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 冤案
今日便是何子昂赶到亡弟家吊唁之时,只待午时一过,其便要去那县衙呈上状纸,替自己的弟弟讨还一个公道。
徐遥探听了一番之后,便知道自己此次前来的关键人物,多半就要应在何子昂身上,顿时便携两女吃了些东西,下午便赶往那县衙之内。
等徐遥赶到时候,双方正对簿公堂各执一词,先是何子昂将事情陈述了一遍之后,便愤然开口道,“孟元白平素便为富不仁,横行乡里,如今更公然调戏良家妇女,残害人命,实在是令人发指,而今弟弟何进贤生不见人,死不见尸,恳请知州大人究出尸体,检验伤痕,严惩淫豪”
“真是荒谬”其对面一名身着一身锦袍的中年男子怒斥了一声之后,便躬身向堂上知州一拱拳,“元白虽然家道丰厚,但自认谨守礼法,从来不为非作歹。因雇工何进贤外出不还,所欠半年房租尚无着落,因向其妻萧氏索要房租。没有想到这刁民竟然诬陷良善,以调奸其弟妇而打死其弟为词,试图嫁祸。如果打死一命,岂能够没有尸体若是调奸,又岂能没有证人恳请知州大人洞察详情,严惩刁民,以安良善。泣血上诉。”
孟元白话音落下,萧县知州便又把目光投向何子昂,何子昂随即慨然出声“我弟进贤因为佣工,租赁孟元白的房屋,却不想孟元白时常前来调戏弟妇萧氏,被弟进贤看见,将之骂走。不料次日,我弟进贤从他门前经过,便被其指挥恶奴拉入其宅院,活活打死,而将尸身藏匿。老大人只要严督淫豪交出尸体,检验有无重伤,定能够得知实情,为弟进贤雪冤。”
孟元白立即反驳“尔为你弟至今没有下落,就平白无故诬陷好人。尔如果知道你弟弟被我打死,为什么不把他的尸体找来,让大老爷勘验我孟元白既然肯将房屋租赁给住户,就要保证住户安全,岂能生害人之心。如果我有奸占你弟妇之心,你弟弟不在,岂不是大好时而如今你弟妇住在此房,你弟又欠房租半年,我念其是女流之辈,没有逼讨房租,也可见绝无调奸之情矣!尔诬控我杀人,已经是血口喷人,又不顾尔弟妇之名节,以奸|情加之,是何等无耻之人!请大人明验,不能够让刁民得意。”
何子昂听闻对方犹自巧舌如簧,一双虎目几乎就要瞪出眼眶之外,双拳紧攥之下,一副欲要择人而噬的模样。
因为事涉奸|情,萧县知州只好提讯萧氏
到堂听审,直接便问其是否与孟元白成奸。而萧氏怕羞,只孟元白时常前来以语言调戏,并未成奸,而语言调戏也没有人证,也就使奸|情变得可有可无,难定可否。
萧县知州再提讯邻佑作证,因何进贤与萧氏乃是外县之人,故此所有的证词都何进贤是外县佣工,不知道是回乡了,抑或是外出了,而今半年都没有看到其身影。
孟元白身为富豪,却不是为富不仁之人,经常周济穷人,造福乡梓,是有名的大善人,不可能打死人命,调奸人|妻。对于人证的证词,萧县知州开始并不相信,所以使用拶指,要他们如实为证,而众人虽受刑,坚不改口,他也就相信了。
为什么萧县知州要对人证用刑呢原来楚律刑律断狱老幼不拷讯条规定:“其于律得相容隐之人,及年八十以上,十岁以下,若笃疾皆不得令其为证。违者,笞五十。”
也就是,除了亲亲相为隐的人不能作证人之外,年在八十岁以上、十岁以下的人,以及残疾人,都不可以作证人,因为不能够对他们实施刑讯。也就是,在当时只要是人证,官府就可以对其实施刑讯,以推断其证言的真伪,这也是人们一遇案发,纷纷躲避,唯恐成为证人的原因之一。
萧县知州见证人众口一词,便相信何子昂是诬告。按照楚律刑律诉讼诬告条规定:凡是诬告人至死罪者,“所诬之人已决者,反坐以死。未决者,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所以将何子昂拟罪为杖一百、流三千里,加徒役三年。
何子昂虽然口中大呼冤枉,但抵不住如狼似虎的官兵已经前来拷押,如果胆敢反抗,那自己多半就只有背负罪名,自己与弟弟再也不得沉冤昭雪,如此一来,虽然心中大恨,也不得不被押解走了。
而孟元白看都没看被官差押解出去的何子昂,反而跟知州套起了近乎,“元白流年不利,不过身具一二浮财,便引人觊觎,这刁民弟弟自己欠了租子,不知所踪,这刁民还想来血口喷人,以此敲诈勒索,幸得大人明察秋毫,才没有让这刁民得逞”
“元白之前上山猎了一麋鹿,还未收拾干净,就被这刁民拽到这公堂上来,若是大人不嫌弃,便跟我一同回去,煮了那鹿肉,再饮上两杯,岂不美哉。”那萧县知州笑着推辞了一番之后,经不住那孟元白软磨硬泡,最终还是答应
了下来。
而看了一场大戏的徐遥三人,此时也悄然离场,此案虽然从表面上看去,这知州做得没有丝毫问题,其实明里暗里,都在偏袒这孟元白。
首先,萧县知州在问案时存在疏忽,审问萧氏的时候,上来便问其是否成奸,按照一般常理,良家妇女即便是成奸,也不好意思当着许多男人的面承认有奸|情,所以很难保证萧氏所言属实,而查问奸|情的方式有许多种,泰安知州舍审问技巧而不用,直截了当地让一名妇女承认奸|情,还让其交代细节,身为官员居然去追究这样的阴私之事,则可见该知州心术不正。
其次,双方互控,各执一词,孟元白信誓旦旦,而且毫不顾忌引众人为证,而何子昂总强调自己是外乡人,无人愿意为自己作证,在证人有可能要受到刑讯的情况下,有这样多的人愿意为孟元白作证,也难保不是贿赂为证,抑或是畏惧孟元白的势力而不得不为证。
萧县知州原本应该仔细衡量证人资格,更应该借助保甲组织,由官府指定证人,其没有这样做,其疏忽是轻的,甚至可以算是玩忽职守,官职都难以保住。
最后,萧县知州刑讯证人,固然是按照法律规定行事,但在原被告双方及人证都在场的情况下,前边人证受刑所讲的话,后面的人证肯定效仿,再加上孟元白使眼色,则难免众口一词。
虽然众口一词在司法审判当中有极高的采信度,但也难免众口铄金,依靠舆论来制造声势,使冤者无法申辩。萧县知州如此疏忽,当然很难得到实情,也不能保证此案没有冤屈,更何况孟元白是个富豪,何进贤是个佣工,如果是何子昂借弟弟失踪而敲诈钱财,算是可能,而其诉状并没有提钱财之事,敲诈钱财之事可以排除,那么其坚定不移地讲弟弟何进贤板打死了,则难是捕风捉影。
当然,乡里尽是些愚民,哪里看得清楚这些,即便看得清楚,一方是一县知州加一方豪富,一边是一个死人加一个流放的犯人,该什么,不该什么,众人心里自然是门清的很。
事情到了这里,按照寻常来,此案人证物证俱在,已经打成了铁案,而何氏兄弟一死一流放,家里只剩个女流之辈,就算是有心,也无力再来翻案,所以这件看似黑白颠倒,不可理喻的案子,便已经成了铁一般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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