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章 葡萄美酒
“一片一片涮着吃,吃一片还要咬一口糖醋腌制的大蒜,曰解腻。这种吃法是典型的穷人吃法,因为吃不起肉嘛。至于另一种吃法,一次性把一盘肉放进去,一筷子夹起十几片一起吃,这是富人的吃法,吃着当然过瘾了!”
李惊云咧嘴一笑,无形中又幽默了一把。
然而,这种幽默却完全没有击中对方俩人的笑点。她俩先是夹起一片,放进火锅里,看到肉片卷起后,然后蘸着麻酱吃进嘴里,不由地美目一亮,紧接着迫不及待地又夹起一片,如此反复,竟是越吃越香,越吃越有味道,对羊肉的这种新鲜吃法乐此不疲起来。
李惊云看着她俩,默默地把一整盘羊肉倒入鼎中,然后一筷子捞起无数,蘸着麻酱大快朵颐起来。
这些羊肉明显是不足半年的羔羊肉,比在市镇吃的羊肉蒸饼里的羊肉还要软嫩爽口,第一次吃涮羊肉吃出了入口即化的感觉,这可是在现代的火锅店体验不到的顶级享受。
众所周知,现代的火锅店为了利益最大化,往往选择成年的大羊,加上嫩肉粉来提高肉质的鲜嫩度。嫩肉粉虽然提升了羊肉的口感,却改变不了羊肉的肌理纹路,而且会破坏羊肉本身的鲜香。
然而,这还是比较良心的火锅店。比较黑心的,不但以次充好,用吃饲料催肥的羊肉做食材,本身腥膻味十足,然后放入香精压制羊肉的腥膻味;甚至还有以假乱真,用鸭子肉等便宜的肉冒充昂贵的羊肉,加入各种添加剂和色素,根本不管食客的健康和死活。
这一盘肉足足有半斤,李惊云吃完后,感到肚子已经明显饱胀,又吃了几口乾隆白菜来解解腻。
雅儿吃了多半盘,已经停下了筷子,直呼好吃,这已经是她最近吃的最多的一次。
阿斐已经吃完了一盘,厨房又给她现切了一盘,第二盘也已经吃了一半了。然而,她却丝毫没有减慢吃东西的节奏,依然是不紧不慢,细嚼慢咽。
李惊云有些怀疑阿斐是天生的大胃王,可以比一般人多吃两到三倍的食量。而且,吃了这么多,却丝毫没有囤积到身上变成赘肉,整个人身上一丝多余的脂肪都没有。
“绿蚁新醅酒,红泥火炉。
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
李惊云吃的肚子饱胀,看着此情此景,不由地又吟诗一首。这是白居易所作的问刘十九。可是,现在是公元45年,距离白居易出生的2年还有几十年的时光。不得已,李惊云又一次无耻地将他人的诗作挪为己用了。
雅儿听的美目一亮,吩咐道:“翠,让厨房把西域的葡萄酒倒上三杯端过来,既然吃羊肉,又怎能不饮酒呢?”
阿斐听着李惊云吟诗,就连上的筷子都停下来了,喃喃地念道:“晚来天欲雪,能饮一杯无?”神情好似有些迷离,只觉得这句诗越念越有韵味,甚至让鲜美的羊肉都变得索然无味。
不一会儿,奴仆端过来三个铜盏,里面盛着七八分满的葡萄美酒。
“这是阿爷前段时间去长安,高价在胡姬酒肆购买了一桶葡萄酒,然后不远千里用马车拉回来的。我曾经喝过一次,只感觉有些酸涩,并未感到有何妙处。”雅儿介绍道。
阿斐端起酒杯,一饮而尽,脸上登时浮现出怪异的神情。
“王翰诗云‘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饮琵琶马上催’,喝葡萄酒,自然是要用夜光杯才好。葡萄酒鲜红似血,倒在碧绿的夜光杯中更显娇艳,给人一种茹毛饮血的野蛮风情。同时,葡萄酒喝起来还有些讲究,一是需要在喝前充分地摇晃,让酒浆在空气中氧化,可以有效去除酒中的涩味;二是在喝的时候,需要在冰块上冰镇一番,可以压制酒中的酸味和燥热之气;三是需口品嘬,把葡萄酒在口中用舌尖去感知,避免用舌根去接触,这样就能最大限度品尝美酒的香甜,而感觉不到酸涩了。”
三人依照李惊云所,换上了夜光杯,轻轻摇晃杯底,在冰块上冰镇后,口喝入嘴中,卷起舌尖咽下。果然,这葡萄美酒的香醇味道瞬间打通了全身的感官,只觉得口中,鼻中,腹中都洋溢着葡萄酒独有的果香味,十分美妙受用。
“惊云,你怎么懂得这么多,谁教给你的啊?还有,什么是空气,什么叫做氧化?”
雅儿都有些忍不住崇拜这个比自己几岁的男孩了,可是他的一些词语却全然没有听过,不解地问道。
李惊云顿时有些汗颜,自己一时间竟然忘记了双方相隔了一千多年,现代的很多常识在古代却是为所未闻的,当下搪塞道:“我也是听一个西域胡人这样过,也就照猫画虎地原话搬过来,其实我也不知道这些词语的意思。”
雅儿歪着脑袋,还是有些难以索解,道:“我泱泱大唐,是西域胡人的朝圣之地,没想到胡人也有些独到之处,需要我们大唐虚心求教。看来,以后有会遇到胡人,我定要向他们好好讨教一番。”
李惊云轻咳了一下,道:“我们大唐的子民有的学识渊博,有的不学无术,胡人自然也是这样。可能,我恰巧遇到的胡人是他们中学识比较渊博的,如果随便遇到一个胡人,恐怕未必能够解答你的疑惑。”
雅儿脸上登时流露出失望的神情,有些羡慕起李惊云的经历和缘分。
阿斐听了一会,依然是把葡萄酒一饮而尽,然后继续不急不缓地吃起涮羊肉来。
李惊云看着阿斐,越看她越像李飞刀里面的阿飞,一样的性格,一样的人生经历,一样的喝酒豪爽,一样的吃饭细嚼慢咽。
只不过,一个是中塑造的虚拟人物,另一个,却是唐朝时期真实存在的历史人物。一个历史书上没有记载,籍籍无名,甚至连姓什么都不知道的无名路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