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开局一把枪

A+A-

    这是哪?

    我的头为什么这么晕?

    嘶疼!

    柳言双眸迷离的环视周围,一阵沁人心脾的香气飘入鼻郑晕眩感和身上的疼痛感很快就消退了,双眸也变得清晰明亮!

    “这是何处?”柳言看着古色古香的房间觉得熟悉既陌生。

    中间的三足螭龙云炉正冒着白烟,整个房间都是一股舒心的香气。

    “队长?”柳言脑海里想起了些什么,猛的坐起,腹部四肢传来撕裂的疼痛。

    啊,柳言顿时觉得头疼无聊,脑袋像是被针扎了一样难受,灵魂仿佛要被撕裂一样。过了大约一盏茶的功夫,疼痛感消失。柳言已是满头大汗。

    就在刚刚头疼的片刻间,柳言如醍醐灌顶一般,脑海里涌入了大量陌生的信息。

    柳言闭上眼睛,过了片刻之后。柳言这才意识到自己灵魂穿越了,穿越到了一个修仙的世界。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

    而他附身的这具身体是耀帝国南离王的儿子。巧合的是二人名字也一样!

    一想到这柳言嬉笑眉开,封王的儿子,穿越过来身份就这样显赫,还好不是乞丐穷人什么的!

    可惜随后的记忆告诉他,事情没那么简单!这南离王之子柳言,本资聪颖,又积极上进。因为南离王戍守边城,功高盖主,在朝中备受排挤和打压。迫不得已,柳言韬光养晦,装成一个不求上进,整日吃喝嫖赌的二世主,躲避婚约。如此一来,就不用入帝都为质子!

    就在前几日,他的哥哥柳慕白在前线受了重伤,生命垂危。平日里与柳慕白争夺世子之位的柳言,一听到这个消息,直接披甲上阵直奔边城,一人怒杀百人。在归南离封地时遇到了埋伏,身受重伤,气海被毁,修为尽失。

    直接从筑基初期跌落到练气一重。而且身体留下隐疾,从今往修为只能停留在练气一重。原因是气海里有一个洞。如果把气海比作水桶,那么这个洞刚好在水桶的底部位置。无论柳言如何修炼,灵气都会从那个洞漏掉。

    一十八岁就有了筑基期的实力,放在耀帝国历史上也只是屈指可数了。这无疑是资,如今就这样陨落了。

    柳言重重的叹了一口气,真是命苦。他刚才内视气海,发现确实有一个不起眼的洞。

    “命苦啊!”柳言一脸幽怨。本以为穿越之后自己的春就来了,没想到只是半云里扭身歌——空欢喜。

    美好的生活还没有开始就已经结束了!

    “少爷,你醒了!”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了!

    一个体态丰盈,面容姣好的丫鬟推门而入,里端着一碰热水。

    “春花!”柳言下意识脱口而出,顿时觉得这个名字可真土。这模样放在地球上怎么也有一个大美女,但一个名字却让人浮想联翩。

    面前这丫头是柳言的贴身丫鬟,从就开始照顾柳言的起居。

    “少爷来洗把脸,你已经昏睡了三三夜了!”春花用拧干的湿毛巾温柔的擦拭着柳言的脸。

    “春花,我父亲可有回府?”双无法动弹的念心只好让春花替她擦拭。

    “南离公昨日便离开,去了边城,离开时让的好生照顾少爷!”春花面容始终带着微笑。

    “我哥怎么样了?”柳言又问道。

    “世子殿下已经无恙,对了这是南离公给少爷求的药!”春花从胸口的衣襟里掏出一个玉瓶,放在柳言面前,道:“南离公离开交给我,让我给少爷你服下!”

    春花见柳言双不能动弹,便倒出一枚青绿色的丹药。一股泥草的清香扑鼻而来!

    “回春丹!”念心一眼便认出了。

    回春丹属于三星趣,在南离王府算不上特别珍贵的丹药,但对治疗伤势却极为有效。让人有春回大地疗伤功效,对于经脉骨骼的伤势可以是效果直接。

    春花将回春丹喂给柳言服下后,柳言只觉得口腹清凉无比。

    回春丹入口即化,一股精纯的药力,开始修复受赡脉络。

    柳言立马觉得自己变得生龙活虎了。四肢上的伤很快就愈合了,不过腹部的伤口一点好转也没有,只是痛感少了些许。至少现在的柳言可以下床了!不必再像一个废人一样躺在床上让人伺候。

    “少爷,这还有一瓶金疮药以及老爷给你的一封信!”春花将信和药放在一旁的桌案上就退了出去。

    柳言拿起治疗外赡金疮药,倒出金色的粉末。金疮药属于二星,对外伤有着极佳的治疗效果。

    柳言掀开衣物,解开绷带,露出一道两指长的伤口,伤口极深,感觉都能够看到里面的内脏了!

    “啊!”柳言直接把金疮药撒在伤口上,惹的一阵疼痛,不过柳言咬紧牙关惹了下来。

    上好药之后,柳言拿起了桌上的一封信读了起来!看完之后柳言收好,打算等自己的伤后了以后把信烧掉。

    “咦~这是什么,怎么这么硬?”柳言感觉自己的头枕到了什么硬物,他把伸过去一探,顿时身躯一震。

    “这这不是绯夜吗?”柳言看着里的沙漠之鹰枪,用力扇了自己一耳光,还以为自己出现了幻觉。

    柳言仔细打量里不该出现镀金的枪,它的两侧是一对红色的羽翼雕花,那表面的流线型设计让柳言着迷。柳言百分百确定这就是自己珍藏的那一把枪。

    “不可能?”柳言顿时脑袋里全是浆糊。他不相信这把枪会出现在这里。

    柳言本是华夏国的一名特种兵,这绯夜枪是他一次去东南亚缉毒时从一位大毒枭里抢来的战利品。

    柳言第一眼就被这把沙漠之鹰给吸引住了,就像一位曼妙的美女一样迷人。

    可能是与从看的电影有关,里面的主角或则反派都拿着沙漠之鹰,加之沙漠之鹰的线条设计看起来就很酷。

    虽沙漠之鹰不适合军队配备,但依旧抵挡不住人们对它的热衷。

    获得这样一件艺术品的柳言毫无疑问是将其随身携带。从那之后,每次出任务柳言都会带着这把枪。这把枪还救过他几命!

    他记得最后一次使用这枪是在一次与米国特种兵交的时候。当时他身上的子弹都打光了,战友也都牺牲了,只剩下绯夜里的七发子弹。每一颗子弹都带走了一条人命!最后他被敌人投掷的炸弹给炸死了,他记得爆炸时的感受。

    耀眼的白光和灼热的高温,让他仿佛置身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