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初出远古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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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哈哈哈,凌轩,青囊丸可不是毒药,相反,这是对人族百利而无一害的灵丹妙药。吸收了它,你以后不管是疾病还是伤疮,恢复的速度都会增加一倍不止!”帕尔玛斯大笑道。

    “那我刚才?”凌轩疑惑。

    “刚才那股能量,灼伤了你的内脏。”帕尔玛斯鄙视道。

    “帕尔玛斯将军,爱丽丝将军到了。”一个荒野游侠来报。

    “走,快去迎接。”帕尔玛斯率先走出凌轩的军帐。

    爱丽丝与千余名荒野游侠已经将物资押送到了先头部队大营。

    凌轩一行人接着爱丽丝及几个荒野游侠队长,来到帕尔玛斯的营帐。

    “凌轩,你没事?”爱丽丝对着凌轩问道。

    “刚才服用了青囊丸,已经没事了。”凌轩回答。

    “那就好!”爱丽丝点了点头,将羊皮卷拿了出来。

    “帕尔玛斯将军,你们看,我们现在已经到达了原始森林的外围,估计两天后就可以走出去了。再往前,是青戕山山脉与乌山山脉包围的大山谷。”爱丽丝把先头部队的坐标指在羊皮卷地图上。

    “青戕山与乌山估计已经被西莫的中军军团驻扎了。”帕尔玛斯估摸着。

    “怕什么,我们刚才几乎全歼了西莫的先头部队,只要再一鼓作气,就能荡平前方的大山谷!”莫里森握紧了法杖。

    “额~”众人一阵无语。

    难怪这个家伙只能是个偏将军,来辅佐帕尔玛斯将军了。

    “再没有摸清敌军的情况之前,我们不能这么草率进军,知己知彼,方能百战不殆。”凌轩赶紧谏言。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却赢得仓皇北顾。

    苻坚举百万之众,深入晋地,却落的草木皆兵,,,,,,

    如果潘廖的先头部队草草进入大山谷,,,,,,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有道理!”帕尔玛斯摸着枣红色的山羊胡子,琢磨着凌轩那句话。

    “凌轩,你接着。”爱丽丝看着凌轩。

    “我们可以像西莫那样,派出侦察兵混入敌军的阵地,打探敌军情报,以及大山谷的地理信息,再根据了解的情报制定方案。”凌轩一席话,令众人汗颜。

    好歹也是读过拿破仑传的高中生,人家波拿巴远征埃及时,没有知己知彼,敢挥兵纵炮吗!

    “嗯好,就按照凌轩的办。”帕尔玛斯一拍桌案,决定了下来。

    “帕尔玛斯将军,我想接下这个任务。”卡游斯站了起来。

    卡游斯堂堂一个四级的战士,却做了号角兵,整天揣着一个牛角。

    这些天,他的长矛早就饥渴难耐了。

    “侦察可不是普普通通的任务,深入敌营,随时都会掉脑袋的,卡游斯,你是卡里奥斯唯一的儿子,你确定要去吗?”帕尔玛斯郑重地问。

    “正因为我是卡里奥斯的儿子,我才要继承他的战魂!”卡游斯坚定地回答。

    “帕尔玛斯将军,我也去。”凌轩也站起身来。

    “凌轩,你不行,你的面孔与我们的不一样,你会暴露的。”帕尔玛斯道。

    “阿,这样啊~”凌轩顿时泄了气。

    “凌轩,你要是真想去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爱丽丝眨了眨水汪汪的蓝眼睛,对他调皮的笑了笑。

    爱丽丝竟然笑了~

    她的那种自然美让凌轩如沐春风,那笑容,是发自内心的,是天然无公害的,就像微风抚摸过路边的野花一样,飘过一阵芬芳。

    “爱丽丝,你有什么办法?”莫里森问道。

    “别忘了,我可是精灵族。”爱丽丝完,竟然伸展开羽白色的翅膀,绕着大帐飞了一圈。

    洁白如温玉,天然若无暇。

    “精灵族可是盘古六族最通灵的族落,不知道爱丽丝会有什么办法。”帕尔玛斯。

    “凌轩,我要用魔法将你的面孔幻化成北俱芦洲的一张面孔,但是我只是一个八级的灵射,我的法力只能让这个面孔持续七天,你要把握好时间。”爱丽丝念动咒语。

    “嗯,我知道了。”凌轩点了点头。

    随着爱丽丝的吟唱,凌轩变成了一个西方人的面孔了,棕色眼球,高鼻梁,花白的发色与胡子。

    凌轩成了一个老怪物,,,,

    “凌轩,卡游斯,这是我们缴获的西莫先头部队的盔甲,你们先将就一下。”莫里森一挥,门下侍卫就把盔甲拿了进来。

    西莫军团的盔甲不论是什么职业,都是天蓝色的,这也与西莫是河神有关,比如供奉西莫的祭坛之上,就放着蓝玛瑙雕刻的鳄鱼。

    莫祭坛,就是这盔甲之上,也镶着鳄鱼图案呢!

    二人换上盔甲,就骑上两匹骜,对着大营方向高举武器,算是告别了。

    前世凌轩作为一个城里的高中生,是没有会纵马驰骋的,如今,竟然有了骑马,阿不是,是骑骜的会,让凌轩好一阵心飞扬。

    凌轩窜上骜背,两腿猛蹬骜腹。

    “呼噜噜噜~”骜一个响鼻,尥蹶子了。

    凌轩应声摔倒在地上,与一口新鲜的泥巴来了个湿吻。

    “咦,卡游斯,我们的坐骑没有马镫吗?”凌轩这才注意到两匹骜只有鞍子,也没有马镫,更不要笼嚼头了。

    “马镫是什么?”卡游斯一阵不解。

    “哦,没什么。”凌轩也不再什么了,再次翻身上马,将藤绳子抓紧,御骜而起。

    “等等我~”卡游斯也跟了上去。

    三天后,凌轩二人终于走出了原始森林。他们来到一处山脚。

    “呼~终于走出来了,卡游斯我们歇一歇。”凌轩翻身下骜,一屁股坐在地上,又四脚朝天地躺下。

    “好的。”卡游斯也下了骜,但是他并没有坐下歇息,而是举起长矛,眼神犀利地看向一个方向。

    “着~”卡游斯对着那个方向投掷过去。

    嚎嗷嗷嗷~

    一头浑身是刺的野猪模样的生物嗷嗷叫着,从那个方向窜了出来。

    它的腹部是卡游斯的长矛,殷红的鲜血淋漓流出,染红了半个山脚。

    “三级妖兽,快要进阶四级了。”卡游斯看着妖兽隐隐泛发的红光,眉头也皱了起来。

    凌轩这一路上也在与卡游斯的闲聊中了解了一些简单的知识。这些简单的知识告诉他,他们完了。

    妖兽,是魔族的幼体,六级妖兽幻化出了人性,才有资格夸身魔族,虽然妖兽智力远不及其他五族,但是他们天生强悍。除了人族之外,其他族落也有这个过度区,比如精灵族在四级之前一直是萤火虫状态,龙族六级才破壳而出。鬼族,却是六族最不起眼,也是最可怕的族落,这在以后会有详解的。

    而神族,却是六族最优越的种族了,血脉纯正的,也就是神族中的贵族,在凡界是几乎看不到的,他们都生活在天界。

    看着面前发怒的庞大妖兽,凌轩也慌了脚,将湛金双刀笨拙地抽了出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