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 第一百六十二章 占坑
我叫唐,今天24岁,是一个普通的职场女性,。在一所普通的大学毕业后,一人离开镇来到大城市过着人物的生活,简单的为了生活而工作着。毕业后的三年,我依旧在一家普通的杂志社做文字**。
我自认自己还是个性格温和不太较真的女生,虽然这个年纪也老大不了,虽然过年回老家还是被家里的长辈催婚,但怎么每一个女生里面还是住着一个女孩。
从初中到现在笑我名字的人不计其数了,至于为什么我的名字,唐。还要延至于我出生的那天。
我询问过我的父母,他们的理由简单到因为我被护士抱出产房的时候看起来特别,所以就叫了。
夏天出生的我,巨蟹座天生敏感的性格和倔强的脾气。
今天,我依旧埋头苦干我的**工作,却意外的
“,你的快递。”前台拿进来给我,还需要我签字不可以代签的。
我迅速的签完字,迫不及待的想拆开,我记得我这几天没上淘宝买东西啊,怎么会有快递。而且这快递那么扁,到底是什么?是信封还是
拆开,里面是一张红色的喜帖,大写的一个喜字,我迷糊的打开,到底哪位老同学还记得邀请?大学的同学毕业之后都是开始各奔东西了。
居然是顾铭睿婚礼的邀请。
我既把中的请柬无意中抓紧似乎在抓住些流逝过的东西。
他真的是一位记忆犹新的老同学了,
他年少的模样在我记忆里开始渐行渐而的觉得模糊起来,大概的轮廓我还能描述,我从不知道我既然可以把他忘的那么一干二净,既然会记不起他的面容。
但是高中三年的回忆,如昨日重现在我深深的回忆里。
那个,我用了七年感情去爱过,三年时间去忘记的男生。
他现在用一张简单的请柬狠狠的把我轻易的打发了,是有那么一点的可笑。
青春也是一个讽刺的字眼,它记载过我们笑过,哭过,疯狂过也挣扎过这些让我们既嫌弃又怀念那个自己。
那个夏天,我意外的遇见你,又意外的喜欢上了这个少年。
至今,我依然记得十年前那个夏天。校园大门外两行开满了枝叶茂盛的榕树,阳光照溢在当年单纯又简单的我们。那年的我,刚刚过完十五岁的生日。
不知是那天的气温,还是青春懵懂的荷尔蒙。我无意间瞧见了你俊俏的侧脸,而你刚好温柔的对应上我的眼神。我懂了,大概是那一刹那,我心动了。便无意中执着追寻了那么多年的心中的风景,我恰恰的以为着但那时有一种我不知道的东西,它的名字叫做错觉。
时间的末班车总是残酷的让我们错过,让我们面对着真相,面对成人世界里面所谓大人们的理念。让我们以后成长的日子里,不会再遇到那种洒脱的日子和那个如阳光般的他。
少年,是你---顾铭睿。
嗨,我喜欢你
初末的秋风总是带给人凉飕飕的感觉,林金香迈着沉重的步伐,睡意不足的走回课室,此时的她只想睡觉。
“叮咚!”莫名的来了一条短信,没错!正是来自王锡杉的,这家伙又迟到,没带校卡。呼叫,十万火急的去他们课室拿校卡去校门口救急。都高二了,这家伙能长点心眼吗?
王锡杉是林金香的死党兼暗恋对象。每次都是林金香都仗义的帮他,无条件;无理由的帮忙。好像就为‘朋友’两个字而已,真是够仗义的。
林金香一下子没了睡意,去到他的课室拿了校卡,跑到校门口。可是往外看一直没有看到王锡杉的身影,到底怎么回事啊?叫我来,人呢?林金香正纳闷着。
忽然,灵光一现。他有可能在这个地方出现,是校园的围墙。林金香赶到的时候,王锡杉已经纵身一跃到草地上,站的稳稳的。而且干净利落,阳光帅气。林金香被这样的王锡杉看入迷了。
他曾这样的情况好几次,林金香举着的校卡走近王锡杉,“大少爷,下次要是能跳的话就不劳烦我跑一趟了。”
王锡杉一副痞子气的戴上校卡,一把勾住林金香的脖子,“本少爷在帮你锻炼体力,怕你期末体育不及格呢!”是如此的近距离,王锡杉话的热气都喷在林金香脸上,那叫一个滚烫啊。
林金香是一个害羞的推开王锡杉,转过身,脸蛋没出息的发热中。而王锡杉以为林金香在生气,就拍拍她的肩膀:“别生气了,下午放学请你和奶茶,顺便告诉你一个秘密!”
林金香好奇的他的这个秘密,但是问题是现在不能转过身去,因为现在的脸高达于正常温度。林金香一直走在王锡杉前面,还好两位不同课室,不然一起进课室门一个脸那么红,那叫一个尴尬,论谁都会异想非非吧。
青春,仿佛是一个的代词,而经过的那才是真正的意义。那么,你就是我的全部青春,只是你不知道!
绚烂的彩霞布满了天空,正是下午五点半
“你这奶茶的诚意也太少了,我还要一根香肠!”林金香完全没有意识到身材的重要性。
“行!主要是你不再生我的气,随便你点,我买单!”王锡杉轻拍了一下林金香的头。
“那我不客气了!”林金香看着王锡杉,相似傻傻地笑着。“诶,对了,你有秘密和我,什么秘密?”
王锡杉做了个势,让林金香靠近点,声的在她的耳边:“我有喜欢的女孩子了!”
林金香尴尬的转过头,假意的笑着,“谁啊?”
“其实你也认识,在你们班的易璃樱。我们已经在一起两个星期了,就是没确定下就没来得告诉你。”王锡杉喝着奶茶边。的很起意,没有停下来的意思。
“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吧!”林金香的脸上明显有些难堪,可依旧不懂为什么自己还要强颜欢笑,逼自己和他永远维持着这一种关系下永存。
易璃樱在林金香的脑海里身材很好,不算得上前凸后翘但是和王锡杉一米八二的身高绝对是配得上。腿而且特长又标致,样貌算不上出众,但很清秀,还有身后的一袭长发,柔顺而飘逸。林金香再看看自己,是男生都会选择前者吧。
“诶,我这不是和你了吗?”王锡杉到。
林金香狂往自己嘴里塞零食,这才掩盖伤感之情。
嗨,我喜欢你!这句话,是林金香打算埋入时光的漩涡中。
周末,美好的一天被王锡杉的催命连环ll,活活被扼杀了。
“喂?”林金香迷迷糊糊的接听了电话。
“出来玩,我今天约了璃樱。”王锡杉里痞痞的语气。
一听到是约了易璃樱,林金香就像是和自己赌气似的,“不去!这么好的周末别打扰我!”
林金香毫无睡意的趴在床上,自己胡思乱想着。
在百乐门门口,沐槿突然转过身对他伸出双看起来是在要求拥抱。
“抱一下怎么样?”他没动,“离别前的拥抱也不给一个吗?真绝情啊,算我自作多情好了,谁让不是我先遇见你呢?不定你也会喜欢我而不是我单恋你那么辛苦了。”木槿放下了双抬头去看头顶上的霓虹灯。
“你知道吗?我新编的千鸿很不错的,等这次任务结束以后我就跳给你看,你做我的第一个观众,不要钱哦。”他看着她的背影还是没有话,他不知道该什么好,事到如今什么都是徒劳的,而且她自言自语的时候不喜欢有人插嘴,“我看过一本书,里面人死后灵魂会进入地府过奈何桥喝孟婆汤然后迎来下一世。我不求什么,只是你最好不要忘记我啦,当然了,不是强求,你要是不愿意就算了其实我也没有要求过你什么呀不是,我是,我是你最好不要忘记我,最好以后是我先遇见你,然后然后然后我”她的眼中积着泪水,因为仰着头看着霓虹灯眼睛有点发酸,所以眼里才会有那些眼泪。她的语速越来越快,她语无伦次的在,不停的在,最后的什么连她自己也不知道。她只知道自己要直到王俊凯厌烦直到自己不想了为止。
“你看的什么书?”王俊凯终于忍不住打断了她,他不想再听她下去了。
木槿啊了一声,低下头假装理了理自己额前的碎发她想把眼泪擦干,可是却越擦越多,越擦越多。本来想对他笑一笑的。
“那个叫佛经啊。”
她声音恢复到了平常的音调还带着一丝开玩笑的调调。王俊凯瞥过木槿脚下的影子,影子人正在不停的用擦自己的眼睛,隐约间可以看到有什么液体从指缝中滴落。
朋友们,我占坑一会儿拜托了,别太认真看章节,真的很抱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