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1章 投袁绍乱棍打出
袁术跟庞统一番谦让,才在袁术的强拉之下,庞统先进了房间。袁术带来的人太多,就只袁术、庞统、郭嘉进了去,就连县令都被袁术打发走了。
落座之后,袁术就问“先生如此大才,怎么会在邓县而不去宛城?听闻元直、广元都曾言,相邀共往南阳。”
“唉,一言难尽啊!”庞统口打唉声,便开始把他的经历了出来。
原来当初的时候,徐庶跟石韬等人相遇共投袁术,也想把庞统拉过去,但是庞统却犯了拧巴劲。
现在天下让袁术占了一多半,谁都知道他会成就大业,现在他们投效过去,不过是拾前人牙慧,锦上添花罢了。而且现在袁术麾下人才济济,他们就算过去,也未必有出头之日。
庞统怀着宁为鸡头不作凤尾的傲气,在徐庶他们动身的前一天晚上就先行下山了。
现在天下除了袁术就是占据幽州、冀州的袁绍势力最强,他便想投过去,将来以一己之力搬到袁术,让天下人看看他庞统是何许人也。
怀着这么一个心思,庞统日夜兼程的到了冀州,在魏郡邺城庞统毛遂自荐,还真让他见到了袁绍。
一番考教之后,庞统的大才显露无疑,但是袁绍一看他那面容,连饭都吃不下去,虽然有大才,但也不想用。
袁绍又怕天下人嘲笑他以貌取人,所以就在魏郡的涉县给他一个县令,便把他抛之脑后了。
但是庞统认为袁绍这是在试探他,毕竟空口白话的,吹牛谁不会啊。所以就没多想,上任涉县之后,更是把个涉县打理的井井有条,渐渐有了繁荣的趋势。
但是一个月后,庞统自认为的袁绍要启用他,但是袁绍根本就没来涉县,这让庞统就有些气馁了。
恰逢审配返回邺城的时候路过涉县,这一看,震惊不已,原本残破的涉县居然被修缮的完好如初,而且百姓脸上洋溢的幸福之感,这不是可以作假的。
一打听之下,便知道涉县能如此,皆是一个新来的县令大力整饬的。好奇之下,审配就在县衙见到了庞统。
两人见礼之后,审配就问庞统,“你如此大才,怎么蜗居在涉县这么个地方啊,不去邺城报效大将军袁绍?”
庞统叹了一口气道“唉,我已经去过邺城了,是大将军袁绍安排我来的涉县。原本以为是大将军要考教于我,没想到这都一个月了,邺城丝毫没有动静。”
审配看了看庞统那丑陋的面庞,心中就明白了,想必是袁绍嫌他长得丑,才会如此的。
不过审配也不含糊,庞统在涉县那是屈才了,这么个大才如果在邺城出谋划策,他主公袁绍未必比不过袁术。
于是审配带着庞统回到邺城,先复命,叙了并州的情况之后,审配就提起了庞统的事。
审配也是糊涂,帮庞统的忙,也不看看时候。并州的事让袁绍生了一肚子闷气正好没地方发呢。
什么时候他袁绍要如何,还要经过袁术的同意?不就是个嫡子么,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再不济也是两州之主,大汉的大将军!虽然袁绍畏惧袁术势大,只得捏着鼻子停下并州的攻势,但是这气却是难以发出。
正好审配撞到了枪口之上,他不提庞统还好,一提庞统,袁绍直接破口大骂“好贼子,先让他锻炼锻炼,这才一个月就等不住了?如此好大喜功,我要他作甚?来呀,给我抓起来。”
庞统满怀希望的在殿下等候,结果没等来袁绍的厚重召见,却等来了如狼似虎的军士。
被几个军士不由分,五花大绑的就架到了大殿中。
庞统刚到大殿,袁绍看着他那丑脸越看越生气,直接指着庞统的鼻子骂“你这腐儒,我乃大汉国大将军是也,如何用人,是我的事。让你好好锻炼锻炼,你不感恩,居然还敢对我有所不满?我冀州文武如云,我要你作甚?来呀给我推出去砍了!”
庞统满身是口,也辩解不了了,袁绍这就要杀了他。庞统看着袁绍这丑恶的嘴脸,真是恨不得抽自己大嘴巴。
我真是瞎了眼,还觉得袁绍能成事,就这么个嫉贤妒能的龌龊人,早晚是黄土一捧,唉,可惜我庞统,还未闪耀九州就要身死陨灭了!
所幸审配还算仁义,此事因他而起,他不能不管,一番劝解之下,总算是劝住了袁绍。
其实袁绍也只是为了爱惜自己的羽毛,唯恐杀了庞统落人口实,但是也没让庞统好过,不然他的气怎么出?
“也罢,你能来投我,也算是你识大体。但是冲撞之罪不可饶恕。死罪可免,活罪难逃,来呀给我乱棍打出!”袁绍不再理会审配的劝,直接让军士乱棍把庞统打了出去。
庞统本就是被绑缚进来的,脚都不方便,这一顿乱棍,差点把他打死,就留下一口气,被几个军士扔出了刺史府。
审配看着遍体鳞伤的庞统,于心不忍,把他救到自己府中,养了将近一个月,才渐渐好转,不过庞统却深恨袁绍,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庞统好了之后,直接告辞离开了,他要去投靠袁术,要用自己的智谋把袁绍这个龌龊子灭了,不然他这一顿毒打就白挨了!
虽然进入南阳很是顺利,但是如果就这么投效过去,他怕袁术跟他大哥一样,以貌取人,所以才想出了这么一出,先到了邓县,展示了一番,还真的把袁术给引过来了。
这便是庞统在冀州的经历,一番讲述之后,袁术更是替庞统不值,直接出言道“士元怎得如此糊涂,我那便宜大哥便是婢所生,能有什么见识?此人外宽内忌,人面兽心,如何能用人?便是曹操都比他强上万倍,真不知你是怎么想的!”
“唉,道听途害死人啊!”庞统也是无奈,此前的伤犹如在身“天下人皆言,袁本初礼贤下士,宽厚贤明,为天下之最,人主首选,我这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