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种马文里的炮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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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派出所出来,江家人和李家人就分道扬镳了。

    临走之前,江闻钟深深看了刘大银一眼,如同要把她的容貌紧紧记在心里,怕忘记似的。

    该怎么样形容那个眼神呢?

    刘大银文化不高,不知道该怎么。

    这样吧,他的眼神一点也不像这个岁数的年轻人那样充满朝气,就如同村里的老人。

    还是那种毫无希望,每日只等死的老人一样。

    普通老人都不会有这种眼神。

    因为普通的老人忙着干活,挣工分,回家逗弄孙子,对日子还是有期望的。

    这样的眼神刘大银只在少数几个老人身上见过,无一例外都是日子过得十分不如意的。

    他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怎么会有这样的眼神呢?

    他在派出所难道收到了折磨?

    可看他身体上也没什么伤啊!

    这又不是旧社会,派出所早就不时兴那一套了。

    再了,即使受到折磨,他的眼神也应该是疼痛愤恨的,不应该这样暮气沉沉。

    刘大银想不通。

    既然想不通,刘大银索性不想了,反正以后她和江家也没有什么交集了。

    李开林的术很成功,李家人都松了一口气,把心放回了肚子里。

    江安妮这几天都在医院陪着儿子,江母和江闻钟都没有现身。

    早上医生来查房,通知李开林可以出院了。

    李留柱去办出院续,刘大银和李三顺留在病房收拾东西。

    终于可以回家了,所有人都很高兴。

    为了省钱,李留柱只买了两张坐票。

    四个大人抱着两个孩子轮流休息。

    刘大银双揽着大孙子,靠在座位上睡了过去。

    她又做了一个梦。

    还是上次来过的,纯白色的空间。

    一本书飘在空中,花里胡哨的封面。

    一个长得很像江闻钟的男人,穿着一身黑色的西装,坐在一张金黄色的椅子上。

    刘大银仔细看了一眼,那椅子皮好像还是绒面的。

    看着倒是挺舒服的。

    “江闻钟”左右和后面站着好几个露着胳膊和半个胸脯,穿红着绿的大姑娘。

    不仅如此,就连前面也有两个露着白嫩嫩大腿的姑娘靠在他的腿上。

    脑袋都靠近大腿根了。

    真是伤风败俗!

    刘大银暗暗摇头。

    有了上一次的经验,李大银毫不慌张,走过去伸过来。

    那书就落到了她的里。

    书皮上是个黑色的大字:重生之我命由我不由天。

    看完整本书,刘大银想骂娘!

    整本书讲的是一个叫江闻钟的人重生的故事。

    刘大银稍微一琢磨,重生就是重活一辈子呗。

    江闻钟因为被诬告偷钱而进了派出所,虽然最后证明了他的清白,可他的名声也彻底坏了。

    学校里的同学们看他就像是一个害虫,谁也不愿意跟他话。

    他因此自暴自弃,就连毕业证书都没有拿到。

    没有学位证,他在省城找不到工作,只好回了家乡,在村里的学做了代课老师。

    一辈子一事无成。

    倒是他的仇人,李家人的日子过得越来越好。

    改革开放后,李留柱出门打工,李开元考上了最好的大学,毕业后自己创业,成了亿万富翁。

    李开林虽然没有考上大学,但他从爷爷那里学了做烧鸡和卤味的艺,先是在县城开店,后来又到了京市开店。

    日子也过得算是红火。

    江闻钟不到六十岁,就因病去世了。

    虽然有儿有女,但跟李家的日子比起来,他算是穷困潦倒了。

    死了以后他没有上天堂,也没有下地狱,反而在一个没有窗户的的房间醒来了。

    她一阵迷茫,过了好久,才摸清楚情况,他竟然回到了年轻的时候,回到了在派出所的那段日子。

    江闻钟先是狂喜,接着是仇恨,他上辈子过成那样,最大的仇人就是李家人。

    既然老天让他重生,他不但要做人上人,还要把李家人踩到泥里,那些对不起他的人,他一个都不会放过。

    江闻钟回了学校,不像前世那样畏畏脚,百般挽回自己的名誉,反而一脸冷漠,毫不在意的样子。

    这样反而让同学们怀疑警察是不是搞错了,江闻钟是冤枉的。

    江闻钟在校学习成绩优异,在外偷摸着做生意,短短两年就积累了许多财富。

    他在学校还谈了一个女朋友,是学校领导的女儿。

    在一次外出中,江闻钟和女友遇到了歹徒,江闻钟奋力保护女友,还受了伤。

    女友父母本来不同意他们的事,这下女友的父母对他也改观了。

    毕业后,江闻钟顺利的留校,接着他抓住遇,辞职开了贸易公司,成了大老板。

    这期间,他娶了女友,还有了不少貌美有才华的情人。

    至于李家人,他动了动,就把他们按到了泥里再也不能翻身。

    故事的最后,江闻钟坐着豪车回乡,在路上看和老的不行的前姐夫擦肩而过。

    刘大银气的不行,一激灵醒来了。

    她在心里把江闻钟再次骂了一回。

    那本书上了,两个孙子的下场都很惨,一个因为高考前被混混打断了臂,一个因为偷盗入狱。

    这其实都是江闻钟在背后搞的鬼。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为了保全家人,刘大银充满斗劲。

    不就是重活一辈子吗?我都知道了你的底牌,还怕斗不过你。

    刘大银心里装着事情,一路上都没睡着。

    等下了火车,刘大银心里已经有了计较了。

    江闻钟上大学的时候,有一位同学比他的成绩还好,江闻钟为了留校,找混混把那位同学的腿打断了。

    混混打完人后,就把人扔进了路边,那人就被山上滚落下来的石头砸死了。

    江闻钟一点都不觉得是自己的错,等知道那个同学死了以后,心里反而松了一口气。

    刘大银记得清楚,是江闻钟毕业那年的清明节,那人给父母上完坟回城的途中,在一个叫泥生坝的地方被混混打断腿的。

    刘大银牢牢把这个地点记在了心里。

    更让刘大银牢记的是,今年秋天,就可以做买卖了。

    以前做个本生意叫投倒把,抓住就要游街受教育,甚至还要蹲大牢。

    等过几个月,就不这样了,可以做买卖了。

    刘大银心里盘算着,一定要抓住这个会,做个买卖,争取几年时间把欠的债给还上。

    毕竟要靠种地的话,也就将将挣上吃穿,债要还清,不知道要猴年马月呢。

    至于要做什么买卖,刘大银还没想好。

    回来的第二天,李留柱就和江安妮去了县城。

    他们是去离婚的。

    站在民政局门口,江安妮问:“你真的想好了,要和我离婚?”

    她心里还抱着那么一丝幻想,李留柱能否认。

    李留柱什么也没有,率先进了派出所。

    孙子刚动完术,正是需要人照顾的时候。

    以前都是江安妮在家看孩子,其余人下地挣工分。

    江安妮和李留柱离婚了,刘大银就留在看孩子。

    她在家里也不闲着,找出纺车纺棉花。

    去年他们家分了十八斤棉花,刘大银都给弹了出来,准备今年冬天给家里人做新棉衣。

    现在有空,刘大银把棉花纺成线,拿到集市上去卖。

    这样能比单纯买棉花多挣几毛钱。

    在家里想了好几天,刘大银决定卖烧鸡。

    李家祖上就是就是做烧鸡的,据还给宫里进贡过。

    她刚结婚的那几年,公公就带着丈夫在省城自家的作坊里买烧鸡和卤味,生意还不错。

    后来因为打仗,公公才关了省城的作坊,回了老家。

    回家没多久公公就因病去了。临死前,公公还念叨着省城的招牌呢。

    公公的艺,丈夫全都学到了,家里现在还有做烧鸡和卤味的方子呢。

    江闻钟的那本书上了,以后的生活越过越好,人们也越来越富裕,平常都是大鱼大肉的吃着,烧鸡肯定也好卖。

    刘大银打定主意,就开始行动起来。

    做烧鸡首先要有鸡。

    做烧鸡最好用一年以上的鸡。

    家里的那几只鸡都是今年的,鸡肉太嫩,不好吃。

    还要再买几只鸡才好。

    刘大银赶紧把棉花纺好,到集市上卖了十块钱。

    她用这十块钱买了六只鸡。

    都是公鸡。丈夫随口跟她提起过,公鸡的鸡肉紧实有劲,比母鸡的味道要好上一些。

    家里突然多了这么多公鸡,李三顺和李李留心里奇怪,饭桌上就问了起来。

    刘大银用筷子敲敲桌子:“行了,吃完饭再。”

    刘大银在家里当家做主,她吃完饭,父子两个也就不问了。

    吃完饭,收拾好桌子,刘大银坐在板凳上,揽着孙子,慢慢开口:“我买这些鸡,是为了做烧鸡用的。”

    “做烧鸡,做啥烧鸡?”李三顺瞪大眼睛问道:“你不是疯了吧?咱们家里平日里连一个鸡蛋都舍不得吃,你买了这么多鸡做烧鸡吃?”

    李留柱也问她:“娘,你怎么想起来做烧鸡啊?”

    刘大银叹了口气:“咱们家里为了给开林治病,借了那么多钱,要是靠这地里刨食,什么时候能把钱还上!”

    她把孩子换了一个舒服的姿势,继续道:“种地不行,咱们还得想着做个买卖。县城的供销社里的烧鸡,顶多也就二斤,就要五块钱,还要肉票。”

    “要是咱们做了烧鸡去卖,不要肉票的话,肯定好卖。”

    “我看你是疯了,”李三顺平日里在刘大银面前话都不大声,这次竟然了一句重话,看来是气狠了:“你这是投倒把,要是被抓住,那可是要游街进监狱的,到时候咱们一家子都跟着抬不起头来。”

    刘大银声音淡淡地:“那钱还不上,你在亲戚朋友,乡里乡亲面前就能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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