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再买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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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用不着这样夹枪带棒的跟我话,若不是爷自个愿意,你以为就你这性子,能把自己卖出去吗?”

    看着也不是个傻的,可他现在是她的人了,硬扛对自己没有任何好处,他不知道变通吗?

    “哼,那还多谢公子出相助了。”他这话的有些伤人了,但不得不也是个事实。

    他现在的模样,与那丧家之犬有何不一样?如果他有本事,闯出一番天地来,这些难堪也不算什么。

    可如今就算他空有一身才华,也不过只是给人当当奴隶而已,他曾经的雄心壮志,现在又有什么会实现呢?

    “现在别给爷在这悲春伤秋的,钱已经交了,卖身契也换了,甭管你愿不愿意,现在都得跟爷走。”

    “看着和个软脚虾一样,让人心烦。”她这人就是不招人喜欢,她买他回来,也不是要他喜欢他的,这些贵公子们大多数都是识字的,当个账房先生也没什么不好。

    “好的,公子。”他不会叫他主人,打死他也不会的。

    “我瞧着前面那个粉雕玉琢的少年就还不错,你跟着我走,别想逃跑知道吗?”

    前面一直盯着她的少年,看着年纪应该和她差不多,男生女相,长的倒是有些阴柔,但是肌肤倒是白里透红,看着像是个粉雕玉琢的面人。

    不过他眼睛告诉她,这孩不是什么善茬,眼神中对她也略带不认同,似乎是所以觉得他有些好打发,不知道行情刚进奴隶场就买人,想来也应该是个花钱大大脚惯了的。

    “公子,您看的能入你的眼吗?”他刚刚对那个奴隶的话,他倒是听清楚了,这公子就不是一般人,看着虽然有些纨绔,但是他绝对不像表面上这般。

    既然他都已经被卖到这里了,与其反抗挨打,他不如顺势而为,让自己免受皮肉之苦,就算他看错人也没有关系,至少他拜托这奴隶场的看押。

    奴隶场的主人不是个好惹的,眼前这个公子,他看着也还是挺合眼缘的,就算他看走了眼,他也总有办法逃离的。

    “你倒是个随遇而安,懂得审时度势的,我凭什么买你?”

    眼前这个人功夫应该不高,但是这人绝对是个饱读诗书,而且有头脑有心计的,知道什么时候适时的低头,什么时候做什么事情,买回去也没什么关系。

    不听话的孩,她是有很多办法调教的,曾经在医院的时候,有那么多医学生不听话,个个桀骜不驯的,还有那么多人,不服她年纪轻轻就当上院长,最后还不是服服帖帖的听她的话。

    “的也会写字,武功虽然不是特别好,但是当个看家护院绝对没有问题,只有公子买了我,不管公子您让我做什么,的都会尽力而为,绝对比这位公子更加懂事。”

    他没有这个是奴隶,相反他还尊称覃弈为公子,并不是他真的瞧得上他,而是他现在的身份和他一样,若是骂他不也是骂自己?

    他何必自贬身价,反倒让这公子心生不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