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曹卜道的故事
这东西在她那里分明就是废物一件,这会儿却改口称宝贝了。液金妖怪无奈,犹豫了一会儿道:“我再献一功,您就将它给我。”
“。”她就知道这家伙不实称。隐藏真面目许多年的河神,怎可能没有故事?
“您方才拿到的曹老头信纸,上面另有玄。”
“哦?阴阳文?”她来了兴趣,“可是方才云检查过,并无药水。”
“常规的药水哪里管用?”液金妖怪咭咭一笑,“看我的。”
当下冯妙君将信纸在桌上铺平,液金妖怪跳上去化出本体,摊出了满纸的水银。冯妙君将信纸再拿到油纸上烘烤一下,纸面上果然就浮起了暗红色的字迹。
可是液金妖怪挪开,字迹很快又消失不见。
“这种药水只对金属有反应,还得经过加热。”液金妖怪得意洋洋,“曹老头已经死了,我不,谁也不晓得。”
冯妙君看它一眼:“既如此,曹卜道这信要写给谁看?”
液金妖怪一下子卡壳。是啊,抽中签子的人也只看到那几行阳文,用药水写成的阴文必须在特殊条件下才显现。那么,曹卜道到底想让谁看见信上真正的内容呢?
关键是,抓不到液金妖怪的人也根本看不到信上的秘密。
冯妙君也知道这问题暂时无解,挑了挑灯芯,沉下心看信去了。
她先前便觉得奇怪,就这几行字为什么要写在偌大的信纸上,徒留许多空白?曹卜道又不像是个不精细不讲究的人。
现在她知道了,实是这信上的阴文字数太多。
她越往下看,脸色越是凝重。
这封信上同样不是占卜之辞,而是曹卜道的自述。
他在字里行间,记下一个从不对外人起的秘密。
“余年少狂妄,不畏天道纲常,不愿世间疾苦,尝想为人趋利避害,化凶解厄”
曹卜道在信中记叙,他少年得道,心气极高,见不得世间种种苦难,时常一语道破天,为人消灾解困,也因此声名大噪,常有修行者不远千万里而来,只求他一卦之词。
那时的曹卜道自恃道艺高深,不畏**,也不信天道能奈他何。直到年岁渐长,性情开始沉稳,才反思当年轻狂实是太过,也开始害怕天道降责。
果然,报应来了。
曹卜道的妻子在生产时突然血崩,最后虽然产下一子,血也勉强止住了,可是打那以后身体就每况愈下。曹卜道带她寻访仙医,什么珍贵丹药都吃了,可是得到的回答却是她已经耗尽生,回天乏术。
人受了伤、生了重病,只要生不泯,艺业精湛的药师配合世间种种奇药多半还能救得回来;可是本源若已枯竭,那么人体就像一汪无源之水,早晚会在烈日下被蒸发干净。
伉俪情深,曹卜道对于这个结果自然是不能接受的。可是问过再多世间良医,也是束无策。他自己也动用神术推演了无数次,希望找出那一线渺茫的生。
答案是,没有。
眼看妻子日渐枯瘦,行将就木,曹卜道在无边痛苦中忽然萌发出一个大胆的念头:
生没有了,那么死路呢?
既然妻子活不成了,那么退而求其次,把她的魂魄留在身边又何尝不可?
他将这念头与妻子,后者欣然同意。
鹣鲽情深,就是至死不渝。
以曹卜道的本事,在妻子死后取魂安置,并不是什么难事。可问题在于,人死之后是要魂归地府的,否则时辰过后就有鬼吏来拘。
这里的鬼吏可不是神魔志怪话本里面送分的菜鸡,人家中的拘魂链就代表了天地法则,根本不是人力所能抵御。更何况在灵气衰微的世界,修行者的力量越来越薄弱,更不可能战而胜之。
曹卜道知道,在纪元之前这世间曾有无数孤魂野鬼游荡,仙人甚至也豢养强大的鬼物,可那都是前尘旧事了;在那次骇人听闻的天地异变之后,轮回之力得到加强,每一个肉身死去的魂魄都要被强制带下黄泉,除非它已经魂飞魄散。
再加上另一个鲜有人知的原因,现存于世的孤魂已经很少很少,即便是有,多半也具备千余年的道行了。
曹卜道想在这时藏起妻子魂魄,显然是不太现实的。
他设想了种种,都经不起推敲。
也就在他快要挠破头皮时,一个狂风暴雨的夜晚,忽然有人找上门来。
这人的模样并不重要,因为曹卜道一眼看穿了它的本质:
天魔。
他熟读经史,自然知道天魔在过去的千余年中扮演了什么样的角色,这时就保持着高度警惕,并想把人家拒之门外。
不过天魔直截了当的一句话,就令他改变了主意:“你想不想留下妻子?”
想,当然想,做梦都想!
天魔给出的办法很奇特:掉包。
既然阴差一定要将死魂带回去,那么就让他们公事公办好了,但带回去的却不是曹卜道的妻子,而是另一个魂魄。
只要这个魂魄能成功顶替曹卜道之妻的福报和罪孽,就可以代她继续投入轮回当中。这样曹卜道的妻子就可以留在人间,地府也不会再来找他二人的麻烦。
简单来,这办法的核心就只有四个字:
冒名顶替。
曹卜道也是大感惊奇,但潜下心来思索两天,却越想越觉得这办法可行!
考试有枪、刑狱有顶班、死囚有替死,为什么轮回就不可以被替代?不过令他疑虑不止的是,天魔并没有提出什么交换条件。
也就是,它是自愿帮他完成此事,不求回报。
这一点,曹卜道无论如何是信不过的,并且天魔的信誉虽然很不错,答应人的事一定会办到,可是跟它做交易的人,几乎没人能落得一个好下场。
接下来那几天,他也是辗转反侧,仔细琢磨,却都推算不到天魔此举的用意。
然后,他就没有时间了。
妻子油尽烟枯,即将咽下最后一口气。
生离死别关头,天魔提出任何要求他都拒绝不得,更何况对方这回要当义务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