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第64章 王稚萍
冬秀无法, 只得自个儿回去了。
刚走到路口, 便见着一个扮极其时髦的姑娘出现在眼前, 上身穿一件极有质感的月白丝质衬衫,下摆扎进暗红的修身长裙,脚上是肉色丝袜和尖头高跟鞋, 再加上那一头服帖的水波状长卷发, 和精致的妆容, 那就是一副典型的OL装扮啊,看得冬秀都有种再次穿越了的感觉。
王稚萍已经在这胡同里转悠了好大一会儿了, 都这北京城的路横平竖直棋盘一样, 可奇怪的是她还是在这胡同里迷路了,而且一路走来居然没遇到一个人,连问个路也不行,头顶太阳正烈,脚下又疼得很, 不免焦躁起来, 正停下歇脚,一个举着油纸伞,身穿长褂马步裙的女子出现在路口,好一幅江南水乡的温婉做派,让她恍惚间仿佛回到了家乡杏花微雨时节的青石里弄。
两人怔怔的盯着对方瞧了会儿, 王稚萍率先回过神来, 忙满脸堆笑的走过去, 务必使自己看起来人畜无害一些。
她是知道的, 在很多旧派人眼里,她这身装扮简直就是不成体统、脑子有病的代名词,看这个妇人的扮和她那一身雪白的皮肤也知道是对方是那种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人,她可千万别把人吓着了。
“您好,叨扰您一下跟您问个路,请问这南池子缎库胡同怎么走啊?”
要问别的冬秀还真不一定知道,自来了北京,她就压根没出过几次门,每次出去还都有王妈或崔有粮这两个本地土著跟着,比开着谷歌地图还要好使呢,她也就从来不记路,不过她现在就住在这南池子缎库胡同,自己的家庭住址还是清楚的,于是很仔细的给她指了路。
王稚萍道过谢,又笑着问她:“您不是本地人吧?”
“的确不是,你听得出来我是哪的人?”
她自认为一口后世普通话得是字正腔圆,虽然与现在规定的国音,也就是民国版普通话还是有些差别,可也丝毫不带家乡口音啊,一般人还真听不出来,看这姑娘年纪也不大,不像是走南闯北阅历丰富的人啊,还能一下子听出她的籍贯来不成?
“那倒不能,我是根据你给我指路的方式判断出来的,”王稚萍笑着解释:“外地人给人指路时都会左转右转前面后面,唯独他们本地人给人指路,一般都会向东向南向西向北。”
冬秀一想还真是这样,老北京人好像天生就自带GPS,特别是在这横平竖直的四九城里,简直闭着眼也能摸到地方。
王稚萍再次道过谢后便匆匆走了。
这姑娘看着一副高冷精英范儿,却原来是个风风火火的性子。
冬秀看着迅速在眼前消失的背影,摇头轻笑,继续贴着墙根,躲在阴凉里慢慢走。
不想走到家门口居然又遇到那个姑娘了。
两人站在门口面面相觑,冬秀敲了门,笑着问她:“姑娘你是来找竞之的?”
崔有粮听到敲门声忙去开门,自去年张勋带着辫子军进北京城闹了一通,城里现在还人心惶惶的呢,就是大白天他也不敢把门大敞着。
冬秀进门,看那姑娘还傻愣在门外,招呼道:“先进来歇会儿吧,外面太阳怪大的,你跟他约好时间了么?要不要我叫人去喊他回来,反正他今天下午也是没课的。”
最近胡竞之新作了几篇文章,不时就有书商或报社编辑找到家里来,商谈出版事宜,估计这姑娘也是为了这个过来的,冬秀早见怪不怪了。
“不不,不是,”王稚萍语无伦次的摇头摆手,看着面前的女子心询问道:“请问您是江冬秀女士么?”
嗯?这姑娘怎么知道她的名字,一般人可都叫她胡太太的,压根都不知道她的闺名呢。
“我是,你是?”她肯定自己从未见过这姑娘,不会是胡竞之的红颜知己吧,冬秀面上不动声色,脑子里已然给自己上演了一部狗血连续剧。
王稚萍听到肯定的回答,激动的语无伦次,连忙从手包里掏出一封信来递给她:“您好,冒昧扰了,我叫王稚萍,是《自由论》北京分社的编辑,哦,我有您上次给我们报社寄的信件为证。”
这王稚萍可是冬秀的铁杆书迷,当初还在师范学校读书时就粉上了冬秀,还主持排演过她的《三寸金莲》呢,当时在沪市各大院校可是引起了不轰动,连带她也大大出了一回风头,也正是这件事,给了她莫大的自信和勇气,在毕业后选择了与同学们截然不同的人生道路,当了一名报社编辑。
冬秀接过信封一瞧,果然是自己写给报社的信,难道是出什么问题了?
“先进来吧。”
冬秀把人带到客厅坐下,见她鬓角已经汗涔涔的,脸也晒得透红,正拿手绢擦呢,便忙叫崔有粮去盆洗脸水来。
又找出条新的洋毛巾递给她:“你要是不介意,就用我的脸盆洗个脸吧。”
王稚萍受宠若惊,忙不用,冬秀也不废话,拿出面镜子给她自己看,这时候的化妆品可是不防水不防汗的,这姑娘大热天画个浓妆,这会儿脸上都快晕成抽象派画作了。
王稚萍看着镜子里的花脸,恨不得找条缝隙钻进去,这可真是丢了大丑了,当下也顾不得其他,忙过去洗脸去了。
冬秀又把自己买的卸妆霜拿过来给她用:“快别用香皂洗,洗完脸皮发瑟紧绷绷的难受,用这个吧。”
王稚萍接过来一看,原来是德国四七牌旗下产的的洗面用品冷香霜,宝先生看着似个全然的旧派女子,其实很时髦嘛,还知道用这舶来品呢。
“我们报社的人知道我要来见您,一力撺掇着我去扮一番,就怕到您面前漏了怯,哪知居然丢了这么大的丑。”王稚萍洗完脸,一边往脸上抹润肤膏,一边笑眯眯的调侃自己。
冬秀看着卸完妆的女孩子,对,那的确还是个女孩子,圆脸杏眼,看年纪还不过二十来岁呢,换身装扮就是青春靓丽的女学生啊。
“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事,是哪里有问题吗?”
“不是不是,您的怎么可能有问题呢,我听唐主编您以往交的稿子不仅字迹清晰工整,就连错别字也是极少的,都不用报社的人再去费心校核了,给他们省了好多事儿呢!”贸贸然连个招呼也没就直接找到人家里来,实在是太失礼了,王稚萍很有些不好意思:“我这次来是特地跟您约稿来了,按咱们现在的刊载速度,这《上错花轿嫁对郎》估计三两个月就能完结了,后续总得有新的再补上去啊。”
言外之意就是:您准备好了新的吧?
看着对方殷切的眼神,冬秀回了个抱歉的神情:“其实我不算再写了,真是不好意思,让你白跑一趟了。”
“什么?为什么啊?”王稚萍震惊之下不由喊出声来,“难道是怕您丈夫有什么意见么?”
她深切的明白婚姻对于一个女子的影响有多大,或者束缚有多重,若未婚女子还有一定自由,已婚女子则会完全丧失自我,终日被困在丈夫、子女和灶台边,若她没看过宝先生的,只怕一毕业也就被家里安排着嫁人了,哪里还有勇气抗争出来工作呢,不工作她也就永远不可能知道,原来女子还能活得这样肆意潇洒。
自从知道宝先生原来是一女子后,她便更加崇敬她了,只将她奉为天下第一的奇女子,视她为自己的榜样,不知多受鼓舞,也有了坚定走下去的信心。
若是连先生这样的女子也要囿于家庭,收起满身才华,那她还有折腾的必要吗。
“不,你误会了,我先生根本也不知道我写过,这件事还望你们能继续给我保密,”畅销书作者居然是一女子,想必这条新闻还是能震惊到许多人的,不定会引来许多好奇或好事之人的窥探,可以预见未来的日子都将不再平静了,这可不是她所希望的,“我之所以不再写了,实在是因为江郎才尽,没有创作的灵感和动力了,希望你们能够谅解。”
这时候她实在有些庆幸自己当初为了隐瞒身份,没有与报社签什么合同,现在她不想再写了,报社也无法强迫她。
江稚萍怀着满腔的憧憬和希冀而来,却被当头一盆凉水,泼得失魂落魄而归。
等她把宝先生这封笔退坛的消息带回报社,无异于给报社诸人头顶上来了一道惊雷霹雳。
宝先生在现今界是如何赫赫有名,大家有目共睹,光凭她一人之力就足以使一家报社有起死回生、枯木回春,自她加盟,自由谈便在报纸销量和知名度上一骑绝尘,笑傲群雄了,从当初的籍籍无名,不过三年时间,已在全国开了八家分社,不可否认绝大多数都要归功于宝先生一人。
自他们分社开始率先连载《上错花轿嫁对郎》,销量直接翻番,众人奖金自然也跟着水涨船高,又有书商和读者每日甜言蜜语的吹捧着,日子不要太舒适哦。
好容易宝先生来京定居,他们分社正可以近水楼台先得月,借势雄起,结果才起来一点就要被狠摔到泥里去,这谁受得了哇。
分社负责人深知这宝先生对他们报社的重要作用,本想亲自上门劝,可这宝先生偏是个已婚妇人,他怎好贸然登门呢,只得给沪市发了加急电报。
唐才常一收到北京发来的电报便立即登车北上了,他所担心的事终于还是发生了。
这位宝先生于写作上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又没有那些名人恃才傲物、不通情理的坏毛病,也不拖稿,也不计较稿费(他们自然是不敢少给的),合作起来甚是轻松愉悦,他一度为此感到十分庆幸,后来才慢慢知道,这位宝先生有个致命的缺点,那就是没有野心,也许因为写作于她是件分外轻松的事,她只把这当做一种消闲解闷的闺阁游戏,兴之所至,便写,心无所感,便不写,太过散漫了。
可这种散漫无疑是对她天赋的一种侮辱和浪费。
哎,毕竟是闺阁女儿,无法自律,实在应该有个专属的编辑跟着她,好日日鞭策鼓励,务必使那天赐的才华得到充分的发挥才好哇。
这厢送走了报社的编辑,冬秀很是松了一口气,这些年无论是报社还是唐先生本人,都对她照拂颇多,又殷勤备至,让她有种断更就是罪恶的感觉,更别提封笔了,真感觉有些对不住人家,索性已经讲出口了,也算了却一桩心事,便自在的午睡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