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完美朋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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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看见我正忙着呢么?”洛璇头也不抬的回绝了。

    “我们这个游戏是一个赏金游戏,只要能成为最终赢家,就能获得上千万乃至上亿的赏金。”看到洛璇有点迟疑,阿来继续道:“并且在那里,你可以见到一些你想见到甚至想除掉的人。”

    “比如苏美余,比如,陈什。”

    “我去。”

    所以在去prt的车上,除了陈什,洛璇还锁定了苏美余。

    其实昨天洛璇提前离开,除了想要知道有什么方法能够杜绝幻觉的出现,更多的是,自己想要利用这里的环境找一个天衣无缝的杀人法,即使不死,也要让她翻不了身。

    洛璇百无聊赖的坐着,看到桌上摆着一个精致的相框,相框里的照片是苏美余和一个男的,挽着胳膊嘴对嘴没有亲上,摆出很亲密的pe,两人年龄相仿,洛璇不认识,但是觉得有点眼熟。

    想要击垮一个人,就要毁掉她最引以为傲的东西。洛璇从大衣口袋里掏出了一支烟点上,看着烟在两指间随着风一点一点消散,燃尽了之后,将烟头丢在了垃圾桶里。也就是同一时间,苏美余从卫生间里出来了。

    洛璇静静的等着,等着她吹头发,等着她换衣服,等着她化妆,等到她一切都处理完了,可以出门了,都已经中午十二点多了。

    刚出门,苏美余就迎面撞上了一个人。准确来不是那个人的错,她正准备掏钥匙开门,而苏美余打开门看也不看的就冲了出去。

    “你瞎了啊?”

    苏美余丝毫意识不到这是自己的错,冲着人就吼了起来。被撞倒的那个人是个比自己还几岁的女孩子,像个大学生,她似乎被撞掉了眼镜,正半蹲着在地上摸索,还忙不迭的道着歉:“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真是蠢货。”苏美余不满的朝女孩儿的方向瞥了一眼,因为女孩在找东西挡在门口,她直接抬头挺胸的跨过女孩,径直走开了。

    果然,这么多年过去了,苏美余还是这样趾高气扬,丝毫不把其他人放在眼里。女孩子低着头,洛璇看不见她的表情,不过任是谁,被人这样对待也不会高兴的吧。

    “那女孩儿是谁啊?”虽然洛璇完全看不上苏美余这副德行,但为了计划能顺利进行,还是要显得自己对她的事很上心才对。

    “噢,屠楠,一个房间的,名字是不是特搞笑啊,祖上不定是卖猪肉的呢。”苏美余漫不尽心的又转头撇了一眼,以屠楠可以听见的音量道:“又土又蠢,农村来的,呵,不参加这种游戏的话,她可能这辈子都想象不到钱还可以几千万几千万的吧。”

    看到洛璇没有接话,苏美余却突然来了兴趣,继续高声议论着屠楠:“对了,你知道她为什么要来参加这个幸存者游戏吗?因为她爸死了没钱下葬,而且你知道她爸咋死的吗?掉到化粪池里淹死的,哈哈哈哈哈哈”

    “哈哈哈”明明一点都不好笑,洛璇却还是尴尬的跟着笑了两声,这样被人用最痛苦的记忆来嘲笑的感觉,自己当年和苏美余一起玩时也感受过,一点都不好受。就好像身上被剜掉了一块肉,疼了很久好不容易结疤了,疤却被突然撕掉,伤口流出比以前更多血的那种痛苦。

    只不过,一个是身体的伤,一个是心里的伤。

    洛璇隐约感觉到屠楠在背后看着自己,一股寒意顿生。

    “打伞啊,这么大太阳!”

    不知不觉已经走到了门口,强烈的阳光倾泄而下,听出苏美余语气中的不满,洛璇忙撑开了伞。

    还是像当年那样,背着苏美余的包包,给她打着伞,洛璇像个婢女一样走在苏美余的身边。洛璇轻车熟路的带着苏美余下了缆车,走到了森林跟前。

    昨天来时洛璇就知道了,这片森林是有名字,叫做魔法森林,是幸存者游戏的最终场地。

    作为关重重的幸存者游戏,最终场地如果没有特别之处又何德何能叫做最终场地。而它的特别,洛璇算是见识过了。

    从外部看来,整片森林郁郁葱葱望不见尽头,且空地与森林之间有明显的界限,没有刻意限定的进口出口,只要想进,随便从哪里进都可以。

    但是当你跨过这个界限,置身森林内部时会发现,根本没有什么界限,你仿佛就在一个森林的中央,四面八方都是花草树木及可能出现的动物,没有达到要求你将永远无法离开这里。

    这就是魔法森林的可怕之处,无论你有意无意,只要你进到里面,就必须达成任务才能离开。

    而任务是什么呢?

    洛璇抬想看一眼表,突然想起来,表在昨天被自己丢在了森林里。大概也是在那个时候,洛璇与贾智杰迎来了两年后的再度重逢。

    如果陈什是洛璇生命里的一道光,虽然美好,最终却让洛璇迎来了最光明又最黑暗的岁月。那么贾智杰就是洛璇生命里的一道坎,两人分分合合,数不清的痛苦岁月,却让洛璇找到了最真实的自己。

    那年洛璇二十二岁,大学刚刚毕业,可能是前半生过的太惨,老天爷同情,让她在温友集团这样一个国际大企业找到了一份工作,虽然也与财务相关,但跟现在自己工作相比,那时只能算是一个起点。也是那个时候,洛璇遇见了贾智杰。

    贾智杰比洛璇大十岁,是部门的财务总监,也是洛璇的顶头上司。

    那时的贾智杰风度翩翩仪表堂堂,每天都穿西装打领带,化淡妆使自己看起来精神。一米八的个子,体重近0公斤,但是看不出胖,应该是常年健身的缘故。

    他自称单身贵族,三十多岁没对象一方面是要以事业为重,另一方面是还没有找到生命中的那个她。也因为这样,公司有不少姑娘都在追求他。

    但是洛璇没有,毕竟他俩之间,是贾智杰在追求洛璇。

    或许是曾经特殊的生活经历让洛璇显得格外特别,又或许是多年来迷恋的整容真的让自己看起来与众不同,总之在一众年轻貌美的姑娘里,贾智杰看上了洛璇。

    在洛璇大学四年阅人无数的经历里,有年轻帅气身体好的大伙子,有多金的油腻中年男人,也有只求柏拉图式爱情风烛残年的老人。但在这一众人里,没有一个是贾智杰这样有钱有才有长相还很清爽,处于三十而立的岁数,有上进心高智商高情商的青年人。

    也因如此,让洛璇无法自拔的爱上了他。

    贾智杰和陈什很像又很不像。

    像在外貌,清爽阳光有魅力;像在智商,两人都有很高的聪明才智;像在性格,对自己的人生都有一种不需要别人置喙的自信。

    不像也是外貌,陈什虽阳光且有魅力,但却透着一种淡淡的阴冷的感觉;不像在情商,贾智杰的聪慧带着柔和,让人喜欢,而陈什的聪慧带着棱角,让其他人深知自己的弱点;不想也是性格,贾智杰是圆滑的,而陈什是带有棱角、锋芒必露的。

    洛璇喜欢贾智杰或许也是因此,贾智杰几乎是完美无缺的陈什。

    所以在贾智杰追求洛璇时,洛璇只的矜持了一下就答应了。

    而贾智杰确实与那些人不一样,他在乎的不仅仅是自己的身体,还有能给予自己的一切。

    洛璇确实是找对了人,不多么长的一段时间,贾智杰教会了自己他的毕生所学,还让自己做了他的私人秘书,也是从这个时候开始,洛璇觉得一切都变了,贾智杰表现得没有那么爱自己了。

    一开始只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事,比如会让自己在饭桌上为他挡酒,对于客户给自己灌酒毫不作为,甚至眼睁睁看着那些一脸色相的客户对自己动动脚都不会一个不字。

    不过这样的人洛璇见的多了,也不是没吃过这样的亏,所以在她看来,贾智杰或许觉得这就是作为私人秘书该做的事,如果为此砸了生意才是得不偿失吧。

    直到那天,洛璇在办公室遇见了那个不速之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