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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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云泽藏于袖中的双,十指紧扣,因为用力过度,指关节已经泛白。

    “大人,下官”

    “云大人!做好你该做的事。”万入禾不带任何感情的脸上,难得露出一丝怒气。

    “是,是。下官不该”云泽猛然跪地,却不知该如何开口。万入禾消失在院落之中。

    “该死,我方才竟然想算计那曾毅,云泽啊云泽,你这十几年太平官做下来,人都糊涂了啊。”县令云泽颤抖着张开掌心,双早已被他握得麻木。一片枫叶徐徐飘落,落入云泽的掌之中,“秋天来了啊。”

    清安镇河下街一深巷处,有一口千年古井。古井上波纹琉璃,由于岁月的原因,令人看不清雕刻的是何物。古井不大不,恰好能放入一盛水桶。至于为什么是千年古井,源于河下街刘老汉之口。

    河下街的孩子们,特别喜欢听刘老汉讲的,古井的传。传,当年姜太公飞升之前,曾在此饮甘甜井水一口。姜太公忆苦思甜,福泽降临古井,只要有人在此处打水十万次,就能去天庭喝上一杯姜太公的美酒。

    后来,孩子们长大了,不爱听古井的故事了。清安镇才六十来年,鬼才相信这古井能有一千年了。刘老汉却不依不饶,见大孩子不相信他了,接着去忽悠年纪点的孩子。河下街的大孩子们,哪儿会让晚辈们跟自己一样,继续被刘老汉骗上几年,纷纷骂那刘老汉是个老骗子。慢慢的,连三岁的娃娃,都不再相信古井的传了。

    去年冬天,刘老汉死了。

    再也没有人会讲古井的传,也不会有傻子相信这个传。

    除了一个人,会相信。因为他就是个傻子。

    河下街“千年古井”前,一个傻子,正卖力拉扯着绳索。傻子十八九岁,一身薄布粗麻。麦色的肤色,结实却不显臃肿的肌肉,透露着活力的气息。傻子面相清秀,身材修长。可惜就是傻了点。

    只见他腿蹬在古井沿口,呼呼喘气,将一桶井水从井中提了起来。傻子一抓住水桶,瞧也不瞧自己的辛苦成果,一将水倒入了井中。

    几滴井水溅在了他的脸上,他也不去擦拭。拉着绳索,将水桶放入古井之中。

    傻子是个外乡人,从他听到古井的传时,到今天,整整五百天。

    “张傻子,打完没有,快点让开。”一位肥硕妇人,提着和她腰差不多粗细的水桶,扭着屁股,走到古井前面。

    “我不叫张傻子,叫张三。”傻子没有回头,专注着盯着古井,慢慢提起水桶。

    肥硕妇人呵呵一笑:“呵呵呵,我还叫李四呢,你还你不是傻子。”

    傻子将水桶举过头顶,站在一旁,看了肥硕妇人一眼。

    傻子这种白费力气的行为,又引得肥硕妇人一阵“花枝乱颤”,只见她眼珠子转了一圈,调戏道:“我张傻子,姐姐这桶水给你打,这样你就能更快地,喝那姜太公的美酒了。”

    傻子摇了摇头,眼神清澈:“不打,我又不傻,平白无故帮你。”

    气得肥硕妇人跳了起来,波涛汹涌。她指着傻子的头骂道:“你个大傻子,这不是死脑筋吗?给谁打水不是打?姐姐给你会你还不乐意了?”

    傻子就这样举着装满井水的水桶,坚定道:“不打。”

    肥硕妇人咬牙切齿,正欲上前打这个傻子两耳光。一对上傻子的眼神,妇人竟然有点害怕:“算了,谁知道这个傻子会做什么事。”

    “哼,真是晦气!”肥硕妇人晃动着屁股,一扭一扭的离开了。

    妇人走后,傻子这才准备将井水重新倒入水井中。

    一片枫叶徐徐飘落,枫叶漂浮在水面之上,带起了细漩涡。傻子盯着水面,有些走神。

    一位中年书生走了过来,书生始终笑容温馨。就如傻子眼中的落叶一样,让人看得痴了。

    书生微微俯身,竟然和傻子同观水上飘叶。

    傻子做事透着一股傻劲儿,唯有这个书生,能让他暂时停下中的傻事儿。

    傻子见了书生,有些不好意思地:“胡先生,你来了。”

    果然是傻子,不会聊天。

    “今天的云很淡,风很轻。张三,你知道云淡风轻的真正意义吗?”书生背起了双,明明看着水中飘叶。却空中的云很淡,风很轻。

    傻子眼神清澈明亮,一点也不像是傻子:“原先不知道,来了清安镇,我大概是知道了。”

    书生点了点头,抬头望向傻子,轻轻询问道:“今天的书读了吗?”

    “先生,我是先读完书,才来打水的。”傻子也笑了,笑容朴素,好像是了什么十分自豪的事情。

    书生伸出双,替傻子拍掉了双肩的灰尘:“水可以打的,只要不耽误读书。要不是我戒酒了,倒时候还真要向你,讨一杯姜太公的美酒喝。”

    傻子更加不好意思了,也不话,只是傻笑。

    书生伸拾起水桶里的落叶,轻轻摇了摇,抖落枫叶上的水珠。书生弯下腰,将枫叶放在泥土之上。

    落叶归根。

    “有时间,可以来清心私塾听听课。”

    清心私塾,传道授业解惑,只教十岁以下孩童。

    傻子张三眼睛有些湿,望着书生远去的背影,深深地鞠了一躬:“先生,谢谢。”

    天气渐渐入秋,在县令云泽的组织下,清安镇的老百姓开展了秋收事宜,有条不紊。今年的收成大好,依照往年的惯例,老百姓缴纳一笔粮食给朝廷后,还能结余不少。还没等秋收开始,就有风声,钱权酒色帮以银换粮,折率相当丰厚。钱权酒色帮都是些厉害的大人物,向来只挣银子,什么时候会做这等福利百姓的好事?老百姓们忧心忡忡,也不知道这消息是真是假。

    一大块乌云在清安镇上空游走,秋风拂过。曾乞儿双腿盘坐,在他的四周,秋叶飞速旋转,远远望去,如同田间的飞蝗。

    闷雷之声响起,又要下雨了。

    “刺!”曾乞儿猛地挣开双眼,周围落叶齐齐聚在他的前方。

    随着雷声落下,落叶四下飞散,仿佛遮蔽了这片天空。一道白芒,由下向上,对着苍天而去!

    曾乞儿收刀落地,他此时使得是伯安二三式的“突刺式”,却想的是点苍拳上前辈的那句“对上苍天,拳出是不出。”

    “原来对苍天出刀,是这等的豪气。半个月来,这“突刺式”终于能用上八成的内力,接下来恐怕到我参悟刀法之前,再难有所提高了。”曾乞儿抬头望苍穹。

    细雨如丝,散落而下。

    “御宝决好像也有些精进,万老哥半月之后,让我去趟县衙。半月就是今天了。”曾乞儿回到里屋,撑起一把油纸伞,向县衙走去,“到底,我好像还是犯人来着,不知道县太爷会如何处置。”

    据清安镇不远的一处官道之上,一支军伍正朝清安镇冒雨前进。队伍一百来人,领头将领,身材魁梧,银甲傍身,跨于马上。其余士卒,要害之处,皆着有皮革防护。军队之中,甚至有几人背着强弓,一支百人队,竟然存在弓箭。

    大梁国,十人出一兵,百人出一将,千人出一弓。一名优秀的弓箭,需要十到十五年来培养。经历战火,存活下来的弓箭,更是精锐中的精锐。这只百人队伍,就有五个这样的弓箭!

    百人队在雨中依旧保持队形,一看就是一支强军。

    “夫长,前方十里处,就是清安镇。”一精壮斥候,骑快马归来。因为是和平时期,又在大梁境内,这只队伍只派遣了一名斥候。

    魁梧将领,臂一抬,声音威严凝重:“兄弟们,加快行速,午时之前,到达清安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