很饱了,最后温杞毫无形象的了嗝,一股子酒气,她自己都嫌弃的皱眉了。

    看着旁边还有一盘虾头,温杞表示自己真的吃不下,也不想吃了。

    好在沈时越还没叫她吃他剩下的,不然她怕她会爆炸!

    出了店,晚间的风吹来,散了一身的气味。

    在灯光的照射下,树影婆娑,街上霓虹灯五彩缤纷,很适合饭后走走,消消食。

    俗话,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可身边的人不对啊,温杞默默叹息,还是老老实实回家赶紧写稿,然后舒舒服服的泡个澡。

    古人有云,送佛送到西,她温杞也不是什么忘恩负义的人,既然沈时越今天没开车,那她就帮他叫一辆滴滴好了。

    拿出手机,点开支付宝,温杞问:“你住哪啊?我帮你叫一辆专车送你回去。”

    静默半晌,沈时越突然:“不用了,沈一来了。”

    恩?温杞张望了一下,果真又见到了之前的那位黑大哥,她还是比较有自知之明善解人意的,“那您路上心。”

    随后拿起手机准备给自己叫一辆滴滴,却被沈时越制止了,“我送你回去,你一个人不安全。”

    恩,然后不等温杞拒绝,就又被沈时越牵起了手,一起走到了那辆商务车旁,照例沈时越让温杞先进,还在她看不见的地方,伸手搁在了车门上边缘,避免温杞撞到头。

    作者有话要:

    最后温杞把自己毒到了,哼哼~

    没到周五周六就在纠结要不要两点起来蹭玄学,或者是直接熬到两点,随时担心自己会猝死。

    昨天不蹭,忍不住定了闹钟爬起来了,今天真的忍住,不蹭,保命要紧

    剧场之吃虾

    温杞:你把虾头留给我做什么?

    沈时越:你爱吃。

    温杞:呸!谁爱吃你剩下的?!特么你这行为是当着我的面在喝酸奶,喝完还问我要不要添盖儿一样!妈哒,爸爸有买龙虾和酸奶的钱!

    恩,温杞暂时还是只敢在剧场里面跳,正文里面翻身还得等等,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