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第54章 回门
洞房花烛是一个体力活!
胡竞之作为各中老手,自然极会撩拨,冬秀自己也具备丰富的理论经验,不是那真正不知事的闺秀,一开始还躺平任撩,强装羞涩无知,后来到底顺应天性跟他互动起来,这就更激发了胡竞之的激情,两人你来我往、亲密无间,正是棋逢对手、干草遇烈火,颠来倒去直战到鸡鸣方才罢休。
胡竞之也不觉累,不仅精神,就连身体也很是亢奋,不过稍歇了一两个时辰,就又蠢蠢欲动起来。
倒是冬秀累得不轻,事后一觉睡得香甜,等她迷迷糊糊的醒来,发现自己的腿居然被折叠的压在身侧,那个人正埋首在她胸前津津有味的咂摸着。
这幸亏她一直都有坚持练瑜伽,身体柔韧性好,要不早就抽筋了,可现在也觉得双腿疲软无力,甚至有些发麻,她不由哼唧一声,下意识踢弹了一下腿,霎时一股冷风窜进被窝,冰得她了个激灵。
“醒了?这会还早呢,你还可以再睡一觉。”
完便把她的腿驾到肩上就那么进来了。
冬秀只来得及嗯了一声,便在那缓缓的节奏里迷失了。
昨儿晚上两人都太激动太忘我,还喝了酒,再加上屋里早就烤得暖烘烘的,也不觉得冷,现在炭盆里的火早就熄了,温度骤降,两人又都是赤条条的未着寸缕,稍一动作就有冷风灌进来,冬秀忙伸手抱住上方的人,使两人紧密相贴。
索性床里堆了不下四五条的被子,胡竞之随手扯过一条罩在两人身上,这下从头到脚都捂住了,也不怕有风进来了。
等两人大喘着粗气把头从被子里伸出来,冬秀只觉得眼前似有金星乱闪,刚刚闷在被子里一番激动运动,缺氧让人脑子都晕乎了,只身体的感官越发清晰刺激,这会儿她下面的肌肉还在无意识的颤抖收缩呢。
她之前还在担忧,两个完全陌生的男女,第一次见面就要这样那样,即便她是个现代人也有点接受无能啊,而且即便是现代的一夜情,那也得先有个相互聊骚的过程吧,这个可比一夜情还要刺激啊。
万万没想到,两人的身体倒是比心更实诚,一点顾虑没有,直接就贴上了,很快就完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生命大和谐。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做了最亲密的事,这会儿冬秀再看他,居然一点陌生感都没了,而且看着那张在里显得越发英俊的脸庞,心中竟然很神奇的涌出了一股甜蜜的爱意。
那双含情脉脉的水润双眼,看得胡竞之浑身舒坦,恨不得溺毙其中,两人拥作一堆,就那样相互望着,仿佛忘却了时间,直到外面传来吱呀的开门声,冬秀这才被惊醒了,恍然间发现窗外已是微明。
她忙慌手慌脚的挣开对方的怀抱,准备穿衣起床。
吕氏可是再三跟她交待了,新媳妇可不能睡懒觉,特别是头一天,要给婆婆和家中长辈敬茶,去迟了还不被人笑话死,而且她一个新人,对夫家环境完全不熟悉,又没有丫头来伺候她,到时候她恐怕连洗漱的水在哪里都找不到呢。
可她拥着被子坐起来四处一量,顿时欲哭无泪了,床上被两人折腾的乱七八糟,仿佛飓风过境,褥子、枕头、床单、衣裳裹成一团,一半在床上一半在脚踏上,而地上则散乱的丢着两人昨儿的衣裳,咋一看,还以为是两个干柴烈火的男女等不及到床上,一路脱一路丢的呢,不过,昨天仿佛也的确是这样,两人一边亲着一边扒衣裳,想着昨晚的一切,冬秀脸腾的红了,她昨晚那么热辣主动,不会吓着人家了吧。
胡竞之看她脸红如布的坐着不动,只可怜巴巴的望着他,他从不知道一个人的眼睛能那样灵动,仿佛千言万语蕴含其中,只把他心都要看化了。
冬秀是真欲哭无泪了,昨夜慌慌张张的,居然忘记把今天要穿的衣服拿出来了,这会儿光溜溜的可怎么下地去柜子里翻衣服啊。
胡竞之到底是个聪明人,看一眼她再扫一眼屋内情况,一下子就明白了:“你先躺着,等我起来了再帮你拿衣裳,别冻着。”
他在美国念书,不仅长了见闻学识,更是熬了一幅好身板,只因国外崇尚健美,那体育课上的运动项目就不知道有多少花样,直接把他从一个短跑长跑不及格、单杠双杆上不去的文弱书生,变成了现在满身精壮肌肉的大男人,区区寒冷自然不在话下。
他裹着被子开衣柜,发现里面被塞得满满登登且泾渭分明,左边灰黑白是他的衣裳,右边五彩斑斓的是她的衣裳,看着叫他心里一暖,他有了共度一生的妻子,从此以后衣柜分她一半,喜乐与之共享……
冬秀可不知道胡竞之这多情的文人心肠发作了,刚刚对着衣柜大发感慨,恨不得做首诗出来,只是在被窝里忐忑又焦急的等待着,好容易待他穿戴好了,忙指挥他拿衣服:“柜子右边,最上面有一套石榴红的袄子,下面抽屉里有我的一套亵衣亵裤,全部拿过来吧。”
胡竞之拿了衣裳,把贴身穿的亵衣裤塞在被子里:“凉的很,先捂一会再穿吧,时候还早呢,别急。”
“你别紧张,我娘最是和蔼,她又喜欢你,一会敬茶肯定会帮忖你,我两个嫂子年纪跟我娘一般大,你只当成长辈尊敬就行了,剩下的都是侄子、侄媳妇,他们虽然跟我们一般大,却是后辈,你不用管,再有就是几个孩儿,实话,我都认不全……”
胡竞之一边与她闲话,一边收拾房间,“好了,我先出去洗漱,你穿衣服吧。”
然后十分体贴的带上门出去了。
冬秀赶忙爬起来换衣裳,没想到穿一个马甲就急的她汗都下来了,这马甲是她自己做的胸衣,后背是仿照西洋的紧身衣做的一排系带,平常都是身边的丫头帮她系的,自己反手穿带子还真是个技术活,关键她现在浑身无力,连骨头都是酥软的,胳膊抬一会儿就抖得不行了,试了好几次也没能成功。
胡竞之到厨房用冷水洗了脸,便提着一壶热水回房了,两个帮佣婶子一边烧火做饭一边趣:“哎哟哟,恭喜少爷,祝您和少奶奶白头偕老、百子千孙哪……”
等胡竞之一走,两人立马窃窃私语:“看我们少爷这高兴劲,看来很喜欢这媳妇啊,恐怕昨儿夜里折腾得不轻,你瞧,这新娘子还没起身呢。”
“你是不知道,我今儿早起开门,算把昨儿那些鞭炮纸什么的扫一扫,经过新房时,你猜怎么着”那妇人压低声音,挤眉弄眼的很是兴奋,“两人正弄着呢,那个床架子呀,吱吱呀呀的恨不得摇塌了!”
言毕两人眼冒精光掩嘴窃笑:“这也怪不得,那新娘子长得多漂亮多水灵,看着哪像廿八岁的啊,那皮肤,简直比那十四五六的姑娘还要嫩呢,哪个男人能不喜欢啊,况且还带着那么多嫁妆,就更让人心疼了。”
不提这边两个帮佣的八卦,那厢胡竞之拎着热水回房,一进门就瞧见媳妇抱着被子,垂头坐在床中央,雪白的臂膀露在外面,他顿时心疼了,忙放下铜壶,过去拉起被子裹住她:“怎么了?怎么不穿衣服就这么坐着,担心冻感冒了。”
冬秀嗫嚅着了几句,胡竞之没听清,又放柔声音反复问了几次,冬秀简直要哭出来:“我不会穿!”
胡竞之愣住了,不会穿衣服?
他是知道江家条件不错,是当地望族,可也没有到奴仆成群、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地步吧,而且冬秀姐也不像是娇惯太过的样子,怎么连衣服都不会穿呢。
听着屋外渐渐传来的声响,知道家里的人都要起来了,再不快点真就要迟到了,冬秀也顾不得其他,赶紧背对着他,把系带部位给他看:“麻烦你,帮我把这个系带穿上。”
原来是这个!
胡竞之看她冻得哆嗦了一下,赶忙帮她弄那个系带。
反手弄很麻烦,正面就简单多了,不一会儿胡竞之就穿好了系带并且绑了个漂亮的蝴蝶结。
有了马甲的托扶和聚拢,胸部立马变得更加圆润饱满了,胡竞之从领口处看到那条深邃的沟壑,又想起先前的美景,喉头不由的紧了紧。
呵,他好书、好烟、好酒、好牌,可从不知道自己还这般好色啊。
趁他发怔的时候,冬秀赶紧将衣衫穿戴齐整。
“多谢。”看着盆里兑好的温水,冬秀心里十分熨帖,这个人还真是体贴啊。
“不用这么客气,对了,家里长辈都叫我名穈哥儿,朋友们则叫我竞之。”
冬秀想了想,道:“那我以后也叫你竞之吧。”
“嗯,那我依旧叫你冬秀姐,或者你有什么名?”
“没有,就这样叫吧。”
其实胡竞之这个人很有些派头,毕竟是京大的知名教授,京大作为华国数一数二的大学,里面的学生全都不是泛泛之辈,每一个都可以是精英人士,他要想在那里立住脚,以才服人是最基本的,而这时候的京大教授那完全就是全明星天团,随便拉出一个来就是能上历史课本的大能,个个都是学界巨擘,以他的年纪,光有才华也并不足以使那些人心服口服,还必须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才能真正的被接受,一个未来的文学大师已初具雏形,听他喊一声姐,冬秀还真感到一种隐秘的快乐。
就冬秀跟他短暂的相处时间里,至少可以肯定他是一个亲和力爆表的人,而且脾性温和、性情体贴,再加上超高的颜值,冬秀觉得自己对他一见钟情真是一点也不奇怪。
夫妻两个对镜装扮,胡竞之抹了头油把头发向后梳起,冬秀抹了面脂又点上桃粉的胭脂和口红,新婚期间还是要喜庆精神些好。
看着镜子里装扮一新的一对璧人,两人相视一笑,携手出门,很有些心有灵犀的默契感。
胡家与江家一般,也是大家大口的人家,虽然早几年也分家了,几家人却还是挤在一个院落里过活,房子就那么大,孩子却不断的增多,这几年越发拥挤起来,要不是冯氏强硬,胡竞之又有出息了,就连那一间新房都没法腾出来呢。
冯氏果然如胡竞之的那样很是照顾她,带着她一一认人见礼,等冬秀跟满屋子人过照面后,只觉脸都要笑得抽筋了。
这家里除去胡竞之这个四少爷才刚成亲不算,上头还有大他二三十岁的三个哥哥并两个姐姐,姐姐出嫁了倒先不用理会,这三个哥哥又各自有三四个跟胡竞之一般大的儿子,这些儿子结婚早,又各自生了四五个孩子,冬秀看着那群孩子简直晕头转向,这可够开一个学习班的了,幸亏这家里没人娶什么姨娘,要不然还不知道怎么乱呢。
早饭就是白粥和昨日办酒席剩下的菜,可惜这做饭的人忒不讲究,把那各色剩菜混在一起煮了,本来看着就不大有食欲,又有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筷子在里面翻来搅去的挑拣肉块,不一会儿把一盆菜生生搅成了浆糊。
这下冬秀是真吃不下了。
冯氏见状也只是皱了皱眉,家里越败落,人就越计较,娶进门的媳妇也越不讲究,孩子自然也被带得越发没规矩了,早几年她还心心念念的给他们带孩子,教些规矩道理给他们,谁知人家并不领情,还嫌她多事,一句“你又不是亲生的太奶奶”直戳得她肺管子疼,之后便索性丢开手再也不管了,几个孩子果然越发不成器,读书识字不用功,两眼里只有吃喝玩乐,她也是心焦又无奈。
草草吃过早饭,冯氏看儿媳眼下泛青,可见是没睡好,赶忙让儿子带着儿媳回去了。
冬秀也不矫情,她实在又困又累,急需补眠。
而且刚才敬茶时,一弯腰一收腹,那里居然有东西流出来了,肯定是早那次给闹的,现在她腿根处还凉飕飕的一片呢。
但现在也没法去厨房要热水,人多嘴杂,她可不想第一天就被人闲话,只好把胡竞之支使出去送见面礼,她自己在房里,用湿帕子擦了擦了事。
早两人急着出门,连床铺也没来得及收拾,这会儿还乱裹裹的堆在床上呢,冬秀即便要补眠,也得先把几床被子给规整好了腾出地方来。
被子一掀开,冬秀就傻眼了,不止床单,就连那床盖的被褥上也粘了两人的那东西,床里还有股特殊的味儿窜出来,冬秀脸一红,忙过去把窗户推开些,好换些新鲜的空气进来,又从柜子里找了新的床单来准备直接铺在上面。
胡竞之一回来,又看见媳妇背对着他跪趴在床上,想起昨晚的情形,不由扑哧笑了一声。
冬秀见他回来,可算是遇到救星了,这床又大,还是三面带围栏,床头镶柜子的老式雕花床,里面又堆得乱七八糟的,换个床单还真是不容易。
好在胡竞之没什么大男子主义,倒也从善如流的脱了鞋上床给她帮忙。
只是两人都不是做这个的料,撑来扯去,那床单始终皱巴巴的不平整,最后果断放弃了,关了窗户,两人相拥而眠。
胡家是只吃两顿饭的,中午也没人来叫他们,两人便直睡到下午才起。
白天睡多了,晚上自然精力充沛,家里又只冯氏这个一心想要抱亲孙子的长辈在,其他人也管不着他们,两人便免不了胡天胡地的折腾。
不过眨眼间便到了三朝回门的时候。
夫妻俩带着冯氏早已备好的回礼,叫了辆马车便去了江家。
吕氏自从女儿出嫁,心里那块石头总算放下了,可随即又开始揪心巴肝的发愁了,生怕女儿过得不如意,一日不知要念叨多少遍,总算盼到回门这一日,早早的就着人准备了好酒好菜,又请了家里的叔伯兄弟来陪女婿。
夫妻俩正好赶上饭菜上桌,胡竞之被拉去外间坐席,冬秀则被吕氏带回内院吃饭。
刚才一见女婿心的扶着女儿下车,吕氏的心就定了一半,只要这女婿知暖知热肯心疼人,未来的日子就不难过,又见两人动作亲密,眉眼间全是腻歪,可见是互相喜欢,处得极好。
冬秀以前没嫁的时候,不光外面人闲话,就连家里的女人也爱念上几句,倒不是幸灾乐祸的讽刺,反而些可怜她的话,这带着高人一等的同情,屡次把吕氏气得跳脚。
不想最后冬秀到底嫁出去了,女婿还出息得很,吕氏自然要炫耀一番的。
现在这屋里坐的全是已婚妇女,又有新婚三天无大的规矩,趣起来人来就很是肆无忌惮了,先头还在问她胡家人如何,对她好不好,后来渐渐就开始听房里事了,又问两人几更睡的,又问姑爷厉害不厉害,疼人不疼人,冬秀算是怕了她们了,只低头装鹌鹑。
好容易才在吕氏和曲氏的帮衬下糊弄过去了。
等屋里没人了,吕氏才正儿八经问她:“你有没有问过女婿今后是如何算的?”
冬秀一头雾水:“啊?”
吕氏恨铁不成钢的戳了下她的脑门:“女婿在京城做那个什么教授,年后肯定是要回去的,你呢?是跟他一起去,还是留在胡家伺候婆婆啊?”
这个,冬秀还真忘记问了。
不夸张的,他们两人的颜值对于彼此来都是个惊喜,这三天一多半的时间都是在床上探索这惊喜呢,连作息都是颠三倒四的,她到现在脑子还处于高度亢奋后的余韵里呢,哪里想得起来这事啊。
“你个傻的,别是看女婿长得俊俏就被迷晕了头了。”吕氏也知道年轻人总是重颜色的,自己女儿格外如此,就连那菜,她都爱吃做得精致、摆得好看的,家里那些侄子侄女,她就只爱逗那长得好看的,现在女婿生得这般好模样,正对她胃口,女儿肯定就乐得什么都忘了。
可这件事关系到女儿后半辈子的幸福,是一定要问的,吕氏郑重道:“我也不与你别的,你俩现在正好得蜜里调油一般,估计也是听不进去大道理的,你只想一想你几个婶婶和那嫁人了的姐妹,看她们过得怎么样。”
“那长久与丈夫两地分居的,哪个不是一肚子苦水,你在家里伺候一大家子,生生被磨成个黄脸婆,他在外面另娶妻生子,风流快活,好些的有个儿子傍身,也不至于老来无靠,那命不好的,给人当一辈子牛马,最后干不动了,还要被人嫌弃的一脚踢开。”
“像你大婶和三婶,一个是丈夫娶了姨娘回来与她怄气,另一个无儿无女、心如死灰,干脆吃斋念佛去了,比你娘我这个当寡妇的还不如,这都是因为丈夫不在身边,久了,再浓的感情也淡了,比陌生人还不如,只有你二婶最明智,当初死活要跟着你二伯一块出去,的确也吃了不少苦,可现在怎样,二房的家她能当一多半,你二伯也敬重她,从不敢有二心,如今儿女孝顺、子孙绕膝,最快活不过。”
“都丈夫,丈夫,一丈之内才是夫,你可要放明白些,趁现在感情好,多跟女婿些软乎话,叫他舍不得你,也要把你婆婆哄好了,嘴甜些、大方些,现在只管做低伏,殷勤意的服侍她,可别整天光顾着跟女婿腻腻歪歪,特别是你婆婆面前,千万规矩些。”
吕氏得郑重,冬秀也听得认真,别的不,她是真不想在胡家做个听话的媳妇的。
如果胡竞之把她撇在家里替他尽孝,就她辈分高、年纪这样一个尴尬的身份,同辈份的不会瞧得起她,辈分的估计也难尊敬她,光是跟胡家那一大家子人交道,就能把她为难死,何况做人媳妇不自由,以后再想买个书看、写写恐怕也难了,就是花钱买个零嘴,估计也要被那群孩子给盯上吧。
想想那悲惨的生活,冬秀不由了个哆嗦。
为了那一点可怜的自由她也一定要跟着去京城。
“太太、姐,外面姑爷喝醉了呢。”
吕氏和冬秀赶紧出门去,果然见女婿双脚滑的被两个侄子架在肩上,忙叫他们把他扶到冬秀房里去休息。
“怎么喝了这么多,醉得这个样子,一会儿还怎么回去?”
“这可不怪我们啊,都怪您拿的酒太香了,酒劲又大,不知不觉就多喝了几杯。”
能不香嘛,这可是陈了足足二十八年的女儿红呢!
“算了,既然这样,那你们就干脆在家住一晚,明儿用了早饭再回去。”吕氏拿定主意,又叫人去给胡家送信,免得家里人等着他们。
又叫人把女婿送到女儿的房里去,虽有回门不能在娘家同房的规矩,否则不吉利,会给娘家招灾,可到底女儿女婿的幸福更重要,这些死规矩便顾不得了。
胡竞之晕倒在床上呼呼大睡,冬秀便叫人给她准备热水,她可要好好泡个热水澡,她在胡家也没有浴桶可用,更不好意思麻烦那两个忙得脚不沾地的帮佣给她烧水,这几天都是随便擦擦了事,若是平时倒也罢了,大冬天的一月洗一次澡也能忍,可偏偏这几天,倒是流了不少汗,身体也很是疲累,正该泡个澡放松一下。
胡竞之一觉香甜,醒来时天已黑透了,屋内燃着几盏油灯,鼻端满是幽香,看周围陈设,定是冬秀姐出阁前住的闺房无疑。
冬秀正擦拭湿漉漉的头发,听得身后动静,见果然是胡竞之醒了,忙叫带弟去端醒酒汤。
“这一觉睡得可长,天都黑了,晚饭也错过了,厨房里还有吊着鸡架熬的高汤呢,一会儿给你下个细面吃?”
胡竞之上来搂着她,埋首在她脖颈处深吸一口气:“你洗澡了?好香。”
“你要不要也泡个澡,热水都是现成的。”
“好啊,我回来这么长时间,还是结婚前特地到县城里洗了个澡呢。”
喝了醒酒汤,果然就去泡澡了,泡得筋酥骨软肚子饿,就有丫头适时端来一碗鸡汤面,胡竞之不由感叹,真是享受。
胡竞之一边吃面,一边惊奇的问她:“你们家竟然还有专门的浴室!”
那浴室还挺大,设计也巧妙,用两根空心竹管分别接热水和冷水,洗完后拔掉浴桶底部的软木塞,直接把水放掉,轻松省事还方便。
其实这时候的人一年到头也洗不了几次澡,像冬秀前世在电视上看到的那种浴桶也不是家家户户都有的,非大户人家用不起,普通人家谁有闲心和闲钱去烧那么大一桶水只为泡个澡啊,一般都是拿个木盆擦洗一下了事,这样看来江家确实是殷实人家。
“因为我特别喜欢洗澡,可洗一次澡就把人折腾个人仰马翻的,太费事了,正好家里地方也大,就干脆做个沐浴间,夏天可以每天冲澡,冬天的时候也可以三不五时的泡个热水澡。”
“你这习惯倒跟那美国人一样,格外的爱干净。”
“哦?美国人也爱泡澡吗?”冬秀故意逗他话。
“这倒不是,他们是喜欢淋浴,那里有一种长得像莲蓬一样的喷头,只要开开关,里面就会自动喷出细细的水柱,也不用人烧水、上水、放水,方便得很。”
“这么好,我真想试一试那个东西,咱们这儿有卖的吗?要不也买一个装起来,我看你也挺喜欢那个东西的。”
“咱们这里只怕不行,这里连个自来水也没有呢,即使买到了,也用不了,你要喜欢,以后咱们看看能不能在京城的宅子里装一个。”
冬秀闻言心里一动,赶紧装作若无其事的样子顺着他的话接下去:“你已经在京城买了房子么?”
不会吧,即便这时候的文人是一个高收入群体,可他才回国半年呢,手上能有多少钱啊,那可是京城,自从有皇帝在这里定都后,那房价就没便宜过,他能买得起?
果然,胡竞之笑道:“京城地价贵,买个好点的房子可不便宜,我想好了,以后咱们就租房住,同样的钱,咱们能找个更好的房子住。”
冬秀很是赞同,这个时代动荡不安,租房子未必没有买房子好,至少自由无负担啊,万一有个风吹草动的,他们卷起包袱就能跑,不至于被房子给套死,况且租房的确会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生活品质。
“那你看好房子了吗?”这个问题才是重中之重,决定着她能否跟着一起过去。
“那倒没有,那时候刚回国,工作也忙,还没来得及找呢,等我这次回去了再看。”
冬秀闻言十分失望,这么他一开始就没算带她一起走吧。
胡竞之的确没这个算,他是想结完婚,完成母亲的心愿后就立马回去的,等回去了再租个房子把母亲并媳妇一起接过来住,如果母亲不愿意来,那就让家里几个侄子来,也好进学读书,至于冬秀,当然是要留在母亲身边服侍她的。
胡竞之虽然是留洋博士,可在出国前早已长大成人,三观基本也定型了,骨子里还是很有些中国传统男人的思维的,会这么想可一点不奇怪,他身边的同事也多是这样做的,原配留在家中操持家务、奉养父母,自己再找个志同道合的红颜知己,虽然民国规定了一夫一妻制,可身边有姨太太的可不在少数,他自己至少可以保证不会再娶,这也很对得起她了。
冬秀要是知道他的想法估计得憋屈死,对她来这就是婚内冷暴力啊,可对这时候的女人来,她不得不承认,胡竞之的确已经足够厚道了,人家一个堂堂大博士、大学者,能遵守诺言回来娶她这个村姑就足以让人称道了,还每月给生活费,还绝不休妻再娶,她难道还不知足、不感恩、还敢有什么怨言么。
“真想带你一起走,可惜我现在也是与人合租,实在不便。”胡竞之见冬秀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以为她是舍不得之后的分别,哎,他何尝舍得呢,若是不知道她的好也就罢了,现在知道了,哪里还舍得下,“你放心,我一定尽快找到房子把你和娘一起接过去住。”
话都到这份上了,冬秀心知是难得改变他的主意了,她毕竟与他才成亲,并没有多么深厚的情义,撒个娇还行,硬要撇下婆婆自己先跟过去,也得先掂量掂量自己的份量,搞不好两人弄僵了,惹他厌烦,到时候真被他丢在乡下了,现在至少有个盼头啊,有这个盼头她就能忍那未来的几个月了,倘若几个月后他变卦了,那她也得另做算了……
冬秀的闺房在二楼,左右都没人居住,安静得很,不比胡家那个新房,隔壁就是侄子的住所,门前又是过道,房子老旧不隔音,夫妻两个束手束脚的,平时既不敢出声也不敢有什么激烈的大动作,唯恐被人听了墙角去(当然,冬秀不知道这墙角早被人听去了),现在到了熟悉的环境里,冬秀就放开多了,而胡竞之在这陌生的地方也是倍觉刺激,两人状态更甚之前,不免又闹了一场。
用过早饭,冬秀辞别时便把昨天知道的事告知了吕氏,吕氏不像冬秀这样乐观,反而皱眉道:“你就确定你婆婆能一道去京城?人都是越老越念旧的,落叶归根、故土难离的这些个道理你不是不知道,就你婆婆那个年纪,现在要她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去恐怕难啊。”
看吕氏得这样肯定,冬秀就迟疑了:“不会吧,那京城的居住条件可不是乡下能比的,而且是跟自己亲儿子一起住,她还不乐意?”冬秀压低声音告诉吕氏她这些天的发现,“而且我看我婆婆在家里也过得不很顺心,那一大家子人闹哄哄的,烦心事多着呢!”
吕氏横了她一眼:“那是你们年轻人的想法,老人家谁不爱个热闹,我还羡慕人家人丁兴旺呢,要是你嫂子能给我生十个八个孙子孙女,那我做梦也要笑醒,再烦再闹我也乐意!”
“那我怎么办,我可不想一个人留在家里伺候婆婆啊。”冬秀急了。
“这话也是能得的。”吕氏瞪着眼要去拧她的嘴,“生怕别人不知道你是个不想孝顺婆婆的啊,以后给我嘴上把个门,伺候婆婆怎么了,哪个媳妇不要伺候婆婆啊,这样的想法你有都不要有。”
“不管你怎么想,要是还想跟着女婿去京城,以后就给我加倍的孝顺你婆婆,对她好,要不然你婆婆一句话你就别想走了。”
冬秀顿时愁眉苦脸起来,这婆婆该怎么讨好啊,难道要她冬天暖床夏天扇,起请安晚上□□?
“别的你不用管,反正你也做不来,”吕氏一看就知道女儿心里不知道又在想些什么乱七八糟的,“你只管好好对女婿,再生个儿子,比做什么都强!”
到生儿子,吕氏便多了几句嘴:“你虽然年纪大了些,可身体康健,气血充足,想要怀个孩子也不难,只是自己要有些成算,能趁着这段时间怀上最好。”
吕氏絮叨着交待了一堆东西,看着时间不早了,才放她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