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实习见闻之:一件细思极恐的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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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法检单位实习的时候,实习生往往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看卷宗。每一个法学生,在学习刑法的时候必然都是对强奸案最感兴趣了。

    所以来到检察院实习,叶知秋能碰上一件强奸案便特别兴奋。

    厚厚一沓卷宗,叶知秋逐页翻开

    “知秋,你诶?你在干嘛?”路过的施允好奇心发作地凑了过来。

    “走开,别打扰我,等我看完再借你看!”叶知秋拍了一下施允,示意他走开。

    “切!”施允自讨没趣地走开了。

    不知道是办公室空调太冷还是自己真的看到起鸡皮疙瘩。

    案情是这样的:

    被害人是一个女孩美,学生。父母均是g市的外来务工人员。平时父母无暇照顾女孩,都是任由她自己在单位附近玩耍。被告人陈某在美母亲单位附近的废品回收站点工作,平时会骑车三轮车在周围城中村进行流动回收。偶然间就认识了美。根据他的陈述是美带着一辆破旧的单车去回收站点,双方这才认识了。此后美多次前往站点找他聊天。

    之后的某一天,他便将美带至附近无人烟的烂尾楼,在某楼梯转角处对美实施了强奸,事毕之后,还给了美一些零话钱。美并未抗拒,陈某实施第一次强奸之后,美还是会去找他,他也曾多次带美至其住处实施强奸。

    根据记录,公安关对陈某进行多次讯问,他曾有一次陈述称美是自愿与其发生性关系,并多次向其索要金额。从第一次实施强奸至美的母亲报案,期间已长达一年多。(可怕)

    美的母亲某日发觉美的身体产生异样,便询问其例假情况,美回答母亲她已经两个月没来例假了。母亲马上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检查,发现美已经怀孕,当即做了流产术随后报警。

    直至公安关立案,美仍未满十四周岁。

    叶知秋看得牙痒痒的,检察官哥哥凑过来问她问道,是不是很同情女孩?

    “当然啊,这辈子心理阴影怕是挥之不去了吧?”

    “跟你点卷宗之外的剧情吧,你要不要听?”

    “要要要。”叶知秋的头点得像鸡啄米一般。

    “公安关侦查期间,通过询问美,抓了几个犯罪嫌疑人,本案被告人陈某对与美发生性关系的事实供认不讳,另外一个嫌疑人黄某则拒不承认。后来公安将美流产的胎儿和两人进行dna鉴定,你猜怎么着?”检察官哥哥卖了个关子。

    “怎么着?”

    “其实,根据现有证据来看,陈某强**女罪名坐实,十年有期徒刑肯定是免不了的了。但是!!!”检察官哥哥突然严肃,并卖起了关子。

    “但是啥?”叶知秋的声音也跟着变了调。

    “dna鉴定结果显示,美的孩子既不是陈某也不是黄某的!”

    叶知秋倒吸一口凉气,这剧情反转得也太可怕了吧。

    美究竟是一个怎么样的孩子?为什么面对他人侵犯没有任何反抗,还一直麻木承受着,难道是所谓的斯德哥尔摩综合征?

    法院后来如何判决,叶知秋就不知道。

    大概是没节操的电视剧看多了吧,她突然萌生了一个很恐怖的想法,就是所谓的第三个人,会不会是美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