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 好武
塞北三月开春,洛河之水解冻,一泻千里,奔流不息。
哥舒部背靠洛水河,哥舒族人感谢河神赐予他们水源和肥美的牧草,人人欢喜自胜。
成群的牛羊在草原上撒欢,这里是它们的天堂。
毗邻河畔的不远处,一顶顶白茫茫的帐顶凸起而立,掀开帐帘,一道青年的身影从里面缓缓走出,身着狼衣貂皮,翻领而立,呼啸的北风在他那年轻的脸上反倒是留下沧桑的痕迹。
张烈望着眼前这条滔滔河水,由衷念道:“其形也,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髣髴兮若轻云之蔽月,飘飖兮若流风之回雪。
曹子建的这首洛神赋道尽了这洛河水之美,众人皆知洛神之美,却不知曹子建的故事,可悲可叹啊,难得天下有次这性情的君子”
“君子自古有之,这曹子建本是诸侯之子却只爱美人不爱江山,七步成诗煮豆燃萁,为后人所鉴。洪达大人则不然,洪达您的美德可比君子,您的才华可堪曹子建,您的本事一点也不亚于”话之人正是史蜀胡奚,论及马屁功夫确实还没人比得上他。
张烈却冷笑一声,打断了史蜀胡奚的话。
“史蜀,在我面前你还需要伪装作甚,还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么?
能够游刃有余地混迹与四大俟斤部落,刺探转情报,又以高价卖出,马贩、胡商、食客,啧啧哪一个不是你的身份,来往于突厥与大隋之间,这些年你真是越来越厉害了,有时候我甚至都佩服你!”张烈回头一笑。
史蜀胡奚心中一惊,赶忙回道:“洪达笑了,您才真正是史蜀的主上,当年若非您与阿母大人收留,我早就饿死街头,不知尸首在哪,怎会有今日之成就。”
这事还要往前起在开皇年间,史蜀胡奚还是坦城的乞索儿时,他一路讨饭到了明山,这才偶遇张氏,张氏见史蜀胡奚与其子年岁相差无几,这才收留,后来脱不花娶了张氏,这才有了如今的张烈,而史蜀胡奚也为了报恩,认张烈为主。
这次的消息亦是张烈故意要史蜀胡奚放出,让哥舒部的大将赫连知晓,赫连本是与脱不花一同征战的哥舒族人,却受制于张烈,早就心存不满。
听到大隋河东战乱的消息,南下的计划又在心中点燃,让他觉得会来了,一个可以建立赫赫战功的会!
“只是他并不愚蠢,还知道派兵袭扰哈隆关,绕道喜风口去攻打大椒岭。”张烈道,这些他都知晓。
赫连当然不蠢,作为一名哥舒部的大将,早年征战大部落数十,无准备之仗他当然不会去打,不久前木扎阿就是个例子,千余骑去打哈隆关,结果被烧成一具焦尸!
所以赫连并未如此做,他仅仅派出股部队去袭扰哈隆关,趁隋兵疲于应对之际,再越过明山,攻打大椒岭,果然便不费吹灰之力便拿下了大椒岭。
这更令赫连一吐胸中不快,在他眼中,那些隋兵根本无法阻挡他的重骑兵,甚至就是调来郡兵,也不会是他的一合之敌!
张烈心道:“只是赫连并不知晓,在白城那里还盘踞着一群隋兵,他们可不好惹,当初木扎阿也就是折在他们里,还有大坝沟的红巾军!”
“让他们去打,打个天翻地覆,不管是谁胜利,都与我无关,最好可以两败俱伤”
这正是张烈此时的想法,他早已通过史蜀胡奚这条线查清了朔方郡的动向,那个大隋将军李义之所以能赢,是因为一个人的献策,他的名字叫做方黎,如今戍边白城的戍主!
不管最后是赫连灭了那些隋兵,或者最好他们能剿灭赫连的重骑兵,也算是替自己铲除了族中的心腹大患,不过在张烈看来,后者发生的情况似乎并不太可能。
于都斤山北麓,阿悉部落。
阿悉结听着下侍卫汇报,脸上笑意愈发浓厚,哥舒部的动向他已经了如指掌。
“呵呵,盯了这么久,这个赫连终于是忍不住了么?”
“打,让他们先打,等打起来我阿悉结再去收拾这个烂摊子!”
阿悉结一拳捶在案几上的地图,他一点也不怕赫连会攻下瓜县和坦城,因为他知道南下朔方一途并不会那么顺利,要真是如此早在三年前大隋发动征辽战役他就动身了,根本不会等到现在。
漠北的隋人,尤其是朔方人,自古好武。
早在后晋时期,铁弗匈奴在朔方郡一战后建立大夏国,并在其境内设立国都,名为“统万城”,结果大夏国却被北魏太武帝所灭,改名为夏州,并且巩固平城、怀朔一带,后来发生六镇百姓起义一事将其推翻。
阿悉结并不膨胀,他隐忍至今,是因为能够清楚认识到朔方郡自古是中原乃至关中的根本所在,在这个乱世能活下来走到今日,他靠的是对军事极其的敏感,只要大隋的根基仍在,一日未乱,那便不能随意南下攻城,不然必败无疑!
这一日长途行军,由于抄了近路,但是带了三辆投石车,这种辎重器械必不可少,方黎当然不会落在白城。
赶在日落前申时左右,方黎的近千戍卒终于接近大椒岭。
方黎一众人扎营在距离喜风口两里外的山间密林,这里属河谷地带,到处水源充沛,便于就地取水,戍卒带足了半旬的干粮,却也仅仅只能补足这些天。
意味着在这半旬之内,方黎众人必须有所成效,至少也要就近得到补给,不然戍卒就会缺粮,这也是方黎的决心,背水一战,置之死地而后生。
这遇到这种情况,面对突厥骑兵,他怎么可能拖粮带米的,所以方黎选择了全体轻装上阵,这不禁是对众戍卒的一次考验,也是对他!
密林之中的参天古木郁郁苍苍,在这原野之中成了遮蔽扎营最佳之地,张鹏领着众人开始简单搭伙做饭,取来杀好的肥羊,这是他们要饱餐的第一顿,也是最后一顿美味,这之后就要天天啃窝头就菹菜。
徐轩架起大锅,倒上水,“司马兄,我现在是真服了你,你这认路的本领可是比当地的老农还要厉害哩!”
高安道:“可不是,要不是‘马倌’带吾等抄了近路,怎会如此快就来到这大椒岭附近,恐怕这天黑咱们还在赶路。”
马倌是军营袍泽们对司马晃的戏称,因为方黎让他管了马厩,负责养马育马配种一事,徐轩的伯兄徐白曾任过牛倌,众人就照着叫了马倌,司马晃也只能苦笑认了,全没当回事。
“嘿,你是不知道么,这货以前是做甚的。俺估计这山沟里的弯弯绕他早就烂在肚子里了。”
“老实,你是不是早就给自己想好退路,要是哪一天败了,好藏在某个旮沓角落,一辈子不出来哩?”高士远等众人你一言我一语地打趣司马晃。
笑完,司马晃这才正色道:“这处山间密林距离喜风口有两里地,又离大椒岭有十里地,只要三郎一声令下,咱们完全可以随时拿下!”
方黎颔首,看了看营口的少年阿布,那是军中年纪最,却是最为灵的兵,方黎一直信得过,他道:“你带两人去大椒岭蹲守,查探一下敌情,记住不要露头,一切安全为上。”
方黎的想法就是一个:围城打援!
这个地方正好合适,他原本并不知道有喜风口这个地方存在,现在再看地图,依照大椒岭的地势,他并不急着先与瓜县士卒合兵,而是选择扎营在此,伺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