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最重要的决定
林惜当然是心底无比想生下这个孩子的,只是听完医生的话之后,内心不由得生出了浓浓的恐惧,害怕孩子一出生就会面临病痛的折磨,也许,他一辈子都无法拥有一个健康顺遂的人生。甚至,人生会极其短暂,短暂到来不及享受生活的美好。到那时,他会不会责怪自己这个母亲,不该把他带来这个痛苦不堪的世间走这么一遭?这一切,都是林惜无法想像也无法接受的。
她的宝宝明明懂事又乖巧,怀孕以来她从来都没吐过,也没有挑过食,吃嘛嘛香,几乎没有什么不良反应,过得跟怀孕以前几乎一模一样,根本不像有些人孕期反应大得恨不得觉都睡不好。
想了许多许多,林惜最后又想起了初到海城的第一天,在同一家医院遇到的那位高龄产妇,想必现在她的孩子都几个月大了,明年的时候可能都会叫“妈妈”了,到那时她应该会激动得想要流泪吧……
江如樱看着刚从医院回来的人面色凝重、双眼无神,认识她这么久,还从没见过她这样低落,不由得凑近问道:“林,发生什么事啦?怎么看起来闷闷不乐的?”
林惜一听见江如樱温柔得如同慈母一样的声音,便再也控制不住自己扑到她的怀里,放声痛哭了起来。
等林惜断断续续地完,江如樱这才知道了问题所在,心知她是舍不得肚子里的骨肉,才会如此难过。
“你是不是觉得很奇怪,为什么我跟阿佑从来都没提起过他爸爸这个人?”
江如樱拉着林惜坐下来,一下一下地抚摸着她因大哭过后微微颤动的后背,微笑着。
林惜自然是好奇过的,江阿姨是个秀丽温婉的女子,眉目之间依稀能窥见年轻时的出挑模样,儿子也帅气又优秀,按理应当有个恩爱美满的家庭,但却从没见过她的丈夫。不过,不太明白她怎么突然主动提及此事。
“我丈夫,在阿佑十五岁时便不在了。”
江如樱是头一次在外人面前讲起过去的事,出乎自己意料的是,出口的一瞬间心情无比平静,“我嫁给他的时候,他已经快四十了,是那个村里出了名儿的光棍汉,人长得其貌不扬,家里又穷又破,没哪个姑娘肯跟着他过日子。”
“那您为什么……”林惜顿时止住了抽噎,眼里满是疑惑。
“因为,我不得不找个人赶快嫁了——否则,肚子里的孩子还有三个月就要出生了,那个年代未婚先孕是要被唾沫星子给活活淹死的。”
江如樱目光没有任何波澜地继续往下:“我十八岁的时候,少不更事,爱上了一个负心汉,他给了我一笔钱让我把孩子做掉,然后就消失了。我拿着钱坐在雪地里哭得昏天黑地,路上的行人都像看神经病似的看着我。最后我背着他偷偷逃到了邻市,拿着他给的钱在招待所租了间房住了下来,想自己一个人把孩子养大,但好景不长,我大着肚子的事被人举报了,招待所的老板把我轰了出来。再后来,就嫁给了我那个短命鬼丈夫!”
林惜刚刚止住的眼泪,不禁又掉了下来,也学着江如樱的动作轻轻地拍了拍她的背。
“实话,我曾经一直盼着他快点死,因为只有这样,我跟我的孩子就不用再动不动被喝醉了的他拳脚踢了!得狠的时候,我甚至被他断了一根肋骨,阿佑身上更是没一块好的……”
“好在苍天有眼,短命鬼天天嗜酒如命,最终也被他最爱的酒给害了,有天晚上他喝醉之后不心栽进了屋后的那条河里,就此一命呜呼。我跟阿佑的苦日子也总算是到了头。”纵使自那以后,村里的人一见着他们母子俩就骂丧门星,但总比每天挨又挨饿的日子要强啊。
“江姨,还好一切都过去了,苦尽甘来,以后还有更多的好日子在等着您呢!”林惜感觉到肩头传来了一片湿润,但没有穿,只给了对方一个用力的拥抱。
江如樱完才发现自己早已泪流满面,意识到竟然在辈面前失态了,有些难为情地背过了身,拿手背使劲儿擦了擦两颊,吸了吸鼻子,才转过身来:“所以,苦一点怕什么,有你陪在他身边,甜也好苦也好一起度过,就是最幸福的事了啊!别被那些还没到来的事情轻易倒了,指不定人生会有这样那样的转机呢?”
原来,了这么多,是想要安慰自己啊,此时此刻,林惜的心里比喝了一大杯蜂蜜水还要温暖和熨贴。
“嗯,您得对,事情都还没真的发生,我怕什么呢!”反正,她不也是早就做好了准备,想独自抚养宝宝永远陪伴着他吗?现在上帝不过是给这条漫长的道路上设置了几道障碍而已,自然不能轻易认输!
晚上程佑安照常来了视频电话,林惜把诊断结果跟他了,却不见他脸上有半点惊讶之色,才终于意识到他可能早就猜到了,恐怕是担心自己会胡思乱想,所以没有出口。程佑安除了让她遵循内心的想法来做决定,还带来了另外一个消息——医院的深造课程要延后两个月才能完全结束。
“你别被医生的危言耸听给吓住了,一切等我回去了再从长计议,嗯?”
林惜顿觉好笑:“你不也是医生,有你这么诋毁同行的吗?还有,今年过年你也不在,就我跟江姨两个人孤伶伶地过,这回你还要再等俩月才能回来,学的什么啊,得学这么久……”
江如樱一边收拾着桌上的碗筷,一边笑眯眯地看着相谈甚欢的两人,心里不知不觉生出了一个念头。活到知天命的年纪,很多东西她早已看淡了。阿佑都过了三十了,该找个伴儿好好过日子了。
方泽轩自然还不知道自己的墙角又要被人挖了,因为某个男人清心寡欲这么多年终于露出了狼尾巴,还巴巴地跑到他办公室来求他。
“你就明天我过生日,问她来不来。”
沙发上坐着的男人赫然是叶□。不过向来风度翩翩的他,今天却紧锁眉头,垂头丧气地支着下巴。
方泽轩头也没抬,继续盯着面前的文件看:“我记得,你生日不是在秋天吗?这才几月啊。”
“可她不肯见我,我有什么办法啊!你就帮我个忙啦,把她约出来?”叶□捂住脸长叹一声。自从那晚在故园“春风一度”之后,苏曼就对他避如蛇蝎,半点没有要对他(的肉体)负责的意思!这女人真是太渣了!
“恕难从命,叶大少爷。我可不想得罪我手下最得力的干将。我劝你还是认命吧,早干嘛去了,今时今日才悔不当初。”好吧,方泽轩承认这句话最该用到他自己身上。悔不当初啊,悔不当初。千金难买早知道,他就不该自作聪明。
苏曼跟往常一样,六点下班后先去超市买了些菜,都是半成品,回家下锅随意炒炒就能吃的那种。哪知,刚从电梯里出来,就看到一抹熟悉的身影窝在自家门口的墙角里,可怜兮兮得跟受了欺负似的。
想也没想,苏曼拎着菜拔腿就跑!感到遗憾的是,穿着恨天高的她,却还是没敌过叶□的大长腿。
“别走,曼!我只是……有些话想亲口跟你。”
叶□从身后紧紧地搂住了眼前的人,痛苦地喊道。
苏曼没理他,把手里的塑料袋往地上一扔,便一脚狠狠地踩在了男人的右脚上!
“嗷呜!啊啊啊……曼我错了,我错了还不行吗?”脚背上传来的钻心倒是让叶□识趣地认了错,双手的禁锢却仍不肯松开。
就这样一个抱着不放另一个不停使劲儿扒拉,足足僵持了十分钟,直到电梯里又走出了一个住户,可能是被这幅“卿卿我我”的画面给刺激到了,扔了个超大的白眼过来:“大晚上的,秀恩爱给谁看呐!”
叶□猜,这位白眼技能max的姑娘一定是个单身狗无疑了。
“进屋!记住,给我有话快,有屁快放!”
面对男人的厚颜无耻,苏曼只能举手投降,毕竟隔壁邻居的,抬头不见低头见,要是传出去她跟野男人随便搂搂抱抱,还怎么见人?!
率先开门进去的苏曼却没注意到身后那个“厚颜无耻”男人暗暗露出了一个得逞的笑。
隔着一道厚厚的防盗门,只能偶尔听到屋内两人在低声着话,更准确的,是男人在一直喋喋不休地表达自己的爱意,和对愚蠢的过去感到万分后悔和自责……
半个时后,才终于听到了女人的回应:“哎,叶□你干什么呢?你放开我……唔……唔……学长,你手放哪儿呢……嗯啊……”
佛曰不可,此处省略八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