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清末之吾辈爱自由(67)
下河乡昌平村里来了一个俊俏的年轻人。
村民们还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好看的年轻人呢!
皮肤白嫩得跟豆腐似的,比村里的大姑娘的皮肤都白, 手上连个茧子都没有, 一看就知道是大户人家的少爷。
他穿着长袍马褂, 却偏偏留着短发,村里人都在猜, 这个年轻人大概是个传教士。
虽然传教士都是洋人,但是偶尔也会有当地人改信了那洋和尚,就剪掉辫子在庙里念经了。
昌平村之前也来到这样一个剪掉辫子的本地洋和尚, 那是个中年人, 贼眉鼠眼, 模样猥琐,一看就知道不是好人。
他也的确不是个好人。
他一来, 就抢走了村长的房子, 非那是他的庙。村里人都很不满, 但是在他带着的几十个大头兵的威胁下敢怒不敢言。
接下来的三个月时间, 对昌平村里的村民来宛如噩梦。
那个假洋鬼子收纳了十里八乡的地痞无赖作为教民,欺男霸女, 胡作非为, 不知道祸害了十里八村的多少人家, 当地人忍无可忍。
就在他们私底下串联, 决心让十里八乡的青壮倾囊而出, 将这个假洋鬼子血债血偿时,真洋鬼子来了。
真洋鬼子一来,就把那些胡作非为的地痞无赖都开除了教籍, 然后告官把假洋鬼子和他的爪牙抓了起来,让昌平村重回和平安静的生活。
接着,真洋鬼子就在村外的林子前的破屋里设了个庙。那个破屋是猎户遗弃的瓦房,破破烂烂的,刮风下雨的时候整间屋子都在丁里咣当作响。
可是真洋鬼子却找泥瓦匠将破屋翻修了一番,把破屋改造成了新房,没有从村民那里搜刮一分钱!
有了假洋鬼子“珠玉在前”,真洋鬼子的行为就让村民们产生了好感。
真洋鬼子一周来庙里(他们称作教会)一次,其余时间庙里都是由其他教民来处理事务。教民们收养孤儿,逢年过节施粥给贫苦百姓,还免费帮村里人治病!
如此不计得失,可称得上一句“洋菩萨”了。
最初,是由村口的李婶子发现那个剪掉辫子的年轻人从村口的教会里走了出来,不出半天,全村人都知道了这件事。
经历过假洋鬼子的欺负后,村民们都对这些假洋鬼子痛恨不已,此时蓦然又遇到了这种假洋鬼子,内心不免忐忑不已。他们担心这个年轻的假洋鬼子赶走了洋人,又来欺负他们。
村民们警惕的观察着这个假洋鬼子的一举一动,他们在私底下已经商量好了,这次绝不做孬种,他要是敢欺负他们,他们就杀了他。
这天一大早,天还没亮,李婶子就来教会了。她男人得了风寒,高烧不退,请了镇上的大夫,大夫给了几个偏方,可是吃起来却没用。
李婶子之前就去找了教会的人治病。
教会的人也给了药,可是依旧治不好。
再这样下去她男人怎么办?她男人要是烧死了怎么办?他们一家老都等着喝西北风吗?
一定是他们嫌她没钱,所以不肯尽心,这次她来教会,就想问问这些人,她从今天起也信他们的神,所以能不能让他们的神把她男人的病治好。
她如此这般和教会里的人了,教会的人却还是那般辞,这病他们真的治不了。而且他们的神从不救人,人必须要自救。
这神这般无用,还信他作甚?
“可以让我去看看你男人吗?”
李婶子抬眼看向发声的人,是那日他在教会门口看到的,剪掉辫子的俊俏后生。
他穿着月白色袍子,衬得他更是唇红齿白,就像观音座下的童子。
李婶子抹了把脸上的泪,希冀的望着他,“你可以治我男人的病?”
俊俏后生道:“我现在不准,我需要先去看看情况。”
可是这句话对于陷入绝望的李婶子来已经足够了!她宛如抓住了最后的救命稻草,一把抓住后生的手,“你跟我来,我带你去我家。”
李婶子和那个后生刚进入村口,就迎来了无数村民异样的眼神。
他们走过来,七嘴八舌问道:“他婶子,你们这是干啥去?”
“你带着他作甚?”
李婶子就大声道:“我带他回去给我男人治病!”
村民都知道李婶子的男人高烧不退已经好多天了,村里的大夫都让李婶子去准备后事了。
此时李婶子领着这个假洋鬼子要给他男人治病,立刻引来了村里人的跟随。他们好奇地跟在两人身后,想看看这个年轻后生怎么治病。
村民在门口探头探脑,接头交耳,声议论。
没过多久,李婶子从屋里走了出来,村民们立刻把她围了起来,大声问道:“他怎么?”
“能治好病吗?”
“他他老家有个偏方,也许能治一治,但是不一定能治好。”李婶子茫然的。
众人立刻追问道:“什么偏方?。”
李婶子摇摇头,“他没,就让我去给他摘一些柳树条来。”
“柳树条?要这玩意儿干啥?”
“嗐,偏方嘛,偏方不都是稀奇古怪。”
“这子该不会在药里下毒吧?”
“这可不好,谁知道这个假洋鬼子是不是好东西?”
李婶子眼中闪过一抹凶光,悄声对同村的叔伯兄弟们:“如果我男人没有治好,到时候就麻烦你们了。”
众人立刻会意的点点头。
治死了他们村的人,一定要赔钱!
要是不赔钱的话……进了他们村的门,就没那么容易出去了。
横竖不过是一个外乡人罢了。
……
李婶子抱着厚厚一捆柳树条走进屋子,忐忑的问站在病床前的年轻人,“这些够吗?”
年轻人摆摆手:“用不了这么多,几支就够了。”他皱着眉头,表情慎重:“我们家乡有个偏方,把柳树条磨成粉加入水里,可以退烧,但是患者会开始拉肚子,而且这种药不能多吃,吃多了会胃出血,甚至还有吃死人的。”
“所以,我必须提前告诉你,我只能试试,不能保证一定能治好你男人的病。”
李婶子现在也是死马当活马医。
她男人再不退烧,人都要没了。这种时候无论是什么方法,都要试一试的。
当下她就拍胸脯保证道:“你尽管治,我男人要是治不好,那也是他命不好,我不会怪你的。”心理却有了一个想法,她男人要真的死了,就等于断了全家的活路,她什么也要从这个后生那里讹些钱来。
年轻人叮嘱道:“你先去烧水,一壶水都够了,水一定要烧开冒泡。”
李婶子皱了皱眉,有点心疼柴火,但是为了治好丈夫的病,她还是很快就烧好了水,
年轻人就把柳条碎末倒进水里,“等水凉了后,让他喝完。记住,这个药不能多吃,一天一次,只能吃三天,如果三天还没退烧,就不能吃了,再吃会吃死人的。”
李婶子不敢大意,严肃的点了点头。
李婶子其实也没报太大指望。
大夫和教会都治不好的病,这个嘴上无毛的后生用柳树条就能治好?人家的偏方,怎么稀罕怎么来,这柳树条随处可见,最是低贱不过了,怎么可能能治病?
让她没想到的是,一碗柳条水下肚,当天晚上她男人脑子就清楚了一些,额头也没这么烫了。
她大喜过望,那个后生难不成是神医?!
若不是那个后生千叮嘱万嘱咐这药不能多吃,她恨不能灌她男人个十碗八碗,让她男人快点好。
三天后,李栓住在拉三天肚子后,终于退烧了,可以下床干活了,除了身体还有点虚弱外,已经和正常人没有什么区别了。
当天,村外的那个年轻后生神医的名头就不胫而走,李婶子全家跪在年轻后生面前不住的磕头。
“感谢神医救了我男人!”
“我下辈子做牛做马都要回报你的大恩大德!”
同时,村里的病人家属也都在神医面前跪下了,求神医也救救他们的亲人。
乐神医景:……
他深深叹了口气,有点头疼。
柳树条磨粉加水能治退烧,是因为阿司匹林的主要成分是“水杨酸”(又称柳酸)。早在三千五百年前的古埃及,当时的人们就懂得用柳树条磨粉泡水用来治疗关节疼痛和退烧。
在中国古代,一些医学世家也流传着用柳枝泡水沐浴来退烧的偏方。
在这个没有阿司匹林和青霉素的1881年,柳树条因为方便易得,所以乐景就死马当做活马医用这个偏方试了试,这次能成功实属侥幸。
乐景这个文科生,在没有实验器材和缺少医学知识的前提下,也实在是苏不来阿司匹林和青霉素,柳条泡水能退烧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所以他只能一遍又一遍向这些人解释,他不是神医,只是从一位大夫那里知道了这个偏方,所以才试一试,而且这个偏方只能治退烧和关节疼痛,并不是包治一切的灵药。
他好歹,终于把这些病人劝了回去。
实话,看到这些病人的模样,乐景也很不好受。
四五岁的孩子顶着硕大的脑袋,身子又瘦又,薄薄一层皮盖在骨头上,捂着肚子肚子疼。
乐景知道他们八成是寄生虫病,只是现在没有虫药,无法治病。
还有一些成年人,也是瘦骨嶙峋,有着各种让乐景闻所未闻的怪病。
有那么一瞬间,乐景都开始后悔自己当初没有学医了。
冷静下来后,乐景恢复了理智后,还是认为学医只能解当下之急,却无法治愈人们的心灵。
身体病了药来医,心灵病了可是无药可治。
所以他才想来办学。
这几天,他从村口教会的传教士那里对整个村庄有了基础全面的认识。
这个传教士和艾伦白珍妮一样,同样来自于中华内地会,名叫威廉,是一名英国人,已经在沿海地区传教了十年,为人高尚,艾伦给乐景作保,他是值得信赖的人。
对于乐景这次冒险救人,威廉摇了摇头,眼中充满后怕。
“你也真是胆大,我都不敢独自一个人进村。”他:“你信不信,如果你没有治好她丈夫,你甚至很难活着从村庄出来。”
乐景如何不知?
如果他没有治好李婶子的丈夫,迎接他的就不是村民的感谢声,而是杀人的刀了。
自古以来,华夏都是皇权不下乡,村庄自成一国,不同的村庄有不同的“法律”,当地乡绅和宗族的族长掌管生杀大权。在明清,如果有女子通...奸、改嫁,一些宗族里的人甚至会对女人千里追杀,将她浸猪笼或者是“自愿殉情”,成就贞节牌坊。杀害几个外乡人,对于宗族来根本不算什么。
穷山恶水出刁民可不是白的。
人穷志短。人穷了,什么事都能干出来。
可是乐景如果想在村庄里站稳脚跟,让排外的村民接纳他这个外乡人,就必须和他们交道,要让他们信服自己。李婶子就是他找好的切入点。
如果他连这个村的事都解决不了,那么他的办学梦根本无从谈起。
所以乐景这一行,看似顺风顺水,着实凶险万分。
他有点庆幸的对威廉:“还好我赌赢了。”
威廉不赞同的:“你年纪轻轻,为什么赌性这么重?你就没想过赌输了怎么办吗?你不该用自己的命做赌的。”
乐景淡淡一笑,“因为我只有一条命可以做赌注。”
威廉一愣,费解的看着乐景,不明白这个年轻人为何出这样的话来。
……这句话太过沉重,苍凉,是无路可退的赌徒才会做出的选择,他年纪轻轻就已经无路可退了吗?
“你其实不应该在乡村办学。”威廉语重心长的告诫着这个行事惊险莽撞的年轻人,“这里的人都很愚昧,他们缺少道德约束,是充满野性的兽,他们怀疑敌视一切外乡人,同样的,他们也不重视教育。村庄里刚学会走路的孩子就要做家务,四五岁的孩童就要下田,没有人认字,他们的日常生活也不需要认字。所以你在这里开学校,很难有成效。”
“你为什么不在城市里办学呢?城市人比较有道德,他们也崇尚教育,没有老师会愿意在贫穷落后的乡村教学,但是老师们都喜欢城市。”威廉:“教育是一个高雅的事业,它不适合卑劣的下等人,只适合那些品德高尚的人。”
威廉身为一名虔诚的传教士,能对这里的村民作为这样的评价,已经算得上出格了。
面对乐景惊异的眼神,威廉露出一个苦笑,“我来这里之前,也是抱着拯救穷人,让这些羔羊脱离蒙昧的想法的,可是在亲身和他们交道后,我却发现,有一些人……他们很难教好。”
“我有个朋友,她是个虔诚的修女,收养照顾了很多孤儿,可是……”他叹了口气,艰涩开口:“当地村民认为她是人贩子,要挖孩心肺做药材,所以……杀了她。”
起这件痛苦的往事,威廉湛蓝双眸泪光涟涟,心灰意冷道:“我下个月,就算回国了。”
乐景沉默了。
他知道这个民族的几万万人都得了“精神病”。
人吃人的封建社会就是这么野蛮可怖。
不仅上等人吃下等人,就连下等人也在狩猎着同类,从同类的血中获得活下去的营养。
可是农民又是隐忍、老实、胆、善良的。
不被逼到最后一刻,他们绝不会举起镰刀对准他们头上的阶级。
平时遇到难事,邻里之间也会互帮互助,展露出热心肠。
他们只是……太穷了。
老舍:道德是有钱人给别人听的,对于穷人来,填饱肚子才是最大的真理。
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
底层农民不过是为了获得生存权罢了。
为了活下去,他们可以做任何事。
一切,不过是……农民太穷了。
“所以……我才要在乡村办学,发展乡村教育。”乐景轻声:“中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社会,农民是这个国家的主要职业,如果几万万农民无法觉醒,无法获得基本的教育,无法满足最基本的生存权,那么我的国家永远无法站起来,也永远无法成为现代文明国家。”
“……你选择了一条最难的道路。”威廉复杂的望着乐景,湛蓝双眸浮现了种种思绪,最终他诚心诚意道:“祝你成功。”
乐景苦笑一声,坦然回答:“我从没想过我能成功,应该,失败才是正常的。”
“我只是想在活着的时候,能为后来人提供失败的经验,如此就够了。”
威廉定定看了乐景十几秒,“我突然明白,为什么艾伦会喜欢你了。你是我见过的最不可思议的年轻人。多亏了你点醒了我。”
年老的苦修士眼中浮现决意,他几乎有些羞愧的笑了笑,“如果没有你,我险些背弃信仰,当了逃兵和懦夫。这是上帝给予我的考验,我会努力教化愚昧的羊羔们——哪怕付出生命的代价。”
乐景:“您不必这样做,我这么做,是因为这里是我的国家。”
威廉虔诚地在胸前画了个十字,认真道:“在上帝面前,所有的人都是他的羔羊。”
……
乐景救了李婶子的丈夫后,也终于被村庄里的人接纳了。
他这才走进村庄,提出要拜访村长。
村长名为李大壮,满脸皱纹,头发发白,身形佝偻,看起来已经年过花甲,但是他真实年龄不过是四十几岁而已。
因为过度的劳累和缺少营养,古代的劳动人民普遍早衰,四十几岁甚至已经是有曾孙子的年龄了,所以算是高寿。
李大壮嗒嗒抽着旱烟,坐在田埂上审视着站在眼前的大少爷,“你找我有什么事?”
乐景也接地气地在李大壮身边坐下,开门见山道:“我想在村里买块地盖房子。”
乐景的行为让李大壮的脸色缓和了一些,他狐疑的看了一眼乐景,问:“你要盖房子做啥?你想来我们村住?”
乐景:“我想在村里建一间学堂,给孩子们开蒙。”
学堂?开蒙?
他们下河乡唯一一间学堂在镇子里,请了一个秀才来教学。昌平村里只有李大壮的孙子在镇上念书,就这学费还是李大壮东拼西凑来的,一家人缩衣节食来供孙子念书。
现在这个俊俏后生要在村里开学校。
李大壮当下就咧开嘴哈哈大笑,看着年轻后生的目光都带上了一丝嘲弄,“你在这里开学校根本赚不到钱!我们村可还没有那个闲钱供孩子念书。”
“这点您不用担心,我是免费教学,我会教他们一些手艺活,管吃管住,但是学生要帮我干活,听我的话。”
李大壮恍然大悟:“你这是想收学徒?”
乐景:“也算是吧。”
升米恩斗米仇,免费的向来不会被人珍惜。
所以乐景就算以昌平村为实验点,准备按照旧社会里收学徒的模式,在昌平村进行职业教育。
李大壮对这个提议接受良好,只是他对于乐景主动过来招人还是怀抱疑虑。
人家拜师,那是要亲自登门带礼,不尽的好话,有的甚至要在师傅家干好几年活,才能被师傅收为弟子,就这师傅也绝不会轻易把看家本领交给徒弟。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谁会那么傻?
怎么现在这个年轻后生主动上门来招人,俗话的好,嘴上无毛办事不牢,他年纪这么轻,看起来就是个娇生惯养的大少爷,能教什么?
李大壮怀疑的看着乐景:“你能教啥?”
乐景自信一笑,“我什么都能教。”
只要有钱,他什么老师都能请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