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凳子看着她笑得如此奇怪,如同他路过的鸳红堂的老鸨一样含骚带怯,不由得浑身不自在。
苏玛把他搂到一边,郑重地指了指天字一号房:“以后这个房间里的浴水都由我来倒,就算是找你你也要最先通知我,知道吗?”
凳子不解地看向她:“为何?”
苏玛“啧”了一声,从怀里掏出金锞子,在他面前一抛,凳子的眼睛立马直了:“看见没,这是里面的公子给我的。”
“给、给你的?”凳子有些不相信。
“要不然呢,我还能从哪里得到这么大块的金子?”苏玛把金锞子心地收进怀里,又把大山叫过来:“屋里的公子看我长得可爱,人又机灵,所以指定我专门伺候他。以后你们谁都不能跟我抢。”
这当然是她瞎。实际上百里骁只是心血来潮赏她一颗金子,他又不缺金子,也没指名道姓地让她服务。不过出了这个门谁知道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反正金子是他给的,怎么还不是凭她一张嘴。
要攻略最基本的就是要制造充足的相处时间,这是最幼稚,也是最快的方法。
为了安稳“军心”,她下保证:“你们放心,我有好处也不会忘了你们的。”
凳子没什么,大山的脸上稍微好看了些。
回到卧室,苏玛把那颗金锞子心地放进自己的钱袋,躺在床上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别看只是和百里骁搭了两句话,却花费了她无数心力。内容、表情、距离都要掌握得刚刚好,对方看似冰冷淡漠,实则凶残无情,一个不心就当场人头落地,所以她不得不起十二分的精神。
上次失败不就是因为.....
苏玛“啧”了一声,烦躁地翻了个身。她至今为止还不愿把失败归咎为自己的失误,只能赖百里骁太凶残罢了。
不过这次她做了充足的准备,她一定会把对方拿下。
窗外暖阳和煦,有一只翠鸟蹦蹦跳跳地来到窗前。苏玛刚有心情去逗弄它,就听它发出苍老的声音:
“尔欲在其沐浴时袒露身份?此法......有伤风化,不雅。”
苏玛无趣地收回手指,一咕噜坐起来:“有什么雅不雅的,你都让我勾引他了还让我雅到哪里去,更何况你懂什么叫暧昧吗?”
“何为暧昧?”
她拿起桌上已经蔫吧的果子,嚼得满嘴的果肉:“我曾过,攻略只是为了营造不经意的触动。但在这‘不经意’之前,天时地利人和缺一不可。
男女之间最大的分别就在于身体,在他最不设防最放松的时候袒露身份,就能变成他最惊讶、最暧昧的时刻。
男人很容易把心跳加速误认为是心动,我再加一把火,这事就水到渠成了。”
翠鸟点了点头:“受教。”
苏玛将果核扔给它,恶劣一笑:“孺子可教,赏你的。”
翠鸟扑扇了一下翅膀,羞愤地飞走了。
苏玛这次是下了决心攻略,要徐徐图之倒也真能沉住气。
早上,她兢兢业业地给两匹马喂食。
龚叔舟车劳顿了几天,老骨头一把在客栈里躺了几天,这才缓了过来。
苏玛给追天、逐地喂草料的时候,龚叔背着手走了过来。
苏玛对龚叔是很恭敬的——她很少对人恭敬过。
以前做攻略任务的时候,不管是绝世神医还是盖世英雄,在她眼里都只是一个工具。但是龚叔不一样。他有身为一个人的正常的喜怒哀乐。
他没有那么伟大,也没有那么邪恶。身为魔教中人竟然也能找到一个微妙的平衡。他对百里骁一心一意,对魔教也一心一意。
因此,他后来的牺牲也就格外地让人动容。
苏玛看不上那些满口仁义道德的大侠英雄,倒是对这些有着自己心思的人有些许好感。
“龚叔!”
离得很远她就叫他,即使知道他看不见也尽力地摆起手。
“这里这里!”
龚叔一笑,他背着手,弯着腰慢吞吞地走过来:“不用那么大声,我听得见。”
他“看”向苏玛:“桌子,又给马儿喂草呢。”
苏玛点了点头,这两匹马脾气暴躁,但许是百里骁压制得好,只要不惹它们它们就不会发火。
她喂了两三天,倒也没有挨踢。
想到龚叔看不到她点头,于是道:“它们还挺乖的,给什么吃什么。”
许是想到死在这两匹马下的冤魂不计其数,龚叔的脸色有些奇怪。
他道:“许是因为你和它们有缘吧。”
有缘?“血缘”吧,还是用“血”建立起来的缘分嘞......她可还记得这两个家伙的八个蹄子从她身上踏过去的时候呢。
正把草料放进马槽里,追天突然不耐地喷了一把鼻息。苏玛一愣:“是今天的草料不合胃口吗?”
“不是。”龚叔动了动耳朵:“是有人来了。”
正着,从偏门进来两个糙脸大汉,两人拿着酒,一个喝得衣衫散乱,一个胡须沾液,走路跌跌撞撞,差点把后厨的鸡笼碰倒。
其中一人大着舌头道:“这戴元甚是、甚是恨人,偷了神剑不,还藏在这等地、地方,如今这茫茫人海,这让人如何好找?”
苏玛想起原著这一段,神剑玄雾自被筑成那天起就把江湖搅得腥风血雨,后被少林寺收回,二十多年来相安无事。直到一周前,神偷戴元潜入少林寺,竟不知不觉把神剑偷出。
他被少林高僧成重伤,然后跌跌撞撞地来到附近的沛城。
戴元此人武功不高,但轻功高超,且善于伪装,此时定是藏匿于人群。再加上沛城往来众多,找他更是难上加难。
另一人踉跄地勾住他的脖子,嘿嘿一笑:“找不到也不紧,过几天就是选花魁的日子,有美人看也不枉来此一遭......”
两人跌跌撞撞,踩过无数菜苗,撞翻无数杂物,向着后院走远了。
龚叔听苏玛半天不话,以为她被吓到,于是道:“最近这客栈江湖人渐多,你与他们交道,多加心。”
苏玛应了一声,她转了转眼珠:“龚叔,过几天就是选花魁的日子,您白公子还会闷在房里不出来吗?”
自从来到沛城,百里骁就很少出来。苏玛给他送了几次食物,虽然得了不少奖赏,但也没上几句话。
她不敢太过冒进,于是就转移战线,迂回作战,于是就和龚叔熟识起来。算了算日子,如果再不和百里骁的关系有进展,他就和男女主跑进山里找神剑去了。
她可不想在大山里奔波,想要攻略他,就必须在沛城把他拿下。
到花魁,许是联想到年轻人的青春热血,龚叔的脸上难得有些笑模样,特别是想到百里骁那张淡漠的脸,他还隐隐有些戏谑:“那是不可能的,公子从就性格淡漠,长大了更加不近女色,要想让他动心,难上加难。”
苏玛拿起自己的钱袋子,那里面是满满的金锞子:“白公子赏我这么多东西,我连他喜欢什么都不知道嘞。”
“好孩子,你有这份心就够了。”
那才不是。苏玛想,我才不是感激他,我是想勾引他。
龚叔想了想,似乎想到了什么,脸上的皱纹都隐约变得温柔:“公子时候有一段时间最喜欢吃甜.....”
“龚叔。”
龚叔的话音未落,就被一道低沉的声音断。
苏玛转过头,看到后窗处有一高大的身影,往那里一站就隐隐有威压传来。
龚叔脸上毫无愧意:“公子。”
苏玛吐了一下舌头,赶紧溜了。
喜欢吃甜.....甜点?甜汤?还是甜的水果?
她需要好好想一想。
*
随着神剑的事情越传越开,苏玛这几天就看到了好几波穿着不同衣服的人在门口来来往往,这群人成群结队。经常因为一个房间就得头破血流。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还没有戴元半点消息。也许他认为最危险的就是最安全的地方藏在某个角落,也许他早就伪装成功混出城外了。
沛城山雨欲来,然而醉生梦死却是不能落下的。今天正是鸳红堂一年一度的选花魁日,连男女主都去凑热闹了。
苏玛刚从后院喂马回来的时候,正是晌午,以往这时候大堂坐满了人,此时却寥寥无几,只有掌柜的闲到苍蝇。
门外有人喊道:“掌柜的,今年的花魁马上就要出来了,你不去看一看?”
苏玛想起原著,选花魁也是一个剧情点。
今年的花魁可不是普通人,而是云欢宗的弟子,这弟子修炼魅术登峰造极,连修炼五十年的高手看一眼都能失了神,更别武功并不到家的戴元了。
戴元是个神偷,偷钱、偷剑,也偷.....色。此人对美色毫无抵抗力,云欢宗的弟子扮作花魁,就是为了引他上钩。
戴元不理也就罢了,偏偏此人仗着轻功高超、伪装高明,骄傲自负,明明知道此花魁的身份不那么简单,愣是要上去占个便宜。
却不知有人早就在鸳红堂布下天罗地网等着他。
不过她现在对剧情没有兴趣,管她什么“花魁”还是“草魁”,再百里骁又不会对一个妖艳......
“听那女子长得国色天香,没人能受得住她一眼啊。”
“老子刚刚就看了她一眼,现在腿还软呢!”
“我就没见过这么美的,哪个男的能不爱?”
掌柜的无趣地摆摆手:“老夫年过半百,看之何用?”
门外传来哄笑声:“怪不得嘞,我看你们店里那个冷若冰霜的公子哥也不在,是不是也受不住去看了?”
苏玛:“......”
众人又哄笑起来。
掌柜的一笑:“年轻人嘛。”他转过头,欣慰地看向大堂:“还好桌子还......桌子?桌子!人呢?”
沛城并不是一个多么繁华的城市,但比上不足比下有余。麻雀虽五脏俱全,这里有全大陆最好吃的糕点,也有全大陆最醇香的酒,更有一笑倾城的姑娘。
街上摩肩擦踵、往来不绝。
与以往不同的是,最近多了很多江湖人,即使看着美人也要夹枪带棒,兵器撞击之声不绝于耳。
百里骁坐在鸳红堂对面的茶楼里,盯着桌子上的茶,听着楼下的熙攘,眼底古井无波。
他长睫微颤,周身静谧,似乎与这燥热的气氛完全隔绝。
此时,无论是江湖人或是道貌岸然的君子,都脱下了一层伪装,在那层克制的表皮下,是几乎要将美色吞食入腹的贪婪面孔。
即使这街上再喧闹吵嚷,即使这楼上再高谈阔论,也挡不住属于欲望的喘息。
他的眉头隐约一蹙,就听楼下传来一声清脆的叫喊:
“老板,把您家新的茶点来一盒!”
这声音如同蒸腾之中掉下的一滴细雨,让整个大厅顿时一静。
“哎呦呵,桌子你昨天不是来过嘛。”
“没办法。”叫桌子的嘿嘿一乐:“客人的嘴......有点叼。”
“那你这客人可真难伺候......”
百里骁回过头,看着满桌子未动的茶点,默然。
他偏过头,正想结账,就听楼下传来一声惊呼:
“白公子!原来您也在这儿!”
百里骁一低头,就看到那个沛丰的店二瞪着圆眼睛惊讶地看着他,脸上是不加掩饰的惊喜。
那人嘴巴微张,露出洁白的两颗兔牙,开心得如此直白夸张,和这里压抑扭曲的一张张人脸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桌子可不管他是否应承,接着就是噔噔噔上楼的响声,她圆而又讨喜的脸出现在门口:“您也是来看花魁的吗?”
百里骁转过头,没有话。
不过桌子在伺候他的这几天,似乎也习惯了他少言。
她拍了拍怀里的盒子:“我可不是来看花魁,我是来干正事的嘞,掌柜的让我来买茶点。”
着,她想起刚才还在楼下腹诽客人难伺候,脸上一红,想来想去只好装傻地一乐:“您看见花魁了吗?”
百里骁还是不话,只是长睫一颤,就听楼下突然传来叫嚷:
“让开,都让开,花魁来啦!”
人群开始如海浪般向后涌动,紧接着一台被八抬大轿摇摇晃晃地穿过人群。这花轿以轻纱围就,周围花团锦簇,清风拂帐,隐有一薄衣女子侧卧其中,白纱覆面,红绸缠肤,一颦一笑皆是媚眼如丝,让人心颤。
“果真是花魁!”
“甚美、甚美!”
“看上一眼死而无憾!”
楼下隐隐有此起彼伏的惊呼,此时在茶楼里那些喝着茶、衣冠楚楚的书生呼吸都变得急促。
清风袭来,夹着那美色身上的芳香,让人熏然欲醉。
百里骁掩了一下口鼻。视线在楼下一扫而过,这一扫眼中似是花团锦簇皆如虚妄,半点波动也无。
倒是眼角瞄到那个二,看她半个身体都要探出栏杆,眼睛瞪得大大的,嘴巴却要撇上天。
桌子看他发呆不动,以为看花魁的美色惊了神,于是故意高高地哼了一声:“白公子您不知道,这不算什么,我以前看的花魁还比她美上千百倍,那才是一笑倾城嘞。”
百里骁还没有话,楼下就有人喊道:“哪里来的毛头子,你懂什么一笑倾城!回家吃你的奶吧!”
借着花魁身上的香气,楼下传来带着调侃与别样意味的嘲笑声。
桌子不理他们,她看百里骁不做声,以为他不信,于是坐在桌前,矫揉做作地对他抛了个媚眼:“那年她也是坐在花车里,就这么轻飘飘地看了的一眼,的的魂儿当场就飞嘞!”
百里骁拿着茶杯的手突然一顿。
桌子微微倾身:“公子您怎地了,这茶不好喝?”
似有暗香袭来,却比窗外的更加怡人。
他放下茶杯:“无事。”
只是这茶杯刚刚放下,就有一瓣桃花落入其中,被水波微微挤压,就有晶莹的汁水微微荡开。
嫩得发白,粉得芳香,蜷出个边角似眼尾如丝一飞,似有千万种含汁带露的媚意。
他微微抿了一口,明明是清苦的茶,却莫名尝到一丝甜意来。