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章 单兵驰援(三千字大章求推荐)
吕汉成与孙飞目送曹威离开之后,马上进行练习。
时间紧,他们决定先练两样。
第一是射击,主要是枪与狙击枪。这两种武器,均可以远程打击鬼子,掩护大部队,在战斗中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第二是投榴弹,甚至扔迫击炮弹。
两人返回队伍,向唐振武要了武器弹药,要威哥要求他们隐蔽训练。
唐振武自是答应,把武器弹药交给他们。
两人带了五名兄弟,迅速到了后面山坡,但把五名兄弟贸在外面放哨,不要让人进来看到他们的训练。
威哥保密,那就一定要保安。
进入隐蔽地点,吕汉成与孙飞立刻训练。
首先是练枪。
先架起狙击枪,对着远处的树木射击。
“啪啪啪啪啪”
连打五枪之后,两人惊讶地发现,枪法比之前精准十倍,指哪打那。一千五百米范围,打中敌人胸腹,毫无问题。
再用枪扫射,也是精准无比,可以做到用枪狙击的程度。
榴弹呢?
之前是扔到八十米。
如今力量增长十倍之后,扔五百米没问题。当然了,因为导火索时间问题,顶多能扔三百米。
这就足够了。
设投几颗之后,果然能扔到三百米处,空爆。
两人狂喜之后,再试迫击炮炮弹。
迫击炮炮弹是拿来一箱的,共四颗。
吕汉成先扔。
往石头上一磕,拼力向外抛。
“呼”
炮弹飞出一百多米,坠落在地,“轰”,剧烈爆炸。
孙飞惊叹:“我的天,力量真的增长十倍啊!”
他也试扔一颗,也是一百多米坠落爆炸。
吕汉成哈哈大笑:“天助我也,我们成了大力王,这下,可以为道友们报仇了。来,来,再试一颗。”
孙飞制止:“别试了,炮弹贵重。来,我们用石头练习。”
吕汉成一想也是:“一颗炮弹值十几块大洋呢,不能浪费。”
两人一直练到天黑,仍然继续练,因为两人的视力是普通人的十倍,在夜里仍然能像老虎一样视物。
练了大半夜,他们的射术与投术大幅度上升,除了曹威,估计无人能与他们相比。
练习结束之后,两人互视一眼,均是拜倒在地,大叫:“师父在上,受徒弟一拜。”
从今天起,两人决定认曹威为师。
且曹威驾着军车,在夜色中行走。
他没有打开车灯,免得引人注目。
反正他有“猫头鹰夜视技能”,能在夜里视物如白昼。
一路行驶,他回忆着淞沪会战。
这是中倭双方第一场大型会战,也是整个中倭战争规模最大、战斗最惨烈的一场战役。
卢沟桥事变后,常校长为了把日寇由北向南的入侵方向引导改变为由东向西,以利于长期作战,在申城采取主动反击。
中日双方共有约00万军队投入战斗,战役本身持续三个月,极为惨烈。
会战打到这份上,双方都拼命了。
曹威此行的目标地,是大场镇。
为为什么要到大场镇?
此镇在魔都市区北郊,地理位置相当重要。
从0月日开始,倭国海军、航空兵协同地面部队发起新的攻击。分南北两路狂攻,南路集中第3、第9、第3、第0师团强渡蕰藻浜,向大场、南翔进攻,以切断大场至江湾地区守军与外界联系,使之成为孤军。
防守的是华夏军队第师、第59师、第6师、第6师、第师、第90师及税警总团等作战部队。
曹威知道,根据战役进程,大场的防守进入极为关键时刻,一旦被突破,申城就极其危险了。
今天晚上,利用夜幕,必须为守军做些什么,保住大场镇,同时收割鬼子生命。
生物能,他非常需要。
开着军车,先到师部,向黄师长换了一辆吉普车。
黄师长爽快地答应了,但没有问曹威原因,因为他感觉曹威是神级人物,所做的一切都有重要意义。
今晚,估计有鬼子的要遭大罪,就是不知道在哪里。不过,明天战报一公报,就清楚哪里的鬼子倒霉了。
曹威道了谢,问明口令,便开着吉普车冲向大场。
星戒:“这吉普车太慢了,像蜗牛。”
曹威问:“莫非星戒之中有什么交通工具?”
“有一辆摩托车,时速三百迈。”
“什么,这么拽,你早呀。”
“你又没问,何况,你的生物值一直处于负数状态。”
“买一辆,需要多少生物能?”
“不贵,三万星。”
“噢,我的天,必须杀三千鬼子。”
“所以不贵呀。”
“靠,你以为鬼子那么好杀呀。”
“反正,鬼子的命不值钱。”
“当然不值钱,但值‘星星’啊!”
一路遇到几个关卡,曹威对准了口令,顺利进入大场镇。
大场镇此时枪声大作,炮火轰隆。
曹威一听,就知道是鬼子从西南角夜袭,被我方发现还击,双方激战。
鬼子的迫击炮很多,约有五十门,猛地轰击我方阵地。
我方没有火炮,只有枪在扫射,显然吃了大亏。
枪不时停止扫射,显然被炸毁了。
曹威快速把吉普车停好,喝了半壶水,再次启动猫头鹰“夜视技能”,再加上“鹰眼”,顿时把四周的一切看得清清楚楚。
这时,一队华夏士兵冲了过来。
曹威一看,是一个营,估计是去增援的。
营长高声喝道:“兄弟们,快,快跑呀,203阵地危险,鬼子进攻太猛了,我方伤亡惨重。幸好有‘威哥洞’,否则203阵地上的兄弟早就被炸死了。威哥,威哥,我马勇感谢你。要知道203阵地上一位连长,是我弟弟。”
曹威暗忖:好,及时挖“猫耳洞”,救了不少兄弟。嘿嘿,我很有成就感啊。
这时,马勇看到曹威,喝道:“什么人?”
曹威敬礼:“马勇营长,在下是一名义勇兵,很佩服你们为国浴血奋战。我请求参加你们,前往支援。”
马勇看了看曹威:“是条汉子,很强壮。义勇兵,那就是民兵,不属我管。我建议你不要去,战场太残酷了,你没受过训练,去了白死。兄弟们,快跑。”
曹威跟在马勇身边,和兄弟们一起跑。
马勇摇摇头:“兄弟,回去吧,别让父母担心。战场真不是玩耍的地方,分分秒秒都要死人的。”
曹威笑道:“放心吧,我杀过鬼子。”
马勇瞪大眼睛:“你杀过?对了,你叫什么名字?”
曹威:“我呀,就叫义勇兵。”
马勇看看曹威身上的衣服,是军装,但没有任何标志:“你怎么会有军服,又为什么没有任何标志?”
曹威笑道:“我不是了吗,我杀过鬼子,被一位姓唐的枪排长赏识,送我一套军服。因为我只是义勇兵,不是正规军,所以就把标志去掉。”
“原来是这样。我觉得你怪怪的,不会是日寇奸细吧。口令,马上口令。”
曹威把口令了,马勇这才松一口气,但总觉得对方“不正常”,至于哪里不正常,又不出来。
十几分钟后,跑到了203阵地,大家纷纷进入战壕。
负责防守的是八十七师的一个团。
这八十七师了不得,是常校长的精锐,德械装备,特别是全团装备了伯格曼冲锋枪,特别适合于近战。
德制伯格曼冲锋枪,在华夏并没有被大量装备在一般部队,大部分装备精锐的突击队或近卫队,就是常校长的嫡系部队。
曹威回忆一下,:“按道理,师不在这里防守。”
马勇:“本来到处兵力都不够用,但有了‘威哥洞’之后,伤亡大减,师就派第五团前来助阵。想不到,鬼子居然夜袭。”
这时,他突然明白哪里不对劲了:这个义勇兵既然不是正规军,怎么会有口令?再者了,一般人怎么知道师不在这里防守?
马勇一把揪住曹威:“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曹威淡淡一笑:“打鬼子的人。看到没有,六百米处,鬼子有十挺重枪在扫射。”
马勇伸出头看了看:“看不到,黑乎乎的。不过,从枪口焰光,可以看到,确实有十挺重枪扫射,将203阵地的西北角封死。”
曹威道:“这十挺重枪危害极大,是害虫,必须灭了它们。”
马勇摇摇头:“果然是义勇兵,没打过仗。鬼子的重枪,一定会有沙袋阵地,加上有六百米远,又在黑夜之中,怎么可能打得中?”
曹威笑道:“给我一挺枪,我负责把鬼子重枪干掉。”
马勇哑然失笑:“就凭你,一位义勇兵?不可能,绝不可能。”
“试一试无妨吧。”曹威。
“浪费功夫!”马勇摇摇头。
“怕什么,试一试又不会怀孕。”曹威嘿嘿笑着。
“咦,你这话得有意思。那就让你试试,只能打一梭子弹,打得中,继续打,打不中,就不要再浪费。你是义勇兵,不知道弹药的稀缺性。”
马勇觉得这位义勇兵很古怪,决定让对方试试。
很快,一把轻枪送到曹威面前。
一挺捷克式轻枪!
它的真名叫zb-26轻枪,口径92mm,表尺射程500米,20发装弹匣在枪身上方,瞄准基线要移向弹匣左侧。
这是华夏卫国战争数量最多的轻枪,购买与仿造达到十万挺。
马勇:“义勇兵,记住了,你只有一次会,只能打一次。如果白白浪费子弹,我当你当奸细,送进监狱。或者,就地正法。”
在战时,在战场,对奸细是可以立刻执行军法的。
曹威笑了笑:“举起望远镜,看清楚了。”
马勇举起望远镜:“希望你不是奸细,被当地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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