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番外一 婚礼上的修罗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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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上的修罗场

    五年后, 帝国和联邦之间持续了二十多年的战争终以联邦战败结束。帝国和联邦签订了和平条约,条约规定, 联邦向帝国赔偿伍十亿星币, 并承诺在之后的两百年内都不会侵犯帝国边境。

    帝国人民在遭遇了多年的战争后,终于得以休养生息。而沈童这个时候也早已经从帝国军事大学毕业,他只用了两年时间就修习完了大学所有课程,之后又跟着老教授做研究,现在已经是军事大学附属研究所里面的一名研究人员, 自己领导了一个团队,偶尔还会帮老教师代课。

    长大了的沈童脸上褪去了少年时期的稚气, 他的身体长高了一些,眉目更加锋利, 长相越发俊美, 彻底成长的他美貌摄人, 每每他的课堂上,学生总是出席率最高的。

    虽然这些学生大部分都是beta和omega。

    战争结束后,沈童和傅易云之间就举行了一场盛大的婚礼, 参加这场婚礼的人, 随便挑一个出去,都是政界商界的大佬。场面之豪华在婚礼结束的一周后依然为人津津乐道,到餐桌上的一个装饰, 大到两个人的礼服, 无一不体现了这是一个集权力和富贵为一体的奢侈型婚礼。

    这个婚礼成了大多数omega心中的白月光, 满足了他们对婚礼所有的幻想。

    虽然婚礼举行的十分成功, 盛大而豪华,但是和傅易云一起参与了全程策划的沈童却被累的直不起腰。举办一个婚礼,就算大多数都有专业人员来做,可也有很多事情要亲力亲为,实在劳累。

    尤其是他们这种家庭,婚礼上的每一个人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每一个都要照顾到。

    身体累也就行了,偏偏还糟心。

    好不容易将所有宾客接待完,沈童摊在了沙发上。

    “好累啊,以后再也不举行婚礼了。”

    “哦?”

    傅易云走了进来,刚过三十的他更有成熟男性的魅力,常年的战争生活让他气势凌厉,但是在沈童面前,他总是会露出他唯一的柔软。

    当然,现在这柔软却是带了些刺。

    “你还想举行第二次?”

    沈童这才反应过来,和一个人的婚礼,可不就只能举行一次吗?

    他笑着将傅易云拉过来,让他挨着自己坐下:“当然不,累了吗?来坐着休息一下。”

    “是吗?”傅易云扯一扯领结,露出一片蜜色的胸膛,他靠在沙发上,似笑非笑地看着沈童,“可我看,倒是有很多人要和你举行婚礼呢。”

    沈童一听这,得,看来这事儿还没完呢。

    这事还得从今天的婚礼起。

    举办婚礼的大厅之中,沈童和傅易云甜甜蜜蜜挨在一起接待前来的宾客。大厅里人潮涌动,轻柔的轻音乐在空气中浮动着,玻璃酒瓶闪着晶莹的光亮。

    整个大厅占地面积极广,播放着悠悠扬扬的音乐,许多人在舞池中央翩翩起舞,孩子则是四处跑跳,吃着大厅之中摆放精美的甜点。

    沈童和傅易云待在一起,接待往来的宾客,按照帝国的礼节,来参加婚礼的人都会为新人送上礼物。

    沈童摆放出最完美的笑容接待往来宾客,长大了的他美貌摄人,缺少了以前的稚气,面部线条更加流畅,脸上没有了婴儿肥之后,一颦一笑间简直动人心魄。

    ……让傅易云操碎了心。

    在沈童公式化的笑中脸都要僵了之际,他看见凌元走上前来。

    沈童倒是没有什么感觉,倒是傅易云在看见对方的时候,嘴角的笑停了下来。

    “新婚快乐。”

    凌元高大的身材如同一座山一样,这会让人很有压迫力。他的面部轮廓十分硬朗,鼻梁和下颌都如同刀削斧凿出来的,额头右方带了一道长至脸颊的伤疤,加上他常年没有表情的脸,整个人越发让人难以接近。

    但是沈童知道,凌元只是看起来很不好接近,但实际上绝对是一个好人,是一个好将领。

    “谢谢。”

    沈童伸手接过对方送给他的东西,那是一个精美的浅紫色礼盒,礼盒很精致,看起来完全不像是凌元这种人会拿出来的。

    礼盒中间躺着的是一个半个手掌大的水滴形紫色晶钻,晶莹剔透的紫晶石,外表光滑圆润,在灯光下闪耀着璀璨的光芒,看起来异常华贵。

    紫色晶钻本就昂贵稀有,更何况是这么大而完整的一块,这已经不能用单单的昂贵来形容了,而是有钱也买不到的奢侈品。

    “很漂亮,谢谢。”

    这块水滴形的紫色晶钻闪耀光芒,拥有令人夺目的美丽与华贵,就好像是神殿之中女神像的眼泪,又像是皇冠中间点缀的宝石。

    沈童觉得,这是他今天晚上收到的,他最喜欢的礼物了,所以本有些僵硬的笑容也生动了许多。

    然而就在这个时候,他身边被这块耀眼夺目的紫色晶钻吸引来的人中,有一个突然开口:“这不是七百年前,圣莉亚女皇权杖上的紫色晶钻吗,听三天前在最大的拍卖行拍卖,最后被一个人以一亿星币的价格买到了。”

    “一亿?”

    有人惊讶地叫出声,同时惊讶的还有沈童,就手中这块紫色晶钻,就要一亿星币???

    沈童突然觉得手上的盒子有些烫手,又有些沉重,他现在看那个炫丽的紫色晶钻,看到的再也不是它的奢华与美丽,而是满满的钱了。

    他很想问凌元,你哪里来的那么多钱。

    凌元好像很了解他的心思,除了新婚快乐四个字就没有再过话后的他再一次开口,的是:“账户里的钱足够了。”

    意思就是,你放心,我是全部花自己账户里的钱买的。还有就是,买了这个礼物后,我就花光了自己所有的钱,账户清零,现在变成了一个穷光蛋。

    事情还不止于此,那些围观的人中又有人开口:“听这紫色晶钻是一个骑士献给女皇的,它被镶嵌在女皇的权杖之上,象征了女皇的权利,除此之外,你们知道它还有什么寓意吗?”

    那人特意卖了个关子,而其余人统一问:“还象征了什么?”

    沈童的耳朵也悄悄提起,他也想知道……

    “还象征了,骑士对女皇的告白,为您献上我忠贞的爱!”

    有人惊讶地捂住嘴:“真的吗,好浪漫。”

    “对啊对啊。”

    “不过……这是送给……”

    那些人不约而同地看向作为新郎官的沈童。

    气氛一时间有些尴尬。

    当然凌元是不会有尴尬这种情绪产生的,他至始至终表情就没有什么变化,但是他没有赞同,也没有反对不是吗?

    现在沈童觉得手里的礼盒变得更烫手了。

    而站在沈童身边,和他穿着同一个款式礼服的傅易云,自从凌元来了之后,嘴角的笑意就变得淡淡的。

    在这个气氛尴尬的时候,傅易云接过沈童手中觉得有些烫手的礼盒,面色平常地对着凌元笑了笑。

    “大哥,谢谢你送给我和童童的礼物,你的心意我们收下了,你放心,我和童童一定会彼此忠贞,为对方献上自己忠诚的爱,也不枉这一颗……”傅易云笑了笑,语气平和,“花掉你所有积蓄的紫色晶钻。”

    凌元被沈融富收为了义子,从名义上来就是沈童的兄长了,当然平日里大家都不会叫这样的称呼,傅易云就更加不会了……起来,他比凌元还要大一些。

    现在傅易云的一声兄长出口,这其中意味就有些深了。

    虽然傅易云语气平和,但还是有不少人从中听出了淡淡的□□味。这颗紫色晶钻的意义,真的是如傅易云的那样,祝愿他们彼此爱的忠贞吗?

    还是,献上忠贞的爱,是单独献给某一个人的?

    献上的,是谁的爱呢?

    一些对信息敏感的人,在一瞬间就闻到了八卦的味道。

    众人的眼神一会儿看向沈童,一会儿看向凌元,却在触及傅易云颇为自然的笑时,下意识收回了目光,一时之间也不会知道该看向哪里,场面一度尴尬。

    他们一心想听听凌元在听了傅易云这番话的时候,会什么,做什么反应。

    然而凌元却在傅易云完话之后沉默了一会儿,接着又点了点头。

    “不用谢。”

    不用谢,谢什么?

    没有听到自己想象中八卦的人,一时间没有反应过来。

    凌元专注地看着沈童,他的目光依然淡然,然而其中却又像是隐藏着很多情绪,有浩瀚如海的感情。

    沈童不知道应该怎么描述那样的眼神,直到许多年以后,沈童和傅易云一起回忆往昔,回忆婚礼上的场面时,才恍然间发现,那是凌元最后一次那样看他,或者,那是凌元最后一次给自己那样看他的机会。

    “沈童,新婚快乐。”

    凌元又重新了一遍这几个字,沈童却觉得好像没有什么不对。第一次的新婚快乐,和第二次的新婚快乐,同样的字眼,却蕴含着不同的感情。

    这一次,既是祝福,也是告别。

    “嗯,谢谢。”沈童弯起嘴角,又一次了一声谢谢。

    凌元垂下眼睛,收回看向沈童的目光,他点了点头,然后转身离开了。

    凌元知道,他的祝福与沈童的感激,都是一场他对自己感情的告别。

    以前虽然沈童和傅易云有了匹配婚姻,但是凌元总觉得那有些不真实。而现在,这场盛大的婚礼上,他看见沈童和傅易云穿着同款礼服站在那里的时候,那股虚幻感才彻底被碎,让他整个人回归到现实中。

    现实彻底破了他的幻想。

    让他知道,他爱的人已经和他人在一起,而自己,已经完全错过他。

    这段感情,应该画一个句号了。

    也许他心底的感情永远不会消失,至少,他会做好这个兄长,不会给他造成困扰。

    女皇权杖上的紫色晶钻,是骑士历经千难万险得来之后,双手奉上的宝石。

    同时奉上的,是自己忠贞的爱。

    那颗用凌元所有积蓄换来的紫色晶钻,在灯光下闪耀着璀璨华丽的光芒,可以让所有的宝石黯然失色。

    沈童差人将宝石收起来,那颗耀眼晶钻的光芒才暗了下去。

    这之后,沈童就又开始了他公式化的笑容,毕竟要接待的客人实在是太多。

    不得不,就算挂上了公式化的笑,他也是整个大厅中最靓的仔。

    沈童暗中看了傅易云一眼,傅易云也挂着假笑,在发现沈童看过来的目光时,傅易云脸色看起来非常平和,他挂着温和的假笑转过头,问沈童:“怎么了?”

    沈童一个激灵,媳妇儿这表情绝对有问题。

    对着沈童,傅易云可是不会用假笑的。

    沈童想到自己的桃花债,他尴尬地摆了摆手:“没有,就是有些累了。”

    “哦。”

    哦一声就没了吗,看来是真生气了,沈童心想。不过,也真是罕见地见傅易云这么明显吃醋生气的样子,沈童觉得还挺新鲜的。

    谁知道还没等他想多久,傅易云的声音就又传了过来:“累了就先去歇歇吧。”

    沈童一听他这话就忍不住笑了出来,他就知道,傅易云在听到他累了之后,不会忍住不关心他。

    “可是要接待宾客,我还是忍忍吧。”

    “我一个人接待也可以。”傅易云本来想继续让他去歇歇,可是看着沈童笑起来更加招人的那张脸,脱出口的话就变成了“以免又有人要献上自己的爱。”

    ……看来是还在醋呢。

    傅易云等了一会儿,没有听到沈童的话,他奇怪地转过头,就看见沈童正在冲他甜甜地笑,两只手还合在一起,放在胸膛上给他比了个心。

    傅易云感觉那个心就好像是从沈童两只手之间跳了出来,砸到了他心里,让他的心绪震荡不停。

    这让人还怎么生气?

    傅易云几乎是在那瞬间就忍不住笑了:“幼稚。”

    完之后他就转过了头,只是脸上的笑意明显。沈童看他,发现他终于开了起来,自己也笑着比着那颗心又到傅易云眼前晃了晃,然后才收回了手。

    结果他没有想到,傅易云的开心又没有持续多久。

    傅易云看着眼前人送上的礼物,他嘴角笑着,额头上却青筋直跳。

    眼前人是当今皇帝,原三皇子白宣的侍从官。如今他捧着一捧包装的很精美的信子草,手上拿着一个礼盒站在他们面前。

    信子草是一种有着一根长长的细茎干,顶部长着五片花瓣形的碧绿色叶子的草。这种草在帝国随处可见,十分普通,然而却因为经脉脆弱,导致生存时间极为短暂,尤其是采摘下来之后,很快就会死亡。

    然而,这个侍从官手中捧着的信子草,却翠绿异常,充满了勃勃生机,想来也是花了一番功夫才能保存下来的。

    同时被送上的礼盒中,装着的是一瓶香水,信子草味的香水。

    “陛下,今日忙碌,无法亲自来参加两位大人的婚礼,特让我送来这两样礼物,他,沈先生看到这两样礼物的时候,定能明白他的心意。”

    信子草很普通,信子草味道的香水也并不稀有,但是它的味道,却是沈童最喜欢的。

    信子草生长在春日,带着一股特别的香味,它的味道有些像春日里绵柔温暖的风,持续的缠绵缱绻。即使生存时间极为短暂,也会在短暂的生命里,将这一股温柔传递给所有人,所以信子草被人们誉为“风中的信使”。

    风中的信使,传递的不仅仅是春风般的温柔,还有对爱人的爱与思念。

    白宣差人送来这一束“风中的信使”,想要传递的是什么呢?

    傅易云脸上笑容不变地收下侍从官手上的礼物,:“请大人回去的时候转告陛下,他的心意我和沈童已经知道了。”

    知道了?沈童怀疑地看着傅易云,你真的知道他的心意是什么?

    傅易云面色如常地接着:“我知道皇室最近库存不足,陛下更是奉行勤俭之美德,号召皇室众位大人节俭度日。信子草虽然不过是随处可见的野草,这香水也很是普通,但是信子草却有着‘风中信使’的美称。我知道陛下是希望借这信使传达对我们的祝福之情,正所谓礼轻情意重,陛下的心意,我们两人已经完全知晓。”

    傅易云一番话的侍从官面色发白,却也不能反驳,只能呐呐地称是。

    沈童在一旁都快憋不住笑了,他没有想到媳妇儿的嘴还挺厉害。这不就是暗中讽刺现在的皇室不过只拥有一个名头,现在一穷二白也没有钱,毕竟钱都在国库里记着,只会按份例拨给他们正常生活使用,他们手里是没有余钱的,自然也拿不出一件像样的礼物。也只能是送一把野草,一瓶普通的香水,借由这个‘风中信使’的称号,来做文章了。

    成功地发了白宣身边的侍从官后,沈童又经历了大大的刺激。

    然后成功地看着媳妇儿脸上的假笑面具越挂越久,沈童站直身体,觉得情况有些遭。

    等终于将宾客都接待完之后,就有了两个人在休息间的场面。

    沈童看着坐在身边的傅易云,他发现对方靠在沙发上,在出了“可我看,倒是有很多人要和你举行婚礼呢”这句话之后,面上的假笑面具就完全卸了下来,他的脸上也开始露出了疲惫之色,沈童看了有些心疼。

    毕竟婚礼也是人生中很重要的一个场合,傅易云本应该一直开开心心的,而不是受到这些烦心事的叨扰。

    “易云,别生气了,我当时一直不话,是有原因的。”

    沈童的是收到那些奇奇怪怪礼物的时候,他没有主动出面,而是每一次都由傅易云来解决。

    傅易云转头看向沈童,他脸上此时没有什么表情,眼中却含有一丝惊讶:“生气?”

    傅易云看着沈童近在眼前毫无瑕疵的脸,他脸上终于戴上了浅浅的笑意:“其实,我也没有生气。”

    “真的?”

    “当然。”傅易云身体放松地靠在沙发上,他的身肢舒展开来,几年的军旅生涯,为他增添了一分野性的魅力,“我知道,你想给我一个,让我宣誓所有权的机会。”

    傅易云脸上终于挂上了笑容,他朝着沈童挑了挑眉:“做的很好。”

    只是,虽然知道如此,他心中也会有一些……或许是醋意吧。

    沈童见傅易云明白他的意思,他整个人靠上去趴在傅易云的胸膛上:“那你在气什么?”

    气什么啊?傅易云抬头看着天花板,记忆好像又回到了那天的拍卖场。

    那颗凌元送给沈童的紫色晶钻,是凌元从一个拍卖会上拍到的,而当时在同一个拍卖会的,还有傅易云。

    那颗紫色晶钻本是他想送给沈童的新婚礼物,最终却在竞拍中输给了凌元。

    凌元,竟然为了一颗宝石,用尽了所有积蓄。

    而这颗被他没有竞拍成功的宝石,竟然被凌元送给了他的爱人。

    傅易云不知道该如何述心中的复杂感受。

    这颗被他输掉了,却依然兜兜转转回到爱人手中的宝石,让他心绪难平。

    他低头看着沈童柔顺的黑色头发,他绝对不会输掉他。

    如果那颗紫色晶钻让傅易云心情复杂难平,那么白宣送来的信子草,才真是让他生了一点儿怒意。

    那一捧信子草充满生机,真的很绿……

    而且,对方毫不掩饰的觊觎,也让他难以忍受。

    傅易云感受着身上压着的那具年轻的身体,每一寸头发,每一块皮肤,都是他的爱。

    沈童听了半天没有听到傅易云回答,他刚抬起头,就发现时钟响了一声。

    沈童看了看时间,才发现,休息的时间已经够了,他们的婚礼仪式还有最重要的一步没有走。

    “走吧。”

    傅易云对沈童笑了笑,拉着他站了起来。

    去继续他们的婚礼。

    两个人互相为对方整理了一下礼服,然后就一起走了出去。

    在正式举行的仪式之中,两个人走在一起,沐浴着众人的目光和祝福,迎着父母充满爱的目光,有些在哭,有些在笑,花童乖乖地走在他们身前,举起的手臂洒下一片片白色的花瓣,飘洒在路的尽头。

    两人在牧师的主持下进行宣誓,之后拥吻。

    在一个饱含爱意的吻结束后,两人互相注视着对方,在这个时间内,两个人的眼中,只有彼此。

    我爱你。

    沈童没有发声,他只是比了个嘴型,傅易云笑了笑,也比了一个嘴型。

    我爱你。

    我爱你,我的爱人。我承诺,我将和你结为一体,无论富有或是贫穷、健康或是疾病、境或是逆境,我将永远爱你,我愿为你献上我忠诚的爱,我至死不渝的爱,我将用生命来爱你,与你永不分离。

    宣誓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