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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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昭昭微芒的圆月旁, 是疏落的两三颗星子。本来就淡色的裙裾在这零落夜色下轻闪, 倒显出来了几分荆山玉的泠泠色泽。

    “不若你来当我们刘家的义孙女吧。”

    满腹心事地走出书斋, 阿笙刚和百叶走了没几步,就有个须发皆白的老翁拦住了路,笑眯眯地看向了微讶的阿笙。

    微弱的酒气漂浮过来, 阿笙恍然大悟,这老翁怕是识错了人, 或是在酒醉胡话呢。

    就在阿笙浅浅福过一身, 想拉着身边的人离开的时候, 却没想到百叶比她还惊讶地张开了嘴,“您是刘大公吧。”

    因着走路过急、微喘着气的刘大公望向百叶, 点了点下颚,“你师父今儿个还和我念起你,你做的文章已经是大有进益了,当真是后生可畏啊。”

    局促地行个礼, 百叶不好意思道:“刘大公谬赞了。”

    徒留阿笙在原地思索了良久, 才转过来弯, 自家二妹妹谢涵秋爱慕的那位公子, 不正是刘家的郎君嘛。

    也就是,眼前的这位大公莫不成正是刘异曲的祖父?

    可就算是这样, 为何他要对着自己什么义孙女的胡话?阿笙也没听祖母起, 谢家和刘家还有这么一段渊源啊。

    这事情还要从一刻钟前起。

    夜暮缓缓沉下来的时候,刘大公才从宫里出来,冬末的微风拂动他须发, 沁凉而舒适,恰好缓解了筵席上荤腥酒水带来的头昏脑涨。

    也是碰巧,才挥走身边的厮,刘大公想自己随性走走、散散酒气还没多久,就碰上了从书斋里出来的两位女郎。

    走在前面的那位女郎他是晓得的,正是备受王都老友称赞的关门弟子百叶,学识见解无一不出众。

    更难得的是,这位叫百叶的弟子不骄不躁、心思灵透,不仅没有死读书郎君的迂腐木讷劲,更是没有因着曾经是奴婢就羞耻自卑的家子气,很是聪慧、一点就透。

    听闻这老友已经属意她继承自己的衣钵了,不过依照他刘老来看,那几卷子破书实在是没什么意思,还得每年摊出来晾晒,以防潮气与虫蛀,当真是麻烦的紧,一点儿都没有玉石来的厚重实在。

    旁人都猜测刘家人全都是奇葩,各有各的怪癖,想来定然是臭气相投、惺惺相惜。不过刘大公对此真的是嗤之以鼻。旁的不,就他那个酷爱书画的儿子,刘大公实在是不能理解,轻飘飘的字啊画啊有什么好看的?

    如果不是生计所迫,讲句实在话,刘大公是一眼都不想多看手里面的奏疏,更遑论用自己的闲暇时间来欣赏什么字画了。

    这也是刘大公与现在正当家的儿子刘老爷,话不投机半句多的原因之一。

    先回出书斋的这两个女郎,前面的人刘大公识得,后面带着帷帽的娇滢女郎刘大公却不识得。

    不过这是当然的,他顶多是在宫宴上与那些世家贵族家的姐混了个眼熟,这沿街行走的女郎,便是再姿态娴雅,他一个老头也是不可能识得的。

    本来只是轻瞥一眼,刘大公转身欲走,忽的目光却在后面那女郎手腕上的迪罗泊石停住了。

    女郎手腕上的迪罗泊石在阳光下呈现出明亮皎丽的色泽,透过晶莹剔透的玉石,隐隐可以窥见腕骨的皎质。

    这迪罗泊链子一式两份,除却递给自己的原石,公子璜自己留了同样的迪罗泊玉石链子,并且曾告诉他,这戴着玉石的女郎就是自己的未婚妻,也就是虚构出来的刘家嫡女刘栩晟。

    不过,经过今天的筵席,已经变成前未婚妻了。

    再看这落后一步的女郎身姿窈窈,微微颔首的样子却莫名带了几分清潆的柔弱。

    想必她还不知道公子璜已经喜新厌旧地抛下她,转而瞧上了那劳什子的谢家女谢洄笙吧。

    啊呸,亏得这崔珩晏还是什么名扬天下的贵公子,刘大公当真看不上这种出尔反尔的人。

    便是长得再是隽秀又如何,追根究底,那就是个水性杨花的郎君,寡廉鲜耻。

    崔珩晏是对得起这谢家的大姐了,他能对得起自己这位旧情人吗?

    情不自禁地,刘大公心生了点怜悯之情,看这两位女郎形单影只的,也没什么婢子侍从跟着,想必都是平民家的出身,在这偌大的王都行走,怕是连苦水都无处去吐。

    他越是想就越是凄惨,尤其是他们刘家这一支,全都是一脉单传,一个姑娘家都没有,全是性子跟块发了霉的石头一样的惹人嫌。

    不是崔珩晏的未婚妻就不是吧,那也还是他们刘家的姑娘。

    定主意,刘大公晃了晃还微微眩晕的脑袋,气喘吁吁地迈着老胳膊老腿追了上去,“女郎留步。”

    这就是这桩乌龙的前因后果了。

    阿笙自然不知道这么些事情,这样忽如其来的一出,只令她觉得莫名其妙的。

    刘大公也知道自己此举有点唐突,可他虽是喜好玉石,也不是完全的不通人情世故,又不好意思直接:“你未婚夫看上了别家的貌美女郎,我看你可怜,不如就做我们刘家的孙女。”

    这不是直接揭这姑娘家的伤疤嘛。

    于是刘大公心思一转,恳切道:“实不相瞒,老夫一直都想有个孙女儿,可惜儿子无能,生出来的全是男郞。我这是才从寺庙里出来,会解签文的高僧告知我,这门来见到的手腕带有透明玉石的女郎,就是我命定的义孙女。你放心,我们阖府上下都会把你当做正经的嫡姐来看待,必然不会亏待你的。”

    他一这腕上的玉石,阿笙就明白过来,对方怕是看上自己的这串迪罗泊石了,毕竟刘大公好玉石的名声传播的很远。

    谢涵秋更是早就因着心慕刘家的公子刘异曲,做足了这些长辈的功课。

    因着这些,阿笙也对刘大公的喜好有所了解。

    不过她知道对方爱石,倒是没想到能豁出这么大的成本,甘愿认个路边上的姑娘为自己家的嫡姐,也不知道他儿子知不知道自己的父亲出门一趟,就替他认了个便宜女儿。

    她瞥了一眼探头往外看的书斋老板,也不能直言身份,只得匆匆再用薄纱遮挡了一下面容,轻声道:“刘大公的好意,民女心领了。不过尊亲并未辞世,请恕臣女不能接受。”

    唉,这女郎一看就是个犟性子,简直就是活生生的异性刘家人,他反而更坚定了自己要把对方拐到自己家,做义孙女的心。

    刘大公再望一眼百叶,心中愤懑,关门弟子找不到就算了,义孙女他一定要找到!

    他还就不信这个邪了。

    刘大公终于找到了久别重逢的倔脾气,酒醉清醒泰半,还拿出来一股子不服输的劲儿,非得要举阖府之力,把这个被公子璜抛下的姑娘举上天,宠成比谢家女还幸福的女郎,让崔珩晏后悔莫及。

    就算做不成义孙女,当他们刘家的孙媳妇也是个不错的选择。

    虽然不知道这两者之间有什么联系,不过现在刘大公已经定了主意,反而能镇静下来。

    刘大公看一眼不动声色往后退的阿笙,抚须一笑,“老夫自然不勉强你。不过,若是你什么时候改了主意,直接来刘府敲门就行。我们这几个月都会在王都,不必担心跑个空。”

    旁边一直沉默旁观的百叶适时站出来,出声问道:“然门口的僮怎么能识得呢?”

    有道理。

    刘大公把手伸进衣袖,却发现那些玉佩啊、信函啊全都丢到被赶走的厮那里了,掏不出什么信物来,于是动作一顿。

    下一刻,他把目光投向了女郎细弱的手腕上,于是和蔼地笑起来:“你拿着这迪罗泊的玉石来,门口的僮自然就会识得的。”

    罢,刘大公也不再咄咄逼人,转身徐徐地走开。

    阿笙:果不其然,就是看上了迪罗泊。

    不过她望了眼还在探头探脑的书斋老板,扯着百叶走远了才声问道:“我是谢家人,怎么可能做刘家的嫡女?”

    百叶却不以为意:“这有什么的,保不准刘家就能帮上你们什么呢。再了,我觉得这刘大公就是看上了你手腕上的这串石头。要是没记错的话,你之前在崔府的时候就经常带着它了,想必也不是太值钱的东西,能多份便利也是好事情。”

    这迪罗泊自然不是普通的石头,是公子去南疆的时候辛苦踅摸到,亲手雕琢的。

    不过这也使过去的事情。

    手腕上的链子是体温熨热的温暖,阿笙下意识环了环它,好奇地问:“不过时人难道不是只追寻世上罕见的名贵玉石吗?听你的法,刘大公好像不在意这些。”

    “何止是不在意。”百叶也不讲究什么淑女的娴雅仪态,翻了个大大的白眼,“他书房里摆在最中央、最明显的地方你当是什么?是一块磨足石,还是旁的人丢弃不要的臭石头,这位刘大公却当个宝贝给摆起来,还每天都留出至少半个时辰的功夫细细欣赏。听闻就连这次上王都,他都没怎么挂念自己还留在彭城的儿子,只顾着自己这块臭石头了,你可笑不可笑?”

    微弯弯唇,阿笙清甜地:“这大公听起来倒很是有洒脱不羁的名士风骨。”

    百叶环过她,豪迈道:“管他名士不名士的,阿笙你今日赚了这么多银子,是不是该请我去酒楼好好用一顿晚膳?”

    被带着走了好几步,阿笙才从她的挟持中脱离出来,不由得质疑道:“不对啊,出门的时候,明明的是你请我。”

    百叶摸了摸鼻子,淡定回复:“是吗?我不记得了。”

    真是好气又好笑,阿笙因着这顿岔,原本愁闷不解的心绪倒是纾解开来,她袅娜前行,轻快道:“我们还是快些吧。要是晚了,穗妈妈又得唠叨我出门不带鸣绿和花锦她们了。”

    醇香东坡肉的味道已尽,百叶嘟嘟囔囔道:“你还带着花锦那个蹄子作甚么?依我看,她和自己的姊姊双桃那都是一个样。”

    阿笙也不恼,“当然是因着她还欠着我五百两银子。”

    罢,她提醒百叶道:“就像我资助百叶姐姐的五百两,那可是都要回报的。”

    笑出了声,百叶隔着帷帽,拍了拍她的头,“知道啦,你这个贪财的富婆。”

    哪里是什么富婆啊?

    望着大快朵颐的百叶,阿笙食不知味地挟了块清蒸百合放到嘴里慢慢咀嚼,感觉到金库又在被透支。

    她这分明就是可怜的冤大头,好吗?

    作者有话要:  啊,这篇文不买股,没有传统意义上的男配,美人们大可放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