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善意的杀手
月光渐隐,雀山又恢复成原先摸样,肃静而又神秘。
三个人依旧是三个人,格兰,奥伊以及韦鲁斯,鲁尼以及韦鲁斯的父亲已经不见踪影。
战士属于战场,理所应当出现在敌人面前,把敌人斩于马下,或自己被斩砍杀,而不是出现在这里,这是他们的宿命。
宿命这玩意儿虽看不到摸不着,却早已神不知鬼不觉深深融刻在每个人的血液里。比如奥伊,他怀有帮助王子回都继承王位的宿命,格兰则是需要借王子之名登基,然后停止战争。
至于韦鲁斯,目前倒是还没有找到属于自己的宿命,不过在上帝眼里,名为命运的齿轮早已开开始旋转。
在于军队分开之前,从鲁尼口中得知,他所在的军团现在隶属于第五纵队,这个纵队是前不久刚编组起来,而鲁尼也正是因此才得以升职。第五纵队出现的意义,是用士兵的血肉之躯,在敌人军队的心脏处,撕开一道口子,得以让主力军松一口气,同时部署新的战术。
白了,就是敢死队,只不过较为可笑的是,敢死队却是由最怕死的平民拼凑而成的部队,这也就难怪会出现逃兵。
格兰一直觉得昨天晚上经历的那一幕特别神奇,像是按照上帝写好的剧本进行一样,韦鲁斯的父亲竟然就那样出现在韦鲁斯身前!
可他不信仰上帝,上帝自然也就不会为他书写剧本。“韦鲁斯”并非是真的韦鲁斯,他只是一个与韦鲁斯父亲一样的可怜军人,至于他为什么在听到韦鲁斯的声音后停下,大概就真的只有上帝才知道了吧。
不过真相是什么并不重要,重要的是韦鲁斯认为自己的父亲还活着,就足够了。
下山的路途十分顺利,一上午时间不到,三人已经走到山脚,他们这一路仍旧没有看到传中的银雀,但虽如此,奥伊却发现了另一种白色。
他不确定是不是错觉,他更愿意,自己看到的只是错觉——在半山腰,他远远看到两个身穿白色身影走进山中,他首先想到的便是教堂外在自己胸口留下伤疤的白衣神秘人,但他不敢确定,或者更准确地,他不想这样认为。
如果真的是白衣人,那就明,倘若洛还没有死,她很有可能也在这座山中。奥伊很乐意救出她,但现在明显还不是时候,因为与这一条生命相比,还有更多的生命,等待着自己和自己身边的格兰去救赎!*爱奇文学<ref="<a href="ttp://"trget="blnk">" target="_blank">ttp://"trget="blnk"></a>¥最快更新
繁蒂城历史最悠久的那座教堂换了主教,这在众多信徒心中可是一个了不起的新闻。而且,据原来主教死在布教回家的途中,而凶很有可能是近些年涌进城的乞丐。
一位衣衫凌乱的络腮大汉搓着满是血渍的站在正打扫卫生的新主教旁边,他正是格兰一行人入住此处那晚从这里走出去的大汉。
服饰没有换,可身份已然由一位同工转变成主教大人的米歇尔一脸不耐烦。
“我过很多遍了,前任神父的死与乞丐完全无关,他只是喝多不心摔死的。”
络腮大汉不依不饶,脸上写满不相信,“你敢向上帝发誓吗?主教大人绝对不是死于乞丐之”,他义愤填膺,臂随着语调高低起伏而来回摇摆,“可我敢!自从他们进城以来,发生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了”
米歇尔将扫把立在一排椅子前,一脸无奈地扯了下自己袖口,好让自己的指露出来,接着他伸出中指与食指:“我向上帝发誓,他绝对不是死在乞丐上,这样总行了吧?”
络腮胡攥紧拳头,恨不得挥向眼前这位年轻的少年,与原神父比起来,这位新的主教总让人喜欢不起来:“看看你脸上无所谓的表情!别忘了,你现在可是神父,是要向我和其他信徒朗诵神之书的神父!”
米歇尔不急不缓,没有因为面前络腮胡的粗鲁而失态:“神之书就在那”,他指了指台上的诵经处,“任何人都有打开并阅读他的权利,如果你想,你现在大可直接拿走”
没等大汉发作,米歇尔紧接着道:“可没有人想拿走它,因为不论是你还是我都知道,它只不过是本书,并不是上帝”,他看向墙壁上的神像,“至于他在哪,也许在那”,他指了指画像,随后又指向自己心脏位置:“也许,在这。”
络腮胡喘着粗气:“一派胡言,上帝在天上,他从魔法水晶里看到人的不幸,而神之书,是上帝给世人传递答案的路径!”
米歇尔冷笑一声:“那么我有一个疑问,身为一个屠夫,你又为什么信仰上帝?”
络腮胡道:“他能为我解决不幸,你以为为什么被剥去皮毛挂在铁钩上的是那些畜生而不是我?这一切正是因为上帝,正是因为我信仰,而它们没有资格信仰!”‘
米歇尔摇了摇头:“你来教堂祈祷的出发点并不是相信这个世界上存在上帝”
络腮胡哈哈大笑,这简直是他所听过最好笑的笑话,不过米歇尔的下半句话则让他的笑容瞬间凝固。
“你所做的一切,都只是你需要!你需要子女,所以你娶了妻子,你需要活下去,所以你选择做屠夫,你需要祈祷消除你心里的罪恶感,这才是你在这的真正原因!”
米歇尔看着那张冒出冷汗的脸,一个字一个字的道:“正是因为你需要上帝存在,所以才认为上帝真的存在。可它真的是否存在?你敢发誓你有想过这个问题吗?”
络腮胡仿佛被人戳中心事,慌不迭向后退了两步,米歇尔见状话锋突然一转,脸上露出和煦笑容,语气也再次变得温柔起来:“这并不妨碍你信仰它,你仍旧需要来这,接受神父的宽恕,上帝不会因此而对你不管不顾的。”
络腮胡擦了一下额头上的汗,想要些什么,张了张嘴,终究什么也没出来,沉默着转身离开了。
络腮胡刚走,米歇尔便听到门外传来清脆的掌声,接着一道声音也随之而来。
“佩服佩服,你简直是我见过所有主教里,最有趣的一个。”
米歇尔闻声朝门外看去,只见一位身穿褐色平革外套,脚踏牛皮低底靴的清朗青年正站在门口看着自己。
米歇尔似笑非笑,态度总还算好地道:“看来阁下相信上帝无疑。”
青年没有回答他,径直走到神像面前,像是观摩一件艺术品一样打量着。
“这幅画不如雀都画家画出来的逼真,怪不得他的上一任主人会惨死在乞丐下,对吗,伟大的炼金术师?”青年着看向米歇尔,而后者则无所谓地道:“他绝对不是死在乞丐里。”
青年挑了挑眉:“你的意思是,繁蒂城的原居住民会谋杀他们敬爱的神父?”
米歇尔不置可否。青年恍然大悟道:“哦!是了是了,我一向认为涌进繁蒂城的人都是难民乞丐,可万事无绝对”,青年顿了一下,邀功似地道:“你的意思其实是,还有不是乞丐的人来过这里,对吧?”
米歇尔脸色渐渐变冷,眉头也微微皱起:“你到底是谁?”
青年“扑通”一下跪倒在地,向着神像低头闭目,似在祈祷,无比惬诚。
“我只是一位心怀善意的信徒。”
这是对米歇尔问题的回答,接下里的话则像是给自己听:“我的职责,是用神圣的仪式结束逆教徒肮脏的生命,仅此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