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章 计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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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颜以轩活了二十一年, 向来只有他嫌弃别人的份, 被人嫌弃的情况还从来都没有遇到过,不过, 如果对象是一只兔子的话, 不定他还挺甘之如饴的。

    叶臻更是对这一切都一无所知, 他做梦都想不到张羽杰已经把他定位成未来的嫂子了, 事实上, 就算他知道了,他大概也就只有一个想法——张羽杰这个人,是真的逗逼, 逗逼中的战斗机。

    其实颜以轩也是差不多的心情,他到现在都搞不懂他做了什么出格的事情了, 非让张羽杰觉得他要和梅花结婚,就算是真的找个人谈恋爱也没那么快呢, 更何况梅花还是一只兔子。

    只是奇怪的是, 当张羽杰反反复复地提起结婚的时候他不仅没有被冒犯的感受, 甚至还有些愉悦, 再加上他们认识了这么多年, 张羽杰这人有多脱线, 他再清楚不过了,越解释越模糊, 越解释事情越往更加麻烦的地步发展, 于是, 出于这些不清道不明的心思, 颜以轩并没有在这件事上表现出任何想要反驳的意思。

    于是误会就这么产生了。

    不过,这究竟是不是误会,截至目前,恐怕还没有人能清。

    ……

    作为一只无忧无虑的兔子,最近叶臻产生了些的烦恼。

    不得不他掉毛的本事确实厉害,一个冬天就掉了好多长白毛,这些毛毛被颜以轩心地收集了起来,做成了一只毛毡兔子。

    迷你的那种。

    用颜以轩的话来,先做一个的练练手,等熟练了再做一个等身的摆在床头。

    然而事实明,大佬做任何事情都是大佬,以上的言论全都是他的谦辞。

    除了大上的差异,这只毛毡兔和叶臻几乎完全一样。

    软软长长的耳朵,红色的珠子充当的大眼睛,肥嘟嘟的肚子盖住了底下的爪爪,两只短手,一只叉在腰间,另一只笔直往前,伸出一根手指遥遥地指着眼前的人,气焰十足,又傲又萌。

    整只毛毡可以是准确地抓住了叶臻的神态特征,让熟悉的人一眼就能认出这是通晓人性的大白兔梅花同志。

    成品太过惊艳,连制作者自己都被惊到了,颜以轩怎么看怎么喜欢,最后干脆装在口袋里随身携带,在出门代课的时候,或者在华教授的实验室帮忙的时候,反正就是不能见到梅花的时间里,聊作安慰,以解相思之情。

    然后相思过了头,成功激怒了易燃易爆的大白兔。

    叶臻满脸怒意,指着颜以轩的鼻子咕咕咕咕咕。

    一天到晚捧着个假的玩意儿亲来亲去是什么意思,明明原主就在这里站着!

    “可你不让我亲。”颜以轩委屈道。

    “咕咕咕!”

    还敢回嘴!

    叶臻气极,往颜以轩口袋里探爪,一副要手撕三的意思。

    颜以轩眼疾手快地把宝贝毛毡从口袋来掏出来,稍一垫脚,放到仪器架的最顶上。

    叶臻扑了个空,又生气又委屈,三瓣唇一撇,耳朵也随之耷拉了下来。

    颜以轩安置好了宝贝,又赶着来安慰大宝贝,大白兔一点都不领情,到了他的怀里还在往架子上伸爪,显然是没有完全死心。

    颜以轩自然不会让他得逞,一抱起大白兔就往边台走,一边走一边哄,哄孩子似的柔声细语从他那向来不出好话的嘴里蹦出来,要是这画面被张羽杰看见了,估计他又得吐槽半天。

    “咕咕咕。”

    大坏蛋。

    手撕毛毡无望,叶臻只能不甘心地窝在颜以轩怀里锤他。

    “好好好,都是我不对。”颜以轩的认错态度极好。

    “咕咕。”

    没有诚意。

    叶臻已经习惯了颜以轩的柔情攻势,早就不吃他这一套了。

    “是我不好,不应该沉迷赝品,忽视了梅花。”

    颜以轩一边着,一边亲了亲叶臻的耳朵尖。

    又是时隔许久才骗到的一个吻。

    颜以轩表示一切都在计划之中。

    这个吻正好落在左耳最顶端的位置,落着梅花标记的耳朵尖,敏感得不得了的地方,光是那些许在皮毛上的温热吐息就已经让叶臻有些轻颤,更别在这枚吻真的降临的时候——

    像是一缕轻柔和煦的微风,又像是一道严厉无比的雷霆,雷霆劈开雾霭,那雾霭本就掩人耳目,微风无孔不入,转瞬间到了最深的地方,牵起心尖上的鹿起舞。

    叶臻缴械投降,软倒在颜以轩手心里任由他揪着肚肚上的软肉玩弄。

    颜以轩默默地在心里给自己点了一个赞。

    气氛缓和,一人一兔总算是正常地交流了。

    “我觉得我的毛毡做得很好,和你特别像。”

    颜以轩捏捏叶臻的爪爪,磨得没有半点棱角的指甲随着肉垫的凹陷和复原不断地弹出收回,弹出收回。

    无比愉悦。

    光是这样按按叶臻的爪子,颜以轩就觉得自己快要被治愈了。

    这种好处就显然不是能通过把玩一个毛毡能得到的。

    “咕咕。”

    那也不至于一天到晚抱着吧。

    叶臻的声音都快被醋意淹没了。

    “可是你不让我抱,我就只能找了个替代品。”颜以轩的语气失落,眼角也垂了下来,就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大狗狗一样,轻易地就能激起旁人的同情。

    “做了好几天,好不容易才做好,没想到你不喜欢,没办法,那就扔了吧。”颜以轩作势起身,动作做到一半又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似的,难过地道:“可是那是用你掉的毛做的,扔了我不舍得,要不然还是拆了好了。”

    叶臻还是第一次见颜以轩表现出难过的情感,别是心软了,都快自责死了。

    他一边责怪着自己太无理取闹,一边可怜巴巴地想着措辞,又想找个台阶下,又想快点道歉,各种情绪掺杂在一起,瞬间纠结成了毛线团,混乱不已。

    然而,在叶臻卡壳的时间里,颜以轩的动作可一点都没停下,几步就走到了实验桌旁,眼看着颜以轩的指尖就要够到架子顶上的毛毡兔了,叶臻急得不行,也不管有没有台阶了,赶紧挽留了起来。

    “咕咕咕!”

    别别别,先别拆!

    “知道了,我这就拆掉。”

    兔语十级的颜以轩关键时刻倒是装起了文盲,颜以轩语气正常得不行,仿佛真的没有听懂叶臻的意思似的。

    叶臻一点都没看出来他是装的,他的心目中一直存在着一个误区——不管他想什么,都只能发出类似咕咕咕的声音,如果颜以轩不心理解错了,那简直再正常不过了,这个世界上不可能有人真的能听懂兔子话。

    于是,在这样的假设下,叶臻急得就像是热锅上的兔子,连跑带跳地踩着楼梯下桌,往颜以轩那里赶。

    颜以轩在心里数着秒,就在他把毛毡兔子整个捏到手心里的刹那,有什么东西一下子抱住了他的腰,带着可爱的喘气,委屈巴拉地蹭了蹭他的后背。

    “咕……咕咕咕。”

    不许拆,不要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