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家徒四破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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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秒记住本站:9林凌启醒来了,映入眼帘的竟然是几面涂抹泥巴的墙壁。泥巴已脱落不少,露出草垛子来。旁边一口破旧的矮柜上,放着一只缺了好几个口子的粗瓷大碗。

    他不禁大骇,这是怎么回事?是谁在跟自己开这种恶作剧?

    猛的翻身起来,身下的床剧烈地晃荡着,发出咯吱咯吱的声响。而心底也响起一个声音:你穿越了!

    现在是明朝嘉靖三十四年六月二十九日,明世宗朱厚熜已移居西苑,一心修玄,日求长生,不问朝政。首辅严嵩专国,吞没军饷,吏治败坏,边事废弛。倭寇频繁侵扰东南沿海地区,造成极大破坏。

    在长城以北,蒙古鞑靼部首领俺答汗不断侵边,给边境人民带来无穷的苦难。而西南土司时常作乱,朝廷为此投入大量的兵力、财力,老百姓的负担自然加重了。穿越到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实在不是件好事。

    他苦笑一声,无奈的摇摇头。心翼翼地从颤颤巍巍的竹床下来,拉来把竹椅子坐下。

    椅子连靠背都没有,一坐下‘咯吱咯吱’地响。阳光从破草屋缝隙穿入,黑黝黝的泥土地上,尽是一个个晃眼的光斑。

    都家徒四壁意味着穷得不能再穷了,现在看来,原来还有比家徒四壁更穷的地方,那就是——家徒四破壁。

    他不禁摇了摇头,缓缓闭上眼睛,身体原主人的记忆便象团浓雾般弥散开来。

    这里是南直隶苏州府吴县丁家庄,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林凌启,现年十八岁,祖籍在福建福清。其父亲从事茶叶生意,来吴县贩卖茶叶时,与当地陈氏结秦晋之好,遂在丁家庄置业落户。

    后其父因病,几乎耗尽家产后离世。没过两年,其母也撒人寰,遗下其与哥哥林凌发,相依为命。哥哥林凌发比其年长五岁,耕种仅剩的十二亩水田,维持兄弟俩的生计。

    前年嘉靖皇帝朱厚熜为了加强京城的防卫能力,抽调各地民工,修建北京城外城墙。其替兄服徭役,不知怎么的被锦衣卫看中,成为其中的一员。

    前阵子收到家信,得知哥哥与当地大地主丁茂生发生债务纠纷。丁家蛮横无理,上门催讨债务时不但打砸东西,还将林凌发痛打一顿,扬言再不还债,就让官府判决。丁家眼通天,如果让官府插,结局轻则倾家荡产,重则是家破人亡。

    得知情况后,其心急如焚,立即向锦衣卫总旗告假,日夜兼程赶回家。不料,由于旅途劳顿,加上天气炎热,刚到家门口,竟昏死过去了,而自己恰好附到其身上。

    回忆到这里,林凌启暗叹口气。

    自己是名刑侦专家,正在研究室对比物证。眼看上的案子就要破了,可以领一笔不菲奖金,有可能还能提升一级。在这节骨眼上,却莫名其妙地穿越了,真是倒霉透顶!

    这个家已经穷成这个样子,现在又被丁家逼债逼到悬崖边上,真是屋漏又遭连夜雨啊!

    唉!算了,既来之则安之,哪那么多挑三拣四的。在记忆中,林凌发对宿主的疼爱那是没得。自己既然附到其身上,就一定要帮他渡过这灭顶之灾。

    锦衣卫作为皇帝的亲军,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亲国戚。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权限极大。试想自己身着飞鱼服,腰挎绣春刀,何等威风凛凛,官府中人见了自己还不乖乖就范。

    哈哈!这么看来,老天爷对自己还是蛮不错的。

    想到这里,他脸上闪过一丝笑容,赶紧看看自己的飞鱼服与绣春刀。

    结果大失所望,自己穿着一件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衣服,别绣春刀了,连刀鞘都没看到,只有一根青竹杆靠在床边。

    他拍拍脑袋,想起自己原来在锦衣卫中是最最底层的人物,哪有什么资格穿飞鱼服、挎绣春刀。连这根青竹杆,也是向总期告假时,偷偷从他家后院砍来的。

    起这根青竹杆,一路上倒立下不少功劳。从京城到苏州,沿途不知驱赶了多少恶犬。若是全国周游一圈,估计打狗棒法要超过洪七公,成为丐帮历史上第一人。

    唉!这么看来,自己无法利用锦衣卫的身份,来解决眼前的危。

    正沮丧之余,忽觉光线一暗,抬头一看,门口进来一个瘦的男子。从记忆中略一搜索,便知道这人就是宿主的哥哥林凌发。

    他仔细打量着这个‘便宜’哥哥,发现其不过二十来岁的年纪,已经是满脸沧桑,黝黑的脸庞没有三两肉,可以想象其生活之艰苦。心头不觉一酸,站起来叫了声‘哥哥’。

    林凌发满脸的忧郁顿时化为无比的喜悦,就像狂风吹散乌云,现出万道金光。紧跑几步,拽住林凌启的,又摸摸他的头、他的脸。嘴唇快速地抖动着,象是千言万语要倾述,又不出什么来。

    虽然初次见面,但身上流着同一脉血,林凌启见他这般激动,心中也是感慨万千。搂着他的肩膀:“哥哥,我现在没事了。”

    “没事就好,没事就好!娘子,阿启醒来了!”

    娘子?难道哥哥娶媳妇了?就这样的条件,怎么可能娶媳妇呢?

    林凌启不禁一怔,转头往外看去,不禁眼前一亮。

    只见一个窈窕的女子进来,约摸十七、八岁,长得明眸皓齿,非常秀丽,脸上带着三分羞涩,怯生生地:“叔叔,你醒了。”

    话刚完,红晕已布满她的脸颊,象满山遍野绽放的鲜花。

    林凌发乐呵呵地:“阿启,她就是你嫂子,叫张云洁。”

    林凌启怎么也想不到,哥哥能娶到如此俏丽的媳妇。真是人不可貌相,哥哥的泡妞水平竟如此之高,改天得好好讨教几招。

    他微笑着:“嫂子,你叫叔叔太别扭了,还是叫我阿启吧。”

    古代时,丈夫的哥哥要称伯伯,弟弟要称叔叔,不可直呼其名。张云洁搞不懂他为什么要自己改口,估计京城的人就是这么称呼的,自己也不能落了俗套。

    便微一欠身:“阿启,你们兄弟俩聊会儿,我去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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