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 御街夸官险失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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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殿前曾献升平策,独占鏊头第一名。

    哈哈,我是状元了!

    当王兴和榜眼钱士升、探花贺逢圣走在御道上时,内心仍是激动不已,以至于颤身摇,几近失态。

    也不怪王兴太过激动,御道那可是皇帝的专用路,只有状元、榜眼、探花可以走,而且平生只能走这一次,其他臣子终其一生,也只能从御道之侧走。即使贵为皇后,也只能是大婚那一天可以从此走过,以后再也不能走了。

    状元及第,而且还是连中三元,有明以来,也只有商辂、黄观两人有过如此殊荣!就凭这一点,就足以让王兴自豪一辈子,吹一辈子的了。这是多大的荣耀啊!可以这是文人毕生追求的梦想啊。

    当然,这不是王兴的最终追求,但总算是在实现梦想的道路上,走出了最为踏实的一步。

    状元及第,不但是天下读书人的毕生追求,而且在百姓心目中也具有“天上一轮才捧出,人间万姓仰头看”的巨大殊荣。

    顺天府差役鸣乐开道,王兴帽簪红花,身穿绯衣,十字披红,骑着纯红色高头大马,和钱士升、贺逢圣走在长安街上时,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贩夫走卒,都涌上街头,争相一睹状元、榜眼、探花的风采。

    王兴年方二九,正是人生最好的时候,其高挑的身材,英俊的容貌,加上迷死人的微笑,顿时引来围观者阵阵尖叫。尤其那些女粉丝,已经嫁人的,后悔识君太晚,还没有嫁人的,心里则想着快找人问问,状元郎成家了没?要是没成家,赶快托媒人上门。

    更有青楼妓馆的妓女,见状元郎生得一副好皮囊,而且姿态风流,疯狂地把里的巾帕、香囊扔向王兴,嘴里还喊着:

    “状元郎,往这边看,看看我!”

    “状元郎,我爱你!”

    “状元郎,我要嫁给你!”

    “状元郎,我倒贴!”

    前世今生,王兴从来没有经过这样的阵仗,今生还好一些,自己家里的妻妾不,还有一个天下第一美人客印月对自己欣赏有加,前世的时候,自己就是个“矮矬穷”的**丝,别“白富美”了,就是个寻常姿色也没人愿意用眼角扫他一眼。

    忽然见到这么多美女对自己近乎疯狂地欢呼,他不禁有些飘飘然,有些忘乎所以,他抬起,想学后世那些明星大腕,对自己的粉丝一声:“你们好!”

    刚抬到眼眉处,薛义连忙提醒:“主人,矜持!这是明朝,不是你前生所处的那个时代。”

    王兴一凛,妈蛋,差点闹笑话!他顺势把抚向帽上的红花,总算是掩饰过去了,没有失态。否则,自己将会在官场和仕林中留下大笑话了。

    王兴深吸一口气,心,怪不得后世有些明星大腕在大庭广众之下,会有所失态,会得瑟地不行呢,老子算是知道了,在疯狂的粉丝面前,真的很容易迷失,很难把持的住啊!

    长安街南侧的酒楼上,一个宫装丽人临窗而坐,见王兴骑着高头大马从窗前走过,她微笑着端起桌上的一盏茶,轻轻啜了一口,心道:“王兴真是人中翘楚,不仅人生得相貌堂堂,竟连中三元,可见是一个高才之士。母妃的眼光真毒,见了他一面,就认定他是可造之才。看来,是得好好笼络笼络他了。”

    又想到王兴一脸的贼笑,心里不愤地道:“这子就是个色狼,前者因为一个客氏,不惜顶撞于我,不就是因为客氏长得比我美么?今日那么多**浪女冲他示好,他竟然无一丝愠色,还满面春风,可见心里是多么得意!”

    这人不是别人,正是寿宁公主朱轩媁。

    心里不愤的念头一过,朱轩媁一惊:“我这是怎么了?王兴如何风流关我何事?难道我是吃醋了?莫非我是爱上他了?”想到这里,心呯呯直跳,脸上有些发烧。

    “可不能胡思乱想!他虽然有才也有财,虽然生得一副好皮囊,虽然他有些风度气质,虽然驸马跟他相比犹如土鸡对凤凰,但驸马对我言听计从,他却老是跟我针锋相对。驸马是真真切切的存在,他却是镜中花水中月,看得见,却摸不着啊。”

    “再了,大明公主要是与臣子相好,那父皇还不得气死啊。快快息了这个念头!”

    朱轩媁思想一阵,终是叹了口气:“不切实际的幻想,还是不想的好。”

    她探头望了一眼已经远去的队伍,心:“还别,这子真是生得一副好相貌,别豆蔻少女,闺阁妇人,就连我这堂堂公主都差点失神。这子的确是女人的梦中情人啊!”

    道路北侧另一个酒楼内,同样是临窗的位子,客印月和朱由校坐在那里,李进忠在旁伺候。

    看到王兴骑马经过,客印月星眸连闪,芳心已醉,激动地差点流下眼泪来,幸好她及时控制住情绪,没有失态。

    但她的表现,朱由校跟李进忠都看在眼里,他们知道王兴是客印月的恩人,也知道王兴为此险些得罪了寿宁公主,要不是他太老师申时行与皇帝有点香火之情,怕是早已经被逐出京师,哪里还会有连中两元的会?

    朱由校知道父亲不受皇爷爷待见,寿宁公主虽是自己姑姑,对自己却是从来不亲。李莲芯是郑贵妃派来的,还害死了自己的生母,他幼的心灵早已经种下了仇恨。无奈,父亲势弱,此际只能堪堪保命,即使有仇,此时也无力报复。

    仇人的敌人就是朋友,因此,他对王兴有了好感,觉得这个人充满了正义感,又有才学,是可以倚为腹心的。

    朱由校十二岁了,在逆境中长大的孩子都成熟得早,何况在皇宫这种勾心斗角的地方,不多个心眼,早就被人吃得骨头渣子都不剩了。

    连生母被害这样的事都能忍住,可见朱由校心志何等成熟,性格又是何等坚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